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軍:《詩經·大雅·下武》應侯順德解——兼說此詩的全詩結構

文以傳道 發佈 2024-04-26T17:16:07.466071+00:00

提 要 《詩經·下武》「應侯順德」中的「應侯」非人名,「應」當為「膺」,「侯」當為「醫(殹)」字之誤,表示「伊」,與「乃」「維」一樣,同為虛詞。「順德」當解為「柔順之德」,整句的稱頌主體為周武王,與成王無關。

提 要 《詩經·下武》「應侯順德」中的「應侯」非人名,「應」當為「膺」,「侯」當為「醫(殹)」字之誤,表示「伊」,與「乃」「維」一樣,同為虛詞。「順德」當解為「柔順之德」,整句的稱頌主體為周武王,與成王無關。由此,全詩的文本結構不應劃為兩部分,而應從傳統《毛傳》之說,是為整體一部分,不可分割。詩中「成王之孚」的「成王」不指周成王誦,「成」字應當按動詞「成就」解。

關鍵詞 應侯順德 侯 醫(殹) 順德 全詩結構


1.「應侯」為「應國之侯」說質疑

《詩經·大雅·下武》「媚茲一人,應侯順德」中的「應侯」一詞,歷來有兩種解釋,一種以《毛傳》為代表,注為「應,當」;「侯,維」。《鄭箋》解釋道:「可愛乎武王,能當此順德,謂能成其祖考之功也。」此說基本為歷代經師接受①。晚近以來,又一新說後來居上,信服者眾多,如高亨(2009:396)認為:「應,國名,應侯是文王的兒子……應侯能夠遵循道德。」其後趙伯雄(1998)、夏含夷(2012:187-192)、高中華(2012)、羅家湘(2015)、蔣文(2019:157-158)等學者皆從此說。不同於傳統《毛傳》的觀點,後說認定「應侯」為「應國之侯」的專有名詞,其論證思路主要有以下兩點。首先是對傳世文獻中「應侯」材料的梳理,後世之書中多有引《下武》者,且所引詩旨多有以臣侍君,以下事上之意。如《荀子·仲尼篇》:

是持寵處身不厭之術也。雖在貧窮徒處之埶,亦取象於是矣;夫是之謂吉人。《詩》曰:「媚茲一人,應侯順德。永言孝思,昭哉嗣服。」此之謂也。

又《淮南子·繆稱訓》載:

人以其所願於上以與其下交,誰弗戴?以其所欲於下以事其上,誰弗喜?《詩》云:「媚茲一人,應侯慎德。」慎德大矣,一人小矣,能善小,斯能善大矣。

又《漢書·敘傳》:

張湯遂達,用事任職,媚茲一人,日旰忘食,既成寵祿,亦羅咎慝。安世溫良,塞淵其德,子孫遵業,全祚保國。述《張湯傳》第二十九。

更為直接的觀點則是酈道元《水經注》中「滍水」條下的記載:

滍水東徑應城南,故應鄉也,應侯之國。《詩》所謂「應侯順德」者也。

不僅如此,後《太平御覽》所引《陳留風俗傳》中直接將此詩與「唐侯分封」之事相合,具引如下:

周成王戲其弟桐葉之封,周公曰:「君無二言。」遂封之於唐,唐侯常慎其德,其《詩》曰「媚茲一人,唐侯慎德」是也。

以「應侯」為諸侯名稱的解釋在文獻中本就不絕如縷,但由於《毛傳》《鄭箋》的權威性,傳統經師信從者較少。但晚近大量周代應國青銅器的出土為後說的證成提供了新思路(李學勤,2010),學者或將銘文中出現的應侯、應公與《下武》中「應侯順德」相比對,如應侯鼎:「應侯作旅」(《銘圖》01241)、應侯視工編鐘:「用乍朕皇祖應侯大林鐘」(《集成》00108)及應公鼎:「應公作尊彝燂鼎珷帝日丁,子子孫孫永寶」(《銘圖》02105)中所見的「應侯」和「應公」與《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中「應」相對比,尤其是應公鼎中「珷」為武王專用字,恰與《左傳》「武之穆」所記吻合,又與《下武》中「應侯」的解釋相牽和,如此《詩》中的「應侯」遂完全改釋為「應國的首任諸侯」之說。

但是仔細分析此說,多有不切合之處,一者該說所據《荀子》《淮南子》《漢書》等的材料的時代與《詩經·下武》的時代相差甚遠,所引詩意未必為詩人作詩之本旨,後世學《詩》、用《詩》是為常態,其中又常有引申和發揮,荀子·仲尼篇》引《詩經·下武》篇原文的含義歷來多有爭論,未必合《詩》本義,如朝川鼎在註解此段時謂:「古之引《詩》,斷章取義,不必與本義相同。」(王天海,2005:250)再者,《水經注》的說法也頗多疑點,酈說的材料來源應與《韓詩》有關,後在流傳過程中又逐漸與「唐叔分封」混淆起來,《漢書·地理志》「潁川郡」條下有載:「父城,應鄉,故國,周武王弟所封。」應劭引《韓詩外傳》註解道:「周成王與弟戲,以桐葉為珪:『以封汝。』周公曰:『天子無戲言。』王應時而封曰應侯,今應城是也。」《韓詩》不僅認為「應侯」為諸侯之稱,還將「唐叔分封」與「應侯」等同,「應侯」與「唐侯」皆為武王的後代,在流傳過程中易發生混淆,酈氏在註解《水經注》時,可能將此說與「應侯順德」相關聯,顏師古注《漢書》時對此說早已有過駁斥「武王之弟自封應國,非桐圭之事。應氏之說(即應劭贊同《韓詩》之說)蓋失之焉。」(班固,1962:1561)清人馬國翰(1883:195)亦云:「酈氏之說,似不以成王之封應侯為信。因此,以出土「應國」銅器銘文來論證「應侯順德」為「應國之侯」的思路也多有不妥,如上所說,傳世和出土文獻證明西周早期確實存在「應國之侯」,且地位顯赫,但這與《下武》中的「應侯順德」並無必然的關聯,《下武》全詩也並沒有指向「應侯」的意圖,後來西方學者以西周中晚期的如史牆盤、逨盤一類強調君臣「仇匹」關係的銘文反推《下武》也是類似的文本結構,由此得出「應侯」為「應國之侯」的觀點(夏含夷,2020),其說也太過於迂曲,不令人信服。總之,以「應侯」為「應國之侯」說雖然新穎,但細究其所論據,其依據並不充分。

2.由出土文獻解釋「應侯順德」的含義

清人馬瑞辰(1989:863)曾指出:「『應侯順德』猶《左氏傳》『應乃懿德』也。」即《左傳·僖公十二年》中「應乃懿德」是與《詩經·下武》的「應侯順德」時代最為切近的例子,二者的區別之處在於《詩》句中的「侯」字與「順德」兩處,《左傳》作「乃」與「懿德」,兩句含義相同,那麼「侯」應與「乃」同,「順德」亦即「懿德」,日本學者竹添光鴻(2012:1785)就提出:「侯,猶伊也……語詞也。」而「乃」與「伊」可互訓,循此解釋,《下武》中的「侯」似可用「乃」「伊」字解,但此說是否合理,諸家卻未深究,下文試以析之。

「侯」與「乃」確有互訓的前例,《爾雅》:「侯,乃也。」王引之《經傳釋詞》(2014:78)中「侯」條亦言:

《爾雅》曰:「侯,乃也。」《詩·文王》曰:「商之孫子,其麗不億。上帝既命,侯於周服。」言商之子孫甚眾,而上帝既命文王之後,乃臣服於周也。王肅訓「侯」為「維」,義得兩通。《盪》之「侯作侯祝」,亦可訓為「乃」。

但「侯」與「乃」二字古音較遠,不具備音近通假的條件,「侯」為匣母侯部,「乃」為泥母之部,二者聲紐與韻部相距較遠,沈培(2020)在討論《四告三》中的「懿德」時曾提出「古書虛詞『侯』乃『醫』之誤」時提及《下武》此篇,這提示我們《下武》中的「侯」可能也是「醫(殹)」的訛誤,而「醫(殹)」「繄」為古今字,又與「伊」通,表示「維」,「維」則與「乃」一樣,皆為虛詞,《下武》中的「侯」便可訓為「乃」,故「應侯順德」中「侯」字的訓解當依從《毛傳》的解釋,不必新訓。《下武》中「應侯」可能是後世傳抄時造成的形誤,從古文字字形上看,「侯」「醫(殹)」二字字形極為相似,「侯」字早在甲骨卜辭中就已經出現,其字形為

(《合集》33072),字形從矢,像矢射靶之形,而「醫」字也見甲骨文中,如黃組卜辭中作「

」(《合集》37468),其構型與「侯」字相同,「醫」字又與「殹」字的本義相關,二者本義皆與弓矢有關②,「殹」字雖不見甲骨卜辭中,但見於金文中,如格伯簋中作「

」(《集成》4265),又有從「夫」字的,與格伯簋同銘器中,「殹」字作「

」(《集成》

4264),而「大」「夫」形和「矢」形在古文字階段字形類似,故「殹」左邊部分「醫」與「侯」字在古文字傳抄時有發生形近訛誤的可能,二字在出土材料中也常有互訓的先例,如六年琱生簋銘文中有「今余既訊有司,曰

命」(《集成》04293),「

」與「醫」「侯」的區別在於矢頭上端有無填實,區別不大。該字被隸定為「

」,楊樹達(2007:420)讀為「

」(侯),並以《漢書·禮樂志》注「侯,惟」來解釋此句,說明「侯」與「惟」的密切聯繫,類似的還有西周中期魯國銅器帥鼎中有「王母

商氒(厥)文母」一句,其中的「

」字,李學勤(1998:89)也認為是虛詞的「侯」,以《詩·六月》傳「侯,維也」解釋。又清華簡《治邦之道》:「彼善人之欲達,亦若上之欲善人,

亂政是御之。故求善人……」,句中的「

」字,整理者釋讀為「侯」字,解釋道:「侯,疑為『醫』字之訛,讀為『殹』。」(李學勤,2018:141)其後的陳民鎮(2019)、劉信芳(2020)也贊同整理者對「侯」字的註解意見。

「殹」字又與「繄」字關係密切,如清華簡《耆夜》:「徂士奮刃,殹(繄)民之秀。」清華簡《周公之琴舞》:「非天廞德,殹(繄)莫肯造之。」清華簡《子儀》:「開而不闔,殹(繄)助人之楷也。」③在用法上,「繄」常與「伊」通④,表示虛詞「維」,清人王引之《經傳釋詞》(2014:70-71)「伊」條下曰:

伊,維也,常語也。字或作「繄」,襄十四年《左傳》曰:「王室之不壞,繄伯舅是賴。」《正義》曰:「王室之不傾壞者,唯伯舅是賴也。」「唯」與「維」同。又隱公元年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言惟我獨無也。

青銅器銘文中也有類似「殹(繄)」為「維」「惟」「乃」的例子,如王子午鼎:「命(令)尹子庚,殹(繄)民之所亟(極)。」又2006年山西省絳縣橫水墓地出土的桋伯盤:「我殹(繄)王休姑(祜)不(福)。」謝明文(2022:68)解釋道:「『我繄王休祜福』系一個判斷句,主語是我,王休祜福是謂語,大意指『我是王給予祜福的那個人』。」「惟」「維」則與《左傳》中「應乃懿德」的「乃」一樣,皆為虛詞,可互相通用,傳世文獻中也不乏其例,如《詩經·文王》「周雖舊邦,其命惟新」和《尚書·盤庚》「非予自荒茲德,惟汝含德,不惕予一人」中的「惟」皆可解釋為「乃」字。故從字形和故訓成例來看,馬瑞辰和竹添光鴻所言《下武》中「侯」與「乃」「伊」的相同關係是可以成立的,「侯」有可能為「醫(殹)」字之誤,此外,該說的成立與否還需要結合《詩經》的用例及《下武》的整體語境。

《詩經》中的「侯」字,除作為實詞「諸侯」「侯服」等解釋外,又與「惟」「乃」用法相同,無實際含義,或為助詞、或為發語詞,或作虛詞解,如《小雅·六月》:「侯誰在矣,張仲孝友。」其中「侯」字《毛傳》謂:「侯,維也。」《小雅·正月》:「瞻彼中林,侯薪侯蒸。」《鄭箋》:「侯,維也。」《大雅·文王》:「陳錫哉周,侯文王孫子。」《毛傳》:「侯,維也。」皆是此用法。又如《周頌·載芟》「侯主侯伯,侯亞侯旅,侯強侯以」中的「侯」,屈萬里(2016:434)皆解釋為「侯,維也」。高亨(2009:501)解釋為「發語詞」,皆不作實詞解,可見從整個《詩經》全文來看,以「侯」表示虛詞「維」「乃」是習見的訓詁。

從《下武》全詩的整體語境來看「媚茲一人,應侯順德」的解釋,目前來說主要有兩種看法,一者認為整句劃分成上下兩句,上句主語為「人們」,下句主語為「周天子」,因為前後銜接緊密,省去了下句的主語,如程俊英(2016:518)譯為:「人們愛戴周成王,能承祖德國運昌。」另一種則以此為一整句解釋,其主語為「周天子」,如陳子展(1983:899)譯為:「可愛的這天子一人,擔當的是順這德行。」這兩種解釋的差異關鍵在於對「媚」的解釋。後說襲《鄭箋》而來,鄭玄以「媚」訓「愛」,解釋此句謂「可愛乎文王」。程俊英則以「愛」為動詞,表「愛戴」之意。實際《鄭箋》之說多不合《詩經》中「媚」字的用法,姚小鷗(2000:131)曾指出:「在《詩經》中,『媚』字出現時都應當解作『順從』『和順』的意思。」其說甚確。如《詩經·假樂》「百辟卿士,媚於天子」及《卷阿》「維君子使,媚於天子」的「媚」必不能以臣子愛天子解,《下武》中的「媚」也應以「順從」來解釋,表示人們可以順從周天子之意,由此《下武》「媚茲一人」的主語實為人們(臣子或民眾),並非周天子,「一人」常為王自稱的專用語⑤,整句表示「人們順從周天子」。「應侯順德」的「應」字常用「膺」來解,表示「承受」之義,「應」後直接跟名詞「順德」,相似的還有清華簡《芮良夫毖》:「毋害天常,各當爾德。」「當」與「應」含義相同,也是其後直接從賓語,還有《詩經·天保》「群黎百姓,遍為爾德」也是類似的表達。「順德」與《國語·周語》 「單子儉敬讓咨,以應成德」中的「成德」,《尚書·堯典》「克明俊德」之「俊德」含義類似,《史記》引《堯典》此處為「馴德」,《史記索隱》(司馬貞,1959:56):「《史記》馴字,徐廣解讀曰訓。訓,順也。」而《堯典》「俊德」之意強調堯自身之德,非陟降賢士之意(顧頡剛、劉起釪,2005:21),對於《下武》「順德」的「順」字,《魯詩》作「慎」(王先謙,1987:867),《鄭箋》從《毛詩》,解釋為武王可以繼承祖先之功勞,並與《周易》「君子以順德」中的「順德」含義相對,馬瑞辰對於「順德」之意謂:

順德,《淮南·繆稱篇》《漢書·敘傳》顏《注》並引作慎德。《箋》引《易》「君子以順德」,《正義》曰:「定本作慎德。」順、慎古聲近互通,然此詩自以作順為正。

「順德」之「順」非如《鄭箋》之意,以「繼承」之意講,「順」也可以是形容詞「柔順」之意,「順德」即「柔順之德」,《左傳》「應乃懿德」及《國語》「以應成德」,其中的「懿」和「成」也可按形容詞性的用法解釋,如《詩·大雅·庶民》:「好是懿德。」「懿」即「美好」之意,《國語》的「成德」也可作「盛德」,如《儀禮·士冠禮》:「順爾成德。」《左傳·成公十三年》:「余唯利是視,不穀惡其無成德,是用宣之以懲不壹。」皆是「盛德」之意,故《下武》中的「侯」解釋為虛詞「乃」不僅於文獻有徵,而且於整句也是文從字順,表示「人們順從周天子,能承受慎德」,言人們之所以會順從周天子,是因為周天子能承受慎德(大德),這樣的解釋不僅於每個字皆可印證,而且也符合《詩序》「下武,繼文也。武王有聖德,復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焉」的主旨。

3.從「應侯順德」再說《詩經·下武》的全詩結構

「應侯順德」的訓解無疑對《詩經·下武》文本結構的理解大有裨益,以毛、鄭為代表的傳統觀點一直認為此詩的結構渾然一體,中間無需斷開,歷來之經師對此說並無異議,但是隨著「應侯」為諸侯名的解釋盛行,有學者對《下武》的文本結構提出新的意見,認為全詩以「媚茲一人,應侯順德」為中點可以劃分為兩段,前半部分專言周王,後部分專述臣子。如夏含夷(2020)分析《下武》的文本後指出:

再仔細看這兩部分的內容,我們發現,前半部分——我們可以把它稱作王室部分——是關於王居於都,成其所託,范於四方的事。然而,在後半部分里,也就是第4章至第6章中,詩的基調就變了,就有了「順德」「服」「佐」和「四方來賀」這樣的形容,而這類質量⑥正是應侯見工用來說他自己的——「遺」王於周、「友」其王——也是牆和逑用來讚美他們的祖先的。

同時,夏含夷(2012:187-192)通過對史牆盤、逨盤等類似銘文結構的歸納,認為:「在西周時代文學作品當中,應當有一種是頌揚周王與自己的祖先,我覺得《大雅·下武》這首詩很可能也是同類的詩歌。全詩是某一代應侯所作,前半部分頌揚周成王,後半部分讚美應國高祖,亦即成王弟弟。」如此《下武》全詩的文本結構就完全被改變了。西周確實存在一些同時記載周王和自己祖先的文學作品,既源於周王朝政權的基礎與當時的貴族聯繫密切,也由於此類作品往往是貴族自己所作,尤其是在為紀念家族光榮的青銅器中,如史牆盤與史氏家族,逨盤、四十二年逨鼎與單氏家族,銘文會更加強調自己與周王形成的「仇匹」關係⑦。但是將《詩經·下武》篇也歸入到此類文本,並沒有任何直接的證據。

上已言「應侯順德」中的「應侯」並不是「應國之侯」,既然不是「應國之侯」,那夏含夷認為《下武》前部分讚美周王,後部分讚美應國祖先的結構劃分也無從談起。再者此說除了源於「應侯順德」的理解外,更關鍵的是依據屈萬里對《下武》讚頌對象的意見,徑直將《下武》所讚頌的對象定為成王,屈萬里(2016:345)認為:「《下武》,此頌美成王之詩。」把詩文中的「成王之孚」的「成王」解釋為「周成王誦」,再以「應侯順德」中「應侯」為「應國之侯」解,《下武》全詩的結構自然分為兩斷。其實《下武》與「周成王誦」也沒有多少關係,從《下武》在《大雅》詩的所處位置來看,《下武》位於《大雅·文王之什》組詩中,整組詩以讚美文王為主題,《下武》上首詩為《靈台》,主要讚美的「文王受命」之事,下首詩為《文王有聲》,亦是讚美「武王能廣文王之聲,卒其伐功也」(《詩小序》)。前後詩篇在主題上、表達手法上接近,而且在記載內容上也多以西周建立前後之事為主體,如「建靈台」「作豐邑」「宅鎬京」等,大多是文王、武王之事,與成王時事並不符合,誠如朱熹(2011:250)所說,這三首詩的關係是「其文體亦與上下篇血脈貫通」。同時,全詩為讚美武王之德,言武王可以繼承文王之基業,詩人通過讚頌武王托出文王基業的光明偉大,也與文王組詩的主題切合,故《下武》的讚頌主體應是武王,非成王之詩。既然「成王之孚」的「成王」不當「周成王誦」解釋,那詩文中的「成」當作何解?實際上,詩文中的「成」應依《毛傳》之解,定性為動詞性質,即「成就周家王道」之意。古書中有用「成」表示「成就王業」的例子,如商代「成湯」的「成」字當為美稱,表示「成就殷商之業」的含義;《爾雅·釋詁》亦云:「功、就,成也。」又如《尚書·酒誥》「自成湯咸至於帝乙,成王畏相」「惟助成王德顯,越尹人祗辟」,其中的「成王」應理解為「有成德之王」(楊筠如,2005:283)或「成就功德之王」之義(雒江生,2018:269),《詩經·思齊》「成人有德,小子有造」,《逸周書·諡法》「安民立政曰成」中的「成」也是這類用法。因此「成」具有表示「成就王業」的用法是毋庸置疑的,「成王之孚」的「孚」也不以「付」解,表示「付之成王」含義(林義光,2012:325),應以傳統「信」來解釋。此也是故訓,如《左傳·莊公十年》「小信未孚」,杜預註:「孚,大信也。」整句表示「成就周家之通道」。這樣一來,全詩文意貫通,是專門讚美武王之詩,先言武王能承周家之大業,後言萬民順從武王,開王朝萬世之基業。認為《下武》分上下兩部分,上篇言成王,下篇言應侯的二分結構不合於詩人作詩之本旨。


本文原載《漢字漢語研究》202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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