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新華字典》刪除了「倭寇」一詞?官媒:傳言不實,從未收錄

剛哥說法 發佈 2023-11-19T16:14:35.788155+00:00

配圖需要,請勿對號入座近日來,關於「倭寇」一詞被新版《新華字典》刪除的傳言引發熱議。中國出版傳媒商報社第一時間對不實消息進行了闢謠。原來,《新華字典》與其他詞典不同,它側重於收字。自20世紀50年代起,《新華字典》從未在「倭」字下收錄「倭寇」一詞。既然從未收錄,何來刪除一說呢?

近日來,關於「倭寇」一詞被新版《新華字典》刪除的傳言引發熱議。中國出版傳媒商報社第一時間對不實消息進行了闢謠。原來,《新華字典》與其他詞典不同,它側重於收字。自20世紀50年代起,《新華字典》從未在「倭」字下收錄「倭寇」一詞。既然從未收錄,何來刪除一說呢?

據了解,在《現代漢語詞典》和《新華詞典》(均為商務印書館出版)中,無論是新老版本裡都將「倭寇」作為中型詞收錄。估計很多網友是產生了信息錯位,以前曾經在《新華詞典》裡查看到「倭寇」一詞,現在卻把記憶留給了《新華字典》。

無論是從詞典名稱還是視覺感官上,《新華詞典》和《新華字典》比較相像,有時會讓人產生錯覺。因為《新華字典》和《新華詞典》同為青少年學習的必備寶典,需求量和查閱量也就很大。在購買詞典時,往往會有人拿錯,這是司空見慣的事兒。

本來大家基於愛國情緒的渲染,對於錯誤記憶引發的群情洶湧也可理解。但是當這種情緒越來越高漲,而且會造成社會公眾極大誤解的時候,就會對整個社會產生不可預測的危害。對於樸素愛國主義引發的誤解,我們應當及時進行引導和澄清,以免主觀情緒嚴重偏離客觀事實。

也有網友指出,除了《新華字典》這件事,還有市場上在售的部分字典在遣詞造句方面也有崇洋媚外的嫌疑。比如網傳某字典(詞典)造句示例截圖內容為:這個姑娘雖然長得很漂亮,卻嫌貧愛富,一心要找一個有錢的老公,結果嫁給一個比她大30歲的外商。

在此事發酵後,「要嚴查內鬼」、「是誰在後面搞鬼」等聲音此起彼伏,儼然讓民眾誤以為這就是真相。令人唏噓的是,當官媒已經對此事闢謠後,仍有少數人堅稱「不是2023年刪的,那就是過去刪的」。這樣的言行確實有點不顧事實,非要給《新華字典》扣上一頂大帽子。

對於這個問題,網友們議論紛紛。

有人認為,民族自信不能建立在貶損的基礎上,更不能建立在虛無的空中樓閣之上。民族仇恨可以通過奮發圖強來回應,唯獨不能教育後代通過輕視敵人來獲得廉價的優越感。

也有人認為,有些人是別有用心。這明明是一個語文專業的取捨考量問題,非要把它上升到愛國與不愛國的角度,從而煽動大家的情緒,真是其心可誅啊。有無倭寇重要嗎?你們到底在怕什麼?

還有人認為,情緒是由事實引起的,國恥不可忘記。既然已經收錄了「倭」這個字,為何不能查缺補漏將「倭寇」一併收錄呢?

那麼,從法律角度如何評價此事呢?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特別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還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

剛哥認為,製造或者傳播《新華字典》刪除「倭寇」的傳言,本身只是一種樸素愛國主義情緒的表達,不宜將其上升到法律層面來進行處理。但在真相查明並闢謠後,仍然不顧客觀事實繼續在網絡上散布的,則要視不同情況來判定是否要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是一時被傳言蒙蔽,或者說看到了一些指鹿為馬的內容,從而誤認為此事屬實的網友,仍不宜對其進行處理。但是對於那些明知此事不屬實,為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繼續在網絡上煽動大家擾亂秩序的,則可視其情節輕重決定是否予以處罰。

倭寇在我國部分沿海地區燒殺擄掠數百年,給當地民眾帶來極大的傷害,所以才有了民族英雄戚繼光英勇抗擊倭寇的故事。但是作為一本字典,確實也是以錄字為主,是否一定要將「倭寇」直接錄入呢,這也是一個值得大家商榷的問題。

有人認為,應當尊重語言文學家的意思,不宜隨意添加這個詞。剛哥以為,倭寇既然不是一個單純詞,是否可以考慮將其收入示例詞彙?這樣既可以避免改變《新華字典》的收錄原則,又可以較好的吸納公眾的愛國情緒,豈非兩全之策嗎?對於此事,您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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