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不僅生下私生女,離婚3年後卻要求前妻出撫養費,簡直太過分

黃小乖的日記 發佈 2022-08-15T15:48:36.247431+00:00

人老了以後,一、最怕自己身體健康情況不好,生活不能自理,拖累到自己的子女。最後一點是最煎熬也是最不願意看到的結局,因為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說就沒,那種痛無法用語言表達。

人老了以後,一、最怕自己身體健康情況不好,生活不能自理,拖累到自己的子女。二、怕自己老了後沒有積蓄,要看兒孫的臉色過日子。三、怕孤單。四、怕自己白髮人送黑髮人。

最後一點是最煎熬也是最不願意看到的結局,因為自己辛苦養大的孩子說就沒,那種痛無法用語言表達。很多失獨後的夫妻,並沒有痛失愛子或者愛女後能彼此諒解,從而攜手走到最後,很多失獨夫妻最後都是以離婚收場,結局令人唏噓不已。

十年前,李秀蘭(化名)二十四歲大的兒子毛雲(化名),在結婚前夕因為身體不適去醫院做檢查,不幸確診為癌症晚期,不久後便撒手人寰,留下李秀蘭夫妻倆痛不欲生。

為此李秀蘭躺在床上痛哭了幾天,因為受不了喪子之痛,很快李秀蘭便大病了一場,還差點中風,從那以後起她的身體越來越差,需要終日服用藥物。

原以為老兩口就這麼平平淡淡地過下去了,誰知就在這時毛志強突然提出一個要求,他不甘心自己就這樣無兒無女的過完餘生,於是他就向李秀蘭提出想借腹生子的想法。

誰知他的這一提議直接遭到李秀蘭的強烈反對,可毛志強根本就會不顧及她的感覺,他很快就在外面有了其他女人,不久後毛志強在外面的相好為其生下了一個女兒。

因為事先毛志強早已和他的相好說好了,他們的孩子生下來後,孩子交由毛志強和李秀蘭撫養,所以孩子一生下來就是李秀蘭和毛志強一起撫養,李秀蘭心裡雖然萬般不情願,但最後還是接受了毛志強和外面女人所生的女兒。

此後李秀蘭一直努力的做好一個母親的角色,她每天親力親為的照顧女兒,可漸漸的李秀蘭發現毛志強自從有女兒後,他的心思全部放在女兒身上,經常對她愛答不理的,這讓她很是難過。

但為了保住自己的家庭她一忍再忍,就這樣過了六年。雖然李秀蘭在盡心盡責地盡一個母親的職責,可她卻發現即便是自己對女兒再好,女兒依然跟她親近不起來了。

她發現自己一手帶大的女兒和自己很生疏,女兒甚至不願意開口叫她做媽媽,李秀蘭越想越難過,於是她想到了離婚,可毛志強說什麼也不願意離婚,兩人就這麼耗著。

幾個月後,因為受不了毛志強的冷漠,李秀蘭再次向他提出了離婚,沒想到這次提出離婚毛志強立馬答應了,就這樣李秀蘭和毛志強離了婚。

離婚時他們兩人協議,房子他們每人分一套,女兒由毛志強撫養。因為女兒和李秀蘭並無血緣關係,所以李秀蘭無需給女兒撫養費,從此他們再無瓜葛。

就這樣過了三年,幾個月前毛志強突然找到李秀蘭,他要求李秀蘭一次性給女兒撫養費共計二十萬元,李秀蘭頓時懵了,因為在離婚時他們倆就已經協議好孩子的歸屬問題。

她根本就沒有義務去撫養女兒,她更不可能出撫養費,因為當初已經協議好了,加上她現在已經是六十多歲的老人,自己早已沒了收入,她根本就沒能力支付這筆撫養費。

見李秀蘭沒錢給自己,毛志強竟然把她給趕了出去,然後他堂而皇之地帶著女兒住進了李秀蘭的家裡,而自己的房子則出租出去,無奈李秀蘭只好搬到自己的妹妹家去借住。

妹妹一家人雖然對李秀蘭很好,也盡心盡責地照顧著她,可她還是覺得自己寄人籬下,很不自在。每當逢年過節時她都感到特別的難過,因為看著別人都是一家幾口在一起,而自己卻形單孤影的,顯得特別的落寞。

每當這樣,李秀蘭總會去兒子的墳前坐上一會兒,然後跟兒子聊聊心事。為了和毛志強調解撫養費和房子的問題,無奈李秀蘭只好找來了記者,她希望通過記者的調解能把這些問題解決好。

當記者見到毛志強時,他很肯定當初自己借腹生子一事是得到李秀蘭的同意,他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但是為了自己有後,而且也是徵得李秀蘭的同意後才把孩子生下的。

毛志強認為李秀蘭是為了逃避承擔女兒的撫養費一事而否定當初的決定,毛志強直言,如果沒有李秀蘭的支持,也就不會有後面他們所面對的一堆破事。

他覺得既然李秀蘭沒有錢支付女兒的撫養費,那麼就該把屬於她的那套房子用來抵押女兒今後的撫養費。面對毛志強的無理取鬧,李秀蘭氣不打一處來,她極力否認當初自己同意毛志強和別的女人生孩子一事。

面對毛志強的咄咄逼人,記者很是氣憤,隨後記者諮詢了律師,律師告訴記者,毛志強這樣做是行不通的,因為毛志強和別的女人所生的孩子跟李秀蘭沒有血緣關係,她們倆頂多是繼母和繼女的關係。

繼母對繼女沒有撫養義務,所以李秀蘭根本就無需支付毛志強和其他女人所生的女兒的撫養費,毛志強這樣要求李秀蘭完全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也不會支持他的這一做法。

得知法律不會支持毛志強的這一無理要求,李秀蘭決定走司法程序解決此事,隨後在記者的陪同下李秀蘭來到社區尋求幫助。社區主任打電話讓毛志強過來調解他與李秀蘭的問題,可毛志強卻拒絕出面調解。

最後在社區主任的催促下,毛志強讓他對二哥毛國忠(化名)出面與李秀蘭進行調解,在調解現場毛國忠告訴大家,其實他在此之前曾多次勸說弟弟處理好他和李秀蘭之間存在的問題,可弟弟就是不聽。

弟弟依然我行我素,最後才導致他們二人離婚,同時毛國忠告訴眾人,其實李秀蘭和毛志強三年前雖然離婚了,但他們兩人是離婚不離家,離婚後兩人仍然住在一起。

所以他希望李秀蘭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不把事情做絕了。但如果李秀蘭執意要走司法程序,他們願意奉陪到底,因為他們一開始就打算通過法律解決此事。

調解無果後,李秀蘭和妹妹再次來到兒子毛雲的墳前,她告訴毛雲他父親對自己所做的一切,她讓兒子保佑她和毛志強打官司能贏。因為官司打贏了她才會有家。

她不用流落街頭,或者是繼續去打擾別人,因為在她眼裡自己擁有房子,才能擁有一個家,不用過那種寄人籬下的生活,最後李秀蘭和妹妹點燃了炮竹,以此來表達自己對兒子的思念。

可以說毛志強臉皮厚,天下無敵。有的人就是這樣,只會為自己著想,從而忽略了別人的感受。文中的毛志強明知故犯,明知自己婚內出軌,同時還與其他女人生了孩子,這不僅違背了倫理道德,還到了重婚罪。

可他不但不知悔改,還一而三再而三地去騷擾自己的前妻,讓妻子的晚年生活得不到安寧,他這樣做真的很過分。明明做錯事的人是他,他怎麼好意思讓自己的前妻為其所犯下的錯買單呢?

畢竟夫妻三十多年,是自己不甘心非要找別的女人生孩子,這與李秀蘭有何關係?喪子之痛足以讓李秀蘭痛後半生了,毛志強有何理由去打擾到李秀蘭的平靜的生活呢?

難道就因為她年紀大,軟弱無能嗎?還是因為她一次次的妥協,助紂了毛志強的囂張氣焰嗎?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凡事都要有個度,過了那個度就不好。

最後希望李秀蘭通過採取法律武器,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然後希望毛志強能得到應有的懲罰,因為國內出軌與他人生私生子的,都是違法犯罪的行為。

希望毛志強能意識到這事的嚴重性,然後好好地檢討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畢竟他和李秀蘭已經那麼大年紀了,他們兩人都經不起折騰。

文/黃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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