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山史話⑤|蓬萊書院
唐大中四年(850),縣令楊弘正在縣城西北蓬萊山麓蓬萊觀右側,築蓬萊書院。當時,書院兼有藏書和教學功能,且分為官方和私人兩類。象山蓬萊書院雖然由縣令創建的,但既有私人的色彩,又帶有官學的色彩。這種類型的書院在唐代很少見。
象山蓬萊書院是唐代浙江有文字記載的五座書院之一,其他四座只留下一個名稱,唯有象山蓬萊書院留下了文字記載。清代姜炳章《賦蓬萊書院》詠贊云:「大中政治小貞觀,守令堪入循吏傳。吾鄉賢令推楊公,甿歌在野酒在泮。」由於楊弘正興建縣學,創辦書院,從而使象山縣學開創明州(寧波)轄下各縣立學之先河,而蓬萊書院更是教育的一個突破,它不僅領先了號稱中國四大書院——石鼓、嶽麓、白鹿、睢陽200年,而且在私人創辦書院的環境下,由官方開辦,以降低辦學門檻,為追求上進的青少年提供了更多的讀書機會,從而使象山形成了「桑田醞釀詩酒氣,甿(民)歌在野酒在泮(學宮)」的文化氛圍。
來源:中共象山縣委黨史研究室
一審:應霞艷
二審:方子龍
三審:趙菊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