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長河》真歷史|黃河治理多重要,靳輔于成龍到底在吵吵啥

石頭大獅的膠澳筆記 發佈 2022-11-22T21:13:16.000381+00:00

《天下長河》一火如斯。實際上,廟堂中任何爭論,都沒有那麼簡單。黃河泛濫的問題,始終伴隨中國歷代君王,從未真正消停過,黃河在古代經常發洪水,間歇性決堤、改道,國家生產造成嚴重破壞,人民生活帶來深重災難。

《天下長河》一火如斯。

河道總督靳輔、布衣河伯陳潢二人組,被塑造成治河英雄,成就君臣知遇的千古佳話。

實際上,廟堂中任何爭論,都沒有那麼簡單。治河作為關乎民生社稷的大事,一旦牽連派系鬥爭,就會變味,朝著不可預料的走向發展。

治理黃河為什麼如此重要?

黃河泛濫的問題,始終伴隨中國歷代君王,從未真正消停過,黃河在古代經常發洪水,間歇性決堤、改道,嚴重可能導致流民失所、國家遷都、政權傾覆等後果,所以,治河成為歷朝歷代面對的重要政治問題之一。

黃河水患最嚴重的區域,是黃河下游地區,以河南、山東最甚,這裡是傳統的農耕農業區,也是炎黃文化的誕生地,是中國兩千年封建王朝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可謂大中華的「龍興祖脈」,所以各朝代不得不拿出相當的精力給予重視。

《爾雅·釋水》載,「河出崑崙,色白,所渠並千七百一川,色黃。

秦漢之前,「河」是黃河的專稱,而對於黃河、長江之外的河流,通常稱為「川」或者「水」。「黃」字用來描述河水的渾濁。

黃河發源之處,還是清澈的水流,只因「所渠並千七百一川」,使得河流沿途夾帶大量泥沙,水流成為黃色,而進入中下流後流速減緩,造成河道淤積。

置之不理,大量泥沙淤積,河道變淺,巨大水流溢出,導致改流、決堤,以大商朝之強盛,被迫五次遷都。

停浚築堤,泥沙繼續淤積,遲早超過河道容載極限,為了防止河水溢出決堤,只能不斷加高堤壩,如此泥沙淤積和加高堤壩成為死循環。

治河良策中的巨大隱患

河道總督靳輔與布衣河伯陳潢,長期從事治理黃河的工作,他們早期治河頗有成效,採用的就是利用自然水流沖刷河道,降低河床泥沙淤積的方式,意圖以此一勞永逸。通過不斷築堤和修建減水壩減輕河道壓力,減水壩的作用是約束水流速度,減緩對下游的衝擊,這個方式短期內頗見成效,但勢必增加水流泥沙的沉積,短時間似乎減輕水患,實則長期淤塞河道,隱患巨大。

按照「靳陳二人組」的思路,各種築堤、增垻的工程四面開花。

康熙二十四年(1685)秋,靳輔視察河南地區河工時,考慮到河南是治河的重要地區,一旦河南失守,那麼災禍必然殃及下游的江南地區,因此「乃築考城、儀封堤七千九百八十九丈,封丘荊隆口大月堤三百三十丈,滎陽埽工三百十丈,又鑿睢寧南岸龍虎山減水閘四。」在河南多個地區加高堤壩、修築閘口,試圖將黃龍封鎖在河南一線。

此時的高家堰堤壩以下的下河七州縣,在眾多垻口的圍堵下,已經變成巨大的蓄水池,成為懸在黃河下游當地百姓頭上的重磅炸彈。

其實,早在康熙二十三年八月,就有監察御史李時謙上奏,懇請朝廷立即疏浚淮揚下河以救民生,矛頭直指河道總督靳輔的治河策略,指責他「連年止知運道之當急」,而不顧「減垻之水而無出路」,採用「築堤束水、建垻保堤」的方法,實際上是置下遊民生於不顧的愚蠢做法。

李時謙祖籍山西襄陵人,明末遷淮定居。清順治十八年(1661)李時謙科舉高中辛丑科進士,初任山東樂陵知縣,後巡視河東鹽政,政聲頗佳。升遷御史後,以敢言為人稱道。江淮是其故鄉,所以李時謙對黃河下游的危機特別重視。實際上,他也不是唯一一個看到靳輔治河弊端的人。

李時謙的彈劾摺子,引起了康熙皇帝的高度重視,在南巡時特別留意河南河工的調查,而李時謙的彈劾,也成為黃河治理「下河之爭」的導火索。

慘烈的治河之爭拉開序幕

當康熙帝在高郵、寶應等州縣視察時,看到當地因為減水壩溢出的湖水泛濫,導致許多民田被淹,針對這個情況,「台臣有請浚海口出積水者」,建議疏浚入海口,將河水引導至海,減輕地方水患危害。

康熙皇帝認可這個建議,但是如何引導,河督靳輔並沒有很好的對策,因此康熙帝下旨「以命安徽按察使于成龍」,並單獨撥付款項,雖然于成龍主持其事,但是工作隸屬上仍然要接受河道總督靳輔節制。

這樣的安排,其實又為治河兩派的水火不容埋下伏筆。

于成龍、靳輔採用的方法是截然相反的,在涉及「下河」的問題上,兩位朝廷重臣發生了嚴重分歧。

于成龍的主張是疏浚泄積,逐步減輕上中游的壓力;

靳輔則以為,下河地勢低而水位高,疏浚有害無益,建議在高郵另築堤壩,用「束水」的方式強逼河水改道入海,原堤內的干透土地,租給百姓耕種,可收取佃價充實河工費用。

于成龍則認為「束水」絕不可行,並且讓出的土地本就是民田,再收佃價實為掠奪百姓,朝廷舊有賦稅,另立名目是害民、累民之舉。

針對于成龍疏浚河道的策略,康熙二十五年(1686),靳輔上疏朝廷建議,「請停濬下河,築高家堰重堤,清丈堤外田畝以為屯田」,讓出來的大批土地,可以每年為國家增產數百萬擔糧食。

兩人為此爭執不休,康熙皇帝委決不下,即召見二人入京奏對,會同九卿詳加討論,商討最終意見。

為了讓于成龍改變初衷,靳輔「費盡心機」

進京見到皇帝前,靳輔向于成龍示好求全,甚至放下身段,許諾他繼任河督一職,「余老矣,三年工竣,乞骸骨歸,此席(指河道總督一職)薦汝為之」,還為于成龍購置一件裘皮大衣,「至涿州出貂裘衣公」,但是都被于成龍拒絕。

治河辯論持續的時間和難度,也超出了康熙皇帝的預計。

雙方辯手于成龍、靳輔到位後,各抒己見僵持不下,主持人內閣大學士明珠的意見偏向河督靳輔,參會的九卿,多數意見也傾向靳輔,結論以為,于成龍雖然政聲卓越,但是擅長不在河工,靳輔久任河務,頗有成效,應採納他的意見。而有少數官員則堅持于成龍的觀點更有道理。

保奏河督靳輔的意見中,多認為他是著名治河名臣,治河十餘年,黃、淮水患明顯減少,方法得當,功不可沒。而彈劾靳輔的官員中,也有不少重磅大臣,比如先後遭到過于成龍、張書玉、徐乾學等名臣的彈劾,認為靳輔的河工策略並非完美,只是隱患尚未顯現。

此時的治河之爭,已經不單純是業務討論,而演變成朝堂的政治鬥爭,清代史學家蔣良騏《東華錄·卷十四》載,「靳輔與明珠、余國柱交相固結,每年糜費河銀,大半分肥,所題用河官多出指授,是以極力庇護。」明確提出,河督靳輔背後的勢力強大,河工經費和河道職務都把持在以明珠為首的黨徒控制中,貪污腐敗,中飽私囊,形成盤根錯節的利益鏈條。

在利益鏈保護下,當新的治河任務下達時,「彼以為必委任靳輔」,但結果卻大出意料,花落新貴于成龍手中。于成龍當時僅僅是一省按察使,不過是主管地方司法事務的三品官員而已,但畢竟是康熙指派,擔心他取代河督靳輔,又見到于成龍的主張果然大不相同,便糾集一黨極力阻撓,想要重新奪回主動權。所以在朝議上,出現了一邊倒局面,而誰對誰錯倒在其次了。

為了治河事業,康熙皇帝深追細查

既然朝臣的意見不統一,康熙皇帝也看出其中有黨徒勢力作祟,便下旨,「以河工事傳問淮揚七州縣籍現任京官」,傳召在京官員中,有祖籍下河範圍內淮揚七個州縣的,也來說說自己的觀點,內閣中書江蘇寶應人喬萊應召御前奏對。

喬萊是康熙六年(1687)進士,門風崇尚氣節,正直不阿,朝廷初授內閣中書,曾擔任翰林院編修,參與修訂明史,康熙皇帝對他的評價是「學問優長,文章古雅」,任命為「日講起居注官」,每日為皇帝講解經書,這既是殊榮,又是信任。

河督靳輔聽說後又出策略,他拿出當初對付于成龍的方法,派人重利賄賂喬萊,但喬萊秉性耿直,靳輔沒有成功。在京許多淮揚籍人士擔心喬萊被收買,紛紛到他住處打探,喬萊義憤填膺表明態度,「今日之事,當以死爭之,功名不足顧,身家不足惜矣。」

喬萊奉旨意覲見康熙皇帝,針對淮揚河工事務,慷慨陳詞提出了「束水注海四不可議」,陳奏靳輔的河工之弊。大致如下:

河臣議開大河,築長堤,堤高河寬,勢必壞壟畝,毀村落,掘墳墓,慘有不忍言者,不可行一。

河臣議先築圍埂,用車踏去埂內之水,取土築堤,不知淮揚地卑,原無干土,況積潦已久,一旦取土積水中,投諸深淵,工安得成?成亦易壞,不可行二。

河臣欲以丈六之堤束水一丈,是堤高於民間廬舍多矣,伏秋風雨驟至,勢必潰。即當未潰之時,瀦水屋廬之上,豈能安枕?不可行三。

至於七州縣之田,向沒於水,今束河使高,田中之水豈能倒流入河?不能人河即不能歸海,淹沒之田何由復出?不可行四。

不得不說,內閣中書喬萊的奏對,再次引起康熙皇帝的思考,他立即詔命工部尚書薩穆哈、學士穆稱額,前往淮揚等地「詳問地方父老」,深入基層一線收集民情民意。這些官員不敢得罪明珠黨徒,竟然以刑訊逼供的手段,逼迫百姓承認于成龍的方法無效,然後帶著造假的「民意結論」回奏說,「疏浚無益,成龍議應停」。而義憤填膺的喬萊,因為得罪靳輔及其背後實力,「中蜚語罷歸」

原本是事關國計民生的治河策略討論,最終演變為這樣一場鬧劇,確實也是醉了。

康熙對此真得毫不知情,任由明珠黨徒擺布左右麼?

康熙二十七年(1688)正月二十二日,擔任監察御史的郭琇向朝廷提交了奏摺,名曰《參河臣疏》,致使河道總督靳輔被罷官,涉及河道工作的包括陳潢在內,都被不同程度處置。許多官員甚至建議應當處斬靳輔。

《參河臣疏》之後不久,郭琇第二道疏本《糾大臣疏》,筆鋒直指大學士明珠及一幫佞臣黨羽,康熙皇帝幾乎沒有猶豫,硃筆御批將明珠革職,余國柱等遣返原籍為民,盤踞朝野的「明珠幫」頃刻垮塌。

可見康熙皇帝也忍無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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