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殺兩命,卻沒判死刑,而是死緩!!
那麼這個人間惡魔結局到底如何?
2009年5月16日上午,雲南昭通27歲李昌奎先是強姦19歲的王小姐,接著拿起鋤頭擊打王小姐後腦勺,致王小姐當場死亡。
喪心病狂的李昌奎抓住王小姐三歲弟弟的腳,倒提著往門框撞,活活撞死。
其實,李昌奎和王小姐是親戚關係,他倆是表兄妹。
那麼表哥李昌奎為什麼要姦殺表妹王小姐摔死表弟呢?
據說,李昌奎和王小姐談戀愛。後來,王小姐嫌李昌奎年齡大,不答應這門親事。導致李昌奎要殺了王小姐一家!
2009年5月14日,村長是李昌奎的大哥,因裝水龍頭多收了王小姐家15塊錢!兩家發生了撕扯。
2009年5月16日,在兩家庭正在村幹部調解時,滿臉是血的李昌奎走過。
村人還以為李昌奎流鼻血了。
李昌奎對姐姐低聲說他殺了王小姐和她弟弟,說完就跑了。
李昌奎的姐向村幹部說了這一切。村幹部報警。
警方現場勘查發現,李昌奎怕兩人沒死透,用繩子緊綁在他們脖子上,因為太緊法醫在屍檢的時用刀割斷。
2009年5月20日,李昌奎在四川普格自首。
2010年7月15日,昭通中院判李昌奎死刑。
可是2011年3月4日,雲南高院改判李昌奎死緩。
為什麼把如此惡劣的殺人犯判為死緩?
原因是李昌奎是自首,並積極賠償損失。但是王小姐家不願意,因為他們壓根就沒收到賠償錢,也沒得到道歉!於是要求改判!
時間過去一個多月無消息,於是王小姐的哥哥就藉助網絡發帖子,詳細闡述案情,幾乎百分之百的的網民支持李昌奎死刑。
2011年7月8日,雲南高院通過媒體解釋緩刑不是放縱。讓受害者一家學會包容,還說冤冤相報何時了?!!
雲南高院的話再次引起熱議,網友們認為該殺的一定要殺。
殺人案過了兩年後的2011年7月16日,李昌奎殺人案由雲南高院再審理。
2011年8月22日李昌奎被判死刑。
2011年9月29日最高法院核准李昌奎死刑,李昌奎於當天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