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歐洲人有法律保護、教會養老,他們為何不信子女,而靠自己

浩舞默畫 發佈 2024-03-07T20:54:32.614031+00:00

在閱讀此文前,誠邀您點擊一下「關注」,既方便您進行討論與分享,又給您帶來不一樣的參與感,感謝您的支持。引言: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世界發展趨勢,不管是中國還是西方國家,老齡人口都已經成為了國家的一大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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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人口老齡化已經成為世界發展趨勢,不管是中國還是西方國家,老齡人口都已經成為了國家的一大財政負擔。

隨著出生率的降低,社會勞動人口數量減少,老齡成員的養老問題更是成為了一大嚴峻的問題。

如何解決老齡化趨勢之下的養老困境,這也是眾多國家的社會工作者共同研究的問題。

在中世紀的歐洲,不少國家給過我們借鑑藍本。歐洲人養老,大多數情況下依靠自己。在傳統的西方價值體系中,子女和父母是完全獨立的個體。

所以有些老人信不過子女,便會把養老的條件掌握在自己手中。在法律的保護之下,教會養老的模式也逐漸興起。

中世紀的歐洲人,有哪些不同的養老方式?機構養老又是在怎樣的社會背景之下產生的?

養老方式,各有特點

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價值體系把贍養父母的責任與子女綁定在一起。如今的法律體系里,撫養義務與贍養義務也完全分離。

這就導致了一個嚴重的問題,部分父母在年輕時未對子女起到撫養義務,可他們在年老後卻強制要求子女承擔贍養義務。權責分離,這也導致親子問題頻出。

關於養老的種種問題,一直被社會成員反覆提及。不同的養老模式,也一直在實踐和推廣當中。

如今中國的養老模式大多還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子女是贍養父母的主力軍。部分沒有子女的老人,則將退休金交給福利院,由福利院負責養老。

而如今的西方國家,其養老模式則大多獨立自主。老年人口花費自己的工資,為自己養老。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係,是更為分裂,也更為獨立的。

其實,早在中世紀的歐洲,人們就已經探索出了幾種不同的養老方式。

第一種,就是較為傳統的子女為父母養老的方式。

子女贍養父母,這樣的義務關係,建立在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深厚情感上。但是,並不是每一對父母與子女之間都會有情感做基礎。

眾所周知,感情是需要時間培養的。若是在年輕時並未花費過多時間照顧子女,那子女必定會有更加獨立的人格,對父母也不會產生任何情感上的依賴,同樣不會產生情感上的負擔。

他們固然可以因為血緣關係而承擔責任,但若是不願意負擔,社會規則對他們也無可指責。

畢竟在西方人的眼中,血緣關係並非一切行為的準則。有人重視,那就一定會有人不重視。

所以,這一模式是以傳統的人倫關係為基礎,強制為子女增加了義務和責任。可是它不具備約束性,因此也更加不確定。

在家庭關係較為良好的成員當中,子女可以根據父母的需求,為其提供需要的照顧,幫助其接受醫療服務,並且根據對方的遺願處理後事。

可也有一部分成員,他們的親子關係就像兩條平行線。父母有父母的生活,子女有子女的家庭。生活上沒有重疊,這也導致了他們在情感上並未對對方產生需求。

因此,父母養老,還是靠自己最為踏實。

在年輕時,他們便會有意識的做財產儲蓄,為自己積累一部分養老資金。他們不會把所有的錢財都用於對子女家庭的付出,他們認為將子女撫養成年後,一切義務就已經結束。

這一點,跟我們中國的家庭模式是在大相逕庭。

在中國家庭中,父母永遠不可能對子女放手。少年時,他們照顧子女上學。畢業後,他們時刻為子女的工作操心。成家後,他們更是代替子女承擔了一部分家庭義務。

他們沒有自己的養老生活,他們的一切核心都是子女,以及子女的後代。有的老人甚至把自己的棺材本全部掏空,只為給孩子在大城市買下一套房子。

相比起西方人的觀念來說,這一行為其實並不明智。

歐洲人對子女頗不信任,因此他們探索出了第二套養老方式,那就是法律協議養老。

他們會在即將領退休金之前,與子女簽訂一份法律協議,通過協議來規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父母需要從每個月的退休金中抽取一部分,交到子女手中,作為自己的生活費用。他們還需抽取第二部分,作為對子女贍養義務的補償。

而子女則需要根據協議內容,滿足父母提出的一切不過分的要求,盡力讓父母生活得更為舒心。

如此一來,親子雙方之間的關係,不再以情感為基礎,而是以法律為保障。

通過法律來約束雙方權責,規範雙方的行為,這也為養老模式減少了眾多阻礙。

有部分朋友可能認為,法律協議將親子雙方變成了甲方和乙方,不再擁有人情味,而是有些冷冰冰。

但實際上,這樣白紙黑字的協議,往往能夠給老人更大的安全感。他們不必擔心子女厭煩,不必擔心老無所養。只要這份法律協議依舊生效,他們的生活就有一定的保障。

當然,第二種法律模式對於擁有退休金的老人來說,是最佳選擇模式。但中世紀的歐洲還存在一部分老人,他們生活困難,身體狀況較差,而且沒有退休金。

他們的子女往往也在社會底層掙扎,大多數時候自顧不暇,並沒有多餘的成本和精力去負擔老人的生活。

針對這一部分弱勢群體,中世紀的歐洲推出了教會養老的模式。

眾所周知,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擁有十分強大的能量。它的教徒之多,影響範圍之廣,幾乎位於世界第一。

部分生活窮苦的老人,也自發自願的加入到基督教群體當中。他們可以在固定的時間段領到教會發放的救濟物品,譬如糧食和蔬菜。

他們也能每月領取一定數量的救濟金,不至於流落街頭,無處可去。

教會能夠為他們的生活提供保障,他們便願意全身心的信任教會,成為教會的一員。也是憑藉此類情況,歐洲基督教會的信教人數越來越多。

每到節假日,教會還會為貧苦老人提供專屬福利活動。老人可以免費觀看歌舞表演,免費參加禱告活動。

因此,教會養老,不僅僅是老人的生活情況,還有他們的心理情況。

機構養老,逐漸成熟

中世紀早期的教會養老模式,其影響力越來越大,讓養老問題成為了不少專業人士的關注問題。

在中世紀晚期,教會養老模式不斷延伸,社會上出現了新型的養老方式,也就是機構養老。

所謂機構養老,便是社會通過慈善組織以及專業機構,為老人提供生活場所,提供各類生活服務。機構養老更多地帶有社會福利性質,老人也能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分類。

隨著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老人選擇機構養老模式。

一方面,機構養老足夠專業。機構配備專門的看護人員,每一位看護人員在參加工作之前,都接受過完善的上崗培訓。

他們往往能第一時間理解老人的需求,關注老人的身心狀況,為老人解決實際問題。

一位中世紀晚期的歐洲老人曾說:「在家依靠子女養老,其實並不方便。子女有自己的工作要忙,也有小家需要照顧。在我產生緊急需求時,他們無法第一時間來到我的身邊。」

但是在機構中,一切困難都能迎刃而解。每一位老人都有專屬護工,他們的所有需求,都能第一時間得到響應,也能迅速得到反饋同時享受更為充足的醫療資源。

機構往往會與城市大型醫療資源合作,確保第一時間救助病重老人,確保時刻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

身體健康,身心舒暢,這是老年人口養老的最理想狀態。

另一方面,貧困老人能夠免費入住養老機構。這是社會福利模式的探索,所以政府給予老人福利,免費為其提供生活服務。

當然,貧困老人享受的養老服務,並沒有繳納費用的老人如此細緻。但是,他們的基本生活要求仍然能夠得到滿足。

這是在全社會範圍內流行的正規機構,也是大受歡迎的養老模式。但是在一部分地區,仍有非正規的養老模式存在的,比如社區養老。

社區養老,是指老人的生活由其親屬、鄰居以及社區專職工作者負責。他們每月固定收取一部分費用,並代替子女,承擔照顧和陪護的工作。

相比於前者,社區養老當然並不專業。有時一位護工,需要負責十位乃至二三十位老人的看護工作。

一對多的模式,意味著護工的工作無法落於細緻。老人產生的部分更高層次的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所以總的來說,機構養老的模式更為成熟,也更為專業。從老人長期穩定發展的角度來看,機構養老應當廣泛普及。

東西養老,大為不同

在以中國為代表的部分傳統的東方國家,其養老模式與西方國家大為不同。

以中國為例,目前占據社會主流的養老方式,仍然是家庭養老。但這一模式名為養老,實為啃老。

不少父母跟著子女居住,一方面需要花錢補貼子女生活,一方面需要為子女照顧下一代。他們完全缺失了個人生活的空間,圍繞子女繼續忙碌。

這不叫養老,這是對父母價值的二次利用。

隨著社會觀念的進步,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傳統養老模式對父母的傷害。為了尊重老年人口,我國近些年也推出了更為新穎的養老方式。

以房養老,這是近兩年流行的一種模式。老人以房屋為抵押,換取機構的養老服務。老人房屋的使用權則暫時移交機構,產生的一切經濟效益也歸屬機構。

機構需要為養老工作負責,需要保障老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集體養老,這也是存在多年的養老模式。如今的敬老院,其實正是集體養老模式的體現。老人與同齡人生活在一起,有時甚至能產生更大的精神滿足感。

今時今日,我國的人口老齡化問題愈發嚴峻。探索養老之路,我們仍在進行時。

結語:

中世紀歐洲人的養老方式,其實值得現代人借鑑。子女對父母的贍養行為,通過法律協議規範,能很好地調和雙方矛盾,減少不必要的麻煩。至於機構養老,則更為專業,更具普適性。養老問題是一項重大議題,社會成員時刻不得鬆懈。


參考資料:

《中世紀養老模式》

《探索新型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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