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申請勞動仲裁前需要特別注意的幾點,否則很難成功

創造夢想的造夢人 發佈 2022-09-18T06:58:52.179196+00:00

很多員工在與公司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先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去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很盲目,導致明明在理、明明可以勝訴的最後得到的卻是勞動仲裁機構判定的敗訴或者不支持其中的某項訴求。所以在申請勞動仲裁前一定要做好以下幾點。

很多員工在與公司發生勞動糾紛的時候先和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去申請勞動仲裁,但是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很盲目,導致明明在理、明明可以勝訴的最後得到的卻是勞動仲裁機構判定的敗訴或者不支持其中的某項訴求。所以在申請勞動仲裁前一定要做好以下幾點。

注意事項一:不盲目和公司簽署各種文件

申請勞動仲裁前一般都是先和公司協商,畢竟協商的效率高很多,也能很快地拿到賠償。在協商的好的時候,公司會讓員工簽署各種常見的文件,承諾簽署完文件後一次性支付勞動賠償金,比如自願離職書,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工資領取簽字等。最主要的是自願離職書或者在離職原因上面寫的內容為「個人原因或與公司協商一致」等,這個做法是致命的。如果和公司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一定要讓公司先支付費用。支付完成後再簽署相關文件。要不然在勞動仲裁的時候公司提供離職書的話。你基本沒有勝算的可能。這就相當於啞巴吃黃連,有口難言一樣。

注意事項二:填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寫錯被申請人

這種情況出現的機率比較低,但是也會有這樣的機會存在,比如老闆有多家公司,和你簽訂的勞動合同為A公司,給予你支付的工資是有B公司支付的,並且兩家公司的法人是不一樣的,但是作為公司員工都知道是同一家公司。A和B公司在勞動關係的認定上都是可以認定為勞動關係的,很多員工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填寫的被申請人為B公司,最終不會獲得勞動仲裁機構的支持。應當填寫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

注意事項三:填寫勞動仲裁申請書陳述錯誤或表述不當

很多員工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在事實與訴求那裡長篇大論,導致審判員看不明白或者不符合規範。

錯誤的陳述:我於2018年9月份入職深圳某公司,從事技術崗位,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還需要額外加班4個小時。

正確的陳述:本人於2018年9月入職,共計工作4年3個月。

不會填寫勞動仲裁申請書怎麼辦?

勞動仲裁機構都有免費的法律援助可以去找他們,讓他們幫忙指點。他們也只是幫忙指點,深入地填寫是不會給你做的。

找專業律師,通過某寶或者某多,一定要把你的證據和訴求以及事實理由告知清楚對方,對方會給你寫好,超過二百元的就算了。二百元以下的算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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