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知識啦!明朝官署中大理寺等「五寺機構」到底是幹啥的?

大明山河 發佈 2022-11-01T14:22:32.695883+00:00

很多人都以為這是燒香的寺廟,那就大錯特錯了。尤其是大理寺,如果你敢拿著香去燒,鬧不好會判入獄一兩年,罪名就是「擅闖朝廷三法司」衙門。

喜歡明朝電影或歷史的朋友們,肯定老聽說大理寺、太常寺等名稱。很多人都以為這是燒香的寺廟,那就大錯特錯了。


尤其是大理寺,如果你敢拿著香去燒,鬧不好會判入獄一兩年,罪名就是「擅闖朝廷三法司」衙門。


明朝除皇帝以及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內閣、翰林院、尚保司等禁直機構外,還設有五寺機構。所謂禁直,是入值宮中的意思。這些機構與內閣一樣,都設在皇城之內,故稱禁直機構。



除禁值機構外尚有其他諸多行政機構,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為核心,分理國家行政事務,大理寺、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太僕寺正屬於這些官署名。


一、大理寺


明朝大理寺,最具有權力的官署名之一。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長官名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與刑部、都察院並稱為「三法司。


三法司是大明王朝三個最高司法機構,是中央一級的最高司法裁判衙門。官司打到這個地方也就是打到頭了,但一般來說,三法司除非特別原因,一般來說不接受民事官司。遇上大案要案,皇帝就指定三司會審,說的就是此。


刑部掌「天下刑名及徒隸、勾覆、關禁」等政令。刑部的主要工作是抓捕、初步審判等工作。


都察院,是明朝的國家監察機構,相當於現在的紀委和檢察院,其與六部平級,都是正部級。都察院的主要工作是監察和彈劾百官。都察院的另外一個責任就是監督大理寺和刑部的日常工作和權力的糾正。


大理寺是明朝的最後司法覆核機關,也就相當於現在的最高法院。在官署設置上有正卿(正三品)一人,左右少卿(正四品)各一人左右寺丞(正五品)各一人。換言之,沒有大理寺的簽字,死刑是無效的。說明在封建社會皇帝對死刑的重視。


三法司職能綜合來說,就是刑部實際處理、審判案件;大理寺進行覆核或駁回;都察院負責全程監督並參與案件。


明朝在大理寺任過職的名人有嘉靖年間「冒青煙」的鄢懋卿,治水專家潘季馴等。


二、太常寺


明代太常寺主要負責祭祀的禮樂之事,是祭祀禮樂事宜的實際執行機構。禮樂,禮即禮儀,樂即音樂。設太常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負責寺事。


明代將禮分為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五種,共稱為「五禮」。禮制的內容種類繁多,為了使其更好的進行,必須設立專門的專門的機構,所以明朝除了禮部,還設立了專門的太常寺,專門負責全國的祭祀和音樂。



太常寺原則上歸六部中的禮部管轄,但兩個部門實際上有很多業務上的重疊。在實際管理中如果協調不好會經常推諉扯皮。也可以這麼理解,禮部一般主要負責禮樂面上的安排,而實際執行者一般是太常寺。


通俗說,太常寺主要是負責禮樂。


三、光祿寺


光祿寺是與禮部精膳司相關的機構,掌管祭享、筵宴、宮廷膳饈之事。設卿一人(從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寺丞二人(從六品),負責寺事。


明代沒有叫「御膳房」的機構,但皇帝要吃飯這是肯定的。明朝負責給皇上做飯的機構是光祿寺,是個「副部級單位」, 因為知府只有正四品,而光祿寺卿為從三品。後來逐漸演化成,皇帝宴請眾大臣或外國使臣等宮廷宴席安排均由此部門負責。


經筵、日講結束之後,賞賜大臣的酒飯也由光祿寺辦理。比如當年張居正等帝師給小皇帝萬曆上完課後,萬曆經常讓光祿寺安排宮宴。


通俗說,光祿寺主要是皇帝或朝廷高級官員做飯的。


四、鴻臚寺


鴻臚寺是與禮部儀制司、主客司相關的機構,掌管朝會、賓客、吉凶儀禮之事。設卿一人(正四品)、左右少卿各一人(從五品)、左右寺丞各一人(從六品),負責寺事。


據歷史記載,萬曆三十年主辦的萬壽節慶典,鴻臚寺就出動了將近五十六人來維持慶典的召開和運作。


換言之,鴻臚寺的主要職能側重於外交。


五、太僕寺


太僕寺是掌管馬政的機構。設卿一人(從三品)主寺事,少卿二人(正四品)負責督馬,寺丞四人(正六品)分理各處馬匹。


馬政在古代封建王朝屬於國家大事,馬匹更是軍國重器,故明太祖朱元璋曾言:「馬政國之所重。」嘉靖時期內閣首輔夏言也說過:「國之大事在戎,戎之大事在馬。」


太僕寺掌握的重要財政資源就是馬戶,草場,馬匹等大量的馬政資源。後來各省完不成交戰馬任務數量,開始紛紛補交白銀。太僕寺也同時變成一個掌握大量白銀的機構,頗為肥差,號稱「小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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