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劍華:實驗哲學的方法論對話與反思

中國學派 發佈 2023-12-19T08:56:40.066087+00:0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23年第1期P21—P22作者單位:山西大學哲學社會學學院,原題《實驗哲學與歷史學—考古學的方法論之對話與反思——兼論徐良高先生對二重證據法的批評》,摘自《新文科教育研究》2022年3期,王志強摘實驗哲學的四重證據法實驗哲學主張在哲學研究中將實驗方法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23年第1期P21—P22

作者單位:山西大學哲學社會學學院,原題《實驗哲學與歷史學—考古學的方法論之對話與反思——兼論徐良高先生對二重證據法的批評》,摘自《新文科教育研究》2022年3期,王志強摘

實驗哲學的四重證據法

實驗哲學主張在哲學研究中將實驗方法進行到底。實驗哲學聚焦於哲學論證前提所依賴的直覺,對直覺進行心理學調查,或證實或證偽,將形上學、倫理學等具體論證置於科學方法的審視之下;甚至進一步擴展,用經驗方法研究各種各樣的哲學問題。

實驗哲學方法已經從基本的心理學調查方法擴張為結合多種技術手段的多元方法,這可以說是在哲學領域最為徹底地使用科學方法的一種嘗試。筆者將實驗哲學目前的研究方式總結為四種:量化分析、質性分析、蘇格拉底對話法和概念論證,並將其稱為實驗哲學的四重證據法。

第一種證據法為量化分析。針對倫理學中「倫理學者是否更有道德」或者「研修倫理學是否有助於研修者德行提升」這個問題,Eric Schwitzgebel通過調查25所大學圖書館中倫理學圖書丟失率和非倫理學圖書丟失率的差異來檢測這一實際判斷。另外一種量化分析,是通過調查大眾對某個思想實驗或某個哲學論證前提的直覺,來驗證這個思想實驗所得到的哲學結論是否普遍為真。量化分析構成了實驗哲學的第一重證據法,目前的主流實驗哲學方法就是各種各樣的量化分析方法。

任何現象都包含質和量兩個維度,對於哲學來說尤其如此。質性研究就是要採取訪談記錄的方式,獲得大眾關於某一個問題的真正的看法,尤其是在倫理學研究中。哲學家可以對大眾進行一種道德採風,從而能夠對道德生活有更充分的領悟。通過探尋大眾關於某個道德理論的真實理由,我們發現不僅需要引入質性研究,還需要引入第三重證據法:蘇格拉底對話法。如果說質性研究是一種被動式的訪談,那麼蘇格拉底對話法就是一種主動性的干預。如果把質性研究所探究的理由稱為描述性的理由,那麼蘇格拉底對話法所探究的理由可以稱為規範性的理由。實驗哲學的第四重證據法是概念分析,實驗哲學是跳出了概念分析的概念分析。如何設計實驗,如何解釋實驗的結論,如何回應對實驗哲學的批評,都需要進行概念分析,而不能僅僅進行實驗。

歷史學研究的四重證據法

按照最為一般的理解,哲學和歷史學都不是嚴格的科學,但都有一定的科學性,其論斷應該獲得證據支持,不能違背科學的基本原則。

在歷史學領域,從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發展到葉舒憲的四重證據法。在實驗哲學乃至一般哲學領域,也應該從二重證據法發展到四重證據法。從方法論的角度看,二者之間具有內在的相似關係。徐良高教授在最近關於二重證據法的反思中,對通過證據重建古代歷史這一方法提出了質疑。

王國維自稱他的考證方法為二重證據法,即以「地下之新材料」補正「紙上之材料」。二重證據法指地下出土文字資料與傳世文獻記載之間的互證,後來地下文字資料被擴展到地下一切出土實物資料。饒宗頤在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基礎上,將考古出土文物與考古的文字資料相分離,提出了三重證據法。運用出土文物的文字記錄,作為第三重證據的主要依據。

王煦華認為顧頡剛先生用的是「三重論證」,他提出:「顧先生的疑古辨偽用的是三重論證:歷來相傳的古書上的記載,考古發掘的實物材料和民俗學的材料,比王國維又多了一重。」如果把古書記載類比為概念論證,地下材料類比為量化分析,那麼民俗學的材料就是質性分析。毛佩琦在《歷史研究中的「三重證據法」》一文中的第三重證據,指社會調查。這種方法廣泛運用於社會學、人口學、人類學、經濟學等學科中,但一直很少作為史學研究的一種方法。蘇秉琦更為廣泛地倡導三學科結合:「實現考古、歷史與民族三學科的結合,定將大大提高認識過去和預見未來的能力。這無疑是三個學科的共同責任。」楊向奎說,文獻不足則取決於考古學材料,再不足則取決於民族學方面的研究。

葉舒憲提出了四重證據法,葉舒憲的四重證據法,在第三重和第四重證據法上與前面的三種證據法有所不同。「口碑材料」大概類似於社會調查、民俗學的東西;其第四重證據文物和圖像,在古史研究中,被概括為第二重廣義的證據,也可以概括為筆者所提出的分析中的第二種即腦電測試。

實驗哲學的方法論探索中,四重證據法是彼此嵌套的:量化研究與質性研究的結合;質性研究與蘇格拉底對話法的結合;蘇格拉底對話法與哲學論證的結合;哲學論證與量化研究的結合。如果與葉舒憲的四重證據法相對照,那麼可以這樣總結歷史學和實驗哲學的四重證據法的關係:傳世文獻與哲學論證類比;量化分析與地下材料類比;質性分析與基於科學範式的社會學、民俗研究類比;蘇格拉底式對話法和風俗研究,則是建立在彼此呼應、互有所感的基礎之上。雖然都是訪談,但後者有自己的主張,對研究對象的精神世界有所理解,這和完全用錄音機進行訪談的研究方式是完全不同的。蘇格拉底對話法是助產術,對話者並不預知真理,也沒有一種完全獨立於對話者的真理,而是需要雙方共同的探索和發掘,有待於彼此對對方世界觀的基本理解才有可能。正是從這個角度,我們看到葉舒憲的四重證據法和既有的三重證據法都缺乏蘇格拉底對話法的維度。在社會科學研究中,我們要儘可能地獲得客觀性。但應該指出,科學方法不是獲得客觀性的唯一路徑。如果從哲學的角度看古史研究的證據法,實際上只有三重證據法。

徐良高先生對二重證據法的批評

徐良高教授堅持傳世文獻與地下文獻文物彼此的獨立性,或者說傳統史學和考古學的獨立性,最終能做到以考古學重建上古史。如果把實驗哲學類比為考古學的話,那麼不妨說與其讓實驗哲學承擔批評傳統哲學的功能,不如堅持傳統哲學和實驗哲學彼此的獨立性,進一步通過實驗哲學重建哲學。徐良高教授認為傳世文獻和考古器物的互證犯了循環論證的錯誤。從徐良高教授的批評來看實驗哲學和概念分析哲學之間的關係,似乎也面臨同樣的問題。把通過實驗方法否證或確證某一哲學論證前提所依賴的直覺作為主要工作方向,就類似於用考古發現證明文獻記載,反過來又用文獻記載來輔助考古發現。應該說,哲學論證所包含的直覺、前提和結論是自成一體的;實驗哲學對大眾的直覺、心理過程的研究也是自成一體的,二者之間不能互相驗證。但應該認識到,這一批評的作用比較有限,即哲學論證的有效性不僅取決於某些前提的可靠,而且取決於選擇什麼樣的前提,選擇什麼樣的論證,以及其結論和其他哲學主張的關係。哲學理論彼此之間的關係和發展,就像陳寅恪總結的第二、三重證據法,還是需要傳世的不同文獻之間的互證。筆者以為陳寅恪的總結可以迴避徐氏批評,他用的是「釋證」「補正」「參正」,考古文獻只占了三重證據法之一重。

實驗哲學要走出徐氏所謂的「循環論證」,取決於兩個方面:第一個是哲學觀的改變,不把哲學限制在非科學層面,不把哲學限定為精英之學、專家之學,承認有大眾哲學,進而把大眾哲學看成具有獨立地位的一個哲學門類;第二個是哲學方法論的改變,即採用四重證據法來探究傳統的哲學問題和新興的哲學問題。

總結實驗哲學的四重證據法:第一,實驗哲學注重科學方法對哲學的貢獻,如同歷史研究要運用考古學的證據從而對重建古史做出貢獻一樣;第二,實驗哲學從哲學家的專家論證轉向大眾立場,如同歷史研究要關注草根傳統、民間社會等;第三,實驗哲學可以和傳統哲學互不相悖,甚至可以各行其是,這類似於徐良高教授所理解的傳統史學和考古學之間的關係;第四,如果能以考古學重建歷史學,那麼實驗哲學的正面價值亦可以得到稍微積極的評估。

實驗哲學的四重證據法不同於歷史研究的四重證據法。哲學是人間之學,古往今來的哲學家都是人。他們的思想深刻揭示了人類生存的普遍境況。當然,他們的思想也不可避免地具有各自的局限,這種局限性也許是因為時代的限制,也許是因為地域文化的限制,也許是因為思想方式的限制。哲學家的著作是個人化的、地域化的、歷史化的,但不是神化的。雖然他們的看法一度為大眾所忽視,但能夠留在哲學史上,就說明這些看法是其他人可以理解的。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