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幫男孩抓海鷗強行塞進瓶子,處理結果來了:罰款兩千

紅星新聞 發佈 2023-02-06T03:11:11.366187+00:00

1月31日,草海大壩有家長教孩子抓海鷗並裝到瓶子裡的事件引發熱議!抓住!塞進零食罐!如此「愛」它惹眾怒……2月3日下午,記者從昆明西山區自然資源局了解到,目前,自然資源執法人員已對涉事男孩的家長做了處罰。

1月31日,

草海大壩有家長教孩子抓海鷗

並裝到瓶子裡的事件引發熱議!抓住!塞進零食罐!如此「愛」它惹眾怒……

2月3日下午,

記者從昆明西山區自然資源局了解到,

目前,自然資源執法人員

已對涉事男孩的家長做了處罰。

虐鷗遊客被處罰 批評教育並處2000元罰款

西山區自然資源局執法人員介紹,事發之後,度假區警方很快就通過調查,找到了相關涉事人員,但由於案件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2號上午,度假區警方將案件移交到了西山區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執法大隊進行處理。在經過再一次調查之後,西山區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執法大隊作出了對涉事男孩監護人進行行政處罰的決定。

西山區自然資源局 (分管自然資源執法大隊)副總督察 陳清松:「我們也通知了當事人,之後由公安和執法人員將其帶到我們這裡,當面再一次對當事人做了法律宣傳和行政處罰。當事人已經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做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處以2000元的罰款,他也認罰。」

陳清松介紹,在這起案件中,鑑於涉事人員為外省遊客,並且有未成年人,事後認錯態度也較好,所以自然資源局執法部門並沒有按照上線進行處罰。

通過這起案件,執法人員也提醒遊客和市民,紅嘴鷗屬於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相關自然保護區違反相關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將依據情節,處以兩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西山區自然資源局 (分管自然資源執法大隊)副總督察 陳清松:「作為執法部門,我們也提醒廣大遊客,特別是外省遊客,因為不了解我們的相關政策,對於抓海鷗覺得新鮮新奇,還有的拉著拍照,這些都是違法行為,一定要注意。在此我也要呼籲市民及外省遊客,一定要保護紅嘴鷗,如果遊客在遊玩時有傷害性行為,我們也將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對其處以兩千到一萬元的罰款。希望大家能愛護海鷗,文明觀鷗。」

在此,

條碼君也提醒大家,

紅嘴鷗是昆明人的老朋友,

它們跋涉千萬里而至的,

不僅僅是昆明的山水相宜,

更是昆明人的溫暖與愛護。

希望大家可以愛鷗護鷗,

關愛野生動物,是使命,也是文明!

(雲南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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