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遺址價值利用與相容使用的探索與實踐——以臨淄齊故城宮城核心區為例

中國文物報 發佈 2024-01-26T15:45:18.840842+00:00

《大遺址利用導則》對大遺址價值利用和相容使用做了明確解釋:大遺址價值利用,是基於文物本體、文物環境、出土文物,以及價值內涵和相關信息資源等開展的利用活動;

《大遺址利用導則(試行)》對大遺址價值利用和相容使用做了明確解釋:大遺址價值利用,是基於文物本體、文物環境、出土文物,以及價值內涵和相關信息資源等開展的利用活動;大遺址相容使用,是不以文物價值內涵傳播為直接目的,但依託文物所在區域的土地、生態資源等開展的利用活動。


大遺址利用應遵循「堅持保護第一、注重文化導向、服務社會民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我國提出大遺址概念的時間較早,但真正實施大遺址保護利用的時間卻較晚。這些年來,從理論和政策層面而言,其體系已經基本形成,但如何執行和落實,則存在不少問題。怎樣充分利用大遺址土地?怎樣處理好大遺址人地關係?如何保障原住民利益?這一系列問題的核心都是如何處理大遺址土地利用與文物保護的關係。臨淄齊故城2017年即開始在大遺址價值利用和相容使用方面開始先行先試,為大遺址保護和利用做了積極的探索。


一、遺產價值與土地資源概述

臨淄齊故城是周代齊國都城遺址,作為姜齊與田齊的國都達800餘年,是我國規模較大的早期城市之一。從考古概況看,齊故城包括郭城(大城)和宮城(小城)兩部分,大城南北長4.5公里,東西長3.7公里;小城銜築在大城的西南方,南北長2.2公里,東西長1.5公里;兩城總面積達16.8平方公里。臨淄齊故城從「十一五」到「十四五」都列入全國重點大遺址名單,2021年10月入選「百年百大考古發現」名單。


齊故城宮城核心區具體為小城北區,遺存文化層深厚,遺產類型豐富,是齊故城文化遺產的核心部分。遺址涵蓋桓公台、10號宮殿基址、小城城牆、大城西牆、小城北門、晏嬰冢和Ⅰ號排水系統等遺址遺蹟。其地理範圍南至張皇路,東至辛孤路,西至遄台路東,北至晏嬰冢,是齊故城內遺址保存狀況相對較好的片區。


齊故城宮城核心區遺址總面積近2500畝,涉及齊都鎮7個村的集體土地。該地域絕大部分土地利用現狀為農業產業,產業構成以糧食種植、蔬菜種植、蔬菜批發為主,另外有果園、苗圃及中草藥種植,還有零散的豬、羊、雞養殖,涉農土地面積超過2000畝,占比超80%。該地域內幾乎沒有工礦企業,沿辛孤路和張皇路存在部分第三產業,以村鎮超市、飯館、汽配、汽修為主,占用土地約100畝,不足總面積的5%。「十三五」期間規劃文物古蹟用地面積僅150畝。


二、遺址土地利用模式

齊故城宮城核心區內原有產業結構屬典型的北方鄉鎮農業結構,家庭為土地經營主體。粗放式的土地經營導致遺址現實存在環境堪憂,蔬菜大棚等對文物本體產生威脅;現代墓地、養殖棚舍等不利遺址環境。齊故城宮城核心區從自身實際出發,實施了遺址區土地利用「三步走」。


第一步:土地統一流轉。為推進齊國故城考古遺址公園建設,2017年臨淄地方政府主導對齊故城宮城核心區土地進行了統一流轉,涉及7個村莊的700餘農戶。土地統一流轉由鄉鎮政府、文物部門和村民委員會簽訂三方土地流轉協議,村民委員會與村民簽訂流轉協議,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的前提下以貨幣補償的方式獲取集體土地使用權。

第二步:集中環境整治。核心區範圍內存在蔬菜大棚、臨時看護房、蔬菜收儲倉庫、沿街商戶房、宅基地、養殖棚舍等地上附屬物,情況複雜多樣。2017年-2018年地方政府對占壓遺址本體、破壞遺址景觀、影響歷史風貌的地上附屬物進行集中整治。拆除蔬菜大棚220餘個、臨時構築物3000平方米、沿街房屋等建築物2萬餘平方米、中小型養殖場6處,遷移公墓千餘穴,遷移安置宅基地16戶。


第三步:分類片區化管理。土地經過統一流轉後,土地使用權收歸地方政府,根據遺址分布實際情況,其土地使用分為兩大類。第一類為文物保護項目用地。由文物部門統一使用,用於實施文物保護項目。該區域為線狀和塊狀分布,由生產觀光路連接,面積近1000畝。第二類為農業開發控制用地。由地方政府引入生態農業企業聯合運營,在《齊國故城總體保護規劃》的框架內實施文旅融合的農業開發項目。該區域呈片狀分布,面積近1500畝。


三、遺址價值利用:齊國故城

考古遺址公園核心展示區

齊故城宮城核心區是齊國故城考古遺址公園文物保護展示項目集中地。經國家文物局批准實施的文物本體保護和保護展示項目主要有:


——桓公台保護展示項目以闡釋上世紀考古成果為目標,實施遺址本體保護為主,採用綠化標識宮殿建築基址,設置遺址闡釋牌和導覽二維碼進行價值傳播,通過在遺址南側設置木棧道、台基頂部設置木質觀景平台營造高台遊覽效果的視覺體驗。


——10號宮殿基址展示項目依託山東省考古研究所2011-2013年考古發掘成果,通過考古保護棚展示原考古探方,使用地表堆土和GRC材料原址復原夯土台基的手段展示田氏齊王的宗廟建築的形制及規模。外圍配套遺址標識解說系統,闡釋周代營城制度和祭祀文化。

——小城城牆遺蹟保護展示工程以對小城城牆本體保護和環境整治為主,通過少量覆土綠化標識城牆的規模和形制,在大城和小城交接處關鍵展示節點配合小城城牆剖面本體保護項目和大城西牆南段保護展示項目的實施,以1979年和2017年考古成果為依託,打造周代夯土城牆遺址的專題小型遺址博物館,闡釋周代夯土城牆的建造工藝和營城制度的演變。


——晏嬰冢保護展示項目,以對本體的保護為主,輔助歷史文化小品和雕塑,通過遺址保護打造名人墓名人傳的文化歷史氛圍,結合古代廉政文化對現代廉政教育進行傳播傳承。


齊故城宮城核心區形成以小城城牆為線,串連桓公台、10號宮殿基址、城垣遺蹟、小城北門等六處展示節點的保護展示總體布局。片區化的文物保護展示更適合系統化的遺址價值闡釋活動,廣袤的地理空間為文化傳播創造了更多的可能性。


四、遺址相容使用:齊國故城

生態農業文旅融合示範區

激活大遺址的生命力,要釐清政府、市場和社會的關係,既要發揮好政府宏觀指導和監管督查職責,也要發揮社會參與、市場機制在大遺址保護開發上的重要作用。齊故城宮城核心區的相容使用探索,目前經歷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8年-2020年,遺址保護控制使用區開發利用為「齊都花海(齊文化花卉產業示範園)」項目,土地實行農作物和花卉種植輪作。每年11月底至次年6月種植小麥等糧食作物,6月至11月種植知櫻花、向日葵、格桑花、粉黛花、馬鞭草、醉蝶花、萬壽菊、 孔雀草等花期長、花色多、觀賞性強、具備一定經濟價值的花卉品種,以條塊式種植,形成較強的視覺景觀。在遊覽步道設置「齊國成語花廊」「齊國名人雕塑群」等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相關的特色打卡微地標。「齊都花海」項目以旅遊商業運營為主,通過集中營銷,形成以「十一黃金周」為主的賞花季,平均年吸引遊客達30萬人次。

第二階段。2021年-2023年,為響應國家糧食安全政策,擴大糧食生產面積,運營方順勢而為對項目方向進行了調整,「齊都花海」轉型為「齊都糧倉」。齊都糧倉項目按照「產糧為主、研學互動、以農興文」的發展思路,對土地的種植模式進行了調整,由原來的「糧食+花卉輪作」改為「多品種糧食種植」。根據小麥、玉米、小米、高粱、旱稻等不同糧食的視覺特點和生長習性,分區域種植,形成特定的糧食景觀。配合特定的種植方式,開闢開心農場、野菜採摘節、農田迷宮、豐收節等極具特色的糧田文旅項目。還精心打造了多處臨時布景,將齊國人文歷史融入園區環境營造當中,打造集「生態保育、規模種植、休閒農業、文化體驗、研學課堂、親子遊樂」於一體的農業綜合體。

這種「政府主導、企業經營、加強監督」的遺址相容使用模式,嚴格控制農業作業強度,將農業產業與齊文化融合,打造出自然與文化有機結合的高品質園區。


五、收穫與思考

臨淄齊故城宮城核心區的統一保護利用始於2017年初,遺址相容使用探索於2018年,經過五年多來的探索實踐,有幾點收穫和思考。


一是遺址破壞因素大幅減少。遺址核心區土地歸屬於七八個行政村,數百戶農戶進行種植經營,小而散的權屬結構,造成使用的混亂無序,不可避免地出現小規模的破壞遺址現象。統一流轉、統一運營後的遺址區土地,徹底切斷了農戶多點散發的小規模遺址破壞事件風險。


二是遺址保存環境明顯改善。遺址核心區土地以往分散的權屬結構,農業種植結構雜亂、土地使用情況複雜,農田、果園、蔬菜大棚、養殖棚舍等交叉散亂,遺址區毫無景觀可言。土地流轉環境整治後,徹底清理了遺址區內的私搭亂建;復耕復綠恢復風貌,遺址保存環境明顯改善;通過景觀農業種植,使得遺址區呈現了良好的景觀效果。


三是遺址人地矛盾得到紓解。遺址核心區土地所有地上附屬物補償按照國家標準經正式評估後執行,由地方財政承擔。涉及宅基地拆遷的農戶全部搬進了規劃建設的新房。參與土地流轉的農戶,每畝土地每年可得的土地租金與自己種糧的純收入基本相當,還能騰出時間務工、經商、增加收入,土地流轉的農戶簽約率達到99%。原來農業產業發展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遺址原住民在文物保護利用中得到了實惠。


四是文物展示核心片區初步形成。遺址核心區密集的遺址保護展示項目集聚了大量國家資金的投入,低強度的農業旅遊開發改善了遺址生態環境,豐富了遺址公園價值元素,業態多元化使得遺址核心區具備了「遺址展示+文化旅遊+農業生態+商業文創」的綜合型遺址產業生態,齊故城文物展示核心片區初步呈現。


結語

孫慶偉先生認為,明確每個大遺址在歷史長河中獨一無二的位置,在中華文明標識體系中的獨特價值和內涵,在研究、展示和利用方面,根據其獨特歷史地位做到「一址一策」。臨淄齊故城宮城核心區在遺址價值利用和相容使用方面的探索實踐,以建成我國都城類大遺址保護利用綜合示範區為目標,為推進我國大遺址保護利用研究與實踐的科學化和系統化進行了有效嘗試,為我國大遺址保護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案例和樣本。


作者:於焱

作者單位:臨淄區文物保護中心

編輯 | 張 怡 實習編輯 | 王雨瑩

覆審 | 馮朝暉

監製 | 李 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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