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人在婚房內意外離世,房主:賠償28000,我很冤

西安網 發佈 2022-07-04T03:45:03.304822+00:00

黃女士:6月1號上午,我接到裝修公司負責人的電話,跟我說他的工人在我的別墅內發生意外離世了,這讓我很驚訝。

本來裝修新房是一件開心事

但是長沙的黃女士

卻因為裝修新房

而遇到了一件鬧心事

在四月份的時候

黃女士和

深圳市魯班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長沙分公司

簽訂了一份裝修合同

總裝修款是17萬9千元

雙方約定的裝修時間是

從今年的四月十九號開始

總工期為90天

在前期

黃女士向裝修公司支付了

7100元的裝修款

可是就在六月初的時候

一位裝修工人在她的別墅內

突發意外

不幸離世了

黃女士:6月1號上午,我接到裝修公司負責人的電話,跟我說他的工人在我的別墅內發生意外離世了,這讓我很驚訝。

裝修公司負責人的電話

讓黃女士很是驚訝

明明自己已經通知裝修公司撤場

怎麼會有裝修工人突發意外呢?

黃女士:

5月16日,家裡的整個內部改造就已經結束了,然後我就通知了裝修師傅、工人,包括負責人,告訴他們我們現在處於一個停工的狀態,他們也同意並且要撤出我的房子。他們的裝修日檢記錄表上寫著5月27日是無人,28日是無人,29日已經完全地停工。

事後,黃女士了解到

那名裝修工人白天在外面做工

晚上是從別墅的窗戶進去的

還住在了裡面

在有關部門的調解下

出於人道主義

黃女士對裝修工人的家屬進行了

兩萬八千元的賠償

黃女士:

這個錢我出得非常冤枉,因為我已經撤場,別墅已經是處於停工狀態了,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他們還是擅自住在裡面。而且我這個房子是用來做婚房的,那我要問誰來討一個說法?

黃女士覺得賠償並不合理

工人在自己結婚用的新房死亡

也讓她難以正常接受

所以作為再向裝修公司主張索賠的依據

黃女士:

在施工之前簽訂的合同中有明確寫到,乙方在施工期間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歸乙方負責,並承擔甲方所產生的費用。我的訴求就是,我出於人道主義給的28000元,還有我支付給他們的71600元裝修款,做完的工程量剩下的錢退還給我,包括這件事情對我帶來的損失和精神補償。

隨後,幫助記者陪同黃女士

來到了裝修公司

工作人員稱上門前需要預約

面對媒體和消費者的到來

裝修公司工作人員的回覆

讓人大跌眼鏡

隨後幫助記者找到了公司負責人

而負責人的態度更讓人吃驚

公司相關負責人撥打報警電話

隨後消失不見

相關工作人員出面協商問題

對於裝修工人突發意外

是處於施工期還是停工期

雙方各執一詞

深圳市魯班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長沙分公司 工作人員:

第一,我們沒有收到任何書面的通知。第二,這個合同還在履行中,事情沒做完。有些時候施工設備都還在裡面,那我們需要人去看守。他們終止需要正式通知我們的裝修師傅終止,請撤離。如果這種情況,我們還在裡面,那是我們的問題。

對於黃女士提出的賠償訴求

裝修公司工作人員表示

黃女士可以走法律程序

湖南見田律師事務所律師

黃世凱

首先業主是沒有什麼太多的責任的,裝修公司作為專業的施工單位,安全施工是其最基本的要求和義務,在簽訂合同之後,就應該擔當起這份責任。但是本案中的業主出於人道主義支付的兩萬八千元,因為在性質上有幫扶的意思,所以作為再向裝修公司主張索費的依據,不夠充分。其次業主與裝修公司的裝修合同系雙方一致同意得出,那麼已裝修的工程量確實應該付費,但是實際沒有完工的工程量又預付了工程款的,則可以要求退還,雙方可以據實結算。最後因為合同解除主要過錯還是裝修公司,所以業主可以依合同約定,主張賠償部分誤工、延期、侵償等具體損失。

目前,黃女士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裝修公司來說

面對消費者

應該拿出企業的態度

坐在一起和和氣氣地協商解決問題

而不是一味地逃避

這樣終究解決不了問題

來源:湖南公共頻道·芒果幫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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