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氪研究院 | 2023年中國長護險發展洞察報告

36氪 發佈 2024-03-16T08:24:20.071291+00:00

「兩會」期間,作為社會熱議話題的民生與養老受到諸多代表及委員的高度關注。其中,以「保險+養老」模式分散老年群體及相關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風險,被認為是紓解養老難題的有效金融手段。長期護理保險這一聚焦老齡人口失能的險種,同樣成為各代表提案的重點內容。

「兩會」期間,作為社會熱議話題的民生與養老受到諸多代表及委員的高度關注。其中,以「保險+養老」模式分散老年群體及相關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風險,被認為是紓解養老難題的有效金融手段。長期護理保險這一聚焦老齡人口失能的險種,同樣成為各代表提案的重點內容。長期護理保險,部分地區又稱長期照護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是以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對中國保險業和參保人員來說,長護險仍為處於發展早期的險種。然而,在呼嘯而至的老齡化浪潮和不斷增多的老齡失能人群背景下,探索適合中國特色的長護險體系已成為了無法忽視的社會性命題。

普惠金融模式,緩解由失能帶來的長期照護風險

目前,我國長護險由政府主導,被認為是醫療、養老等之外的社會保險「第六險」。互助共濟和失能風險覆蓋是長護險的兩大重要特徵,決定了其作為社會保險的普惠屬性及其與「五險」的根本區別。互助共濟的籌資方式原則上意味著責任共擔、風險共擔,具備普惠金融特性;而失能風險覆蓋則劃定長護險的保障範圍為失能人群,即通過照護手段維持人體基本機能狀態,區別於覆蓋疾病治療與康復的基本醫療保險。

我國對長護險制度的正式探索源於2016年,政策與社會需求成為驅動長護險進一步發展的主要因素。

(1)國家政策引導長護險試點落地,地方政策確立差異化試點內容

2016年,人社部正式發布《關於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上海、廣州、青島等15城率先開展長護險試點工作,探索中國特色長護險政策體系,標誌著我國政策性長護險正式試點落地。2020年,國家醫保局和財政部出台《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擴大長護險試點範圍,並針對保障範圍、籌資方式等做出指導性框架。在國家政策的指引下,各地相繼出台差異化長護險試點政策,結合各地收入水平、物價水平、老齡化現狀等,明確包括失能等級評定、繳費渠道、保障金領取等在內的具體試點執行標準。同時,為構建多層次長護險保障體系,我國政府鼓勵商業性保險參與長護險經辦,並出台相關政策,以強化對商業保險參與長護險行為的監督。

(2)老齡化加劇背景下,長護險分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風險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底,我國65歲及以上人口達2.098億人,占全國人口的14.9%。隨老齡化趨勢而來的,還有失能人群的擴大。2015年,根據中國第四次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我國失能人口總數達4,063萬人,占老年人口的18.3%。根據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預計,這一數字在2025年或上升至7,279.22萬,並於2030年破億,失能人群的照護問題日益凸顯。

與此同時,隨著我國整體生育水平下降和家庭小型化趨勢的深入,傳統的家庭內部代際照護的模式難以為繼,「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風險,為相關家庭帶來心理、經濟與精力上的三重負擔,社會性養老照護體系亟待建立。作為分散由失能引發長期照護風險的長護險,順應家庭對養老照護的保障需求,是社會養老體系的重要一環,逐漸成為應對人口老齡化、補齊社會保障短板的有效金融手段。

政策性長護險探索進行時,商業性長護險面臨較大供需缺口

相較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保險行業較為成熟的國家,我國無論是政策性還是商業性長護險均起步較晚,處於長護體系及產品服務探索早期。

(1)政策性長護險:各地試點逐漸深入,但覆蓋面仍待擴大

參保人數:國家醫保局數據顯示,2021年,49個試點城市參保人數共計1.45億人,基金收入260.6億元,享受待遇人數108.7萬人,基金支出168.4億元。可以看到的是,政策性長護險人均保費為180.9元,人均支出1,291元,支付水平整體偏低。

籌資渠道:長護險基金來源包括醫保統籌基金、財政補助、個人/單位繳費及其他如福彩公益金、社會性捐助等。不同試點城市在籌資渠道的選擇上呈現出一定的差異性特徵。廣州、天津等地以醫保基金結餘作為唯一保費來源;其他試點區域則多採取「醫保+個人/單位繳費」或「醫保+政府補貼+其他」等「醫保+」籌資模式。無論哪類模式,均以醫保統籌基金作為長護險的重要資金來源。

籌資類型:1)定額繳費:試點區域依據各地現狀自行制定差異化繳費金額,如寧波規定本市參保人員每年繳納額度為90元/人,而這一金額在北京市石景山區則為140元/人;2)定比繳費:按比例繳費模式,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由試點地區制定,如上海以職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作為基數,繳費比例為0.5%;3)混合繳費:針對不同類型參保人員,同時採取定額和定比兩種模式,如長春市規定在職人員以基本醫療保險基數的0.1%進行繳納,退休人員則每月需支付2.78元固定保費。

支付標準:試點各地主要通過失能等級及照護方式兩類確立支付標準。針對失能等級的判定,大部分城市圍繞巴塞爾指數,從洗漱、穿衣、進食、移動等多項維度衡量基礎生活能力,從而劃分輕、中、重等不同失能等級。而照護方式則主要包括上門居家照護、機構照護、社區照護等。不同失能等級及照護方式,其支付標準也不盡相同。

(2)商業性長護險:近萬億需求缺口與單一產品供給的矛盾仍存

隨著政策性長護險試點的逐漸深入,國家與政府愈發意識到老齡社會下失能人群及相關家庭對照護及服務需求的多樣性及全面性,強調建立多層次長護體系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引導商業保險企業提供健康保險、健康管理、醫療服務、長期照護等廣覆蓋、多維度的商業長護險產品。

事實上,市場對於商業長護險的需求存在巨大缺口。根據保險行業協會及瑞士再保險測算,2021年我國城鎮地區對銀髮群體長期護理服務總需求約為1.4萬億元,而由家庭支出和政策性長護險及補貼構成的保障端卻不到5,000億元,存在9,217億元缺口。近萬億的保障缺口,留給商業性長護險廣闊的想像及發展空間。

然而,反觀我國商業性長護險市場,僅有百餘款相關產品,不僅與其他類型保險產品數量相去甚遠,而且產品同質化現象突出,多數產品只提供護理金給付責任,未提供與失能人群需求更為契合的護理服務,保障範圍仍舊有限。從保費層面來看,2021年,我國商業長護險保費為132億元,僅為同期健康險保費的1%。可以說,我國商業性長護險無論是產品豐富程度還是滲透率均存在較大的增長空間。

長護險長遠發展道阻且長,多方參與積極應對各類挑戰

現階段,我國暫時形成政策性為主、商業性並存的長護險發展模式。而未來,是參考美國和法國市場建立以商保為主的模式,還是借鑑日本及德國經驗形成社會保險為主的模式,亦或是採取「社保+商保」並行手段,則仍待進一步探索。但無論政策性還是商業性長護險,其實際運行中均面臨諸多挑戰。

(1)政策性長護險面臨籌資與照護服務供給兩大挑戰

籌資渠道單一:靜態視角下,當前,大部分試點城市依賴醫保基金作為長護險主要籌資渠道。然而,醫保和長護險在保險功能、保障範圍、風險抵禦等維度存在較大差異,理應實現獨立核算和獨立籌資。長護險對醫保基金的過度依賴,不僅放大了後者的收支平衡壓力,而且無法充分發揮「第六險」對緩解老齡化困境和轉移失能相關風險的作用。而從長期及動態角度來看,受險種自身特徵影響,特別是隨著社會平均失能周期的延長,長護險後期給付壓力將持續擴張。以社保為核心且較為單一的籌資渠道顯然無法實現成本的全覆蓋和滿足覆蓋群體的參保需求。

照護服務供給不足:失能人群的照護服務是長護險的發展重點,但實際上,由於薪酬福利、職業發展、社會認同等多因素印象,專業護理人員,特別是具有醫療養護結合技能的長期護理人員十分緊缺。初步測算,我國養老護理人員缺口超500萬人。一邊是日益增長的照護需求,一邊是人員和高質量服務供給的缺失,長護險的長期健康發展困難重重。

(2)商業性長護險:數據缺失,高質量普惠產品設計難

我國長護險起步較晚,導致相關數據積累不足,包括失能發生率及持續時間、康復概率、保單續約率等。數據缺失,疊加我國失能群體規模擴張、未來醫療照護價格的波動和通貨膨脹等因素,體現在商保精算環節,往往意味著較高的保費,且產品責任也主要以現金給付為主,而忽視了照護服務的覆蓋。高額保費和服務內容的缺失,偏離政策扶持初衷,更無法釋放長護險的真正價值。

老齡化社會對康養照護的強需求,為長護險指明了廣闊發展的前景。然而,籌資、定價、保障範圍等多重挑戰,阻礙長護險的健康可持續運行。可以看到的是,政府、商業保險公司、科技企業及康養照護機構均深度參與長護險實踐中來,多方協同,以更好把握長護險發展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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