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時代2騎兵頂級兵種「遊俠」,歷史原型是誰,真那麼能打嗎?

冷兵器研究所 發佈 2024-03-10T11:23:30.349041+00:00

在遊戲中有一個後期才能訓練的三級騎兵單位「遊俠」,攻高、血厚、移速快,讓人印象深刻。那這種騎兵歷史上真實存在過嗎?

作者|冷研作者團隊-披瀾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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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帝國時代2算是不少90後心目中的永恆經典了,作為一款即時戰略遊戲,其特色的兵種和均衡的國家特色讓不少人獻上了自己的黑眼圈。在遊戲中有一個後期才能訓練的三級騎兵單位「遊俠」,攻高、血厚、移速快,讓人印象深刻。那這種騎兵歷史上真實存在過嗎?有歷史原型嗎?

實際上,帝國時代2里的「遊俠」屬於誤翻,其英文名paladin的詞根來源於Palatinus,原意為「屬於帕拉丁山的」,通常指代那些侍奉於羅馬皇帝並為其處理軍政事務的宮廷朝臣,因此,paladin無論是翻譯成「遊俠」、「聖騎士」抑或「聖殿騎士」,都有些詞不達意。

尤其是「遊俠」這種翻譯,一在廟堂一在草莽,兩個意思相差太遠。不過,由於第一代漢化版本率先採用了「遊俠」的稱呼,因此這一叫法流傳也是最廣。有意思的是,一些有關中世紀的書籍文獻中,往往會將沒有繼承權的無地騎士landless-knight或者流浪騎士Knight-errant翻譯為「遊俠騎士」。

比如一些關於羅賓漢的故事中,就活躍著一個遊俠騎士身份的配角。但和《帝國時代2》的烏龍一樣,「遊俠騎士」的稱呼更像是一種絕妙的諷刺。與中世紀流行的各類騎士小說中的行俠仗義的主角不同,在真實歷史當中,這些沒有封地,只能隨波逐流各處流浪的騎士們,境況極為落魄。

「騎士制度」是封建采邑的產物,法蘭克王國實際掌權者、公相鐵錘查理在薩克森人、阿爾瓦人等強敵環伺的危機情況下,廢除王國原先的無條件分封制度,改為推行采邑制。原本屬於王國、教會的土地被一層層轉封給貴族,各級貴族在獲得土地的同時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軍事義務,並向分封者宣誓效忠,但這種效忠只針對上一級貴族,而這也是那句名言「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來歷。

在一開始,這種制度讓法蘭克王國在自由民日漸稀少的大環境下,獲得了相對充足的優質兵源。但可惜的是,隨著人口的增多,尤其是騎士階層人數的增加,僧多粥少的問題就變得越發明顯。查理曼時期,一份標準的騎士領為12曼西(manse),即1440英畝,到了十字軍東征時,其采邑則降格為1份曼蘇斯(mansus),即一份足以供養一家人生計的120英畝的土地。即縮水成了原來的十二分之一。

許多處於貴族階層底部的騎士所能分封的采邑越來越小,到後來就連一個磨坊、一座教堂甚至一座收取過路稅的橋樑都被貴族們用來分封騎士。史料記載,1080年一名叫做查農的伯爵將自己的一座教堂分封給了自己的附庸,而自己的這位附庸又將之轉封給了自己的附庸,而這位附庸的附庸又再度轉封,這種無限套娃的轉封一共進行了4輪才算結束。

而歐洲中世紀長子繼承制的形成更是導致了一大批沒有封地的次子,雖有騎士之名卻無采邑可饗,只能去依附其他貴族維持生計。一種是少地,一種是無地,這兩種處境下的騎士可以說是處在了貴族食物鏈的最低端了。

《騎士與風爐》一書記載了法蘭克加洛林王朝時期武裝一名騎士所需的裝備清單:頭盔、鎧甲、護手、護腿、長槍、盾牌、長劍、三匹馬(戰馬、馱馬、旅行馬)......槍、盾這種手持武器的價格最低,合計2枚索利達斯金幣,而單單是不含護手、護腿、頭盔的鎧甲就要12金幣,而一匹戰馬也與鎧甲的價格相同。在當時,一頭耕牛的價格也只值2金幣,而只有相對富裕的農民才可能會有屬於自己的耕牛作為生產工具。這就導致,在被鋼鐵武裝到牙齒的同時,每一名騎士都是一頭吞金巨獸。

更重要的是,這些裝備不是《騎馬與砍殺》中的那些永不磨損的數據,相反,它們即使有著細緻的保養還會逐漸磨損,而戰鬥烈度稍高一些的時候就更是如此。戰馬的問題也是一樣,《昭陵六駿》之所以是「六駿」,不是李世民喜歡換座駕擺排場,而是戰馬在戰場受傷、死亡的概率太高,不得不經常更換。

中世紀的騎士無疑是一個氪金職業。注意,這裡指的是廣義的「騎士階層」,即正式受過騎士冊封的貴族,公、侯、伯、子、男以及騎士都分屬這一階層。對於那些擁有大塊采邑的貴族而言,騎士裝備的耗費並不高昂,為了更高的防護和美觀價值,他們甚至還能加大氪金力度,如神聖羅馬帝國馬克西米利安一世,他所推廣的「馬克西米利安式鎧甲」以表面的多條開槽和鏤刻線為主要特徵,在16世紀風行歐洲。但對於封地較少或者壓根就沒有封地的騎士而言,他們的生活水平就極度受到影響。

畢竟,除了武器裝備這些需求外,僱傭扈從同樣消耗巨大,作戰時,騎士需要扈從協助自己看護馬匹、攜帶裝備和看押俘虜,而日常的衣食住行騎士老爺自然也需要有人伺候。而這些花費,足以消耗掉一個普通采邑騎士的所有日常收入。

既然固定剛需難以減少,那麼開源似乎是一種好的方式。然而,就和古代日本武士階層在豐臣秀吉統治時期,因兵農分離而被勒令不允許經商一樣,在中世紀同樣有針對騎士階層的類似教令,即11世紀興起的「三等級理論」(theory of the three orders),這一理論認為,貴族或者說騎士的職責是通過戰鬥保護大眾,而他們應當接受第三等級即平民們的供養。但對於本身缺少採邑的流浪騎士而言,這種說教似乎並無價值。

為了保持貴族的體面,同時也為了維繫自身的戰鬥力,許多底層騎士會想方設法的投靠高階貴族,或者通過戰爭來改變困境。大多數騎士家庭會將自己的次子送到大領主家,作為侍童接受騎士訓練,成年後他們一般成為領主的侍衛,如果有幸受到領主賞識,則會被其封為附庸,獲得一塊他們夢寐以求的土地。但這一路徑是不是很熟悉?沒錯,不少底層騎士就是通過這種方法,成為了一名比無地騎士稍微體面一點的附庸,但可惜的是,由於地主家也沒有餘糧,一些騎士能獲得的土地同樣少得可憐。

因此,除了寄希望於分封之外,不少富有冒險精神的騎士會選擇第二條路,用武力為自己爭取待遇。和「劫掠」這種充滿負面的詞彙不同,通過戰爭掠奪或者用軍功瓜分戰利品在歐洲中世紀的騎士看來是一種相當正常的舉動。馬克·布洛赫《封建社會》一書中是如此解釋這種現象的:「首領送給騎士最好的禮物是授予騎士分配戰利品的權利。這也是為謀求私利參加小規模地方戰爭的騎士期望獲得的主要收益」。

也正因此,一名騎士在戰場上甚至會因為沒有搶到戰利品而被同伴嘲笑,這種崇尚軍功或者說掠奪的風氣,才是當時騎士階層最現實的底色。

當然,即使是在戰火頻繁的中世紀,戰火也並非每時每刻都在燃燒,因此,對於一些囊中羞澀的騎士來說,參加比武大賽贏取獎品也是一項不錯的選擇。13世紀的英國攝政王威廉·馬歇爾,在效忠亨利二世前,曾是比武賽場上的常勝將軍,他的不敗戰績甚至比他將獅心王挑落馬下更令人津津樂道。

這位傳奇騎士早年間因為拮据,甚至不得不將自己受封儀式上的披風賣掉去購買馬匹,以維持一名騎士最後的體面。在這之後,馬歇爾幾乎著了魔般游離歐洲各地,參加大大小小的比武大賽,以填補他嚴重透支的錢包。根據他本人臨終前的回憶,他一生僅在比武大賽中就俘虜過超過500名騎士(沒錯,即使是比賽,參賽者也能俘虜對手甚至搶奪其武裝作為戰利品)。而這爆棚的武力值,也是他被稱為英國最偉大騎士的原因之一。

然而,拋開主辦方能夠提供的獎品不談,比武大賽依舊是一個典型的零和博弈。勝利者可以從敗者手中搶奪武器、裝備、馬匹,甚至可以通過俘虜對方勒索贖金,可一旦失敗,就要承擔同樣慘重的損失,甚至會因為比武而喪命。比如前文提到的那位分封時封地被附庸無限套娃的查農伯爵,他曾經就舉辦過一屆火藥味十足的比武大賽。

因為太過激烈打出了火氣,以至於雙方的步兵扈從也加入了戰鬥,最後連觀眾都被波及,死傷無算。以至於當時人將這場比武大賽稱之為「查農戰役」。因此,相比於可能丟掉身家性命的危險比武,總會有一些人選擇更加偏門的方式去賺取快錢,比如:掠奪那些手無寸鐵的人。

《歐洲中世紀史》中有不少關於騎士劫掠鄉間的記載:「放火隊點燃了整個村子,搶劫分子衝到農戶家裡搶東西。來不及逃走的人或被燒死,或被雙手反綁,抓去做人質交換贖金」。中世紀的教會,曾經多次下嚴令,禁止騎士對包括教士在內的非武裝人員的劫掠,但收效甚微。以至於一些禁令不得不做出妥協,比如1023年版本的禁令就加上了一條「某人或其隨從因吃飯需要,可宰殺農民家畜」。

從這種令人哭笑不得的讓步也可以看出,當時這些手持武器的武裝分子已經猖狂到了何種地步。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就連前文提到的那位傳奇騎士威廉·馬歇爾,都曾經搶劫過一名教士,原因是對方準備和一名貴婦私奔並靠放貸收息謀生。的確,放貸在中世紀屬於被鄙視的行當,但有些諷刺的是,馬歇爾死後被人們以聖殿騎士的身份安葬,而聖殿騎士團的發家之路,就與銀行業有關。

正是因為劫掠行為太過普遍,《西歐中世紀騎士的生活》才會在第二章「騎士的培養與騎士的行為準則」里強調,「許多騎士並不嚴格遵守保護弱者的準則,往往成為欺壓百姓掠奪財務的強盜」。

「遊俠」這一稱呼雖然浪漫,但是與中世紀底層騎士們的實際境遇卻是天差地別。在經濟狀況日漸窘迫的外在情況下,囊中羞澀卻武力充足的騎士們往往會拋棄本應恪守的騎士精神,轉而訴諸暴力掠奪他人。而像唐吉坷德那樣的人物,恐怕也就只有小說中才會出現了。


參考文獻:

1、王天明《中世紀下層騎士生存方式分析》

2、鍾文正《中世紀西歐騎士比武大賽盛行之緣由》

3、羅輝《論西歐中世紀騎士的生活方式》

4、倪世光《西歐中世紀騎士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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