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離婚後相親遭到前妻鬧事,坐地上痛哭瘋狂阻止,網友:別復婚

黃小乖的日記 發佈 2022-07-13T09:50:38.007263+00:00

有人說不管是夫妻,還是情侶,離婚或者分手後,不管兩人有沒有孩子,都應該保持一定的距離,因為兩人離婚後都要重新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有人說不管是夫妻,還是情侶,離婚或者分手後,不管兩人有沒有孩子,都應該保持一定的距離,因為兩人離婚後都要重新開始自己的新生活。離婚後一旦兩人還藕斷絲連的話,他們根本就無法重新開始自己的新生活。


所以不管是情侶也好,還是夫妻也罷,只要離婚了,兩邊便成了陌路,各自安好就好。如果彼此間其中的一方還沒有對對方徹底死心,那就更不必繼續糾纏不清了。


因為感情已經破裂,就很難再繼續下去,不要相信破鏡能重圓,在現實生活中哪有那麼多的破鏡重圓呢?很多時候都是破鏡難重圓。有時候緣分走到了盡頭,就沒有回頭路了,勉強再繼續下去,也是一種痛苦。


因為彼此曾是親密無間的愛人,因此彼此曾真心相愛過,所以當緣分走到盡頭後,兩個人就應該學會放手,彼此相互祝福。因為有時候放手也是一種愛,只是兩人換種生活方式罷了。


離開後不要再去打擾對方,其實這也是對對方的一種尊重。分手後可以不做朋友,因為分開後彼此的心傷痕累累,無法以朋友的身份繼續有往來。但一定不能成為彼此的仇人,因為彼此相愛過。

事件回顧:李女士和王先生是經人介紹認識的,兩人認識沒多久後便確定了戀愛關係,最後在父母的催促下,兩人在認識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便匆匆結了婚。


婚後一開始王先生和妻子相處得還算可以,可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地王先生就發現妻子不為人知的一面。婚前溫柔可人的妻子,婚後卻變了一副模樣。


妻子不僅任性,還經常無理取鬧,而且妻子把王先生管得很嚴,什麼晚上外出不管有多重要的事,都不能超過十點鐘回來。甚至逢年過節王先生都必須和妻子回她的娘家看望她的父母等等。


因為王先生跟妻子回娘家後不能陪伴自己的父母,所以他想給自己的父母一些錢作為過節的費用,以此來彌補自己對父母的虧欠。


每次只要妻子知道後都要大吵大鬧一番,常常弄得王先生左右為難,王先生心想也許有了孩子後妻子就能改改自己的性子,所以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選擇包容妻子。

可妻子卻不以為然,依然我行我素,為此王先生很是無奈。幾個月後妻子懷孕了,王先生一家人很是開心,隨後王先生的父母因為要照顧妻子,所以就從老家搬過來和他們小兩口一起住。


妻子表面上沒說什麼,心裡卻是有些排斥王先生的父母。妻子不是嫌棄自己的婆婆煮菜太過於油膩,就是嫌棄公公和婆婆在家裡不講究衛生等等。


儘管公公和婆婆努力討好她,她卻覺得公公和婆婆所做的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從來不懂得感恩,這讓王先生氣憤不已,同時也左右為難。


自從妻子有孩子後他們夫妻倆就經常因為一點小事而爭吵不休,而這絕大部分都是因為妻子無理取鬧引起的,王先生的父母住在他們家如坐針氈。


最後在照顧妻子坐完月子後就匆匆回了老家,隨後妻子便把自己的父母接過來和他們同住,方便照看孩子。

可妻子依然如故,無論是做事,還是別的,都是我行我素,從來不考慮別人的感受,王先生的丈母娘曾不止一次地勸說過妻子,可妻子完全聽不進去。


她始終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與人相處,家裡難免有些爭吵,每次這樣李女士準會向王先生提出離婚,等心情平復下來後又當作沒事人一樣照常生活。


這樣反反覆覆無數次,讓王先生身心俱疲。就在不久前,因為一個誤會,任憑王先生怎樣解釋妻子就是不相信他,最後妻子再次向他提出離婚,心煩意亂的王先生立馬同意了。


也許是因為賭氣,夫妻倆第二天就真的去了民政局,不顧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的勸阻,執意要離婚,最後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只好為李先生和王先生辦理了離婚手續。


經協議孩子的撫養權歸李先生所有,但王先生每個月必須得按時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同時王先生每個月有三天探視權,而婚房因為是王先生婚前所購買的,所以李女士無權分房。

就這樣李女士和王先生結束了他們維持了三年多的婚姻,離婚後王先生覺得整個人頓時輕鬆了很多,心情也不再那麼壓抑,他重新規劃了自己後半生。


半年後,在朋友的勸說下,王先生決定重新開始尋找自己的另一半,這一次他小心謹慎,生怕重蹈覆轍,所以把對方的人品放在第一位,長相什麼的他並不太在乎。


不久後在朋友的介紹下王先生決定邁出第一步,去相親,可就在他和相親對象聊得正歡的時候,前妻突然出現了,這讓他有些措手不及。


因為在此之前前妻曾找過他要求和他復婚,但被王先生當場拒絕了,從那以後前妻就三天兩頭地找他,希望他能看在孩子的份上,再給她一次機會。


前妻希望王先生能夠和她復婚,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可王先生直接拒絕了,因為過去的那種生活讓他後怕,所以他堅決不願意和前妻復婚。

可前妻並沒有打算放過他,還經常給他打電話,發信息,無奈之下王先生只好把手機號碼換了,這才得以脫身,這是自己第一次相親,就被前妻撞了個正著。


得知王先生在相親後,前妻立馬坐在地上放聲大哭大鬧,目的就是想瘋狂阻止王先生繼續繼續相親。見李女士又哭又鬧後,和王先生相親的那個女人立馬走過去把李女士扶起來。


並柔聲細語地安慰起她來,可李女士並沒有因此就此罷手,她越哭越傷心,無奈王先生只好和相親對象把李女士拉了起來,並送她回家。


對眼前所發生的一切,相親女子感到既氣憤又無奈。因為她不想跟王先生確定戀愛關係後,還被他的前妻打鬧,影響到他們平靜的生活。

結束語:想不通有的人,明明是自己不想要的東西,卻不希望別人能得到。文中李女士的想法大家都心知肚明,李女士的目的其實很簡單,那就是想挽回王女士。


因為她對他還有感情,她不希望王先生娶別的女人,所以她才會有這樣的舉動,可李女士的這一行為,估計沒有人能接受得了的。家是什麼,是溫馨的港灣,是自己的避風港。


如果每天因為一些雞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爭吵不休的話,可以說家無家毋寧日。我們都是凡夫俗子,只想平平淡淡地過好每一天,可李女士卻不懂得珍惜。


千萬不要以愛為藉口,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去傷害別人。因為兩人已經選擇結束彼此的關係,從此以後已變成了陌路,他不是你的誰,你也不是他的誰,你們已經是陌生人,而不是夫妻。

所以對方要重新開始自己的新生活,那也是他的事,與你無關。分開後做不到祝福,那就學會放手吧,因為放手未必是壞事,這樣彼此才能重新開始上路,重新開始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


不過實話,像文中李女士這樣的性格的女人,如果不好好地反省一下自己,如果不試著改變一下自己的性格,估計她跟誰結婚都不會長久,因為她太能「作了」。


無理取鬧,我行我素,都是大家討厭的性格,誰不想自己的另一半溫柔體貼?誰不想自己的另一半善解人意呢?偶爾撒嬌是可以的,但經常無理取鬧,肯定是適得其反。


對此網友紛紛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有網友勸說王先生千萬不能心軟,然後去和前妻復婚,因為他的前妻太作太恐怖了,所以大家都一直認為和李女士這樣的女人生活在一起沒有幸福可言。


他們兩人離婚是最好的選擇,想想也是,因為沒有哪個男人喜歡作和無理取鬧的女人,所以李女士和王先生離婚是遲早的事。

文/黃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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