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應對「以租代征」行為?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發佈 2022-10-01T21:31:49.187137+00:00

一、什麼是「以租代征」「以租代征」就是占用農村農民土地未經過徵收審批程序,私自占用農村耕地、宅基地的行為。一般可以從是否張貼徵收公告,發布安置補償方案,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等方面判斷。

一、什麼是「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就是占用農村農民土地未經過徵收審批程序,私自占用農村耕地、宅基地的行為。一般可以從是否張貼徵收公告,發布安置補償方案,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等方面判斷。

二、「以租代征」的本質

「以租代征」行為實質是規避土地用途,規避農用地轉讓的總量控制制度,繞開徵收審批程序,租用農民集體土地。

三、「以租代征」的有關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徵用的原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觀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禁止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納入年度土地利用計劃,並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禁止通過「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農村集體所有農用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

四、應對「以租代征」的方法

(一)「以租代征」一般沒有合法的征地手續,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程序要求相關機關公開與征地拆遷相關的文件。此種情況下,一般得不到正面回應。進而可以針對此情況注意收集更加確切的證據,把握主動權。

(二)正常的征地過程中,實施征地的基層政府會出示省政府或國務院的征地批覆,以證明其實施征地行為的合法性。如沒有出示省政府或國務院的征地批覆多可判斷其實施的征地行為存在違法性。

五、「以租代征」的法律責任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批准「以租代征」占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應給予政紀處分的,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辦理。

單位和個人擅自通過「以租代征」占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占地的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對糾正、整改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不力的地區和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大量發生、造成嚴重 的地區,實行問責制,由國家土地總督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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