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開發商「飢餓營銷」致重大誤解,房屋買賣合同被判撤銷

常州武進檢察 發佈 2024-02-26T16:15:13.734185+00:00

裁判事項:李奶奶年屆七旬,想用自己僅有的50多萬積蓄給獨子買個旺鋪。某房產公司銷售人員了解上述情況後,推薦了一個預售商鋪,稱該商鋪可以隔成兩層使用,如一次性付清全款可享受最低總價55萬元(即每平方2萬元),並聲稱以後都沒有這種優惠了。李奶奶於當日一次性付款購買了該商鋪。

裁判事項:

李奶奶年屆七旬,想用自己僅有的50多萬積蓄給獨子買個旺鋪。某房產公司銷售人員了解上述情況後,推薦了一個預售商鋪,稱該商鋪可以隔成兩層使用,如一次性付清全款可享受最低總價55萬元(即每平方2萬元),並聲稱以後都沒有這種優惠了。李奶奶於當日一次性付款購買了該商鋪。幾個月後,李奶奶現場查看發現該商鋪無法隔成兩層,且存在承重大梁和消防管線等嚴重影響房屋使用的問題。該樓盤商鋪成交不多,成交單價在3千元至7千元。李奶奶訴至法院,要求撤銷房屋買賣合同。法院認為,房產公司銷售人員未如實告知相關情況,使買受人在購房時產生重大誤解,且該商鋪的單價遠高於其他同類房屋,顯失公平,遂依法判決撤銷該房屋買賣合同,房產公司返還購房款及利息。

案例價值:

「不信不立,不誠不行。」中華傳統文化中把誠信視為做人的基本準則和立業之本、興業之基。本著真誠的心為客戶提供最好的服務,才能行穩致遠。所謂「精準營銷」「飢餓營銷」等耍聰明、耍手段的銷售,贏得了一時,贏不了一世。本案告誡企業在從事經濟活動時應秉持誠實、善意,不應有違誠信原則和公平原則。

(案例來源: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


來源:江蘇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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