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之惡」到底是什麼意思?如何防止「平庸之惡」?

濤哥侃文史 發佈 2022-07-14T03:58:41.976926+00:00

「平庸之惡」是20世紀德國政治理論家漢娜·阿倫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書提出的一個概念,由阿倫特參與對艾希曼的審判而產生的靈感。

「平庸之惡」這個詞最近經常被提到,那它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有什麼現實意義呢?

「平庸之惡」是20世紀德國政治理論家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1906-1975)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書提出的一個概念,由阿倫特參與對艾希曼的審判而產生的靈感。

艾希曼是納粹黨衛軍的高級將領,後來被公開審判,阿倫特當時受《紐約客》雜誌社指派,前去聆聽了整個審判過程。

艾希曼曾負責執行猶太滅絕計劃,但他不認為自己罪大惡極,認為自己只是執行了上級的命令,他只不過是服從命令的一枚螺絲釘。

那這樣一個服從命令的人到底有沒有罪呢?為什麼一個如此普通平庸的人會犯下滔天罪行?阿倫特由此提出了「平庸之惡」,平庸的人也會作惡。

「平庸之惡」是指「一種對自己思想的消除,對下達命令的無條件服從,對個人價值判斷權利放棄的惡。」

明明知道是錯的還去做,用服從命令作為藉口推卸個人責任,沒有自己獨立的思考、判斷,這就是「平庸之惡」。

我們當下很多人也會犯下這種「平庸之惡」,而這種「平庸之惡」是非常可怕的,「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多少罪惡、荒誕以及一刀切層層加碼等以「服從命令」為理由橫行無忌,難道個人就沒有責任了嗎?個人就沒有自己的眼睛、良知、判斷了嗎?為什麼就不能把「槍口抬高一寸」?

如何防止「平庸之惡」呢?阿倫特認為每個個體要不放棄思考,不逃避判斷,心有敬畏,承擔起應有的道德責任。

對於犯下「平庸之惡」的人也要嚴加懲治,服從命令不能是逃避責任的擋箭牌,每個人除了作為下屬服從命令的義務外,還有作為一個人的責任,要有起碼的良知、底線。

即我們每個人要承擔起自己的責任,要有自己的思考、判斷,「能做事的做事,能發聲的發聲,有一分光發一分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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