清代保密史——雍正的保密謀略

信源密信說安全 發佈 2022-05-12T19:47:40.056023+00:00

在清代12位皇帝中,雍正皇帝(1678-1735)堪稱首屈一指的「網紅」。20多年前面世的電視劇《雍正王朝》,迄今還處於觀看排行榜的前幾名,「朕就是這樣的漢子」等驚人的奏摺批語更是廣泛流傳於網絡,讓這位曾經權傾天下、莫測高深的皇帝變得真實可感。

在清代12位皇帝中,雍正皇帝(1678-1735)堪稱首屈一指的「網紅」。20多年前面世的電視劇《雍正王朝》,迄今還處於觀看排行榜的前幾名,「朕就是這樣的漢子」等驚人的奏摺批語更是廣泛流傳於網絡,讓這位曾經權傾天下、莫測高深的皇帝變得真實可感。

而在清史專家眼中,雍正也確實是一位頗有作為、影響歷史的君主。著名清史專家鄭天挺先生在1962年給中央黨校學員講授的《清史簡述》中,列舉了在清代發生的8件大事,發生在雍正時期的有兩件,一件是攤丁入畝,一件是驅逐天主教士於澳門。在1636年至1912年的近300年中,雍正王朝只占13年,卻有兩件不平凡的事情,可見這個朝代的重要性。著名清史專家馮爾康先生在《雍正傳》一書中,全面客觀地描述了雍正的思想、作為和性格,認為雍正是「康乾盛世的有力推進者」「促進清朝歷史發展的政治家」,「是可以肯定的歷史人物」。

在清代保密史上,雍正也是一位承前啟後、舉足輕重的重要人物。

其一,大力推行奏摺(密奏)制度。從漢代開始,就有密奏(封事),但始終處於非制度化狀態。正如著名史學家錢穆在《國史新論》中明確指出,在明代以前,「皇帝的秘密信件,絕不算是政府的正式公文,絕不能取得政治上法理的地位,但在清代是取得了」。清代的這一重大變化,始於康熙時期,但完成這一根本轉型的是雍正皇帝。首先,雍正始終堅持親自閱看奏摺,「各省文武官員之折,一日之間,嘗至二三十件,多或至五六十件不等,皆朕親自覽閱批發,從無留滯,無一人贊襄於左右,不但宮中無檔可查,亦並無專司其事之人」。

其次,保密制度十分嚴密。雍正曾在李秉忠的奏摺上批示:「朕有旨,一切密諭,非奉旨通知,不許轉告一人。」「若不能密,不如不奏也。」在鄂昌的奏摺上也硃批說:「密之一字,最為緊要。」雍正規定,奏摺發交六部處理的,必須刪去皇帝硃批,有時連上奏人姓名都要刪去。臣僚之間不得互相打聽奏摺和硃批內容,不得在公開性的題本中直接引用,更不得擅自刊刻或者公開宣揚。這和現代保密法「有必要知悉」、根據工作需要知悉的原則一致。

再次,賞罰分明。雍正時期,許多高官大員均曾因泄密或者違反保密規定受到處分,比如閩浙總督覺羅滿保、山西巡撫諾敏、江蘇布政使鄂爾泰、雲南巡撫楊名時,均因擅自披露皇帝在奏摺上的批示,被雍正暫停奏摺權。這對其他官員是有力的震懾。因此,廣東巡撫常賚的奏匣被賊偷去,只得借用廣東將軍石禮哈的奏匣,不敢仿製。

最後,雍正還注意及時解決奏摺制度實行中暴露的問題。比如雍正明確要求,一些地方督撫通過奏摺請示獲準的事項,仍要通過正常程序上報中央有關部門,不得以有皇帝的批示逕自實施。這對防止督撫借奏摺侵奪六部職權、打破官僚體系平衡、引起政局動盪有重要作用。又如一些官員借著給皇帝上奏摺的機會,行告密之實。雍正對此頭腦也很清醒,沒有為下屬所欺。比如石禮哈密奏李衛諸多不法情形的奏摺,內容相當敏感,但並未影響雍正對李衛的信任。

雍正推行奏摺制度的意義不僅是在保密方面。在康熙時期,密奏主要功能是搜集信息,充當的是告密的作用。康熙帝曾明確解釋這一用意:「天下大矣,朕一人聞見,豈能周知?若不密奏,何由洞悉?」但雍正使密奏的功能發生重大改變,從單純的告密成為君臣討論政事的重要手段,耗羨歸公、攤丁入畝、改土歸流、西北用兵等重大決策,都是君臣在來往密奏中反覆討論決定的。雍正還曾闡述奏摺用意:「國家庶務殷繁,亦有不便宣露於眾者,亦有本章諭旨所不能盡者,亦有一時不能即定者,故於密奏內往來斟酌。」這與現代法學家對行政決策過程應當保密的解釋幾無二致,且可互相補充、印證。

清人昭槤《嘯亭雜錄》卷一說,雍正帝是擔心泄密(「慮本章或有所漏泄」),所以一切緊要政務都命上奏摺。清末光緒時期,著名法學家薛允升《讀例存疑》中談到奏摺制度,也主要是從保密角度,說從前「漏泄最易」,現在「漏泄之事頗少矣」。上述看法當然是正確的,但未免過於實用主義,沒有看到雍正推行奏摺的真正用意與功效。

其二,實施秘密建儲制。這種皇位繼承方法,在波斯曾經有過。據《舊唐書》卷一百九十八記載,波斯國「其王初嗣位,便密選子才堪承統者,書其名字,封而藏之。王死後,大臣與王之群子共發封而視之,奉所書名者為主焉」。但我國此前歷史上沒有實施過。清代康熙末年,圍繞太子之位風起雲湧,政局動盪,最後康熙帝決定「建儲而不宣制」。但這是迫於形勢的不得已之舉,也受到一些質疑,雍正被質疑篡位與此不無關係。

雍正基於前朝的經驗和教訓,即位之初,就明確宣布實施秘密建儲政策。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雍正將弘曆(乾隆)冊立為太子,將親書聖旨密封之後,當著諸王大臣之面,藏於乾清宮最高處的「正大光明」匾之後。但在公開場合,弘曆在接受教育、參與政務及生活待遇等各個方面,與其他皇子相比並沒有明顯特殊之處。如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弘曆與弘晝一起封為親王;雍正十三年(1735年)正月,兩人又一起辦理苗疆事務。

與公開建儲相比,秘密建儲的基本特點和關鍵要素就是保密。除皇帝本人以外,包括儲君在內的所有人均不知情。這樣做一方面可以避免太子身份暴露,遭到其他皇子謀害或者打擊(特別是在太子年幼時),確保建儲計劃的順利實施;另一方面通過限制乃至剝奪儲權,讓繼承皇位的權力處於永遠的不確定性之中,不僅可以防止太子與皇帝搶奪權力而發生尖銳矛盾,也能防止太子與朝臣及其他皇子結黨,從而誘導、迫使所有潛在皇位繼承人(包括太子本人)和廣大臣子緊密團結在皇帝周圍。雍正之後的乾隆、嘉慶、道光、咸豐均實行此制,前後達128年之久,予清代政治重大影響。

此外,雍正還大張旗鼓整頓泄密問題,極大地扭轉了政治風氣。康熙末年,因為太子廢立等原因,政務廢弛,保密紀律也遭到嚴重破壞。一些關涉緊要之案與緝拿人犯的奏章和文書還沒有呈報給皇帝,「已先傳播於眾口」,一些要犯因此潛逃。雍正即位之初,專門給內閣下旨,提出嚴厲批評,要求以後「一切本章以及咨呈文書」均要「密封投遞」,「各該管官,應謹慎辦理,以防漏泄。倘有疏忽,將來事發之日,究問根由,必將漏泄之人及該管官員, 從重治罪」。

最後要指出的是,雍正在保密上的謀略和作為,特別是他大力推行的奏摺制度和秘密建儲制度,固然強化了政權,提高了效率,但也帶來了過度保密等弊端。清末龔自珍《上大學士書》(1829年12月)曾經批評當時的公務制度說:「昔雍正朝以軍務宜密,故用專摺奏,後非軍事亦摺奏,後常事亦摺奏,後細事亦摺奏。」這一席話令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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