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4項補助資金支持2022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

農林衛視 發佈 2022-05-16T18:49:24.796761+00:00

按照中央1號文件部署要求,2022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漁業發展補助資金,支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按照中央1號文件部署要求,2022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漁業發展補助資金,支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指導各地做好項目實施工作,確保政策有效落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日前印發了《關於做好2022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強調,要重點圍繞糧食生產穩面積提產能、產業發展穩基礎提效益、鄉村建設穩步伐提質量、農民收入穩勢頭提後勁,調整優化存量、統籌安排增量,強化政策引導、改革完善實施方式,做到政策總體保持穩定、重點任務保障充分、重大試點落實有效,助力牢牢守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兩條底線,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出新步伐。項目資金安排突出三個導向:


一是突出重點領域,著力支持提升糧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強化現代農業基礎支撐,促進鄉村產業融合,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二是突出統籌銜接,根據項目各自政策目標和功能屬性,科學推進政策統籌、任務統籌、資金統籌,優化支出結構,促進銜接配套,提高資金效益,形成政策合力,集中資金辦大事。


三是突出創新引導,完善「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強化以績效評價結果為導向的項目和資金安排機制,壓實地方投入責任,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引導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動參與,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


《通知》聚焦五大重點任務:


(一)全力保障糧食和油料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


(二)加強耕地保護、種業振興、農機裝備支撐保障。


(三)大力推動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和鄉村人才振興。


(四)推進農業資源保護利用和綠色轉型發展。


(五)支持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


全文

關於做好2022年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

農計財發〔2022〕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農業農村(農牧)、畜牧獸醫、漁業廳(局、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省農墾總局,農業農村部有關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央1號文件部署要求,2022年中央財政安排農業生產發展資金、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漁業發展補助資金,支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為指導各地做好項目實施工作,確保政策有效落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三農工作重大決策部署,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重點圍繞糧食生產穩面積提產能、產業發展穩基礎提效益、鄉村建設穩步伐提質量、農民收入穩勢頭提後勁,調整優化存量、統籌安排增量,強化政策引導、改革完善實施方式,做到政策總體保持穩定、重點任務保障充分、重大試點落實有效,助力牢牢守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兩條底線,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出新步伐。項目資金安排突出三個導向:一是突出重點領域,著力支持提升糧食和大豆油料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強化現代農業基礎支撐,促進鄉村產業融合,推進農業綠色發展。二是突出統籌銜接,根據項目各自政策目標和功能屬性,科學推進政策統籌、任務統籌、資金統籌,優化支出結構,促進銜接配套,提高資金效益,形成政策合力,集中資金辦大事。三是突出創新引導,完善「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強化以績效評價結果為導向的項目和資金安排機制,壓實地方投入責任,撬動金融和社會資本投入,引導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主動參與,擴大農業農村有效投資。

二、重點任務

(一)全力保障糧食和油料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加大糧食、油料生產政策扶持力度,統籌推進小麥促壯穩產、水稻集中育秧,千方百計穩定糧食生產,多油並舉提升油料產能。促進畜牧業穩定健康發展,推進漁業綠色發展,統籌抓好蔬菜、棉糖膠等生產。

(二)加強耕地保護、種業振興、農機裝備支撐保障。穩定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強化東北黑土地保護,擴大保護性耕作面積,推進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開展土壤普查試點。實施畜禽良種補貼,穩定支持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開展生產性能測定,持續提高品種選育水平,提升我國畜禽種業核心競爭力。加快推進農機裝備補短板,推進農業用北斗終端及輔助駕駛系統的應用,開展農機研發製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

(三)大力推動農業產業融合發展和鄉村人才振興。聚焦穩產保供目標任務,統籌布局建設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統籌推進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建設。培育高素質農民,實施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培育一批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加快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引領帶動小農戶發展。

(四)推進農業資源保護利用和綠色轉型發展。深化落實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改革,推進農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創新,切實保護耕地、草原和水生生物等資源。強化農業生態環境治理,提高地膜科學使用回收水平,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穩步推進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

(五)支持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壯大。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支持脫貧地區發展壯大特色優勢富民產業,完善產業發展支撐保障和設施條件,提升全產業鏈發展水平,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聯農帶農富農機制。相關資金項目繼續向脫貧縣傾斜。  

三、強化政策落實與監督評價

(一)推進統籌使用。落實和完善「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切實提升政策的精準性、指向性和實效性。約束性任務補助資金不得統籌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完成任務清單及績效目標的基礎上,可在大專項內部統籌安排指導性任務補助資金,但不得跨轉移支付項目整合資金、不得超出任務清單範圍安排資金、不得將中央財政資金切塊用於省級及以下地方性政策任務。安排給832個脫貧縣(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連片特困地區縣)的資金,按照財政部等11部門《關於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財農〔2021〕22號)執行。鼓勵各地按規定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強化政策銜接配合,推動相關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統籌。

(二)細化實施方案。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按要求抓緊組織編制省級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條件、補助對象、補助水平、實施要求和監管措施。要因地制宜研究確定補助方式,鼓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等支持方式,積極探索適應不同主體、更加科學有效的支持模式。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編制實施方案過程中,要加強與農業農村部、財政部溝通,於2022年6月30日前正式印發並以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聯合發文形式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同時,將農業生產發展等項目實施方案和資金安排情況按規定同步上報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台。

(三)強化政策公開。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及時將中央財政支農政策和省級實施方案向社會發布,督促指導基層農業農村、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加強涉農補貼申報信息公開,簡化申報流程,公開申報指南,保障涉農主體知情權和選擇權,有關信息公開渠道和查詢方式報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備案。要做好擬補助對象、資金安排等信息公開公示工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要通過多種渠道方式宣傳解讀政策,使廣大農民群眾、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基層幹部準確理解掌握政策內容,積極營造有利於政策落實的良好氛圍。

(四)嚴格過程管控。地方各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加強項目執行定期調度和督促指導,及時掌握項目執行和資金使用情況。省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創新工作方式,及時妥善處理項目執行中的問題,重大事項要及時向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報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2022年7月起每月通過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台上報資金執行情況,2023年1月31日前報送項目實施總結報告,按要求報送有關基礎數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確保各項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有關數據材料報送情況納入相關資金的績效評價範圍。

(五)加強資金監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要認真落實財政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導意見》,規範補貼資金代發金融機構,加強惠農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管理。各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不得受理以中介機構名義直接代理申報的資金項目,上下級和同級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申報材料不得通過中介機構運轉,不得將財政補助資金用於支付中介費用。

(六)深化績效管理。省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績效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區域項目績效評價機制,將政策目標實現情況、任務清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納入指標體系,嚴格獎懲措施,全面評估、考核政策落實情況。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將採取績效監控與抽查覆核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評價資金安排規範性、資金執行進度、信息報送以及地方財政投入、社會資本投入等情況,並組織對重點任務、重點地區進行績效考評。對違反規定統籌中央財政資金用於地方性任務的,中央財政將在安排下年度資金時予以扣減。對由中介機構直接代理申報項目、將財政補助資金用於支付中介費用的,一經查實,項目支持對象列入黑名單,有關縣(市、區)暫停安排實施該項目。

附件:

1.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2.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3.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項目實施方案

4.漁業發展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農業農村部 財政部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中央財政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主要用於對農民直接補貼,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與技術服務、農業經營方式創新、農業產業發展等方面工作。

一、穩定實施直接補貼政策

(一)穩定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認真執行《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和《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21〕11號)要求,繼續穩定實施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嚴格落實國家關於耕地用途管制的相關規定,加大耕地使用情況的核實力度,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的耕地、非農業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給予補貼,對拋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資格。按照嚴格落實耕地利用優先序要求,進一步強化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導向,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執法監督檢查聯動機制,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基本農田「非糧化」。按照直達資金管理要求,加強部門協作,完善政策制度,優化工作流程,規範管理方式,做好政策宣傳,確保政策穩定實施。做好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標準化錄入表格銜接工作,具備條件的地區做好「一卡通」系統與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對接。用好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加強資金監管,逐步構建形成補貼大數據管理系統,提升補貼發放的規範性、精準性和時效性。嚴防補貼資金「跑冒滴漏」,對騙取、貪污、擠占、挪用或違規發放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二)發放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認真執行《財政部關於下達2022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2〕16號)有關要求,儘快將補貼發放到實際種糧農民手中。各級財政、農業農村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密切溝通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管理制度,簡化工作流程,加快撥付進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滯撥滯留資金。梳理資金撥付流程,建立定期調度制度,跟蹤資金撥付進展情況,做好執行分析,發放情況及時上報轉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強「一卡通」基礎數據的維護與更新,及時向代發銀行同步發送帳戶明細,確保補貼真正發放到實際種糧農民手中。對因基礎信息有誤而造成發放失敗的,及時根據銀行反饋數據更正信息,嚴禁以撥作支,在「一卡通」代發專戶形成沉澱。

(三)實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在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要求基礎上,開展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探索創新以機具應用為前提的補貼資金兌付方式。開展農機研發製造推廣應用一體化試點,加快大型高端智能農機、丘陵山區先進適用小型小眾機械、打包采棉機等短板弱項機具創製與北鬥智能監測終端及輔助駕駛系統集成應用,促進農機產業自主安全可控和高質量發展。著力推進補貼機具有進有出、優機優補、補短強弱、獎優罰劣,重點支持糧食烘乾、履帶式作業、玉米大豆帶狀複合種植、油菜收穫等專用機具和丘陵山區小型適用機具,大力推廣現代種養業和智慧農業發展急需的成套設施裝備。逐步降低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後機具品目(檔次)的補貼額,或退出補貼範圍,其中輪式拖拉機補貼額測算比例降低至20%以下。支持將糧油作物生產機械化薄弱環節、玉米大豆帶狀複合種植所需創新產品和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補貼試點,按規定適當提高補貼標準,且相關機具不占用農機新產品試點的資金規模及品目指標,省域內提高補貼額測算比例機具累計不超過10個品目。深化農機產品認證證書在補貼機具資質採信中的運用,強化拖拉機、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北斗終端等重點、新型補貼機具資質要求,並可採信認證證書和第三方檢測報告作為投檔依據,積極探索區域一體化投檔資料形式審核和補貼額測算比例提高、實施地方累加補貼、新進補貼範圍等重點監管機具現場演示評價,從嚴整治提供不實投檔資料、虛開發票、虛構報補等較重及以上違規行為,引導企業規範參與補貼政策實施,切實提高產品質量和製造水平。抓實抓細高價值、高補貼額度和累加補貼機具的監督管理,嚴禁將補貼額與機具價格直接掛鈎,強化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大力推動二維碼識別、手機APP申請、物聯網監測等信息化措施落地見效。依法落實省級財政支出責任,共同保障補貼資金需求,對支出責任履行不到位的省份,將納入績效評價並相應扣減下年度中央財政資金。認真落實補貼申請審核、補貼資金兌付等限時辦理規定,切實加快補貼資金兌付,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二、持續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一)實施重點作物綠色高質高效行動。聚焦圍繞糧食和大豆油料作物,推行種植品種、肥水管理、病蟲防控、技術指導和機械作業「五統一」,集成推廣新技術、新品種、新機具,打造一批優質強筋弱筋專用小麥、優質食味稻和專用加工早稻、高產優質玉米的糧食示範基地,同時集成示範推廣高油高蛋白大豆、「雙低」油菜、高油高油酸花生等優質品種和區域化、標準化高產栽培技術模式,打造一批大豆油料高產攻關田,示範帶動大範圍均衡增產。選擇適宜地區開展鹽鹼地大豆高質高效種植示範,挖掘擴種潛力。適當兼顧蔬菜等經濟作物,建設綠色高質高效樣板田和品質提升基地。

(二)深化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利用國家現代農業科技展示基地等平台載體,聚焦糧食穩產增產、大豆油料擴種、農產品有效供給等重點,根據不同區域自然條件和生產方式,示範推廣重大引領性技術和農業主推技術,推動農業科技在縣域層面轉化應用。繼續實施農業重大技術協同推廣,激發各類推廣主體活力,建立聯動推廣機制。繼續實施農技推廣特聘計劃,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從鄉土專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種養能手中招募特聘農技(動物防疫)員。

三、發展壯大鄉村產業

(一)加快推進農業產業融合發展。統籌布局建設一批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和農業產業強鎮。重點圍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聚焦稻穀、小麥、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豬、淡水養殖、天然橡膠、棉花、食糖、奶類、種業、設施蔬菜等重要農產品,適當兼顧其他特色農產品,構建以產業強鎮為基礎、產業園為引擎、產業集群為骨幹,省縣鄉梯次布局、點線面協同推進的現代鄉村產業體系,整體提升產業發展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二)實施奶業振興行動和畜禽健康養殖。一是整縣推進奶業生產能力提升。擇優支持奶業大縣發展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推廣應用先進智能設施裝備,推進奶牛養殖和飼草料種植配套銜接,選擇有條件的奶農、農民專業合作社依靠自有奶源開展養加一體化試點,示範帶動奶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苜蓿發展行動,支持苜蓿種植、收穫、運輸、加工、儲存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提升,增強苜蓿等優質飼草料供給能力。二是實施糧改飼。以農牧交錯帶和黃淮海地區為重點,支持規模化草食家畜養殖場(戶)、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專業化飼草收儲服務組織等主體,收儲使用青貯玉米、苜蓿、飼用燕麥、黑麥草、飼用黑麥、飼用高粱等優質飼草,通過以養帶種的方式加快推動種植結構調整和現代飼草產業發展。各地可根據當地養殖傳統和資源情況,因地制宜將有飼用需求的區域特色飼草品種納入範圍。三是實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質行動。進一步擴大項目實施範圍,在吉林、山東、河南等19個省(自治區)選擇產業基礎相對較好的牛(羊)養殖大縣,支持開展基礎母牛擴群提質和種草養牛養羊全產業鏈發展。四是實施良種補貼。在主要草原牧區省份對項目區內使用良種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肉牛養殖場(戶),以及購買優良種公畜進行繁殖的存欄能繁母羊30隻以上、氂牛能繁母牛25頭以上的養殖場(戶)給予適當補助,支持牧區畜牧良種推廣。在生豬大縣對使用良種豬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生豬養殖場(戶)給予適當補助,加快生豬品種改良。五是實施蜂業質量提升行動。支持蜜蜂遺傳資源保護利用,改善養殖設施裝備水平,支持蜂農開展防災減災,開展農作物高效蜂授粉試點。

(三)支持種業發展。鼓勵地方探索以保促用、保用結合的資源保護利用方式,持續加強育種創新基礎性工作,推動種業高質量發展。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保種場、保護區和基因庫等國家級畜禽遺傳資源保護品種保護單位開展畜禽遺傳資源保護,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家畜禽核心育種場、種公畜站、奶牛生產性能測定中心等開展種畜禽和奶牛生產性能測定工作。

(四)推進地理標誌農產品保護和發展。圍繞生產標準化、產品特色化、身份標識化和全程數位化,完善相關標準和技術規範,支持開展地理標誌農產品特色種質保存、特色品質保持和特徵品質評價,推進全產業鏈生產標準化,挖掘農耕文化,加強宣傳推介,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和品牌打造,推動地理標誌農產品產業發展。

四、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一)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技術應用和生產經營能力。支持縣級及以上農民合作社示範社和示範家庭農場改善生產經營條件,規範財務核算,應用先進技術,推進社企對接,提升規模化、集約化、信息化生產能力。著力加大對從事糧食和大豆油料種植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支持力度。鼓勵各地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輔導員隊伍和服務中心建設,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託其為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技術指導、產業發展、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等服務。鼓勵各地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質量提升整縣推進。

(二)推廣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聚焦圍繞糧食和大豆油料生產,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專業服務公司和供銷合作社等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推動服務帶動型規模經營發展。要根據資源稟賦、產業特點、勞動力轉移程度、農業機械化水平和小農戶生產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確定補助方式與標準,加強與其他農業生產支持政策的銜接配套,支持各類服務主體集中連片開展單環節、多環節、全程託管等服務,提高技術到位率、服務覆蓋面和補貼精準性,推動節本增效和農民增收。推進北斗作業監測終端安裝與應用,探索將監測數據作為作業補助面積核定、相關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強化高素質農民培育。統籌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種養加能手技能培訓、農村創新創業者培養、鄉村治理及社會事業發展帶頭人培育。繼續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和到村任職選調生培訓。啟動實施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打造一支與農業農村現代化相適應,能夠引領一方、帶動一片的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隊伍。

(四)穩步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重點圍繞蔬菜、水果等鮮活農產品,兼顧地方優勢特色品種,合理布局建設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加快補齊發展短板,提高設施運營效率。在實施區域上,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施,並擇優支持蔬菜、水果等產業重點縣開展整縣推進。832個脫貧縣可充分用好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通過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支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在建設內容上,重點支持建設通風貯藏設施、機械冷藏庫、氣調冷藏庫,以及預冷設施設備和其他配套設施設備,具體由主體根據實際需要確定類型和建設規模。在實施主體上,依託縣級及以上示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施。在補助標準上,按照不超過建設設施總造價的30%進行補貼,單個主體補貼規模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具體補貼標準由地方制定。在操作方式上,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的方式,各地利用農業農村部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實行建設申請、審核、公示到補助發放全過程線上管理。

(五)推動全國農擔體系健康可持續發展。堅持全國農擔體系的政策性定位,優化完善補獎政策,健全「雙控」和政策性任務確認機制,強化對「雙控」業務量化考核,引導農擔體系堅持聚焦主業,防範風險。加大對糧食和大豆油料生產、鄉村產業發展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加強與政府部門、銀行和其他擔保機構的深度合作,助力農業經營主體信貸直通車常態化服務,提升數位化、信息化服務水平,加快發展首擔、信用擔。堅守底線思維,壓實地方責任,探索通過標準風控模型、大數據預審等技術手段,加強項目管理,及時預警處置,在推動農擔業務高質量發展中防範化解風險。  

附件2:

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中央財政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耕地質量提升、漁業資源保護、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一、支持耕地質量提升

(一)加強耕地保護與質量提升。一是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壤普查試點。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開展土壤普查試點,在濱海、東北松嫩平原、黃淮海平原和西北內陸開展鹽鹼地普查,主要支持外業調查採樣、內業測試化驗、技術培訓、專家指導服務、數據分析等。二是開展退化耕地和生產障礙耕地治理。選擇部分耕地酸化、鹽鹼化較嚴重區域,試點集成推廣施用土壤調理劑、綠肥還田、耕作壓鹽、增施有機肥等治理措施。在西南、華南等地區,因地制宜採取品種替代、水肥調控、農業廢棄物回收利用等環境友好型農業生產技術,加強生產障礙耕地治理,克服農產品產地環境障礙,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繼續做好補充耕地質量評價試點工作。三是開展化肥減量增效示範。繼續做好肥料田間試驗、施肥情況調查、肥料利用率測算等基礎性工作,提高肥料配方科學性和針對性,更好指導農民科學施肥。加大施肥新產品新技術新機具集成推廣力度,優化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機制,擴大推廣應用面積,進一步提高覆蓋率。鼓勵以東北黑土區為重點,因地制宜、規範有序推廣應用根瘤菌劑等微生物菌劑,為大豆油料產能提升工程提供支撐。通過施用草木灰、葉面噴施、綠肥種植、增施有機肥等替代部分化肥投入,降低農民用肥成本。  

(二)開展耕地深松。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為目標,支持在適宜地區開展深松(深耕)整地作業,促進耕地質量改善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升。深松(深耕)作業深度一般要求達到或超過25厘米,每畝作業補助原則上不超過30元,具體技術模式、補助標準和作業周期由各地因地制宜確定。充分利用北斗作業監測手段保證作業質量,提高監管工作效率,鼓勵擴大作業監測範圍。  

(三)推進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和保護性耕作。繼續聚焦黑土地保護重點縣,集中連片開展東北黑土地保護利用,重點推廣秸稈還田與「深翻+有機肥還田」等綜合技術模式,開展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標準化示範推廣。堅持「穩步擴面、質量為先」,針對玉米、大豆、小麥等旱作作物,支持推廣應用秸稈覆蓋免(少)耕播種等關鍵技術,持續優化定型技術模式,穩步擴大實施面積,鼓勵整鄉整村整建制推進,加快高標準示範應用基地建設。

(四)實施耕地輪作休耕試點。立足資源稟賦、突出生態保護、實行綜合治理,進一步探索科學有效輪作模式。在東北、黃淮海等地區實施糧豆輪作,在西北、黃淮海、西南和長江中下游等適宜地區推廣玉米大豆帶狀複合種植,在長江流域實施「一季稻+油菜」「一季稻+再生稻+油菜」輪作,在雙季稻區實施「稻稻油」輪作,在北方農牧交錯區和新疆次宜棉區推廣棉花、玉米等與花生輪作或間套作,既通過豆科作物輪作倒茬,發揮固氮作用,提升耕地質量,提高養分利用效率,又通過不同作物間輪作,降低病蟲害發生,減少農藥使用量,加快構建綠色種植制度,促進資源永續利用。同時,繼續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區、新疆塔里木河流域地下水超採區實施休耕試點,休耕期間重點採取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措施,促進耕地質量恢復提升。

二、加強漁業資源養護

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資源衰退嚴重海域等重點水域開展漁業增殖放流,恢復水生生物資源。突出增殖放流的生態功能,適當增加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生物放流數量,在適宜區域繼續增殖放流經濟物種。科學確定適宜增殖放流的重點水域和物種,原則上僅支持《農業農村部關於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導意見》確定的放流物種。中央財政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補助購買苗種、暫養、運輸、後期跟蹤監測和效果評估等放流苗種支出,其中用於補貼購買苗種的支出不少於90%。

三、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關於印發〈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財農〔2021〕82號),紮實實施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資金進行專帳管理,分帳核算,專款專用。對農牧民的補助獎勵資金,要通過「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及時足額發放給農牧民,並在卡折中明確政策項目名稱;按要求繼續實施「一攬子」政策的地區,對支持草牧業發展的資金要按照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使用。資金發放嚴格實行村級公示制,接受群眾監督。

四、強化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

(一)推進地膜科學使用回收。在河北、內蒙古、遼寧、山東、河南、四川、雲南、甘肅、新疆等9省(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支持引導農戶、種植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生產回收企業等實施主體,科學推進加厚高強度地膜使用,有序推廣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廣地膜高效科學覆蓋技術,降低使用強度。嚴格補貼地膜准入條件,禁止使用不達標地膜。加快構建廢舊地膜污染治理長效機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學使用回收水平。  

(二)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以秸稈資源量較大的縣(市、區)為重點實施區域,培育壯大秸稈利用市場主體,完善收儲運體系,加強資源台帳建設,健全監測評價體系,強化科技服務保障,培育推介一批秸稈產業化利用典型模式,形成可推廣、可持續的產業發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機制,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

(三)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繼續在符合條件的試點縣整縣開展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支持企業、專業化服務組織等市場主體提供糞肥收集、處理、施用服務,帶動縣域內畜禽糞污基本還田,打通種養循環堵點,推動化肥減量化。項目縣要統籌考慮區域內種養實際,圍繞試點目標任務,進一步完善糞肥還田組織運行模式,創新工作機制,搶抓關鍵農時,加快糞肥還田,推廣適宜技術,促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農業綠色發展。

附件3:

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項目實施方案

中央財政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主要用於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強制撲殺和銷毀、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等三方面支出。具體實施要求按照《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動物疫病防控財政支持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非洲豬瘟防控財政補助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執行。

一、強制免疫補助。主要用於開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芻獸疫、布病、包蟲病等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疫苗(驅蟲藥物)採購、儲存、注射(投餵)及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淨化、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工作,對實施強制免疫和購買動物防疫服務等予以補助。2022年繼續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實施強制免疫「先打後補」。各地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提高免疫質量和政策成效,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抗體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強制撲殺和銷毀補助。主要用於對在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淨化、消滅過程中強制撲殺的動物、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所有者給予補償。納入中央財政補助範圍的疫病種類包括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芻獸疫、布病、結核病、包蟲病、馬鼻疽和馬傳貧等。銷毀的動物產品包括被動物疫病污染或可能被污染、存在動物疫病傳播風險的豬肉、牛肉、羊肉、禽肉、馬肉等肉類,雞蛋等蛋類,牛奶等奶類;銷毀的相關物品包括被動物疫病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未拆包裝的成品飼料。

三、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對承擔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給予補助。補助資金不得用於重大動物疫病撲殺畜禽、屠宰環節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補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按照本區域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統籌省市縣資金安排,足額安排資金。要加快資金執行進度,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下達後,市縣財政應在三個月內將補助資金給付到位,確保無害化處理體系有效運行。

附件4:

漁業發展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方案

中央財政漁業發展補助資金主要用於支持建設國家級海洋牧場、提升現代漁業裝備設施和漁業基礎公共設施、漁業綠色循環發展、漁業資源調查養護和國際履約能力提升等方面工作。具體實施要求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於實施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漁業發展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漁業綠色循環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以及《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漁業發展補助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執行。

一、建設國家級海洋牧場

支持沿海省份符合條件的國家級海洋牧場建設,統籌考慮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水域生態環境修復、海洋水產品產出、休閒漁業發展等各項功能,重點發展以生態資本保值增值為基礎的養護型海洋牧場,促進海洋漁業資源養護。按照「建管一體」的要求,統一謀劃建設、運營和管護,明確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建立長期有效的管護機制,切實發揮國家級海洋牧場典型示範和輻射帶動作用。中央財政對部分第六批、第七批國家級海洋牧場示範區分年度進行適當補助,補助資金重點用於人工魚礁、海藻種移植、信息化和管護平台等。

二、建設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

著眼漁區鄉村振興,聚焦打造平安漁港、智慧漁港、綠色漁港、產業漁港、人文漁港,建設以中心漁港為核心的沿海漁港經濟區。項目所在地要健全投入保障制度,統籌用好相關政策,創新投融資方式,統籌整合相關渠道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形成財政引導、金融支持、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多向投入格局。中央財政對沿海各地漁港經濟區建設給予適當獎補。各地要按照「建管一體」的要求,統一謀劃建設、運營和管護,合理確定管護主體,落實管護資金,壓實管護責任。中央財政對通過中期評估的漁港經濟區分年度給予適當補助,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對漁港相關公益性基礎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和整治維護。

三、建設遠洋漁業基地

圍繞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支持遠洋漁業企業在有條件的重點區域建設一批布局合理、配套完善、保障有力、集聚廣泛的遠洋漁業基地,提升「走出去」水平,推動我國遠洋漁業產業集聚以及與所在國的深度融合,實現內外聯動、功能互補和產業協同的發展格局。承擔基地建設項目的企業須具有連續三年以上農業農村部遠洋漁業企業資格,並擁有基地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境外基地還需獲得有關部門批准的境外投資許可等。中央財政對符合條件的遠洋漁業基地項目按照不超過中方企業已完成投資的30%給予補助,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對基地相關基礎設施進行更新改造和整治維護。

四、提升現代漁業設施設備水平

採取後補助方式,支持改善漁業設施設備,提升漁業設施設備現代化水平,提高漁業綜合生產能力。

(一)支持漁船和船上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支持漁業企業、漁民對捕撈漁船和船上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減少漁船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漁船安全等級,提升漁船自動化、智能化和現代化水平。中央財政重點支持近海、遠洋老舊捕撈漁船更新改造為新材料和資源友好型漁船,支持船上設施設備更新改造。鼓勵各地結合現有漁船改造標準,支持新能源漁船更新改造,降低漁船油耗,減輕碳排放。

(二)水產養殖和加工設施設備建設。支持持有養殖證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和漁民在《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的養殖區或限養區發展深遠海養殖。優先支持國家級水產健康養殖和生態養殖示範區,以及選址在離大陸岸線10公里以上、水深20米以上的項目。支持具備水產品加工冷藏能力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開展水產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鮮。優先支持主產地就地加工、淡水產品加工、大宗產品收儲加工,以及脫貧地區特色水產品加工、稻漁和大水面等生態產品加工。補助資金重點用於購置重力式網箱和桁架類網箱式養殖裝備、水產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鮮設施設備等方面。

五、持續推進漁業綠色循環發展

支持符合補助要求的養殖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和養殖漁民開展內陸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水產養殖業尾水達標治理,提高內陸池塘養殖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動形成一批標準化、集約化、機械化、智能化、清潔化的規模養殖基地,促進水產養殖綠色高質量發展。補助資金重點用於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尾水達標治理、水質監控和環境調控系統、建立管護機制等方面。

六、開展漁業資源調查養護和國際履約能力提升

(一)開展我國近岸近海外海漁業資源調查。採取當年補助方式,支持具備條件的科研院所和高校利用漁業資源專業科學調查船,輔以租用群眾漁船,開展我國近岸近海外海漁業資源調查,逐步掌握漁業資源狀況和變動趨勢。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在我國禁漁區線內側沿岸水域、禁漁區線外側近海海域、包括周邊漁業協定水域在內的外海海域,開展理化環境與生源要素、基礎生產及魚卵仔魚、生物資源等方面調查。

(二)開展公海和過洋性漁業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評估。採取當年補助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遠洋漁業企業和教學科研單位開展遠洋漁業資源調查、監測評估,促進全球漁業資源科學養護和長期可持續利用。補助資金重點用於在公海和重要入漁國海域開展漁業資源生產性調查、綜合科學調查、全球重要魚種資源監測評估,按照項目類型和監測站位數(評估魚種數)對任務承擔單位進行補助。

(三)提升遠洋漁業國際履約能力。鼓勵引導遠洋漁船全面履行國際公約義務養護國際漁業資源,對遠洋漁船全面履行國際公約的成果進行獎補,促進遠洋漁業規範有序和高質量發展。補助資金以遠洋漁船為單位,採取後補助方式,主要依據遠洋漁業企業履約評估成績分類給予適當補助。遠洋漁業企業履約評估得分分值按《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於全面實施遠洋漁業企業履約評估工作的通知》(農辦漁〔2021〕22號)有關規定計算。

來源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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