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去世後遺孀李淑賢生活貧苦,上書中央:溥儀的遺產應由我繼承

溫度歷史 發佈 2024-01-08T21:33:49.999769+00:00

末代皇帝溥儀一生有5個妻子,但真正讓他有家庭歸屬感的是最後一任妻子李淑賢。溥儀在一次接待外賓時說:1962年五一節,我和李淑賢建立了我們溫暖的家,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真正的家。溥儀和李淑賢相差18歲,兩人在一起僅僅5年,溥儀便因病去世。

末代皇帝溥儀一生有5個妻子,但真正讓他有家庭歸屬感的是最後一任妻子李淑賢。溥儀在一次接待外賓時說:

1962年五一節,我和李淑賢建立了我們溫暖的家,這是我生平第一次有了真正的家。溥儀和李淑賢相差18歲,兩人在一起僅僅5年,溥儀便因病去世。

李淑賢晚年生活過非常清苦,一度靠借債維持生活。甚至只能買一個5元錢的小木盒子裝溥儀的骨灰。

為了爭奪溥儀的遺產,李淑賢把事情鬧到中央領導面前,甚至打了長達10年的官司。最終的結果又會如何呢?

溥儀的最後一次婚姻

1959年底,溥儀獲特赦後回到北京,被安排在全國政協從事文史工作。

此時的溥儀已經50多歲,但孑然一身。過去溥儀作為皇帝,吃穿住行都有人張羅,幾乎不與社會接觸。即便是在蘇聯改造期間,身邊的親屬和舊臣仍然把他當皇帝對待。

直到被遣送回國,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改造時,溥儀才親自參加勞動,封建思想也被扭轉。但那畢竟是一個封閉的環境,與社會還有很大差距。

剛剛回到社會的溥儀,生活上便遇到了很多困難。據說他不會數錢,在政協食堂就餐時根本不知道要給多少飯票,乾脆從兜里掏出一堆飯票擺在桌子上對營業員說:「要多少你自己拿吧。」

對於溥儀的情況,毛主席、周恩來等領導人極為關心。1960年春節前夕,周總理接見了溥儀,關切地說道:「你現在一個人生活,沒人照顧,有許多不便,應該找個對象結婚,我看總要有一個家嘛。」

1961年秋,毛主席邀請溥儀等人到家中做客,也關心地說道:「你的婚姻要慎重考慮,這是後半生的事,你要成立一個家嘛。」

溥儀的親屬更關心他的情況,一直在幫他張羅對象。先是七叔載濤為他介紹了一個40多歲的女士,接著又有一位滿族大齡姑娘看上溥儀。

這幾人家庭條件都不錯,對溥儀也很熱情,但溥儀對她們卻不滿意,主要原因是是不想再與滿族舊貴族扯上關係。溥儀的願望是找一個平民女子「建立一個普普通通的中國式雙職工家庭」。

一天,周振強來上班時帶來一張女士照片。溥儀對照片中的女士一見傾心,打聽後得知她叫李淑賢,是一名護士,更感興趣。

李淑賢請周振強幫忙找對象,所以他才會把照片帶到政協。溥儀對李淑賢興趣極濃,因為在戰犯管理所學過一點中醫,曾想過當一名醫生。

在周振強聯繫下,兩人很快便見面了。他們談了兩個多小時,直到天黑後才分手。一開始李淑賢得知溥儀的身份嚇了一大跳,都說伴君如伴虎,過去封建帝王給人的印象是冷酷無情。

在周振強的勸說下她才答應見溥儀,這次見面溥儀給她的印象是誠實、樸素、和氣、熱情,一點也不像電視裡面演的皇帝。

溥儀同樣對李淑賢有很好的印象:「這個女人穿戴樸素,人品老實,經歷很苦,讓人同情。又是搞醫務工作的,我很喜歡。」

就這樣,兩人開始交往。

青年時期的李淑賢過得很坎坷,她是浙江杭州人,父親是上海一家銀行的職員。10歲時母親去世,16歲父親去世,她備受後母折磨,只能逃到北平投靠表姐。

但這畢竟不是長久之計,1943年李淑賢與一個叫劉連升的人結婚,後來才知道此人已有家室。劉連升在北平偽警察局工作,解放後被逮捕。

李淑賢與劉連升離婚後又與一個叫陳慶之的人結婚,但因感情不和於1960年10月離婚。

此後她便遇到了溥儀,溥儀雖然年紀稍大,但過去畢竟有尊貴的身份,如今也受到政府優待,生活優渥。交往期間,李淑賢比較主動。

在這之前,溥儀雖然有四任妻子,但彼此是主僕關係,地位不對等,很難讓他真正感受到愛情的甜蜜。

而與李淑賢交往則不一樣,溥儀邀請她參加政協的舞會,帶她去看電影。兩人幾乎天天要見面,不是打電話到醫院找李淑賢,就是她來政協宿舍找溥儀。

李淑賢鬧著要離婚

1962年5月1日,溥儀與李淑賢舉行婚禮,正式結為夫妻。對此政協領導非常重視,決定承擔他們結婚的一切費用,連兩人買新衣服的錢都可以報銷。要知道那時還是國家經濟困難時期。

但兩人結婚後不久便迎來了一次婚姻危機。

其一,溥儀因身體原因無法過正常的夫妻生活,李淑賢為此痛哭了一場。

其二,兩人戀愛時溥儀說自己每個月只有100元工資,再無其他財產和收入。李淑賢一開始不信,以為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但一起生活後才發現丈夫確實沒說假話。

其三,溥儀生活難以自理,一些生活細節難讓李淑賢滿意,尤其是對錢毫無概念。一次溥儀發了工資很晚才回家,李淑賢詢問才知,他買了雪花膏等物品,把一個月工資全花完了。

李淑賢吵著要跟溥儀鬧離婚,此事竟然驚動了周總理。周總理、陳毅等人專門接見了溥儀夫妻,勸他們說:

夫妻要互相敬愛,互相幫助。你聽說你們身體不太好,不能生小孩。我不是也沒有小孩嗎?全中國的小孩都是我的小孩嘛……

從此之後,李淑賢不再鬧離婚。溥儀總覺得虧欠妻子,便儘量在其他方面彌補。

一次李淑賢下班正趕上下暴雨,溥儀知道妻子下班途中有一個小水道沒有井蓋,擔心她不小心掉下去,便在那兒等著。


還有一次,李淑賢晚上9點多還沒回家,溥儀打電話到醫院問被告知她早已經走了。心急如焚的溥儀以為妻子丟了,急忙跑出去找,又打電話去派出所詢問。

足足找了兩個多小時,回家後才發現妻子已經在家裡了,他竟然高興得像個孩子一樣哭了起來。

溥儀經常會參加國家一些重大活動,他總會帶上妻子,讓她見見世面,也排解一下壓抑在心頭的怨氣。

政協經常組織委員們四處考察,溥儀也總會帶上妻子,他們遊歷過南方七省、西北和中原,到過井岡山、延安、中山陵等地。每次參觀,總能讓李淑賢有許多新鮮感。

此外,政協為了維護兩人婚姻調配給他們一個小院,把溥儀的工資提升到200元,還有各種補助。當時兩人在生活上基本上沒有什麼困難了。

只可惜好景不長,1964年,溥儀身體出了問題,去醫院查出尿毒症,後來又發展到腎癌。

溥儀進行了手術,治療期間極為痛苦,連走路都很吃力,生活完全無法自理,洗臉、洗澡都需要李淑賢幫忙。

李淑賢每天為溥儀敖中藥,給他打針,成了名副其實的家庭護士。她還在庭院中養了20多隻雞,打算燉給溥儀補身體。

周總理得知溥儀情況後批示「特殊照顧」,他先後6次住進協和醫院,3次住進人民醫院,但醫生最終未能挽救他的生命。

1967年10月17日,溥儀病逝在人民醫院,末代皇帝曲折一生就此終結。臨終前,最讓他念念不舍的人自然是李淑賢,他對妻子說:

我對不起你,我們結婚5年,又把你一個人扔下了。我年歲大,又沒有錢,沒有你給我愛情的溫暖,我是活不到今天的。


溥儀的珠寶去哪了?

溥儀病逝後,只留給李淑賢幾千元稿費,除此之外再無其他財產。故宮內有無數珍寶,就連一個小太監都能靠盜賣珍寶而發家,為何貴為皇帝的溥儀到最後卻孑然一身了呢?

1924年,溥儀被趕出皇宮時曾帶走一批珍寶,此後他寓居天津,已經沒有了歲貢,但仍揮霍無度。不僅自己過著極為奢靡的生活,還隨意賞賜遺老遺少們。

1932年,溥儀被日本人接去長春還運走了100多箱總共2000餘件珍寶。抗戰勝利前夕,溥儀倉促逃離,原本挑選出70多箱珍寶,只帶走10隻箱,其餘均散落於民間。

在登機時,飛機無法裝太多東西,溥儀只帶了兩隻皮箱,其餘均遺失或損毀。後來溥儀被蘇軍俘虜,押往蘇聯關押,他隨身攜帶的不少珍寶被看管人員訛走。

直到1950年,溥儀被遣送回國,他的那批珍寶也被一同移交給政府。溥儀下決心徹底改造,做一名普通的勞動者,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後決定將珍寶上交給國家。

這批珍寶共計468件,包括黃金、鑽石、珍珠等首飾。自此,溥儀已經身無分文,後來全靠自己的勞動獲得報酬維持生活。

李淑賢身體不好,一身慢性病,在照顧溥儀期間她也曾因病住院,後來乾脆辦理了「停薪留職」手續,全靠溥儀一個人的工資生活。


溥儀去世後,她完全失去了生活來源。原來居住的大房子,光房租、水電就是一筆大開支。此外,她還要常去醫院看病,也是一筆開支。李淑賢欠了幾百元房租,只能靠跟朋友借錢生活。

無奈之下,李淑賢只能主動交出大房子,申請調換一間小房。但只節流不開源,生活仍難以為繼。走投無路之下,她只能寫信給周總理求情幫助。

經周總理過問,政協每個月發給李淑賢60元生活費。 這對於一般家庭來說是筆不小的錢,但李淑賢患有幾種慢性病,常常要去醫院,也只能省著花。

她有時候連買菜的錢也沒有,常常只買半斤麵條,拌鹽和醬油就是一頓飯。這樣的日子過了好幾年。

改革開放後,一個轉機出現——溥儀創作的《我的前半生》一書爆火,在國內外都引起極大關注,到1984年累計印刷數量已高達190萬冊。但出版社卻沒有給過李淑賢一分錢版稅。

為此,李淑賢曾多次找到出版社協商要求補發版稅。該書在出版時,有關部門已經商定,一次性給予溥儀稿酬,加印即不再支付。所以出版社只給了李淑賢300元生活補助。

李淑賢不服,上書中央領導,要求繼承溥儀遺產,也就是《我的前半生》一書的版權。經有關領導人批示,出版社補發了3000多元稿酬。

此事看似暫時平息,但更大的波浪還在後面。

遺產之爭

《我的前半生》原本是溥儀在撫順戰犯管理所改造期間寫的一本交代性質的材料,由其口述,溥傑代筆。由於溥儀自身世界觀的局限,加上沒有條件查閱相關史料,書中有許多錯誤。

儘管如此,這本書還是有很特殊的歷史價值。有關部門決定將其出版,以詔示黨的改造政策。並指定群眾出版社編輯室負責人李文達與溥儀一起對《我的前半生》進行修改和整理。

1960年7月,李文達完成了這項工作,整理出16章24萬字的初稿。不過李文達對此仍不滿意,認為這還是一部「悔罪書」,難以反映出溥儀在改造期間思想的變化。

經請示上級同意,他重新擬定了提綱,並親赴溥儀曾經生活過的地方實地調查,重新進行了創作。直到1964年3月才正式出版,出版社支付了1萬元稿酬,一半給溥儀,一半給李文達。

改革開放後,中外交流更加頻繁,《我的前半生》一書在國際上也引起了很大關注。義大利著名導演貝納爾多·貝托魯奇想將溥儀的故事搬上銀幕,便來到中國與相關單位協商。

最終意方出資9萬元人民幣購買《我的前半生》中、英文電影改編權,這筆報酬由外文出版社和群眾出版社自行分配。

義大利人版權意識比較高,不久後他們便發現了問題——中方提供的資料中沒有作者的授權委託書。

於是群眾出版社又找到李文達和李淑賢,請兩人配合工作。但李淑賢拒絕簽署委託書,因為出版社既不告訴她該書的準確印數,也不提意方購買版權的事。

一位叫李翰祥的香港導演也想拍攝與溥儀相關的影視,他先是找到李文達尋求合作,但被拒絕,於是便找到李淑賢。

最終李淑賢與李翰祥簽了委託書,同意由李翰祥辦理版權登記業務。李翰祥取得委託書後在香港發表談話,要求義大利方面支付改變費。

這樣一來,義大利公司的節奏被完全打亂,由於出現版權糾紛,投資公司紛紛撤資。義大利人責問中方合作單位,這一事件造成了很大負面影響。

義大利外交部為此專門提出照會,義大利總理也表示關注。當時我國改革開放不久,這樣的事情難免對聲譽造成影響,必須妥善處置。

李文達與李淑賢各與一家公司簽約,那麼問題來了,版權到底歸誰所有呢?

李淑賢認為版權應該歸溥儀所有,因為這本書是經他口述改編,沒有他就沒有該書。溥儀已經去世,她作為合法繼承人理應繼承版權。

李文達認為自己應該共享該書的版權,因為溥儀最初的版本無法使用,他經過實地考察,翻閱了大量檔案和史料創作了這本書。雖然署名是溥儀,但真實作者是他,而且當年稿酬也是兩人平分。

兩人相持不下,在雜誌上你來我往地打起了筆仗。李淑賢為了爭奪版權,再次上書中央領導人,中央批示相關部門妥善處置。

由於溥儀已經去世,很多事情難以說清楚,版權局在處理此事也非常為難,他們經過大量走訪調查於1985年11月做出裁定:版權由李文達和溥儀共享。

李淑賢不服,一邊申訴一邊向法院提起訴訟。

她的主要意見是,幫助溥儀出書是上級交給出版社的任務,而出版社又指派李文達為具體責任人。出版社都 沒有版權,李文達從事職務性勞動,更不應該有版權。

而李文達則認為,他對整本書進行了重寫,付出了創作性勞動。期間與溥儀反覆協商修改,形成了共同創作的過程,而且有諸多證人和證據可以證實。應當共享版權。

由於案件影響重大,牽涉面廣,直到1995年年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才做出判決:

在《我的前半生》一書的創作過程中,李文達根據組織指派幫助溥儀進行修改,付出了辛勤勞動,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不存在共同創作的合作關係。認定溥儀為該書的作者,並享有著作權。

從1984年出現版權之爭,到1995年法院做出一審判決,這場遺產之爭持續了10年之久。

1995年前後,李淑賢的退休金和補助費總共有540元,生活在當時應當說非常寬裕了,使她度過了一個安穩的晚年。

1997年6月9日,李淑賢在北京中日友誼醫院走完了人生最後的時光,享年73歲。

尾聲:

世事無常,李淑賢為了爭奪溥儀最後的遺產鬧出了很大動靜,還打了10年官司。但遺憾的是,在獲得版權兩年後,她便因病去世,還未來得及享受版稅。

由於溥儀和李淑賢沒有子女,他們去世後,《我的前半生》成為無人繼承的財產。後來有溥儀的親戚提出要繼承該書的著作權。但隨著我國版權法律的完善,處理版權糾紛有了更多依據。

2007年,有媒體刊登消息:依據《著作權法》和《繼承法》的有關規定,應將《我的前半生》認定其為無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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