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人的來源傳說與史實

是奮奮呀 發佈 2024-03-28T03:57:01.110028+00:00

由於古代文獻取材的地域和年代有差異,導致學術界對於巴的含義、巴人的族屬與地域、巴國王族的來源,以至先秦究竟有幾個巴國等問題長期存在分歧。

內容提要:先秦巴人是由多支族群所構成的多元化亞民族集團。因各支系來源的不同,關於自身來源的傳說也不同。由於古代文獻取材的地域和年代有差異,導致學術界對於巴的含義、巴人的族屬與地域、巴國王族的來源,以至先秦究竟有幾個巴國等問題長期存在分歧。巴人不等於巴國,先秦只有一個巴國,即周武王所分封的宗姬巴國,是著名的漢陽諸姬之一。宗姬是巴國的王族即統治者,而史籍所載的巴地八族以及廩君蠻,則是居息在巴國境內的屬民。


原文出處:歷史研究2006年06期

關於巴人的來源問題,學術界一直存在爭論。徐中舒先生指出:巴為姬姓,是江漢諸姬之一,為周族;史籍所載巴為廩君後代,興起於巫誕之說,並不正確;巴與濮原為兩族,後因長期雜居成為一族,故稱巴濮;巴人原居川鄂之間,戰國時受楚逼凌,退居清江,秦漢時期沿江向西發展。蒙文通先生認為:巴國不止一個,秦所滅巴是姬姓之巴,楚所滅巴是五溪蠻,為槃瓠後代,即枳巴。繆鉞先生提出:廩君之巴與板楯蠻不同族,廩君祖先化為白虎,板楯蠻則以射白虎為事,兩族非一。鄧少琴、童恩正等先生堅持巴人出自廩君的傳統看法。鄧少琴先生提出:古代數巴並存,有清江廩君白虎之巴,而巴誕是廩君族系併兼有獽人的名稱;所謂太皞之巴,應源出氐羌。董其祥先生《巴史新考》支持這一看法,並認為賨、誕、僚、獽等族,曾與巴共處於江漢平原或川東,有些就是巴族的組成部分。蒙默先生認為:古代沒有一個單獨的巴族,先秦至少有四個巴國,即廩君之巴、宗姬之巴、巴夷賨國和枳巴,分別活動在夷水、漢水、渝水及涪陵水會,分屬蜒族、華夏族、賨族和獽蜒族。李紹明先生則提出了廣義巴人和狹義巴人的概念,認為廣義的巴人包括「濮、賨、苴、共、奴、獽、夷、誕之蠻」,其族屬未必一致;狹義的巴人則指巴國王室,即「廩君種」,其主源可追溯到濮越人,其次源可追溯到氐羌人,但一經成為一個統一的民族共同體,就與昨天那些母體民族告別了。


不難看出,在巴人的來源問題上可謂歧說紛繁,難以縷析。必須經過辨證,才有可能整理出大致清楚的頭緒。

一 巴義諸說辨證


古今對於巴的解釋,主要有蛇稱、草名、因水為名、垻稱、魚稱以及其他一些不同看法。


巴為蛇稱說。在有關巴義解釋的諸種說法中流傳最廣,其主要根據來源於《山海經·海內南經》和《楚辭·天問》的有關記載。《山海經·海內南經》:「巴蛇食象,三歲而出其骨,君子服之,無心腹之疾。其為蛇青黃赤黑。一曰黑蛇青首,在犀牛西。」《楚辭·天問》:「一蛇吞象,厥大何如?」雖然屈原《楚辭·天問》講述的故事與《山海經·海內南經》相同,但並沒有明說食象的蛇是「巴蛇」,而是說「一蛇」,其義相當於「有蛇」。而郭璞注《山海經·海內南經》引《楚辭·天問》此句恰好作「有蛇吞象,厥大何如?」王逸注《楚辭·天問》則又引作「靈蛇吞象」,也不稱「巴蛇」,均與今本異。


對於「巴蛇食象」的解釋,《說文·巴部》言:「巴,蟲也,或曰食象它,象形。」段玉裁《說文解字注》解釋說:「『巴,蟲也』,謂蟲名。『或曰食象它』,《山海經》曰:『巴蛇食象,三歲而出其骨』。『象形』,伯加切,古音在五部。按,不言從己者,取其形似而軵之,非從己也。」按照許慎的看法,釋巴為蟲是巴的本義,而釋巴為食象蛇(蛇即它)乃是有關巴義的另一種看法,所以稱之為「或曰」。段玉裁之說僅僅是解釋許慎的說法。


郭璞在《山海經·海內南經注》中說:「今南方蚦蛇(按,《藏經》本作「蟒蛇」)吞鹿,鹿已爛,自絞於樹腹中,骨皆穿鱗甲間出,此其類也。《楚辭》曰:『有蛇吞象,厥大何如?』說者雲長千尋。」按照郭璞的看法,所謂巴蛇其實就是南方所見的蟒蛇,其事與其狀均大致相互吻合。不過,郭璞並沒有採用《海內南經》「巴蛇」的記載,而是採用了與《楚辭·天問》相似的記載。這表明郭璞所見到的是古本《山海經·海內南經》,古本對於此句的記載是「有蛇食象」,而不是今本所記載的「巴蛇食象」。據《淮南子·本經篇》:「羿斷修蛇於洞庭」,《路史·後紀十》以「修蛇」作「長蛇」,羅苹注說:「修蛇即所謂巴蛇」。六朝宋人庾仲雍《江記》說:「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曰巴陵也。」② 由此可見,西漢《淮南子·本經篇》所記載的「修蛇」,同於西晉郭璞所說「長千尋」的長蛇,二者又均合於戰國《楚辭·天問》的記載;而「巴蛇」之說則是六朝時期及以後出現的說法,所以與戰國、漢、晉的記載明顯不同。這表明,「巴蛇」之說其實是後起晚出即今本的說法,而不是古本的說法。


將《楚辭·天問》、古本《山海經·海內南經》郭璞注、《淮南子·本經篇》,同《江記》,《路史·後紀十》以及羅苹注等文獻相互對照來看,所謂巴蛇的故事很有可能是在南北朝時期在洞庭湖東嶽州地區流傳開來的。據《水經·江水注》:「湘水又北至巴邱山入於江。」唐李吉甫《元和郡縣圖志》卷27載:「昔羿屠巴蛇於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宋人范致明《岳陽風土記》說:「今巴蛇冢在州院廳側,巍然而高,草木叢翳。兼有巴蛇廟,在岳陽門內。」又說:「象骨山。《山海經》雲『巴蛇吞象』,暴其骨於此。山旁湖謂之象骨港。」③ 袁珂先生認為,這些均是從《山海經·海內南經》及《淮南子》附會而生出之神話,「然而既有冢有廟,有山有港,言之確鑿,則知傳播於民間已久矣」。④ 從《華陽國志》關於巴人分布的記載並結合考古資料來看,兩晉之際及以前巴人除其主體在今川東鄂西外,還大量分布在川西、陝南、鄂東以及湘西等地,在此期間巴人並沒有移徙到湘東北洞庭湖以東地區。結合其他有關資料看,巴人流布到洞庭湖以東地帶的時代應為南北朝時期,這恰與巴蛇傳說在洞庭湖東嶽陽一帶的流傳時間相吻合。可見,巴蛇傳說確為後起晚出之說。


雖然如此,對於巴蛇的傳說也不能輕易否定,因為它是古代巴人若干支系中移徙到洞庭湖一帶的支系對於其來源的傳說。古代巴人是由多支族群所構成的來源多元化的亞民族集團,其中的每一支系都是這個整體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不同支系的來源不同,所以各個支系關於其自身來源的傳說自然也就不同。類似情況常見於古代民族,不足為異。


此外,潘光旦先生認為,根據《山海經·海內南經》和《說文》,「巴蛇」的「巴」就是「巴人」,他說:「大概巴人所在之地以前出過一種大頭的蛇,巴人與這種蛇既出同一地方,傳說就把巴人比作蛇了」,並認為這是影射著一種不同族類的人,而絕不是真的蛇。⑤ 另有學者認為,所謂巴蛇,是指巴地之蛇,並不是指人或族群。這幾種看法也可自備一說。


巴為草名說。三國蜀漢譙周認為,巴的含義是指一種草,即所謂苴。《史記·張儀列傳》記載:「苴、蜀相攻擊」,《集解》引徐廣曰:「譙周曰益州『天苴』讀為『包黎』之『包』,音與『巴』相近,以為今之巴郡。」《索隱》曰:「苴音巴。謂巴、蜀之夷自相攻擊也。今字作『苴』者,按巴苴是草名,今論巴,遂誤作『苴』也。或巴人、巴郡本因芭苴得名,所以其字遂以『苴』為『巴』也。注『益州天苴讀為芭黎』,天苴即巴苴也。譙周,蜀人也,知『天苴』之音讀為『芭黎』之『芭』。按:芭黎即織木葺為葦籬也,今江南亦謂葦籬曰芭籬也。」苴應是荊棘楚木一類植物,大概在古代巴地普遍生長著苴這種植物,所以把這個地區稱之為苴,也就是所謂巴。


因水為名說。認為巴的得名來源於河流走向,即所謂「巴字水」的說法,譙周、李吉甫等持此說。譙周在所著《三巴記》中說:「閬、白二水合流,自漢中至始寧城下入武陵,曲折三曲有如巴字,亦曰巴江,經峻峽中,謂之巴峽,即此水也。」⑥ 文中所說漢中,為今漢中地區;所說始寧城,據《隋書·地理志上》「清化郡」:「始寧,梁置,並置遂寧郡。開皇初郡廢。有始寧山。」據《舊唐書·地理志二》「山南道」:「諾水,後漢宣漢縣,梁分宣漢置始寧縣,元魏分始寧置諾水縣。」清末民國間四川井研人龔煦春所著《四川郡縣誌》卷3《梁代疆域沿革考三》云:「始寧,郡治。治今巴中縣東南一百里。」《三巴記》所說武陵,為黔中地區,大江在今重慶涪陵接納從黔中而來的烏江,即「庾仲雍所謂有別江出武陵者也」。⑦ 據此,譙周所說巴的得名,應當來源於嘉陵江、渠江及其支流,因從漢中到涪陵,江水蜿蜒曲折,其形狀有如巴字,所以稱巴。


唐李吉甫基本沿用譙周的看法,《元和郡縣圖志》卷33《劍南道》「渝州」條下說:「《禹貢》梁州之域,古之巴國也。閬、白二水東南流,曲折如『巴』字,故謂之巴,然則巴國因水為名。」但李吉甫並沒有說閬、白二水自漢中流至始寧城下入武陵,這又與譙周之說相異。彭邦炯先生認為:「《太平御覽》引《三巴記》所說的閬、白二水,實際上則是今日渠江上游的支流南江(又稱宕渠江或巴水)和它的分支,而不是嘉陵江的上游。」⑧ 可是南江在歷史上從來沒有稱為閬水或白水。所謂閬水是指嘉陵江的上游流經閬中之處;所謂白水是指白龍江,在今四川省廣元市老昭化匯入嘉陵江。李吉甫所說「閬、白二水東南流」,應如譙周所說的「閬、白二水合流」及以後的流向,即嘉陵江的流向,而不是指在嘉陵江以東的南江。譙周說閬、白二水合流後,從漢中流至始寧城下而後入於武陵,所說的漢中應是所謂巴漢之地,漢中東部先秦時期恰為巴地;⑨ 而始寧城所在的流域為南江、巴河,向南匯入渠江。渠江古稱宕渠,即渝水,在今重慶合川市匯入嘉陵江,而後南流入於長江,又東流,在今重慶涪陵接納發源於武陵地區的烏江。從閬、白二水曲折南流而後東流這種流向來看,恰好是譙周和李吉甫所說的曲折三曲有如巴字。由此看來,所謂巴義「因水為名」之說應是有所根據的。譙周蜀人,他的說法應是取之於在巴蜀地區流傳較為廣泛的一種舊說,不會是向壁虛構之言。


其他諸說。徐中舒先生在《論巴蜀文化》中說道,巴的本義為垻,巴人即是居住在垻子中間的人。⑩ 張勳燎先生認為,巴的含義應當是魚。(11) 此外,還有巴的含義指虎、石、白色等說法,不一而足。


筆者認為,不論把巴解釋為蛇、草還是解釋為水流之形,都是有所據而持之有故,不宜非此即彼,將其他諸種解說斥之為非。巴其實是一個內涵十分廣泛的概念,而它內涵的廣泛性來源於居於巴地的不同族群對於巴義的不同傳說和解說。在古代被稱為巴,即北達陝南,包有嘉陵江和漢水上游西部地區,南及黔涪,包有黔中和湘西地區在內的一大片地域之內,分布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蜒之蠻」,(12) 以及廩君蠻。(13) 他們當中,既有屬於濮越系的族群,又有屬於氐羌系的族群,還有屬於華夏後裔的族群(詳後)。由於他們的所屬族別有異,來源地域有別,不但本源文化有所差異,而且始居於巴地的年代也各不相同。所以他們各自對於巴的含義自然會有不同的理解和傳說,這並不奇怪。


從上述有關巴義的各種解說分析其各自來源,不難知道「巴為蛇稱說」來源於六朝時期居於洞庭湖東嶽陽一帶的巴人;「巴為草名說」來源於先秦秦漢時期居於今四川廣元市以西、劍門關之北,嘉陵江西岸老昭化的苴人,為巴人的一支,《華陽國志·漢中志》載:「晉壽縣,本葭萌城,劉氏更曰晉壽。水通於巴,又入漢川」,《華陽國志·蜀志》載蜀王封其弟為苴侯,駐葭萌,即指此巴苴之地;「因水為名」說則來源於先秦秦漢時期居於從陝南到黔中幾乎整個巴地的巴人。可見,由於巴人的各個組成部分來源不同,所以各個巴人的族群對於巴義的解說也就不盡相同。而古代文獻對於巴義解說的不同記載,也是由於取材的地域、年代有所差異而造成的,以致歧義紛繁,難以縷析。


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說,巴是一個地域名稱。從考古學上看,板楯蠻先民的分布地域與廩君蠻先民的分布地域十分接近,前者分布在川東北嘉陵江上游和渠江流域,北至漢中,後者發源於鄂西北竹山,他們都居住在稱為巴的界域內,所以他們都是巴人,儘管其族群有別,來源不同。羅泌《路史·後紀一》說巴國是「降處於巴」,就是說到了巴地建立國家,故曰巴國。西周初年周武王「以其宗姬封於巴」,(14) 也就是把宗姬分封到稱為巴的界域中,所以稱為巴國。這種情況,正與《史記·五帝本紀》所謂「青陽降居江水,昌意降居若水」相似。《左傳》隱公八年記載眾仲說:「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杜預注曰:「立有德以為諸侯」,封建諸侯而胙土命氏,就是分封諸侯於某地,諸侯以其地名作為氏號,此即先秦所謂「諸侯以國為氏」。(15) 巴人的情況正是與此相同。由此可見,巴最初是地域名稱而不是族稱。

二 巴人先世來源之辨證


正如對巴義的解說一樣,古文獻對於巴人先世來源的記載也是歧說紛紜,莫衷一是。一般說來,無論學術界認為巴國源於黃帝、太皞,還是認為源于丹山之巴、廩君之巴,或源於周之宗姬,事實上都是針對巴國統治者的先世而言的,即指巴國王室的來源及地域所在,而不是指巴國民眾即被統治者族群先世的來源和地域。


(一)黃帝之後


《華陽國志·巴志》記載:「《洛書》曰:人皇始出,繼地皇之後,兄弟九人分理九州,人皇居中州,制八輔。華陽之壤,梁岷之域,是其一囿,囿中之國則巴、蜀矣。其分野:輿鬼、東井。其君上世未聞。五帝以來,黃帝、高陽之支庶,世為侯伯。及禹治水,命州巴、蜀。禹娶於塗山,辛壬癸甲而去,生子啟,呱呱啼,不及視,三過其門而不入室,務在救時,今江州塗山是也,帝禹之廟銘存焉。禹會諸侯於塗山,執玉帛者萬國,巴、蜀往焉……巴國遠世,則黃、炎之支。」這段文字實際上是追述巴國統治者即其王族的遠世。巴與周同姓,故以巴為黃帝之後,這自然是有相當根據的。至於說禹娶塗山為江州之塗山,則與《左傳》等先秦史籍所記載的當塗說等大相逕庭,學者多以《左傳》所記為是。酈道元認為:「(江州)江水北岸有塗山,南有夏禹廟、塗君祠,廟銘存焉,常璩、(庾)仲雍並言禹娶於此。余按群書,咸言禹娶在壽春當塗,不當於此也。」(16) 酈說無疑是正確的。根據新出土的東漢熹平二年(173)景雲碑銘文看,(17) 江州的帝禹廟和塗君祠,可能與大禹後代帝杼「帷屋甲帳」、巡狩回蜀途經江州時所建有關。據此,江州帝禹廟和塗君祠的來源當是十分古遠的。


(二)太皞之後


《山海經·海內經》記載:「西南有巴國。太皞生咸鳥,咸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後照是始為巴國。」太皞是上古東方和中原地區傳說中的人物,春秋時屢見記載。史稱太皞風姓,(18) 居陳。(19)《左傳》昭公十七年記載:「大(太)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杜預注曰:「太皞,伏犧氏,風姓之祖也。有龍瑞,故以龍名官。」《呂氏春秋·孟春紀》「其帝太皞」,高誘注云:「太皞,伏羲氏。」吳任臣《山海經廣注》、郝懿行《山海經箋疏》亦均以太皞為伏羲氏,均本於《世本》之說。其實,在先秦文獻中,太皞是太皞,伏羲是伏羲,二者並不混同,至漢代才將二者混為一談。對此,前人早已有充分考證,無須再考。


潘光旦先生採取漢代以後太皞伏羲氏的說法,據以認為巴人發源於西北地區。(20) 按,《帝王世紀》記載說伏羲「生於雷澤,長於成紀」,成紀在今甘肅東南部西漢水以北的成縣。由成縣沿西漢水往東,經陝西略陽入嘉陵江,經過勉縣,即是漢中,這裡正是巴地的所在。而在甘肅東南的成縣、武都、西和、天水、秦安等地,均發現不少主要是戰國秦漢時期巴蜀文化的遺存。看來,從甘肅東南到陝西漢中,其中的一些巴蜀文化遺存應與巴人當中的某一支系有關,或許與漢中地區巴人的西遷有關,所以才產生出伏羲與巴人關係的傳說。不過,從太皞伏羲氏這一稱謂可以看出,巴人源於伏羲的傳說當為晚出之說。但伏羲氏的問題以及與巴人的關係等問題還很複雜,尚需深入研究。


《山海經·海內經》說「太皞生咸鳥,咸鳥生乘釐,乘釐生後照,後照是始為巴國」,咸鳥,或認為即《詩經·商頌》所謂「玄鳥」。乘釐、後照,未詳。或以為乘釐即廩君,後照即楚之昭氏之後,均無確切證據。《海內經》這段記載所說的太皞遠裔的巴國,既然有其世系可以尋繹,當有所本。但所說巴國,卻不當是巴國的統治者姬姓王族,而應如李學勤先生所分析的,是巴國的一部分民眾,(21) 是組成巴人的族群之一。


(三)丹山之巴


《山海經·海內南經》記載:「夏後啟之臣曰孟塗,是司神於巴,人請訟於孟塗之所,其衣有血者乃執,是請生。居山上,在丹山西。丹山在丹陽南,丹陽,居(巴)屬也。」孟塗,或作血塗、孟徐、孟余,均形近而訛。郝懿行箋疏云:「《水經注·江水》引此經作血塗,《太平御覽》卷639作孟余或孟徐。」不知孰是。此段引文的最後十一字,據郝懿行箋疏云:「《水經注》引郭景純云:『丹山在丹陽,屬巴。』是此經十一字乃郭注之文,酈氏節引之,寫書者誤作經文耳。居屬又巴屬字之訛。」可知乃後人將郭注羼入。依此,郭注原當作「丹陽,巴屬也」,居、巴形近而訛。丹陽,郭璞注云:「今建平郡丹陽城秭歸縣東七里,即孟塗所居也。」郝懿行箋疏云:「《晉書·地理志》建平郡有秭歸,無丹陽,其丹陽屬丹陽郡也。」丹陽,今湖北秭歸,地在西陵峽上游。《路史·後紀十三》羅苹注云:「丹山之西即孟塗之所埋也。丹山乃今巫山。」據此,丹山當在西陵峽與巫峽之間,即今渝、鄂交界的三峽峽區。


夏後啟,夏代開國君主。據史籍和夏文化考古,夏的地域範圍在晉南豫北,長江三峽地區不曾成為夏之統治地域,因而丹山不可能有夏啟之臣。依引文意,巴為地名,孟塗為神名,「聽其獄訟,為之神主」。(22) 據此,孟塗當是長江三峽丹陽一帶土著部落所信奉的專司訴訟之神。可見,這個巴與巴國王族的起源談不上有絲毫聯繫。


(四)廩君之巴


巴王族源出廩君,此說影響較大。廩君史跡最早見於《世本》,此書早已亡佚,劉宋范曄《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引有一段文字,李賢注謂「並見《世本》」,知為原文。東漢應劭《風俗通義》亦載其事,實際上也是本於《世本》之說。《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記載:「巴郡南郡蠻,本有五姓:巴氏、樊氏、瞫氏、相氏、鄭氏,皆出於武落鍾離山。其山有赤、黑二穴,巴氏子生於赤穴,四姓之子皆生黑穴。未有君長,俱事鬼神。乃共擲劍於石穴,約能中者,奉以為君。巴氏子務相乃獨中之,眾皆嘆。又令各乘土船,約能浮者,當以為君。余姓皆沉,唯務相獨浮。因共立之,是為廩君。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鹽陽。鹽水有神女,謂廩君曰:『此地廣大,魚鹽所出,願留共居。』廩君不許。鹽神暮則來取宿,旦即化為蟲,與諸蟲群飛,掩蔽日光,天地晦冥。積十餘日,廩君伺其便,因射殺之,天乃開明。廩君於是君乎夷城。」夷水,今清江,古又稱鹽水。武落鍾離山,《水經·夷水注》謂即佷山,在今湖北長陽境。


廩君的族屬,《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注引《世本》曰:「廩君之先,故出巫誕也。」巫誕,巫為地名,誕為族名,即是巫地之誕。誕,別本或作蜒、蜑、蛋。蜒人在秦漢以後屢見於史冊,常與獽、夷、賨、蠻等族雜居,有自己的「邑侯君長」,(23) 屬於濮越民族系統。徐中舒先生在《巴蜀文化續論》中認為,廩君出自巫蜒,這是關於濮族的傳說。(24) 廩君實出濮系(詳後),這一看法可謂信而有徵。


根據《世本》的記載,廩君有「乃乘土船,從夷水至鹽陽」,並在那裡與被稱為「鹽水神女」的土著居民爭長的傳說。按鹽陽即鹽水之陽,鹽水為今清江。《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李賢注曰:「今施州清江縣水一名鹽水,源出清江縣都亭山。」鹽水源於今湖北省西南的利川縣,中經恩施、長陽,在宜都入江。其水名鹽水是因為沿岸產鹽,鹽水應當是清江最早的稱謂,故居於其旁的土著母系氏族部落才有「鹽水神女」之稱。其水又稱夷水,那是因為「廩君浮夷」(25) 入主其地,顯為晚出之說。而其水稱作清江,則是蜀王開明氏東征時所命名,時代更晚。


從《左傳》的記載來看,夷水本在漢水中游之西,為漢水支流,即今蠻河。據《水經·沔水注》等書的記述,蠻河在東晉以前均稱夷水,因「桓溫父名夷」,曾官宜城太守,故桓溫執政時為避父諱「改曰蠻水」,取蠻、夷義近之意。1975年在宜城縣南楚皇城內出土一方漢印,文曰「漢夷邑君」,(26) 確切證實當地至漢代仍稱為夷,乃自先秦而然。宜城西山直到北魏時仍然稱為「夷谿」,(27) 更是明證。而在此古夷水北面,先秦史籍中均記有一條水道名為丹水,即今丹、淅之會的丹江。這一帶在商周時代本為濮人群落的分布之地。《左傳》昭公九年所記載的周初南土四國巴、濮、楚、鄧中的濮,正是在這裡活動生息。(28)


廩君先世本為百濮之一,原在濮人聚居區之一的古夷水流域活動。清江本稱鹽水,由於廩君先世從夷水遷徙至此,將夷水之名帶至,故始稱其為夷水。原來的古夷水北面有丹水,廩君先世遷於清江後,亦將丹水名稱帶來,故清江北面也出現了丹水之名。這種南北二夷水、二丹水互相依託的現象絕非偶然,而且也是完全符合古代地名隨人遷徙之習的。這種情況,在《左傳》中稱為「名從主人」。《世本》說廩君「乘土船從夷水下至鹽陽」,可以說恰好是正確地反映了廩君先世從古夷水南下至於鹽水的情況。


至於《水經·夷水注》所說:「昔廩君浮土舟於夷水,據捍關而王巴」,其實也是反映了廩君先世從古夷水向南遷徙的情形。過去人們一提捍關就以為是一專指名稱,或謂在今四川奉節,或謂在今湖北長陽。其實捍關本非專指名稱,捍為捍衛、防衛之意,不僅奉節、長陽有之,而且其他地方也有之。《鹽鐵論·險固》記載:「楚自巫山起方城,屬巫、黔中,設扞關以拒秦。」扞與捍,音同義通,可見楚在其西部邊疆也是遍設扞關以為捍衛的。在排除捍關專指的成見以後再來看「廩君浮土舟於夷水,據捍關而王巴」的問題,就比較容易理解廩君先世從夷水南下節節設關之事了,這也就是《水經·江水注》中「捍關,廩君浮夷所置也」一語所從來。


既然廩君先世是從古夷水南下至鹽水,那麼又如何解釋《世本》所記的「廩君之先故出巫誕」呢?這需要拋開巫僅僅是指長江北岸的巫山這一成見才能給以合理的解釋。


巫誕所在,歷代史籍記載未詳,學者多有爭議。今按巫誕當即《史記·楚世家》所記載的楚熊渠封其長子康的封地「句亶」。按,句亶之亶,《世本》原作袒,(29) 亶、袒上古均元部字,又同在定紐,聲、韻全同,故得相通。亶、袒與誕(誕亦元部定母字),雙聲疊韻,以聲類求之,誕即亶、袒。句、巫二字,句為侯部見母,巫為魚部明母,上古音韻侯、魚二部恆通,顧炎武即將此兩韻歸於同一部(顧氏第三部)。又,句字,西周金文常作攻字,句吳即作攻吳。攻為見母,可知句亦可讀見母。可見,句、巫二字亦音近相通。按上古字少,「寄音不寄形」之例,巫誕實即句亶,其地在巫山山脈的北端。《鹽鐵論·險固》:「楚自巫山起方城,屬巫、黔中,設捍關以拒秦。」方城即庸之方城,在今湖北竹山縣南,可知竹山古亦稱巫。《水經·江水注》載:「捍關……弱關……秦兼天下,置立南郡,自巫上皆其城也。」可知捍關、弱關所在之地均稱巫上。《晉書·地理志》「上庸郡」屬縣有「北巫」,為今竹山縣。由此可證,自竹山以南至今巫山縣,古代皆屬巫地。竹山南稱巫,《史記·楚世家》所載西周中葉楚熊渠伐庸,封其長子康為句亶王,正在其地。(30) 長子康,《世本》原作「庸」,二字形近而訛,康原當作庸,此可謂鐵證。句亶在竹山以南,其東南即是蠻河,即古夷水,(31) 正是廩君先世巫誕的所在。廩君所浮夷水,原名鹽水,由於廩君從古夷水南下而將夷水之名帶至,故改稱夷水。而古夷水(今蠻河)北至襄陽一帶,正是殷周至春秋時代百濮的活動區域。由此可見,廩君之先,實為由漢至江之濮。(32)


《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既稱廩君先世源於巫誕,又稱廩君為「巴氏子」,這顯然意味著廩君的先世稱為巴氏。而廩君先世所在的句亶(巫誕),位於漢中東南角與大巴山之間的鄂西北巴地,那裡正是先秦姬姓巴國之所在。這種情況,表明廩君一系的巴人來源於鄂西北巴地。


廩君的年代,據《太平寰宇記》卷168引《世本》云:「廩君種不知何代。」可見由於廩君史跡的渺茫難征,其年代在戰國秦漢間已經失考。但從上文所論廩君先世從古夷水南下以及廩君一系的史跡等情況來看,其年代是十分古遠的,應在青銅時代以前的新石器時代之末。這表明,廩君早在史前時期已南遷清江流域,不能將其同《左傳》所載周初分封在漢水上游與大巴山之間的姬姓巴國混為一談。何況,在《華陽國志·巴志》這篇專門記載巴國及其史事的歷史文獻中,對於廩君卻隻字未提,這就充分說明了廩君並非巴國王族。


三 巴地八族的來源


先秦巴國只有一個,即姬姓巴國。除姬姓巴國外,其餘所謂的巴國,都是居息在巴地上稱為巴的族群。《華陽國志·巴志》說,巴國「其屬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蜒之蠻」,顯然這八個族群是巴國境內的屬民,而不是與巴國並駕齊驅的另外八個巴國。以下對巴地八族略作分析,以明其來源。


《華陽國志·巴志》所記巴國之屬的八種族類中的「濮」,與川東其他百濮系統相對舉,說明此「濮」是專稱,而不是泛指的濮。濮人的歷史十分悠久,因其分布甚廣,群落眾多,故稱百濮。《逸周書·王會篇》記載商代初年成湯令伊尹為四方獻令說:「正南,甌、鄧、桂國、損子、產里、百濮、九菌,請令以珠璣、瑇瑁、象齒、文犀、翠羽、菌、短狗為獻。」這個殷畿正南的百濮,當即孔安國所說的「西南夷」,亦即杜預所說的「建寧郡南」的「濮夷」,(33) 即雲南之濮。濮或作卜,見於殷卜辭:「丁丑貞,卜又彖,□舊卜。」郭沫若在《殷契粹編》考釋為:「卜即卜子之卜,乃國族名。」卜子,《逸周書·王會篇》記載周初成周之會,「卜人以丹砂」,王先謙補註曰:「蓋濮人也。」卜、濮一聲之轉。先秦時代生產丹砂最為有名的是今重慶彭水,(34) 故此以丹砂為方物進貢的濮,當指川東土著濮人。《尚書·牧誓》記載西土八國中也有濮,是殷畿西方之濮。可見,商周之際的濮,業已形成「百濮離居」之局,而不待春秋時期。這些記載說明,濮人支系眾多,分布廣泛,是一個既聚族而居,又與他族錯居的民族集團。


西周初年,西方的濮人已東進與巴、鄧為鄰,(35) 居楚西南,(36) 分布於江漢之間。西周中葉,江漢濮人力量強大,周厲王時銅器《宗周鐘》銘文記載濮子曾為南夷、東夷二十六國之首,足見其勢盛焰熾。西周末,楚在江漢之間迅速崛起,發展壯大,給濮人以重大打擊,使其急劇衰落。「楚蚡冒於是乎始啟濮」。(37) 春秋初葉,楚武王「開濮地而有之」,(38) 大片濮地為楚所占,從而造成江漢濮人的大批遠徙。春秋時期江漢之間的濮人群落,已不復具有號令南夷、東夷的聲威,部眾離散,「無君長總統」,(39) 各以邑落自聚,遂成「百濮離居,將各走其邑,誰暇謀人」之局。(40) 在楚的屢次打擊下,江漢之濮紛紛向南遷徙。文獻中戰國時代楚地已無濮人的記載,除留居其地的濮人改名換號,或融合於他族外,大批濮人的遠徙是其重要原因。


江漢濮人的遠徙,多遷往西南今川、黔、滇三省。究其原因,當為西南地區原來就是濮人早期聚居區之一的緣故。過去多有學者認為西南之有濮人,是由於春秋時期江漢百濮的遷入,其實不然。前引《逸周書·王會篇》提到商代初葉雲南有濮人。川西南的大石墓,即《華陽國志》所記載的「濮人冢」,即是邛都夷所遺。川南的僰人,是濮的一個支系,至少在商代即在當地定居。《華陽國志·蜀志》記載蜀郡臨邛縣有布濮水,《漢書·地理志》記為仆千水,廣漢郡郪縣也有濮地之名,均為濮人所遺。而商代晚期由滇東北至川南入蜀為王的杜宇,也是濮人。至於川東之濮,有濮、賨、苴、獽、夷、蜒諸族。其中,居於渝水兩岸的賨、苴和長江幹流兩岸的獽、夷為土著,蜒則是從江漢之間南遷濮人的一支。《華陽國志·巴志》所載川東諸族中作為專門族稱的濮,也是從江漢遷來的濮,故雖徙他所,名從主人不變。


先秦長江上游的濮人,多為商周時代即已在當地定居的族群,也有春秋時代從江漢地區遷徙而來的濮人支系。分布在川境的濮人,以川東、川南和川西南以及成都平原最多,也最為集中。他們名號雖異,但在來源上卻都是古代百濮的不同分支。後來,隨著各地濮人經濟、文化、語言等的不同發展和演變,以及與他族的混融,又形成了不同的民族集團。秦漢時期及以後歷代史籍對這些民族集團或稱夷,或稱蠻,或稱僚,就是因為這樣的緣故。


百濮雖分布極廣,但春秋時代直接稱之為濮的,僅見於江漢之濮,其他地區的濮人則各以其名號為稱,「隨方立名,則各從方號」。(41) 由此可見,《華陽國志·巴志》所載川東地區這支專稱的濮人,既無方號,表明是從江漢百濮遷徙進入的一支。


這支濮人主要分布在今涪江下游,中心在今重慶市以北之涪江、嘉陵江和渠江相會的合川一帶。《輿地紀勝》卷159引《益部耆舊傳》載:「昔楚襄王滅巴子,封廢子於濮江之南,號銅梁侯。」銅梁,山名,在今合川附近。濮江當即今涪江,濮、涪音近而訛。《輿地紀勝》引《圖經》說合川釣魚山雙墓的來歷:「巴王、濮王會盟於此,酒酣擊劍相殺,並墓而葬」,說明合川一帶是這支從江漢遷徙入川的濮人的分布中心。


賨人是板楯蠻的別稱,為川東土著族群之一。秦昭王時,因板循蠻射白虎有功,秦「復(免除)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漢初,板楯蠻因「從高祖定秦有功,高祖因復之,專以射白虎為事,戶歲出賨錢口四十,故世號『白虎復夷』,一曰『板楯蠻』。」(42) 稱其為賨人,則如譙周《巴記》所說,「夷人歲出賨錢,口四十,謂之賨民。」秦漢以後逐漸演化為族稱。


板楯蠻之名,來源於木盾。東漢劉熙《釋名·釋兵器》:「盾,遁也,跪其後辟以隱遁也。大而平者曰吳魁,本出於吳……隆者曰須盾,本出於蜀……以縫編版謂之木絡,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為名也。」胡三省《通鑑釋文辨誤》卷2說:「板楯蠻以木板為盾,故名。」本由使用木盾得名,後遂成為族稱。


板楯蠻古居嘉陵江和渠江兩岸。《華陽國志·巴志》載:「閬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勁勇。」《史記·司馬相如列傳》集解引郭璞曰:「巴西閬中有俞水,獠人(按指賨民,即濮人)居其上,皆剛勇好舞。」《華陽國志·巴志》「宕渠郡」下載:「長老言,宕渠蓋為故賨國,今有賨城。」《輿地紀勝》卷162引《元和志》載:「故賨城在流江縣東北七十里。」《太平寰宇記》卷138:「古賨城在流江縣東北七十四里,古之賨國都也。」流江縣為今渠江縣。板楯蠻居此,當從嘉陵江東進而來。按盾又稱為渠,《國語·吳語》:「奉文犀之渠」,韋昭注曰:「文犀之渠,謂楯也。」宕渠、渠江等名稱,當由板楯蠻所居而得名。


據《華陽國志·巴志》,巴東朐忍(今重慶雲陽)和涪陵郡也有板楯蠻錯居。同書《漢中志》和《李特雄期壽勢志》記載漢中亦有板楯蠻。《漢書·地理志》則說:「而漢中淫失枝柱,與巴蜀同俗。」可見板楯蠻分布包括整個川東地區,北及漢中東部之南,都是板楯蠻的活躍出沒之地。諸書記載說明,板楯蠻不僅是構成川東巴地,而且也是構成川東巴國各族中分布最廣的主要族群之一。板楯蠻是百濮的一支。揚雄《蜀都賦》說:「東有巴賨,綿互百濮」,這是賨人(板楯蠻)為濮系民族的確證。《華陽國志·巴志》所載閬中渝水有賨民,郭璞注《上林賦》則記為獠人。賨、獠互代,可見兩者皆一。


苴也是川東地區的一支土著族群。《華陽國志·巴志》記載:「蜀王別封弟葭萌於漢中,號苴侯,命其邑曰葭萌焉。」同書《漢中志》載:「晉壽縣,本葭萌城,劉氏更曰晉壽。水通於巴,又入漢川。」地在今四川廣元市以西、劍門關之北,嘉陵江西岸的老昭化。


苴古讀為巴。《史記·張儀列傳》集解引譙周《古史考》說:「益州『天苴』,讀為「苞黎』之包,音與『巴』相近」,《索隱》曰:「苴音巴。」又曰:「今字作『苴』者,按巴苴是草名,今論巴,遂誤作『苴』也。或巴人,巴郡本因芭苴得名,所以其字遂以『苴』為『巴』也。注益州天苴讀為『芭黎』,天苴即巴苴也。譙周,蜀人也,知『天苴』之音讀為『芭黎』之『笆』。按,芭黎即織木葺為葦籬也,今江南亦謂葦籬曰芭籬也。」可見,苴不僅讀為苞、芭,且意義也與巴同。《漢書·司馬相如列傳》載司馬相如《喻蜀父老文》所說「略斯榆,舉苞蒲」,「苞蒲」即「巴濮」。(43) 說明苴即巴,是百濮的一支。


苴地本為巴濮所在地,故地名苴。後為蜀取,蜀王封侯於此,故曰「苴侯」,乃以居為氏。但此時苴地的被統治族群仍然是原居其地的苴人。1951年在四川昭化寶輪院出土的巴人船棺葬,實非入主其地的蜀人遺存,也非巴國王族的遺存,而應是秦滅巴後,為秦戍邊的苴人的墓葬。至於《史記·張儀列傳》所載「苴、蜀相攻擊」,這裡的苴則不是指苴人,而是指苴侯。由於蜀王開明氏並非巴人或楚人,故其弟苴侯也不是巴人或楚人,這是應當順便指出的。


獽人史跡不詳。據《華陽國志·巴志》,涪陵郡和巴郡都分布有獽人群落。《水經·江水注》記載:「江水東逕壤塗而歷和灘」,地在今重慶萬州境內。《水經·江水注》又說魚復故城東傍「獽溪」,地在今重慶奉節。長江幹流和峽區這兩處獽地,均因古獽人所居而得名,(44) 說明是獽人的主要分布地。


夷本為中原華夏對周邊少數民族的通稱,但川東之夷既為專稱,顯然就不是泛指。《華陽國志》記載巴東郡有夷人,也分布在長江幹流和峽區一帶。


獽、夷均為濮人。《隋書·地理志》「梁州」下記載:「又有獽、蜒、蠻、賨,其居處,風俗、衣冠、飲食,頗同於僚」。《太平御覽》卷76亦載:「有獽人,言語與夏人不同,嫁娶但鼓笛而已。遭喪乃立竿懸布置其門庭,殯於其所。至其體骸燥,以木函置山穴中。李膺《益州記》云:『此四郡獽也。』又有夷人,與獽類一同。又有僚人,與獽、夷一同,但名字有異而已。」明確指出獽、夷與僚一同,足見兩者均屬古代濮人系統。


蜑字又作蜒、誕、蛋,形近音通。川東之蜑主要分布在巴東郡、涪陵郡。《華陽國志·巴志》「涪陵郡」下載:「土地山險水灘,人多戇勇,多獽、蜑之民。」「巴東郡」下載:「有奴、獽、夷、蜑之蠻民。」與涪陵郡相接的清江流域的廩君,《世本》稱:「廩君之先,故出巫誕。」巫為地名,誕為族稱,巫誕即是巫地之誕,可見廩君也是蜑人。


蜑人屬百濮支系,秦漢以後史籍亦屢有記載,常與獽、夷、賨等雜居。《蠻書》卷10引《夔府圖經》:「夷、蜑居山谷,巴、夏居城郊,與中土風俗禮樂不同。」《隋書·地理志》「梁州」下載:「又有獽、蜒、蠻、賨,其居處、風俗、衣冠、飲食,頗同於僚,而亦與蜀人相類。」蜀人,因蜀王杜宇、開明皆濮人,故西周以後蜀人的濮系民族特徵愈益突出,一般即將蜀人視為濮系。僚本即濮。可見,蜑人確是濮人的一支。由於蜑人主要分布在峽區以至清江流域,為古代巴中之地,(45) 故左思《蜀都賦》說:「東則左綿巴中,百濮所充」,此亦蜑為百濮的確證。


奴,應即盧。(46) 盧是巴地八族之一,是一個單獨的族類,與板楯七姓中的盧(羅)毫無關係,應當區分開來。盧,最早見於《尚書·牧誓》,跟隨武王伐紂,為西土八國之一。西周春秋時活動在漢水中游地區,《左傳》桓公十三年楚伐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楚師。其地,《續漢書·郡國志》「南郡」下記有:「中盧,侯國」,原注引《襄陽耆舊傳》云:「古盧戎也。」《元和郡縣誌》卷21「義清縣」載:「本漢中廬縣地也,西魏於此置義清縣,後因之。中廬故縣在今縣北二十里。本春秋廬戎之國。」其地在今湖北襄陽縣西。《水經·沔水注》記載:「襄陽縣故城,楚之北津戍也……其土,古鄢、都、盧、羅之地。」(47) 又載:「中盧縣東,維水自房陵縣維山東流注之,縣即春秋盧戎之國也。」《括地誌》亦載:「房州竹山縣及金州,古盧國。」(48) 房陵為今湖北房縣。這應是春秋早期楚滅盧後,盧之一部遷於鄂西山地的居所。以後,鄂西這支盧人又輾轉西遷於渠江流域,居今渠縣境內。《華陽國志·巴志》「宕渠郡」下記有「盧城」,實即這支盧人入川東以後的定居之地。


關於盧人的族源,據史籍可以考定,來源於今山西境內,為舜後。《國語·周語中》記載富辰諫周襄王曰:「昔鄢之亡也由仲任,密須由伯姞,鄶由叔壇,聃由鄭姬,息由陳媯,鄧由楚曼,羅由季姬,盧由荊媯」。韋昭注云:「盧,媯姓之國。荊媯,盧女,為荊夫人。荊,楚也。」此處的盧,即《左傳》桓公十三年的盧戎。盧為媯姓,而媯姓出自帝舜。《史記·陳杞世家》記載:舜「居於媯汭,其後因為氏姓,姓媯氏。」媯姓後代,「夏後之時,或失或續」。(49) 其續國承祀者,西周初年,武王褒封媯滿於陳,為陳胡公。盧為媯姓,是未能承續舜所傳國者,因之居西方,故稱盧戎。但按其起源,卻屬於華夏民族系統。春秋早期盧國見於《左傳》,很快便從歷史上消失,當在魯桓公十三年後不久被楚並滅。(50) 其後,盧人一支西遷鄂西,春秋中葉,由於庸國日強,這支盧人不得不再西遷入川。以此看來,盧人入川的年代應在春秋中葉以後。


共也是巴地族群之一,《華陽國志·巴志》記其為巴國之屬,是一個有別於其他族群的族類。共人最早見於《逸周書·王會篇》:「具區文蜃,共人玄貝,海陽大蟹。」孔晁注曰:「共人,吳越之蠻。」據此,在殷周之際,共人原為東方濱海地區的越系民族。大概在春秋戰國時代,共人沿江西上進入川東。共人的分布,據《太平寰宇記》卷120載,唐麟德二年移洪杜縣於「龔湍」,即今重慶酉陽之「龔灘」。共、龔字通,當為共人所居得名。(51) 這個越系的共,與板楯七姓中的龔不同。板楯之龔,《蜀都賦》李善注引《風俗通》作「襲」,二字形近而訛,當以作龔為是。雖然板楯之龔與越系之共音同可通,但同在《華陽國志·巴志》中,卻是將板楯七姓全部納入賨人一系加以敘述,而共人則單出,不與巴地其他族群同系,可見兩者非一。


由上可見,《華陽國志·巴志》記載的巴國之屬「濮、賨、苴、共、奴、獽、夷、蜒之蠻」,儘管其各自來源不同,但均屬先秦濮越集團這一包容面十分廣泛的民族系統。從他們的來源不難看出,他們均非先秦巴國的統治者即巴國王族。恰恰相反,巴國王族是在西周初年由周王室分封到巴地建立諸侯國去統治巴地各族,用以藩屏周室,鎮撫南土的。


四 宗姬之巴——巴國王族的來源


巴國王族,即學術界所盛稱的宗姬之巴,亦即《左傳》、《史記》以及《華陽國志·巴志》等史籍所敘錄的巴國。(52)


《華陽國志·巴志》記載:「周武王伐紂,實得巴、蜀之師,著乎《尚書》。巴師勇銳,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稱之曰:『武王伐紂,前歌后舞』也。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於巴,爵之以子……巴國遠世,則黃、炎之支;封在周,則宗姬之戚親。」巴為姬姓,這在先秦史籍中可得而徵引。《左傳》昭公十三年記載:「初,(楚)共王無冢嫡,有寵子五人,無嫡立焉。乃大有事於群望而祈曰:『使神擇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見於群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誰敢違之?』既,乃與巴姬密埋璧於太室之庭,使五人齊而長入。」巴姬埋璧之事亦見於《史記·楚世家》。


《左傳》所記「巴姬」,根據《周禮》所載「婦人稱國及姓」之制,(53) 巴為國名,姬為國姓,巴姬即是姬姓巴國嫁於楚的宗室女。《華陽國志·巴志》記載直到戰國年間,巴、楚的通婚關係尚存,足證巴為姬姓之說不誤。


巴子稱為宗姬,宗姬之姬為姓,宗則是同宗之意,表示與周人為同宗之後。姓原是母系氏族社會的產物,《說文·女部》曰:「姓,人所生也」,其字從女從生,表明姓所標誌的是出生的血緣關係。《左傳》昭公四年記載叔孫豹與其過去「所宿庚宗之婦人」對話,叔孫豹「問其姓」,婦人答曰:「餘子長矣。」杜預注云:「問有子否?問其姓(生產),女生(女子生產)曰姓,姓謂子也。」可見,問其姓就是問她所生的孩子,姓也就是出生的血緣關係。這種出生的血緣關係最初以母系計算,故曰「女生為姓」,後來發展到以男系計算血緣關係時就出現了宗。《說文·宀部》曰:「宗,尊祖廟也。」宗即是祭祀祖先的廟主,所表示的完全是父系的血緣關係。(54) 因此,由姓到宗的發展是同社會由母系轉入父系相適應的。顯然,巴有宗姬之稱,說明巴人的父系先祖與周人的父系先祖源出一脈,有相同的出生血緣關係,故為同宗之後。


對於宗姬的解釋,有的學者從周之宗室子弟這一角度出發,認為宗姬應是周王室的直系後代。此說尚可商榷。如上文所論,宗為同宗之意,代表的是父系血緣上的同源關係,並非指宗室而言。從史實來看,根據《華陽國志·巴志》的記載,宗姬的分封是在周武王克殷之後。《左傳》昭公九年也說是「及武王克商……巴、濮、楚、鄧、吾南土也」,則此宗姬必與武王同時。假如宗姬果然是武王的宗室子弟,那麼在有關文王、武王或成王進行分封的備物典冊中就應該有史可考,但事實並非如此。從《史記·周本紀》關於王室世系的記載可見,周武王有子十人,長曰管叔鮮,最少曰冉季聃,十人及其後代中沒有一個同宗姬巴國有關。對於文、武、周公的後代即宗室子弟在西周初年分封為諸侯的情況,《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的記載頗為詳細,其文曰:「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這些諸侯國均為西周宗室子弟所建,其源流大多在史籍或金文資料中可以考見,其中同樣沒有一個與武王分封的宗姬巴國有關。按《左傳》昭公二十八年對「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後的分封之數有一說明,文曰:「其兄弟之國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國者四十人,皆舉親也。」這裡所說的兄弟之國,其實就是指宗室子弟所建之國;而所說姬姓之國,在此與兄弟之國對舉,顯然就不是指王之宗室子弟,而是指與周同源的其他姬姓所建之國,二者間的區別是一目了然的。至於《荀子·儒效篇》記載:「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孫苟不狂惑者,莫不為天下之顯諸侯。」所說「姬姓獨居五十三人」,與上引《左傳》所記兄弟之國和姬姓之國的總數五十五人基本一致。兩相對照,可知這是舉全部姬姓諸侯之數合而言之,未作王室子弟和其他姬姓間的區分。既然史籍已明確指出姬姓諸侯中存在王室子弟和同宗後代的區別,而王之宗室子弟所建諸侯國中又無一稱巴,與宗姬巴國全然無關,那麼,認為宗姬是周王室子弟的說法無疑是一種誤解。


宗姬與周同宗,在班輩上低於武王,在同宗關係的龐大血緣紐帶中居於子輩,由於早已別為氏族,故對武王來說,屬於子族之列,因其分封於巴,故稱巴子。巴謂國名,子謂子族,此即宗姬稱為巴子的由來。(55)


據《華陽國志·巴志》記載,殷周之際的宗姬之巴,由於迫使殷人前徒倒戈而「著乎《尚書》」,名傳千古。這裡所說著乎《尚書》,古今學者均一致認為是指《尚書·周書》中的《牧誓》。《牧誓》是武王伐紂大戰之前在商郊牧野所作的誓師詞,篇首記載:「王曰: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及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史記·周本紀》所引與此略同。同參與伐紂之師的各族武裝共同宣誓。可是在所有軍隊中,絲毫也未提到巴師,在整個誓詞中也沒有片言隻語提到巴人,這同常璩之言顯然矛盾。為了證實《華陽國志·巴志》關於巴師著乎《尚書》這一記述的可靠性,學者已經作了許多闡釋,或說彭即巴,或說髳即巴,或說濮即巴,或說舉濮而包巴,總之都在篇中具體提到的八國中去加以論說。然而均無確據,難成所論。有學者從新的角度來考察這一問題,認為今陝西寶雞附近的弓魚國墓中出土的一些器物與四川彭縣竹瓦街所出頗為相似,當為巴人的弓魚氏所遺,並認為弓魚氏即是參與武王伐紂的巴師,應屬《牧誓》篇首所稱的「友邦冢君」之列,與西土八國不存在什麼關係。(56) 此說頗有新意,不過把弓魚氏器物看作巴人所遺,從而把二者等同起來,這一說法似可進一步研究。從弓魚伯、弓魚季所作之器特別是青銅兵器來看,其形制與早期蜀文化頗為近似,並且彭縣竹瓦街無論就地域上說還是就已發現的器物來說,均無不與蜀有關,而同殷周之際的巴人談不上直接的聯繫。


巴師伐紂確為史實,但既不應在庸、蜀、羌、髳、微、盧、彭、濮人中去強取其證,也不必在《牧誓》中去詳加稽考,以求從中析出一支巴人。上文說過,巴與周為同宗之後,關係甚密,居地相鄰,在殷末參與以周為首的反殷集團,成為「殷之叛國」,(57) 並協同武王伐紂,是沒有什麼疑問的,所以周初也才能夠被武王舉親而封於巴。如像宗姬一類非周王宗室子弟的其他姬姓之國也是如此,均由於相隨伐紂而受王室分封,故其名稱也未見諸《牧誓》,更未流傳下來。而《牧誓》所舉西土八國則與此不同,這八國中沒有一個是周之同姓,他們與周的關係並不像周之同姓那樣緊密,參與伐紂也有各自不同的原因,故武王在誓師詞中要把他們特別舉出,一方面可略示其間的區別,另方面則可收儆戒訓令之效。屬於姬姓集團的各個宗支,則由於有血緣紐帶的牢固維繫,並且在軍事上易於連成一體,服從統一的號令指揮,因而用不著把各支的名稱一一列出。事實上,《牧誓》對姬姓集團中的任何一支都是沒有直接列舉的,只是在篇首總挈各部時舉出了各自所任軍職,即御事、司徒、司馬、司空、亞旅、師氏、千夫長、百夫長之類,其中自然就包括了宗姬的軍事稱謂。因此誓詞中沒有宗姬之名是極其自然的。(58)


巴國雖為姬姓,與周同源,但諸姬集團早在殷代或在此以前即已別為氏族,依照上古姓氏有別,「女子稱姓,男子稱氏」的通例,其方國名稱均不與姓發生聯繫,而以職司名、居邑名等作為國名,並以此作為氏號,此即古人所謂「諸侯以國為氏」,因此同一族屬的不同宗支在別為氏族後即有不同的名稱。僅以姬姓而論,《左傳》成公十三年記載呂相絕秦之辭曰:「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讎,而我之婚姻也。」這裡的白狄,即指《左傳》中所記的晉獻公夫人大戎子狐姬和驪姬的族落,與晉同姓相婚,顯為姬姓,此外鮮虞也是姬姓,(59) 均為與周同姓而別為氏族後另立名號者,不失為顯著例證。


五 與巴有關的幾個概念


巴是一個內涵和外延都十分複雜的概念。從最廣泛的意義說,作為地域名稱,巴的包容面相當廣闊。由於古代以川東、鄂西為中心,北達陝南,南及黔中和湘西地區的一大片連續性地域通稱為巴,所以古代居息繁衍在這個地域內的各個古族也被通稱為巴,並由此派生出巴人、巴國、巴文化等概念。從這個意義上看,巴這個名稱包有地、人、國、文化等多層次的複雜內涵,是一個複合性概念。由於巴的內涵的複雜性,導致學者從不同的視角出發,往往各執一端,發生很大分歧,至今在若干基本問題上還遠遠沒有取得一致意見。


巴地、巴國、巴人、巴文化,是幾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概念。


巴地,有廣、狹二義。狹義上的巴地,是指姬姓巴國之地,初位於漢水上游陝東南地區與大巴山之間,是著名的「漢陽諸姬」之一,後輾轉南遷到長江上游中游之間的川東鄂西地區。廣義上的巴地,則隨時代的變化而廣狹不一。先秦至秦漢時期的巴地,是指被稱為巴的一大片地域,即以川東、鄂西為中心,北達陝南,包有嘉陵江和漢水上游西部地區,南及黔涪之地,包有黔中和湘西地區在內的一大片連續性地域。


巴國,是指以姬姓巴王族為主體,並包括版圖內的其他族群,在先後以陝東南和川東鄂西為中心而其四至因時而異的地域範圍內所建立的國家。但不同時期,由於巴疆範圍的不同,巴國的範圍也遠非一成不變。在多數情況下,當巴疆縮小後,其故地仍可稱巴。如漢中屬秦後,其地仍有巴稱。反之亦然。


巴人是泛指生長在巴國和巴地範圍內的所有人,以及從巴遷徙至其他地方的人,而可以不論其本來族別如何。


巴文化有三個不盡相同的概念。戰國以前的巴國文化與巴地文化是有區別的,巴國文化是指宗姬一系的巴國王族的文化,巴地文化則是指巴地各族的文化。春秋末戰國初巴國從漢水上游南移長江幹流,巴國文化與巴地文化才結合起來,形成完整意義上的巴文化。因此,巴文化含有巴國文化、巴地文化以及完整意義上的巴文化等三個不同的層次。完整意義上的巴文化是巴國文化與巴地文化複合共生的地域文化概念。春秋戰國之際巴國從漢水上游南遷長江幹流兩岸巴(西陵)、巫、夔峽地區和川東地區,成為當地各族的統治者,於是巴國文化與巴地文化始多元共生,從複合、耦合到融合,兩種不同文化的空間構架由此基本重合。到這個時候,巴國文化與巴地文化才合二而一,在考古學上表現為巴國青銅文化與巴地文化(陶、石)相融合,從生活、生產用具到武器等諸方面形成為一個具有特色的整體性系統性文化結構。這個時候的「巴文化」才是完整意義上的,可以用「巴」來涵蓋並指稱國、地、人、文化的一個具有獨立意義的文化概念,從而形成巴文化區。(60)


巴文化區的地域範圍,大致上北起漢中,南達黔中,西起川中,東至鄂西。它的基本特點,一是大量使用巴蜀符號,多刻鑄在青銅器和印章上;二是巫鬼文化異常發達,以致在川東鄂西尤其三峽地區形成一個頗引人注目的巫文化圈,傳奇甚多,來源甚古,與眾不同;(61) 三是樂舞發達,人民能歌善舞,其青銅樂器以錞於為重器;四是崇拜白虎(廩君蠻)與畏懼白虎(板楯蠻)信仰的共生和交織;五是具有豐富而源遠流長的女神崇拜文化傳統;六是「其民質直好義,土風敦厚」,「俗素樸,無造次辨麗之氣」,(62) 等等。


春秋戰國之際巴文化形成後,巴文化區的地域構架同時基本穩定下來,歷秦漢魏晉南北朝基本沒有大的變動,隋唐以後文化面貌始發生較多變化,但在峽區及嶺谷之間其基本文化面貌則一直持續發展到近世。


考古學上的巴文化,研究對象與巴地的史前文化或全部巴人的文化有異有同。參照夏鼐先生所說歷史時期的考古學文化應當用族名或朝代名(如夏文化、商文化等)來指代,(63) 則考古學上的巴文化應當是特指歷史時期巴人所創造的具有獨自特徵的全部物質文化遺存。另一種概念是狹義的文化概念,主要指巴人的精神文化。還有一種是文化人類學上的文化概念,包括巴人的全部物質文化、精神文化和社會結構。


注釋:


①參見徐中舒:《論巴蜀文化》,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1—99頁;蒙文通:《巴蜀古史論述》,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2—63頁;繆鉞:《〈巴蜀文化初論〉商榷》,《四川大學學報》1959年第4期;鄧少琴:《巴蜀史跡探索》,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6—75頁;蒙默:《試論古代巴蜀民族及其與西南民族的關係》,《貴州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李紹明:《川東南土家與巴國南境問題》,《思想戰線》1985年第6期。


②《太平御覽》卷171《岳州》引,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834頁。《江記》又稱《江源記》,或稱《尋江記》。


③轉引自袁珂、周明:《中國神話資料粹編》,成都: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5年,第217頁。


④袁珂:《山海經校注·海經新釋》卷5,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81—282頁。


⑤潘光旦:《湘西北的「土家」與古代的巴人》,中央民族學院研究部編:《中國民族問題研究集刊》第4輯,1955年11月,第30頁。


⑥《太平御覽》卷65《地部》30引,第308頁。


⑦《水經·江水注》引,王國維校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053頁。


⑧彭邦炯:《關於巴的探索》,《巴渝文化》第3輯,重慶: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46—64頁。


⑨參見蒙文通:《巴蜀古史論述》,第9—12頁。


⑩參見徐中舒:《論巴蜀文化》,第92頁。


(11)參見張勳燎:《古代巴人的起源及其與蜀人、僚人的關係》,《南方民族考古》第1輯,成都:四川大學出版社,1987年。


(12)《華陽國志·巴志》,劉琳校注,成都:巴蜀書社,1984年,第28頁。


(13)《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840頁。


(14)《華陽國志·巴志》,第21頁。


(15)對於這種命氏之法,古代姓氏之書多有記載,如王符《潛夫論·志氏姓》、鄧名世《古今姓氏書辨證》、鄭樵《通志·氏族略》等。


(16)《水經·江水注》,第1053頁。


(17)2004年3月,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峽考古隊在重慶雲陽舊縣坪發掘出土東漢熹平二年「朐忍令景雲碑」,碑銘凡367字,其中記述有關「禹生石紐」極為珍貴重要的資料。碑銘全文分四部分,其中第一、二部分說到大禹史跡及與巴蜀的關係,現錄之如下:「漢巴郡朐忍令廣漢景雲叔於,以永元十五年季夏仲旬卒。君帝高陽之/苗裔,封茲楚熊,氏以國別。高祖龍興,婁敬畫計,遷諸豪俠英傑,都於咸陽,/攘竟(境)蕃(蘅)衛。大業既定,鎮安海內。」「先人伯沇,匪志慷慨,術禹石紐、汶川之會。帷屋/甲(悵)帳,龜車留

,家於梓潼,九族布列,裳

相龍,名右冠蓋。」碑文說景云為帝高陽之苗裔,封於楚,為楚國屈、景昭三大姓之一的景氏。又說其先人伯沇,「術禹石紐、汶川之會」,伯沇當為伯杼,為禹後七世、夏后氏少康之子帝杼,即《左傳》所載滅豷於戈的杼,《史記·夏本紀》所記載的帝予。術通述,循也。龜車,指君王出行隊伍中懸龜蛇旗的車騎。留

,謂前往。這段碑文意為:景雲的先祖伯杼在少康中興後,為遵循「禹石紐、汶川之會」的遺則,曾甲帳龜車,巡狩回蜀(參見魏啟鵬:《讀三峽新出東漢景雲碑》,《四川文物》2006年第2期)。這段碑文從多方面提供了有關先秦史的新材料。僅就大禹與古蜀的關係而言,可進一步證實《史記》、《新語》、《鹽鐵論》、《蜀本紀》《越絕書》、《三國志》等文獻關於「禹興西羌」、「禹生石紐」諸史跡流傳的廣泛性(參見段渝:《大禹史傳的西部底層》,《四川大學學報》2004年第5期),說明大禹不但興於西羌,家於石紐,而且曾在石紐召集盟會。今岷江上游馬家窯文化因素、廟底溝二期文化因素與本地土著文化因素共存,而土著文化因素占有主要成分的考古現象,應與代表土著族群的酋邦首領大禹所召集的「石紐、汶川之會」的歷史事實有關。「朐忍令景雲碑」現藏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


(18)《左傳》僖公二十一年,十三經註疏本,北京: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第1811頁。


(19)《左傳》昭公十七年,第2084頁。


(20)參見潘光旦:《湘西北的「土家」與古代的巴人》,《中國民族問題研究集刊》第4輯,第19頁。


(21)參見李學勤:《巴史的幾個問題》,《巴渝文化》第3輯,1994年,第41—45頁。


(22)《山海經·海內南經》,郭璞注,轉引自袁珂:《山海經校注》,第277頁。


(23)《三國志·吳志·黃蓋傳》,北京:中華書局,1982年,第1285頁。


(24)參見徐中舒:《論巴蜀文化》,第95—97頁。


(25)《水經·江水注》,第1064頁。


(26)參見顧鐵符:《楚三邑考》,載湖北省楚史研究會、武漢師範學院學報編輯部合編:《楚史研究專輯》,武漢,1982年,第26頁。


(27)《水經·沔水注》,第907頁。


(28)《史記·楚世家》正義引劉伯莊,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1694頁。


(29)《史記·楚世家》索隱引,第1859頁。


(30)參見段渝:《西周時代楚國疆域的幾個問題》,《中國史研究》1997年第4期。


(31)《水經·沔水注》「夷水」條,第907、908頁。


(32)參見段渝:《試論宗姬巴國與廩君蠻夷的關係》,《四川歷史研究文集》,成都: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7年,第19—35頁。


(33)《左傳》文公十六年孔穎達正義引,第1859頁。


(34)《史記·李斯列傳》載李斯《諫逐客書》:「西蜀丹、青不為采」,丹指丹砂,青指空青。《史記·貨殖列傳》記載:「巴寡婦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數世……秦皇帝以為貞婦而客之,為築女懷清台」,《集解》引徐廣曰:「涪陵出丹。」涪陵,今重慶彭水。


(35)《左傳》昭公九年:「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第2056頁)


(36)《史記·楚世家》正義引劉伯莊,第1684頁。


(37)《國語·鄭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524頁。


(38)《史記·楚世家》,第1695頁。


(39)《左傳》文公十六年孔穎達正義引杜預《春秋釋例》,第1859頁。


(40)《左傳》文公十六年,第1859頁。


(41)《左傳》文公十六年孔穎達正義,第1859頁。


(42)《華陽國志·巴志》,第35頁。


(43)鄧少琴先生首倡此說,徐中舒先生深以為然。參見鄧少琴:《巴蜀史跡探索》,第18頁;徐中舒:《論巴蜀文化》,第92、93頁。


(44)參見鄧少琴:《巴蜀史跡探索》,第18頁。


(45)《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記載:「及秦惠王並巴中,以巴氏(即指廩君)為蠻夷君長」,可證從川東至清江流域之地為古之巴中。


(46)參見鄧少琴:《巴蜀史跡探索》,第17頁。


(47)參見石泉、王克陵:《宋元木渠考》,《農業考古》1984年第2期。


(48)《史記·周本紀》正義引,第123頁。


(49)《史記·陳杞世家》,第1575頁。


(50)參見何浩:《楚滅國研究》,武漢:武漢出版社,1989年,第152—154頁。


(51)參見鄧少琴:《巴蜀史跡探索》,第19頁。


(52)這裡所論說宗姬巴國,指其王室及其後代,不包括巴國其他族類的統治者各階層和被統治者。


(53)《史記·周本紀》索隱引,第147頁。


(54)徐中舒:《論堯舜禹禪讓與父系家族私有制的產生和發展》,《四川大學學報》1958年第3、4期合刊。


(55)參見段渝:《「古荊為巴說」考辨》,《貴州社會科學》1984年第5期。


(56)參見尹盛平:《西周的弓魚國與太伯、仲雍奔荊蠻》,《陝西省文博考古科研成果匯報會論文選集》(西安),第134、154頁。


(57)《左傳》襄公四年,第1931頁。


(58)參見段渝:《試論宗姬巴國與廩君蠻夷的關係》,《四川歷史研究文集》,第19—35頁。


(59)《春秋公羊傳》昭公十二年何注及徐疏皆謂鮮虞與晉同姓,是知其為姬姓。(十三經註疏本,北京:中華書局影印本,1980年,第2320頁)


(60)參見段渝:《政治結構與文化模式——巴蜀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學林出版社,1999年,第66—70頁;《巴文化與巴楚文化簡說》,《楚俗研究》第3集,武漢:湖北美術出版社,1999年,第418—428頁。


(61)段渝:《略論巴、蜀與楚的文化交流關係》,《長江文化論集》,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30—239頁。


(62)《華陽國志·巴志》,第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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