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規超市公開售賣河豚,靠譜嗎?

上觀新聞 發佈 2024-04-25T22:52:31.816873+00:00

「正規超市裡有河豚,可以賣嗎?」最近,記者實地探訪發現,部分生鮮超市不僅銷售冰鮮河豚,還有以河豚為主角的預製菜。某生鮮超市在售的河豚「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

「正規超市裡有河豚,可以賣嗎?」最近,記者實地探訪發現,部分生鮮超市不僅銷售冰鮮河豚,還有以河豚為主角的預製菜。

某生鮮超市在售的河豚

「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在很多人印象里,河豚雖然是春菜,但鮮美只在想像中,因為河豚有劇毒,若加工不當,食用後很容易中毒並導致死亡,此前也有報導稱,市場禁止河豚銷售。那麼,為什麼有商家公開售賣河豚呢?

「國家從2016年9月起,就有條件放開河豚養殖和銷售了。」記者聯繫到在售河豚的供應商、江蘇某漁業企業相關業務負責人盧強,他提供了有關河豚養殖、加工的文件和該企業的經營資質。

記者看到,2016年9月發布的《農業部辦公廳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魨和養殖暗紋東方魨加工經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確實提出,符合條件的河豚可以養殖和上市銷售。

農業農村部官網文件

具體來看,《通知》明確,養殖河魨魚源的基地要備案且養殖的河魨要經過具備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後,才能銷售。加工河豚企業須滿足三個條件:加工企業有經備案的河魨魚源基地;具有河魨加工設備和技術人員,具備專業分辨河魨品種的能力,熟練掌握河魨安全加工技術;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制度和衛生管理制度。

《通知》還指出,對外銷售的河魨加工產品要提前進行包裝,包裝上附帶可追溯的二維碼,並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等信息。

允許上市的河豚必須加工後包裝銷售,並附有追溯碼↑

《通知》也對部份河豚說「不」:禁止經營養殖河魨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魨整魚;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魨。

盧強解釋,《通知》裡的「河魨」正是消費者所稱「河豚」的學名。河魨外形似「豚」,又常在河口一帶活動,所以在江浙一帶稱為「河豚」。他們通過生鮮超市銷售的是《通知》所說的暗紋東方魨,來自企業自有的備案養殖基地,「暗紋東方魨比較適合熬湯或紅燒,而紅鰭東方魨可以用作刺身。」還有,《通知》所稱的「加工」,是指上市銷售的河豚僅限魚肉、魚皮和魚骨,其餘部位要提前加工處理掉。

從盧強提供的材料看,其所在企業具備《通知》所要求的資質,在售的河豚外包裝上也有追溯二維碼。「掃一掃」後,能看到產品的種魚孵化批次、魚源基地及加工企業的編號等信息。

「掃一掃」追溯碼的結果(攝於2月24日)

「符合條件的河豚確實可以銷售,而不符合條件的銷售行為始終處在嚴格監管之下。」監管部門一線執法人員告訴記者,違規行為包括銷售野生河豚、活體河豚、無法提供追溯信息的河豚等。此前,在市場監管部門公示的典型案例中,就包括違規銷售河豚。如,2021年4月,金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轄區一農貿市場進行日常巡查時發現,有攤主的魚缸里有23條活體暗紋東方魨在售,當事人無法出示該批次河豚魚養殖基地備案憑證、進貨記錄以及銷售備案憑證。最終,涉案攤主被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和涉案河豚,並處罰款12萬元整。

業內人士提醒,市場上合法銷售的河豚應該是經過加工的,只有皮、肉(可帶骨)的冰鮮或冰凍包裝,並附有追溯二維碼。備案過的養殖企業名單可通過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官網查看。消費者若在市場上看到河豚,可要求經營者出示銷售資質並查看包裝上的追溯碼,如果有資質且能追溯,可以放心選購;如果發現資質不全或無法追溯,可向監管部門舉報,切勿輕易購買食用。

符合條件的河豚可以上市銷售,但民間有「拼死吃河豚」的說法,買回家的河豚安全嗎?

「國家發布《通知》的初衷,是引導行業健康發展,讓消費者能放心吃河豚。因為以前禁止銷售河豚時,也有商家偷偷摸摸地賣。現在,通過明確條件,能從源頭保護消費者安全。」盧強說,河豚魚含有的河豚毒素確實是劇毒,但也是極具醫療價值的生物鹼,可以作為高級麻醉藥和鎮痛藥物,所以在全球範圍,人工養殖河豚並不稀奇。不過,醫療科研使用的河豚與供應消費市場的河豚不一樣。《通知》明確,上市銷售的河豚所含河豚毒素不得超過2.2毫克/千克。

他進一步解釋:「以我們銷售的暗紋東方魨為例,由自己培育的種苗孵化而成。種苗經過幾代培育,一直在進行控毒處理。可以說,最終養殖成熟的河豚已不再具備使人中毒的河豚毒素。這些河豚上市前又根據《通知》進行了加工,去除內臟等部位,確保送到消費者手中的產品是安全的。」消費者正常烹飪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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