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局: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時不得有這些行為→

大慶晚報 發佈 2024-01-30T02:28:24.885452+00:00

全市用人單位:醫保基金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是全體參保人員長期積累的公共財產,不容侵犯。

日前

大慶市醫療保障局發布

致全市用人單位的一封信

全市用人單位:

醫保基金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是全體參保人員長期積累的公共財產,不容侵犯。一直以來,醫療保障作為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保障百姓「病有所醫」的堅強後盾,也是定點醫療保障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

4月1日起,《黑龍江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條例》正式實施。該《條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參保繳費時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按照規定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或者變更手續;

(二)瞞報職工工資總額或者參保人員信息;

(三)出具虛假勞動人事關係證明;

(四)截留或者挪用參保人員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五)欠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

(六)違反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

在此,提醒廣大醫保參保單位,依法履行繳費義務,按規定繳納醫療保險費。同時,積極參與打擊欺詐騙保行動中來,自覺守法、參與監督,主動舉報欺詐騙保行為,共同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群眾參與、社會監督」的基金監管格局,努力形成「不敢騙、不能騙、不想騙」的社會氛圍,切實維護醫保基金安全,堅決守護好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

舉報投訴電話:0459-12393

大慶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1日

來源:大慶醫保

責編:李佳明 審核:代寶柱 監製:王鵬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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