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縮小養老金差距,可行嗎?

社保小達人 發佈 2024-01-02T23:11:50.340854+00:00

提高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就可以縮小養老金的差距,請問是否可行呢?我認為這樣的一個想法是有可行性的。其實這個提高所謂的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已經不是第1次提出,而是在延遲退休的設想過程中,就曾經提出過。同步來延長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

提高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就可以縮小養老金的差距,請問是否可行呢?我認為這樣的一個想法是有可行性的。其實這個提高所謂的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已經不是第1次提出,而是在延遲退休的設想過程中,就曾經提出過。同步來延長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養老保險目前的最低繳費年限不分地域不分男女一律統一,按照15年來進行繳納,只要能夠滿足15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將來就可以達到正常的退休條件,就可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甚至來講,你哪怕參加的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他也一樣是按照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來參保的。而且這樣的規定已經實施了接近幾十年的時間,所以未來有可能打破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年限,我認為這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如果延遲退休,一旦到來很有可能會延長5年的時間,那麼同步,對於我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年限,也增加5年的時間是很正常的。其實這對於個人來說,只有好處是沒有壞處。


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長得這樣的原則。你只有獲得一個更高的繳費年限,將來才可以獲得一個更高退休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由15年變成20年的時間,那麼你是不是將來的養老金也會更高?對於低收入群體的人群來講,提高養老金的待遇,就有利於提高平均養老金的整體水平,也有利於縮小養老金待遇之間的差距,確實是能夠起到一舉多得的好處。

而且根據參保人群的大數據來看,其實僅僅只有一少部分人員,才會選擇按照15年的最低年限去參保。絕大部分人群包括企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都並不會按照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來參保,他們都可以達到一個更長的繳費年限,有些人甚至超過40年以上的累計繳費年限,從而讓自己獲得一個更高退休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提高相應的繳費年限,其實對於多數人群來講,沒有一個太直接的影響。

主要還是對於靈活就業群體,它的影響相對來說是比較大的,因為很多靈活就業人員可能就瞄準著15年來參保,因為這樣的話,他的付出成本是最低的,對於他的個人經濟壓力來講也是最小的。而將來如果一旦實施延遲退休,同時也實施最低繳費年限的提高,或許對於一些靈活就業群體相對來說有影響,但畢竟這對於任何人來講都是有好處的。所以我認為,能夠實施的可行性還是非常不錯的。是有利於提高養老金的最低水平,也有利於縮小養老金待遇之間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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