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工三天,個人信息被單位在飯堂公開!員工狀告侵犯隱私權

廣州日報 發佈 2022-11-27T17:40:37.976366+00:00

一名員工因為曠工三日,結果被單位在飯堂公告欄張貼其姓名及身份證全部信息,該員工一怒之下告上法院,認為隱私權遭侵害,要求單位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交通費共8000元。法院會支持嗎?阿泉是恩平市一家酒樓員工。

一名員工因為曠工三日,結果被單位在飯堂公告欄張貼其姓名及身份證全部信息,該員工一怒之下告上法院,認為隱私權遭侵害,要求單位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交通費共8000元。法院會支持嗎?

阿泉是恩平市一家酒樓員工。2021年7月6日,恩平市某酒樓以阿泉曠工三日違反酒樓的管理規定為由,在其酒樓員工飯堂公告欄內張貼阿泉的姓名及身份證全部信息,阿泉遂以損害其隱私為由對該酒樓提起訴訟,請求書面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誤工費、交通費共8000元。

恩平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阿泉在工作中違反酒樓規定的工作紀律,但該酒樓在未取得黃某泉的同意情況下,在公共場合全部公開阿泉的身份證號碼,造成阿泉的身份信息泄露,從而可能導致阿泉身份信息被他人盜用,酒樓的行為屬於不合理公開個人信息,應承擔一定的侵權責任。

在審理過程中,酒樓表示認識到錯誤,遂與阿泉達成調解協議,由酒樓一次性補償1000元給阿泉,雙方互不追究責任。其後酒樓主動履行了協議。

法官說法:企業公布員工情況,應保證不泄露個人信息

經辦法官指出,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碼等信息屬於個人信息。本案中,酒樓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員工,採取公開其個人信息的形式予以懲戒,方式違反了法律規定,提醒用人單位在處理涉及員工個人信息時,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企業在日常用工時,如需公布員工情況,應當隱去身份證號碼等重要信息,以保證其個人信息不被泄露。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彭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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