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護營商|勇往「執」前,集中執行再出發

石獅法院 發佈 2024-03-11T21:00:48.320495+00:00

石獅法院執行局緊扣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幹爭效」行動部署,切實將依法履職與服務大局有機統一,3月16日開展「法護營商」專項執行行動,聚焦涉企、涉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持續加大執行力度,維護勝訴申請人合法權益,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石獅法院執行局緊扣省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幹爭效」行動部署,切實將依法履職與服務大局有機統一,3月16日開展「法護營商」專項執行行動,聚焦涉企、涉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執行,持續加大執行力度,維護勝訴申請人合法權益,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聯動執行 火速扣車

申請人石獅市某服飾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王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石獅法院判決,王某應支付申請人貨款93418元及相應的逾期付款利息損失。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未按期履行給付貨款的義務,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幹警根據聯動單位提供的線索,立即前往被執行人名下車輛所在位置。因被執行人未能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執行幹警依法扣押了該車輛,並責令被執行人限期履行。


拒不履行 依法拘留

申請人江某與被執行人柯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被執行人柯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貨款的義務,尚欠江某貨款43692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損失,江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柯某名下的一輛車輛已被我院依法扣押並進行拍賣,但車輛拍賣價款仍不足以償還本案債務。今天上午,執行幹警根據申請人江某舉報的位置線索,立即出動,找到了被執行人柯某。經執行幹警一番釋法說理後,柯某仍拒不履行給付義務,執行幹警遂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釋法說理 促成和解

申請人泉州某服飾公司與被執行人許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一審、二審法院判決,許某應償付申請人貨款63374元及相應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許某未能及時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還款義務,申請人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接到當事人的舉報線索後,執行幹警迅速前往指定地點,並順利找到被執行人。經一番勸說後,被執行人表示希望和申請人達成分期還款協議。隨後,在執行幹警的主持下,雙方最終達成了執行和解,申請人同意暫不對被執行人進行拘留。

本次集中行動

共對30件買賣合同糾紛執行案件

開展執行

成功拘留拘傳被執行人6人

扣押車輛5輛,查封房產3處,騰房2處

促成履行完畢2件,達成和解1件

下一步

石獅法院執行局將繼續發揮司法職能作用,落實工作部署,持續開展「法護營商」系列集中執行行動、「千名幹警進千企」調研活動等,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為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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