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遭爭議的小說《小娘娘》:特殊的姑侄戀能否被原諒?

帆子說書 發佈 2022-07-04T22:12:01.725758+00:00

《小娘娘》是汪曾祺1996年發表的小說,講的是姑侄亂倫的故事。汪曾祺的小說,向來以「清雅淡美」著稱。而《小娘娘》題材敏感,看上去惡俗不堪,有評論家給汪老扣上「流於邪癖」「宣傳亂倫」的帽子。作品發表的第二年,汪先生就仙逝了,不知是否與這篇小說所受到的非議有關。

《小娘娘》是汪曾祺1996年發表的小說,講的是姑侄亂倫的故事。

汪曾祺的小說,向來以「清雅淡美」著稱。而《小娘娘》題材敏感,看上去惡俗不堪,有評論家給汪老扣上「流於邪癖」「宣傳亂倫」的帽子。

作品發表的第二年,汪先生就仙逝了,不知是否與這篇小說所受到的非議有關。

不過,汪老雖然寫了亂倫題材,但他絕不是以此為癖好的作家。

《小娘娘》所要表達的主題,其實與《受戒》一樣,都是讚揚純粹真摯的感情,只是這種感情為倫理道德所不容。

小說中,謝普天出生於一個民國時期的書香門第。家裡人丁不旺,幾代單傳,最後只剩下他和一個姑媽,加上一個耳朵聾了的僕人,相依為命。

謝普天的姑媽,叫謝淑媛,比侄子還要小3歲。因為當地人管姑媽叫「娘娘」,謝普天就稱她為「娘娘」或「小娘」。

文中說兩人是嫡親的姑侄,血緣關係很親近,謝淑媛可能是他爺爺的小妾生的,倒未必是跟他同一個奶奶。

謝普天長相英俊,人也很聰明。他是學美術的,畢業後家裡其他人都死了,他就靠在中學教書以及賣畫來養活自己和小姑媽。

他們兩人住的房間是門對門的,謝普天無微不至地照顧著小娘。小娘皮膚細嫩,冬天生凍瘡,他親自用雙氧水給她洗腳。雖然生活拮据,但他的錢總是緊著小娘用,從不讓她在同學面前穿戴寒酸。他還用自己一雙畫畫的巧手,給她剪最時興的童花頭。

為了增加收入,謝普天在教書之餘想出了另一條生財之道——畫炭精粉肖像。這種畫因為貼合現實,惟妙惟肖,很多人喜歡,謝普天的生意越來越好,經濟上也寬裕了起來。

為了趕期交貨,謝普天每天工作到很晚,謝淑媛就坐在旁邊陪著他做針線或者看言情小說。

一個電閃雷鳴的夜晚,風雨大作,聲震屋瓦。謝淑媛心裡害怕,不敢一個人睡,就跑到了侄子的房間裡。

孤男寡女,共處一室。謝普天說: 「那你在我這兒呆會兒再回去。

小娘說: 「我不回去。」又說: 「你跟我睡。」

謝普天說: 「那使不得!」

小娘說: 「使得!使得!」

說完她就把燈吹滅了。兩人打這兒起就發生了不倫的關係,像夫妻一樣同居。

隔牆有耳,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倆的事被外人知道,街頭巷尾,議論紛紛。有人寫了一個帖子,貼在他家不顯眼的地方,說:

管什麼大姑媽小姑媽,你只管花戀蝶蝶戀花.滿城風雨人閒話,誰怕!倒不如海走天涯,赤條條來去無牽掛,何等瀟灑。

這帖子可能是他家唯一的聾僕人寫的,謝普天看到之後,知道最後兩句是善意的規勸,決定帶著小娘離開家鄉,遠走高飛。

在謝普天同學的幫助下,兩人來到了雲南昆明定居,這兒沒人知道他們是姑侄關係,再也沒有人議論他們了。

謝普天租了間畫室畫畫,賣畫為生,他的炭精粉肖像畫在這兒依然十分受歡迎。而謝淑媛跟著他,遊覽了許多名山大川,品嘗了許多當地美食,過得很快樂。

可惜好景不長,謝淑媛有一天發現自己懷孕了,變得越來越沉默。

她老是做噩夢,夢見母親打她,打她的全身,打她的臉;夢見她生了一個怪胎,樣子很可怕;夢見她從玉龍雪山失足掉了下來,一直掉,半天也不到地……每次都是大叫醒來。

隨著肚子一天比一天大,謝淑媛內心的恐懼也越來越深重,她撫摸著膨大的小腹,說:「我作的孽!我作的孽!報應!報應!」

最後她死了。死於難產血崩。

謝普天把給小娘的裸體肖像畫交給同學保存,拜託他十年後找個出版社出版。

他把她的骨灰帶回了家鄉,選了家中園林里的一棵桂花,埋在桂花下面的土裡,埋得很深,很深。

最後他跟家中的園丁告別,飄然而去,不知所終。

從兩人的交往過程可以看出,雖然謝普天和謝淑媛在血緣上是姑侄關係,但由於家庭環境、經濟條件等現實因素,兩人在相處中更像父女、兄妹、情侶。

謝普天年長成熟,有經濟能力,擔負著養家餬口的責任。

而謝淑媛年紀小,嬌滴滴的,像溫室里的花朵,是被保護、疼愛的一方。

由於他們別的親人都死了,僕人也都遣散了,偌大的家裡只剩下他們兩個人,所以兩人之間幾乎沒有間隔,放了學,下了班之後回到家裡,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

在這樣特殊的環境和封閉的空間裡,他們很難不產生親情以外的感情。況且兩人都年輕貌美,正是情思勃發的年紀。

文中特別提到,小娘每天晚上陪謝普天畫畫時,喜歡看《紅樓夢》《花月痕》,蘇曼殊的《斷鴻零雁記》之類的言情小說。後來在雷電交加的夜晚,先捅破窗戶紙來到侄子房間的,也是小娘。

這說明沉浸於言情小說的謝淑媛,比謝普天更早萌發愛情意識。女人感性,在情感上往往比男人更主動,也陷得更深。

他們兩人在發生關係後,心理上陷入無法解決的矛盾之中。

他們在愛時覺得很快樂,但是忽然又覺得很痛苦。他們很輕鬆,又很沉重。他們無法擺脫犯罪感。

作者對謝普天的心理描寫很少,他剛開始是「整日心煩意亂」,後來去了昆明就漸漸放鬆了下來,不但給小娘畫裸體像,聽說小娘懷孕後,還淡然地說「也好嘛」。

而謝淑媛的心理變化卻與他相反。她起初是嬌縱任性,滿不在乎的。她無法排解時就說: 「活該!」但有時候又想:死了算了!

但漸漸地,世俗的眼光也讓她感到不安。清明節去郊外上墳,他們不願走東大街過,而是繞遠路走,怕鄰里議論。

東大街有個居家燈籠店,居家有三姊妹,都是瘋子,姐妹二人都和兄弟通姦。

這件事街上人都知道,謝淑媛也知道,她覺得「膈應」,因為她和謝普天的事,跟他們一樣,都為世不容。

帶著這種負罪感,謝淑媛一直惴惴不安。

後來,謝普天帶她遠走高飛,去遊山玩水,她第一次接觸到許多新鮮事物,雖然很興奮,很活潑,但也會說: 「我這輩子值得了。」說明她對自己的未來命運依然保持著悲觀的情緒。

直到懷孕後,這種悲觀情緒爆發出來,演變成恐懼。她怕自己生出個畸形孩子,也怕死了的母親怪罪。

她最後難產而死,一方面是體力不支的原因,另一方面也跟她這種恐懼心理有關,她不敢把這個孩子生下來。

從文中被人貼在牆上的那首詩詞,以及謝普天在小娘死後想出版她的裸體像的行為,可以看出,作者對於謝普天與謝淑媛的不倫之戀是理解、包容的。

但要說作者宣揚亂倫,這未免過分解讀了。

亂倫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也是文學藝術創作的一個重要敘事母題和寫作傳統。確實有些人在特殊的環境條件下,會戀上自己的親人。既然在現實中存在,那寫進文學作品裡有何不可呢?

而且從故事悲慘的結局也可以看得出來,亂倫之事發生後,當事人心理壓力很大,這種壓力不僅僅來源於外界的流言蜚語,也來自於自身對於違反血緣關係的恐懼。

所以禁止三代以內的近親結婚是有必要的,既是為了維護社會倫理道德的穩定秩序,也是為個人的終身幸福著想。

愛,可以愛任何人,但何必要結合在一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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