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樂府機構是如何設立的,經歷了怎樣的發展歷程?職能是什麼?

寒香文史 發佈 2023-02-17T23:53:15.097107+00:00

但是,該名稱又不僅限於官署名,它還作為一種文藝創作的樣式而存在,就後者而言,「樂府」集音樂性、文學性和舞蹈性於一身。

漢代舞蹈並非獨立發展,而是歸屬依附於專門的職能機構,這一專門的職能機構被稱之為「樂府」。所謂的「樂府」,主要用來稱謂古代音樂官署。但是,該名稱又不僅限於官署名,它還作為一種文藝創作的樣式而存在,就後者而言,「樂府」集音樂性、文學性和舞蹈性於一身。由此可見,「樂府」最原始的含義應是一種綜合藝術創作活動。

樂府一詞含義較廣,既可以指文藝管理機構,也可以指以其為核心紐帶的特定的文藝創作樣式和創作活動。所說的樂府,主要是就其承擔的藝術共同體的組織、管理、教化職能而說的。了解漢代樂府在漢代舞蹈發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首先要先理清楚樂府機構的設立和發展歷史。

一、樂府機構的設立和發展

(一)樂府的設立

從史實看,秦朝便已設置太樂和樂府。太樂屬奉常轄制,主要負責整理和演奏古時雅樂,用於祭祀和禮儀場合。樂府屬少府轄制,主要負責搜集和改編現時俗樂,以供帝王欣賞和消遣。1976年在秦始皇陵出土了一件有錯金篆書銘文「樂府」的鐘,說明秦時的確已有了管理樂舞的重要機構。

秦代皇帝對雅樂不太感興趣,而對「鄭衛」之聲偏愛有加,這也並不奇怪。從《詩經》看,各地民歌風格確有不同。中原地區文化相對發達,而關中之土相對落後,秦始皇之所以搜羅六國樂工歌女以充後宮,其實也說明了戰國時期的一種時尚,即莊嚴肅穆的雅樂不如婉轉時新的小調受人歡迎。

秦始皇將各地樂舞引入秦都,使咸陽一時藝術氣氛濃厚,無疑促進了中國文化的交匯和時尚。他還銷天下兵器,罷講武之禮,提倡角牴雜耍,將民間流傳甚久的藝術樣式引進宮廷,這樣便減弱了武技的實用色彩而增加了戲樂玩賞的內容。

公元前207年,秦二世召集國內雜技、歌舞的表演者於甘泉宮,進行了規模空前的一次表演。當時的節目內容已十分豐富,而戲樂的成分占主要因素,以致秦二世沉湎其間迷不知返。這固然反映了秦二世荒淫無度的一面,但表演藝術由於君主的趣味而得以進步卻也是不爭的事實。

(二)西漢樂府的興盛

漢武帝時期,由於社會政治經濟形勢趨於好轉,特別是因為中外交往活躍,樂府迎來了新的發展時期。隨著武帝對於匈奴的討伐,少數民族特有音樂舞蹈迎來了傳播的一個契機,這些音樂舞蹈進入中原,引起了達官顯貴的極大關注。與此同時,與「獨尊儒術」的意識形態策略相契合,制禮作樂也被納入統治者的考量範圍之內,成為應有的統治設施,樂府之制便隨之而設。武帝時代的樂府,據稱備員有829人,並設有令、音監、游檄等各級官吏。

樂府機構中的樂官,可以細分為以下幾類:舞蹈演員、百戲演員、鼓者、伴奏者以及專門負責修理樂器的人員。整個西漢時期各種大規模的表演活動,便是由樂工眾多的樂府機構來負責。

(三)漢哀帝罷樂府

樂府設立了百年左右,到哀帝劉欣時遭遇貶斥。哀帝不喜音樂,尤其不好民歌俗樂,稱之為「鄭衛之聲」。偏偏當時朝野上下「鄭衛之聲」蔚然成風,外家貴戚「至與人主爭女樂」,因此哀帝為使朝廷率先垂範,毅然採取了罷樂府的政策。這一政策主要是針對民間俗樂的,其雖然對遏制社會不良風氣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對漢代樂舞發展特別是舞蹈的發展造成了創傷。目前來看,流傳下來的樂府歌舞不論是貴族舞蹈還是民間舞蹈,仍多為哀帝以後作品。

(四)東漢樂府的發展

樂府機構是否在東漢時期得以恢復,在歷史上已找不到明確的記載。但統治階級確對歌舞相當重視。光武帝時制有雲翹舞、育命舞;明帝把大樂分為大予樂、雅頌樂、黃門鼓吹、短簫饒歌等四部分;章帝元和三年,制燕射歌等,說明樂府歌舞仍然向前發展。同時,統治階級出於種種目的,也繼續遵循前例訪聽民間歌謠。

那些曾在哀帝年間被罷的演奏各地俗樂的樂師本就都是由民間各地徵集來的,被罷後自然又重新回到民間,繼續創作和記錄俗樂民歌,樂府詩得以繼續向前發展。漢代以後,雖然採集詩歌和歌舞的制度沒有了,樂府機關的設置卻保留了下來。兩漢時期的樂府民間歌辭有些還在繼續演唱、使用,六朝有些總集就專收錄這些歌辭,如沈約著《宋書》中的《樂志》一章就收入了大量的漢代樂府詩。

二、漢代樂府的職能

根據現有的資料,我們可以這樣理解樂府機構的設立,西漢初期已經出現了負責歌舞表演的專職人員,即樂府令,但還沒有具體的行政部門,惠帝年間雖然已經有了樂府機構,但其職責有限,規模較小。

漢武帝在原有樂府機構的基礎上,招攬人才,進一步擴大了樂府機構的職責。可見,武帝之前,漢朝統治者並沒有重視郊祀儀式,文帝景帝時期甚至出現了禮官失業在家的情況,而且文景時期整個漢王朝的禮樂建設並不完備,僅僅繼承了前代的禮樂傳統。到了武帝時期,漢武帝十分重視國家的禮樂制度。

為了規範郊祀儀式,漢武帝擴大了樂府機構的職能和規模。由此可見,武帝之前,民間在祭祀活動中常常有娛神的鼓樂舞,但國家層面的禮樂儀式卻缺少了郊祀樂舞。於是漢武帝特意擴建樂府機構,其目的便在於改善國家的郊祀制度。

(一)國家郊祀樂舞

《漢書•百官公卿表》中有關於樂府部門中官員任職的詳細記載,西漢時期少府負責管理樂府。在樂府機構中,負責整個機構管理的是樂府令,樂府令配有副職樂府丞,樂府丞負責幫助樂府令處理機構中的各項工作,協助樂府令的日常工作。

武帝時期,樂府機構中出現了新的官職:協律都尉,由李延年擔任此職位。這個官職設立的原因有二:一是為了建設郊祀樂舞的需要;二則是因為李延年是武帝後期寵妃李夫人的親哥哥,是武帝對李家的恩賞。囪在樂府其他屬員之中,「夜頌員」和「采詩員」很有代表性,對後世的影響也很大。

夜頌員的主要職責在於在夜晚時候進行歌唱,通過歌曲內容向人們傳達正確的道德價值取向,使人們摒棄心中的邪念,保持善良淳樸的心靈,夜頌員的設立表明了樂府機構具有教化人性的功用。采詩員的主要職責在於收集整理民間出現的俗樂民歌,設立這個職位的重要意義在於為後世保存下豐富多彩的民間文化,為後世的歌舞創作提供優秀的範例模本。

在秦朝,樂官被稱作是「少府」或「太樂」,這兩個官職分別歸「少府」和「奉常」管理。少府主要服務於統治者,專門向統治者提供享樂歌舞;而太樂則主要負責宗廟祭祀時使用的樂舞,其最主要的職責在於在祭祀儀式上進行禮樂表演。漢代初期設立的樂府就是延續了秦朝的樂官制度,樂府歸少府管理,主要服務對象是皇室貴族。

漢武帝即位後,因他本身就愛好歌舞娛樂,重視禮樂制度,所以他格外重視禮樂歌舞的建設。武帝不僅僅擴充了樂府的規模,還增加了樂府的職責,樂府開始負責民間採風、宴飲娛樂以及祭祀歌舞等工作,其中樂府機構最重要的工作是管理郊祀樂舞。

對樂府發展影響最大的帝王除了漢武帝,還有漢哀帝。哀帝雖然廢除了樂府機構,但對作為祭祀的舞樂以及地方樂種有所保留,注重舞樂的實用性,嚴格限制其娛樂性。武帝擴大樂府規模時的初衷在於使樂府負責管理郊祀樂舞,這也是樂府機構存在最重要的職責,因此哀帝時期的「省樂府」也以管理郊祀樂舞為主要職責。

(二) 節氣的確定

節氣的確定也是由樂府機構負責。樂府機構中設有能夠根據樂器在不同季節聲音的不同而確定夏至和冬至的人員一一「聽工」。在漢朝,南北郊拜儀式往往就是在夏至和冬至這兩天來進行,因此,聽工對節氣的判斷就十分重要。

據史料記載,從孝文帝開始,就有在冬至日祭祀「泰一」、夏至日祭祀「地祇」的傳統,這一傳統一直被後世沿用。夏至冬至的確定除了使郊拜儀式有了確切日期外,還是漢朝歷律及音律確定的重要標準,西漢太初曆的設定便是根據冬至日來確定的。

(三) 樂器的監製

樂府機構的另一主要職責在於監製樂器的生產。西漢建立之初,樂府機構的規模還很小時,製造樂器就是其一重要職能;到了哀帝時期,治竽員職位也一同被罷黜,樂府承擔的樂器監製的職能逐漸為考工所代替。

三、太樂及其職能

漢朝主要由太樂負責樂舞的管理。太樂並非自漢朝才開始設立,而是自秦朝便有的機構。漢代太樂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太樂令,需要注意的是,太樂中的官員社會地位要高於樂府中的官員,手中的權力也比樂府官員多。大胥既有行政上的事務,也負責教化工作。太樂令的職責與大胥的職責很相近,除了行政上負責管理各級人員外,太樂令還負責管理宗廟祭祀樂舞,其中也包括對傳統雅樂的管理。另外,大樂令也有一定的教育職責。

太樂令作為太樂的最高官員,在其之下還有太樂丞等眾多官職。哀帝時期,漢哀帝下令對太樂進行改革,一方面裁減太樂機構中的人數,另一方面對太樂的職能具體化,這時的太樂只負責管理宗廟祭祀的樂舞。雖然規模、職責被縮小,但因漢朝統治者一直就有重視宗廟禮樂的傳統,因此太樂的地位仍十分重要。

通常來說,太樂機構具有的教化職責,並非指的是普普通通的音樂歌舞教育,而是具體指禮樂教化。「禮樂」之中的「樂」,也並非民間盛行的音樂歌舞娛樂形式,而是具有雅樂內涵的文化意義,太樂的教化職責就是培養人們的禮樂觀念。自漢武帝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思想戰略之後,儒家思想中的禮樂觀念就被統治者所重視,在政治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所以,太樂教育的核心職責在於禮樂教化。

太樂在漢代的發展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武帝設置樂府之前,太樂主要負責國家的各項樂舞事宜;武帝擴建樂府之後,太樂的職能被縮小;一直到哀帝時期,太樂的職能、規模被進一步縮小。

四、漢代樂府機構的作用與特點

漢代樂府機構的誕生及其作用的發揮,從屬於漢承秦制、重新建立大一統帝國的背景下。由於秦帝國以法家嚴刑律法的統治策略為指導,焚書坑儒,實行武斷直接的文化政策而最終走上向了滅亡,因此漢朝從中吸取教訓,一向注重禮樂教化之功。

至漢武帝時,接受儒生董仲舒的建議,並開始加強了封建禮樂的制定工作,因此樂府也就作為這一政策中的一環而得到重視。漢代天人相通的宗教精神和重視祭祀的文化傳統為樂府地位的凸顯提供了直接的前提。

漢武帝對樂府機構的另一個貢獻是擴充了樂府規模,擴展了樂府職能,提升了樂府在國家禮樂管理官署中的地位。樂府中存在傳統雅樂和地方樂兩大體系。雖然它們在碰撞中相互融合,但之間的界線涇渭分明。

漢代舞蹈審美文化的生存條件包含了穩定的社會秩序、堅實的經濟基礎、儒道思想、陰陽五行與天人合一思想以及成熟的樂府機構,這幾方面涵蓋了社會政治、經濟、思想文化各個方面,共同構成了完整的漢代社會圖景。漢代舞蹈審美文化獨特的審美取向、審美追求與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密切相關。

穩定的社會秩序為漢代舞蹈藝術的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遼闊的疆域使得漢代舞蹈具有豐富多彩的地域特色,也增強了漢朝人的民族自信心,使得他們在審美追求上足夠開放和豁達,穩定的行政制度則為舞蹈藝術保證了穩定的消費群體,也容易形成自上而下統一的審美追求。

漢朝的經濟歷經漢初的恢復和發展,在西漢中期便實現了繁榮,後雖因政治腐敗、戰爭破壞有短暫的發展停滯,但因有前期的基礎,總體還算富強,這為舞蹈審美文化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經濟基礎。

漢武帝重新擴建了樂府機構,一方面增加了機構中樂工的人數,另一方面給予樂府機構更多的工作職責,這使得樂府機構成為漢代音樂舞蹈等藝術形式得以迅速發展的重要支持力量,這對漢代舞蹈審美文化的形成發展也是影響最為直接的。這幾方面對漢代舞蹈審美文化來說是最為直接、最為獨特的生存條件,對漢代舞蹈審美文化的發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也促使漢代舞蹈審美文化綻放出別樣的精彩和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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