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上演「換臉譜」,換成「朋友」詐騙,換成「明星」賣貨

小羅說知識產權 發佈 2023-05-28T07:27:21.754555+00:00

AI換臉還是AI「偷臉」?近期,「AI換臉」的應用範圍越來越廣,但存在濫用之嫌,甚至利用「AI換臉」「AI換聲」等虛假音視頻,進行詐騙、誹謗的違法行為屢見不鮮,例如偽造不雅視頻、換臉詐騙等。其中特別提到,近期由包頭警方發布的一起使用AI技術進行電信網絡詐騙的案件。

AI換臉還是AI「偷臉」?

近期,「AI換臉」的應用範圍越來越廣,但存在濫用之嫌,甚至利用「AI換臉」「AI換聲」等虛假音視頻,進行詐騙、誹謗的違法行為屢見不鮮,例如偽造不雅視頻、換臉詐騙等。其中特別提到,近期由包頭警方發布的一起使用AI技術進行電信網絡詐騙的案件。福州某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郭先生在接到「好友」的微信視頻後,為「好友」提供了430萬元的「過帳資金」。

「AI換臉」詐騙的消息傳來,也引發了一定程度的公眾焦慮。例如,有媒體援引第三方說法,認為「AI詐騙成功率接近100%」。儘管這一概率數字明顯缺少數據支撐,但在諸多案例的影響下,人們開始擔憂人工智慧技術的詐騙陷阱。

首先,應明確的是,從人工智慧用於詐騙的技術可行性以及我國反詐的基礎設施情況看,利用人工智慧進行詐騙的案例雖然開始增多,但遠未達到遍地蔓延的狀態

一方面,人工智慧換臉需要完整獲取用戶的音頻、完整面部等較多隱私數據,使用該技術進行詐騙的成本和門檻相對較高,短期內很難如電話電信詐騙等大規模蔓延。

另一方面,針對類似的電信詐騙,公安機關、網絡平台均已建立相對完整的防控攔截機制,這些機制仍將繼續發揮著保護層的作用。因此,在包頭的案例中,在受騙者及時報警後,警方10分鐘便追回了300多萬元的資金。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佯裝「熟人臉」實施詐騙,AI換臉還出現在了直播帶貨中。最近,有網友在社交平台發文吐槽,她在逛某短視頻軟體的時候刷進了某品牌的直播間,直播間中的女主播正在熱情推銷商品,但這位女主播看起來似乎有點眼熟,直播彈幕中也有網友表達了相同的困惑,「主播像佟麗婭。」

除了在這個牌子的直播間,也有網友刷到了其他「明星臉」的主播,「昨天我刷到殷桃,好嚇人啊。」「我還看過一個一直用楊冪的臉的。」「上次還刷到了劉亦菲呢。」如此誇張,堪稱「換臉譜」!

甚至網上出現了一些「換臉直播」教程,教程發布者聲稱實時變臉軟體可以幫助用戶輕鬆「變臉」,極大地助力引流賣貨。

要用「法」打敗「魔法」

如此以假亂真,讓人防不勝防。「AI換臉」的法律邊界到底在哪?

生成式人工智慧的普及,的確不斷降低語音、面部合成偽造技術的門檻。「AI換臉」、「AI翻唱」等應用爆火網絡,想必網友們已經不再陌生。近年來,AI狂潮之下,「換臉」已從最初的娛樂向直播等多個應用場景擴展。點進直播間,用戶還以為是哪個明星在帶貨,仔細一看,卻發現是主播進行了「AI換臉」,這以假亂真的程度讓觀看直播的用戶直呼「被詐騙」

無論是「AI孫燕姿」,還是主播利用AI換「明星臉」直播帶貨,都說明這一技術正在大規模普及應用。現階段,一個有基礎網絡軟體使用知識的人,均可藉助人工智慧工具輕鬆完成「信息偽造」,不論是模仿企業發布新聞稿,還是模仿個人的語音,甚至是進行換臉。

虛擬世界也不是法外之地,「AI換臉」的巨大隱患正是版權問題。對此,民法典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說起來,這些主播未必不知道自己的行為侵犯了明星的肖像權。然而,如今直播間競爭激烈,很多主播不得不通過一系列「博眼球」的操作來「求關注」,以獲得更高流量,吸引更多客源,獲取經濟價值。不過這些隨意「換臉」的主播既「未經他人同意」,又「以營利為目的」,顯然已經涉嫌違法,當心「吃不了兜著走」

針對人工智慧生成內容識別難、侵權問題多發等特點,今年4月,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發布《生成式人工智慧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要求尊重智慧財產權、商業道德,不得利用算法、數據、平台等優勢實施不公平競爭。

人工智慧的浪潮滾滾而來,虛擬和現實的邊界不再清晰。人們在享受著科技進步為現實世界帶來的紅利同時,也很容易迷失在虛擬世界製造的假象中。如果缺乏應有規束,AI換臉則可能打開潘多拉魔盒。因勢利導,使其趨利避害,這是我們要全力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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