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視角看明朝覆滅:皇親國戚,官僚縉紳,吃垮了大明王朝

mer86 發佈 2024-04-28T11:17:18.390186+00:00

明朝滅亡的原因,歷來眾說紛紜,很難用隻言片語解釋清楚。但無論從哪個方面進行分析,都繞不開一個話題,那便是明朝財政系統的崩潰。

明朝滅亡的原因,歷來眾說紛紜,很難用隻言片語解釋清楚。

但無論從哪個方面進行分析,都繞不開一個話題,那便是明朝財政系統的崩潰。

因為明王朝的覆滅,正是從財政危機開始。

當財政崩潰到無法拯救的地步,明朝就像流沙堆起的城堡一樣,風輕輕一吹便垮掉了。

那麼,為什麼明朝的財政會崩潰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從明朝建立之初開始說起。

01

明朝開國後,內憂外患,具體表現有三:

一是外部形勢很不樂觀。

雖然蒙古人被逐出中原,但殘元勢力虎踞漠北,復辟之志猶甚,一直對中原虎視眈眈。

二是內部存在統治隱患。

靖康之後,宋廷偏安江南,中國長期處於分裂狀態。這種政治上的割裂,導致明朝立國之初,北方中原人和南方人在諸多方面都存在隔閡。

三是都城選址不夠理想。

南京作為六朝古都,地理位置偏南,對北方鞭長莫及。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朱元璋其實也考慮過遷都。西安、開封,都在他的考察範圍內。但由於遷都一事,牽扯太大,需要通盤考慮之後再做定奪。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朱元璋便決定分封藩王。委派兒子們到北方鎮守邊關,穩定形勢。

以當時的大背景而言,朱元璋的封藩決策利大於弊。藩王們鎮守各地,既穩定了邊關,同時也震懾了群臣。

但凡事都有兩面性。

朱元璋死後,輔助皇帝統治全國的藩王,變成了威脅皇權的存在。

手握重兵的藩王,成為建文帝朱允炆的眼中釘。

為了加強皇權,朱允炆下旨削藩,結果鬧出了內戰。

靖難之役後,燕王朱棣即位為帝。

作為藩王出身,朱棣自然不可能像朱允炆那樣對自己的弟弟們下死手。

所以,他就把朱元璋的封藩制度小小改造了一下。

改造之後,藩王喪失了軍政方面的權力,人身自由也受限制,但保留了經濟特權,如定期可以得到朝廷的金錢和土地賞賜,賞賜的土地可以免稅等。

而受此影響,永樂之後的藩王們,平時也就啥事都不能幹了,只能專注於生孩子。

因為按照制度,藩王每多生一個孩子,他們就能從朝廷多申請一份俸祿。

眾所周知,明代藩王制度是世襲罔替。

親王的長子承襲親王爵位,其餘兒子降一級封郡王。

郡王的長子承襲郡王爵位,其餘兒子降一級封鎮國將軍,以此類推。

洪武、永樂時期,明朝宗室合計也就幾百人,開銷不大。

但到了萬曆時期,宗室成員暴增至二十萬,其中親王30多位,郡王600多位,皇室消費成為財政支出的大頭,占比超過一半。

當然,皇室消費不能都算在藩王頭上,因為宮廷開支也屬於皇室消費。

明朝初期,內廷規模不大,開銷也不多。

但隨著宦官機構的完善,形成了「十二監、四司、八局,所謂二十四衙門也"的內廷格局。

明朝內廷人員隨之暴增,達到數萬人。開銷也是高的嚇人。

根據《中國財政通史》的資料顯示,萬曆六年,明朝的宮廷支出大約占到全年財政收入的十分之一。

龐大的皇室開銷令財政長年赤字,不得已之下,萬曆和天啟皇帝只好縮減這方面的支出。

到了崇禎時期,皇室開銷削減至巔峰時期的三分之一。

可皇室開銷縮減後,軍費開支又增加了。

明朝建國時,朱元璋推行軍屯制,也就是兵農合一,士兵種田,自給自足,財政軍費支出不多。

但軍屯制的本質是對軍戶的變相壓迫,軍戶們不堪重負,逃亡現象嚴重。

從明朝中期開始,為了解決軍戶逃跑,軍隊戰鬥力下降問題,明朝實行募兵制,軍費開支也因此越來越大,最終占到了財政開支的一半以上。

明末亂世,戰爭不斷,皇帝可以縮減皇室開支,但不敢縮減軍費開支。於是財政問題再次凸顯。

02

財政開支出了大問題,明朝政府只能開源,通過各種渠道增加收入。

而這也正是明穆宗在位時,要調整政策,解除海禁,允許民間赴海外經商的原因。

可是隆慶開關後,當明廷試圖徵收關稅和商稅時,卻遭到了南方縉紳的集體反對。

縉紳有資源,壟斷了貿易渠道,通過海貿賺得盆滿缽滿,打心底里反感朝廷抽稅。

這裡有人可能會說。明朝皇權至上,皇帝徵稅,難道還要看縉紳臉色?

這個事還真不好辦。

一方面,縉紳們反對抽稅有理有據,那就是儒家倡導的「國不能與民爭利」。

咱們印象中,覺得只有窮苦百姓才是民。

但實際上,古代未出仕,沒有官爵,且身家清白的人,都屬於民的範疇。包括土財主,大商人,以及告老還鄉的官員等。

在儒家傳統觀念中,與民爭利是國家大忌。明朝既然推崇儒家,皇帝就不能亂搞。

另一方面,明朝後期的官員以南方人為主。

可以想像一下,朝堂被南方系官員控制,而這些人又是南方士紳的後台。皇帝要是與他們死磕,豈不是變成孤家寡人了?

萬曆皇帝就是典型,因為爭國本和徵收礦稅與百官撕破臉,直接不上朝了。

關稅、商稅不能收,那能不能收點鹽稅、茶稅呢?

也不能。

中晚唐和兩宋時期,為保證財政收入,鹽鐵茶酒等物資受官府嚴格控制,採取民制、官收、官賣、商運、商銷的模式。

朱元璋主張貯財於天下,反對壟斷鹽鐵,他曾說過:「天之生財,本以養民。國家禁,以制其欲、息其爭耳。茍便於民,何拘細利?求以利官,必致損民。宜從其便。」

於是,食鹽等物資在明朝就變成了民制、商收、商運、商銷的模式。

商人們交納巨額銀兩,取得官府授予的壟斷經營權後,與主管官員和達官顯貴共分利潤。而朝廷在酒、茶、鹽、鐵方面的稅收基本沒有。

什麼稅也收不上來,明廷只能回到原點,在田稅上打主意。

明朝的田稅制度很簡單,分三大類:田租、正役以及雜役。

田租即正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種皇家的地,就得納稅。

正役,又稱里甲正役。也就是以里甲為單位而承擔的徭役。

雜役,與正役無關的徭役都統稱為雜役。

按照朱元璋的規定,官戶和有功名在身的讀書人可以優免雜役。當官當到一定級別,還可以減免一部分田租,但不能全免。

比如,秀才可以免掉一人去衙門當役工,舉人可以免三人,進士四至六人,一品官可以優免三十人。

也就是說,理論上講,除了免去雜役的優待外,官戶及士子名下的田產,是要向朝廷繳納田租的。

可是理論是理論,實際是實際。

明朝的很多政令出不了紫禁城。

基層的縉紳會通過各種手段隱瞞田產和人口,從而不服正役、不交賦稅。

有一些縉紳更直接,仗著自己有後台,公然拖欠田糧,明目張胆的抗稅。

當然,大多數情況下,官戶和縉紳會與地方官談判,商量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金額,然後各級官僚瓜分掉稅收的大頭。

例如明朝時期的山東朝城縣,一年稅收約2000兩白銀。

其中約1000兩送到上級地方衙門,約400兩送到其他中央衙門,縣裡截留150兩,只有400兩進了戶部。

萬曆元年(1573年),張居正主持改革,其變法初衷就是借著整頓吏治,把全國隱藏的田產和人口都清查出來,然後照田畝的大小來編排徭役。誰地多,誰就多納稅,多服重役。誰要是敢抗稅,大刑伺候。

從效果上看,張居正的整頓,一定程度上強化了中央集權,充實了政府財政。

但由於變法得罪了大地主階級和豪門貴族的根本利益,所以張居正死後,其改革措施除「一條鞭法」外,其餘都被廢除,變法以失敗而告終。

張居正都搞不定的事,到了後來自然就沒人再敢動縉紳的蛋糕。

而如以一來,勞役和賦稅的重擔便全部壓在了貧苦老百姓身上。

但貧農哪裡負擔得起?只能逃亡。

哪怕還有幾畝薄田也不敢種了。

當時的江南貧農還好,不種地,還可以到城裡的手工工場打工,掙一份辛苦錢。

北方的貧農就慘了,既不敢種地,又無工可務,最後只能成為流民。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明朝的賦田數額每年都在增長,但田稅收入卻沒有明顯增加。老百姓的壓力越來越大,民怨沸騰。

03

到了天啟年間,為了抵禦後金入侵,明朝修建了關寧錦防線。

這是一個大工程,耗資巨大,明朝的財政也由此變得更困難。

不得已下,明朝政府只好加征「三餉」。

所謂三餉,就是遼餉、剿餉、練餉。

遼餉是為了解決遼東戰事而產生的軍餉。

剿餉是為了解決朝廷鎮壓各地民變而產生的軍餉。

練餉是為了解決朝廷兵員不足而產生的練兵費用。

這三項加征的新稅,如果平攤到全國,理論上對老百姓的壓力並不算大。

但還是那個老問題,有權有勢有錢的通過各種辦法避稅,窮人承擔大部分壓力,結果又導致一批自耕農破產,變為流民。

見到這種情況,天啟皇帝忍不了,一腳踢開了反對與民爭利的東林黨,換上魏忠賢。

魏忠賢這個人,能搞錢不假。但他搞來的錢,很多也裝進了自己的兜里。

魏公公如此,其他人自然上行下效。

如此一來,貪污之風盛行,往往是朝廷撥款一千萬,還沒出京就只剩下七百萬。最後能落到前線將士手上的錢,連四成都不到。官軍士兵窮得叮噹響,與叫花子無異。

崇禎即位後,見財政開源的效果不好,決定節流,縮減開支,裁掉不必要人員。

沒錢了就裁員,這個道理是沒錯。

可歷朝歷代這麼幹的效果,往往也不好。

為什麼呢?

因為按照慣例,裁員不是裁掉最沒用人,而是裁掉最底層,最沒有發言權人。

舉個例子。乾隆年間,為了整頓八旗戰鬥力低下的問題,乾隆下令,精簡編制,讓手無縛雞之力的旗人出旗自謀生路。

本來這個整頓思路沒有問題。

但問題在於,乾隆日理萬機,肯定沒工夫親自負責這事。

於是,裁誰留誰的工作,便交由八旗高層具體操作。

而這些八旗高層,會讓自家親戚或是有關係的旗人出旗自謀生路嗎?

肯定是不會的。

所以精簡的結果,自然就是沒什麼背景的底層旗人被裁撤,家裡有背景的旗人留下來。

至於留下來的旗人,都是什麼貨色,靠這幫提籠架鳥的紈絝子弟,八旗何來的戰鬥力?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崇禎下令裁員,下面的官員一通搗鼓,砍掉了沒有話語權的驛站系統。

本來在驛站還能混口飯吃的李自成因此失了業,一怒之下,便參加了高迎祥領導的起義軍。

04

開源節流都失敗了,明朝政府能不能學現代政府舉債,通過印鈔來沖抵赤字呢?

也不可能,因為明朝政府沒有鑄幣權。

由於我國並不盛產金銀,所以歷朝歷代都是以銅錢為法定貨幣。

如果銅錢不足,就用鐵錢替代。

銅錢和鐵錢,由於本身就有價值,流通性沒問題。

但這兩種玩意,都有不可克服的缺點,那就是「價賤體重」。大宗交易用起來很不方便。

想想看,如果今天只能用硬幣,去超市購物兜里要揣著幾百個鋼鏰兒,這得多不方便?

為了解決流通不便問題,北宋天聖年間的16戶成都富商就發明了紙幣。

這便是中學課本上提到的「交子」。

交子誕生之初,發行機構為了保證流通性,還配套設計了準備金。

第一批交子的紙面總面額為126萬貫,準備金為36萬貫銅錢,準備金率為28%。

這個準備金率,可以保證交子在市場上的信用力。民間見交子輕便易攜帶,又有信用保證,老百姓便紛紛拿出金銀兌換,使用交子交易實物。於是交子便迅速在全國流通了起來。

後來宋徽宗看到了紙幣的好處,給「交子」改了個名字,稱作「錢引」,意思就是兌換錢幣的憑證。

可是由於宋朝官府發行的紙幣沒有準備金,隨意增發,還不許民間隨意兌換銅錢。

因此「錢引」的紙券價值便不斷下跌。

北宋時,每緡(一千文)「錢引」只值現錢一百文。

南宋時,跌到了五十文。

這便是沒有準備金和超發紙幣的後果。

宋朝滅亡後,忽必烈也看到了發行紙幣的好處,於是發行了「中統鈔」。

為了保證「中統鈔」的流通性,元廷起初儲備了一些白銀為準備金。

由於有準備金,「中統鈔」的發行較順利,很快被民間接受。

但與宋朝一樣,由於後期超發,紙幣貶值,準備金又不足,老百姓無法自由兌換銀錢。「中統鈔」慢慢就變成了廢紙,沒人再願意使用。

面對如此情景,忽必烈以及後來的元朝皇帝進行了三次「換鈔」改革。陸續發行「至元鈔」、「至大鈔」和「至正鈔」。

這種換鈔改革,就類似民國時期的金圓券改革。

朝廷只要有一次不守信用,老百姓就不買帳了。而元朝卻前後搞了三次,結果可想而知。

元朝後期,元廷為了解決財政赤字,在不鑄造銅錢的情況下,下令不許使用前朝銅錢,強迫民間使用紙幣交易。

但老百姓不買帳。最終銅錢徹底取代紙幣,成為元朝民間流通的主要貨幣。而元廷也因為喪失鑄幣權,財政系統崩盤。

明朝建立後,朱元璋倒是下令鑄造了銅錢,也就是洪武通寶。

但他同時也全盤繼承了元朝皇帝發行紙幣的所有毛病。

明朝發行的「大明寶鈔」沒有準備金,隨意超發。並且還規定老百姓納稅時,使用寶鈔還不能超過三成,另外七成需以實物交割。

老百姓也不傻,朝廷只印鈔不回收,這擺明了是搶劫。

所以明朝紙幣貶值的速度比元朝還快,朱元璋還沒死,「大明寶鈔」就變成了廢紙。

在紙幣淪為廢紙的同時,明朝在銅錢的發行上也是摳摳搜搜。

有明一朝,政府鑄造的銅錢數量還沒有宋朝十年的發行量多。

老百姓既不願意使用紙幣,同時又沒有本朝鑄造的銅錢可用。到頭來,只能自發的使用唐宋銅錢,或是將錠銀敲碎後,用碎銀作為流通貨幣。

明英宗朱祁鎮在位時期,取消禁銀令,官方默認白銀為法定貨幣。

明朝銀本位的確立,是一次自下而上的變革。由於銀子只和儲存量、開採能力有關,政府不能無中生有的超發,因此銀本位在無形之間保護了民間經濟的穩定。

明穆宗時期,在為了獲得充足白銀以滿足市場需求,明朝解除海禁,允許福建漳州的月港進行對外貿易。

解除海禁的效果是明顯的,大量的日本白銀和歐洲人從美洲開採的廉價白銀流入明朝。

張居正以此為基礎,推行「一條鞭法」,將各州縣的田賦、徭役以及其他雜征總為一條,合併徵收銀兩,按畝折算繳納。大大簡化了稅制,免去農產品的保質存儲成本以及運輸費用,方便徵收稅款。

但白銀成為流通貨幣,也為明王朝日後的覆亡埋下了隱患。

前面說了,我國是貧銀國,白銀主要靠進口。

當白銀成為流通貨幣後,這也就意味著明朝將自己的鑄幣權拱手讓與他人。

崇禎年間,日本的德川幕府閉關鎖國。

同一時期,歐洲爆發三十年戰爭。歐洲國家打仗,也需要白銀作為軍費,禁止白銀外流。

於是一時之間,白銀輸入銳減,白銀價格上漲,明朝迅速陷入通貨緊縮。

這一問題,產生了兩個災難性後果:

一是銅錢貶值,老百姓需要用更多的銅錢兌換成⽩銀交稅,納稅負擔驟然加重。

二是老百姓為了資產保值,囤積白銀,政府折成白銀的稅收大幅減少。

前者進一步激化了社會矛盾,導致更多的農民參加起義。後者則影響了政府的財政收入,導致財政陷入崩潰邊緣。

崇禎十三年(1640年),洪承疇率十三萬邊軍精銳出關與皇太極決戰。

由於事關重大,只許勝,不能敗,所以洪承疇在戰前不敢冒進,主張穩打穩紮。

但此時的朝廷沒錢了,崇禎沒有財力支撐洪承疇的「緩進」策略,於是便反覆催促,企圖速戰速決。

三年後,同樣的一幕再次發生。

崇禎嚴令孫傳庭率部出潼關,與李自成決戰,孫傳庭沒有做好決戰準備,一再上書,請求寬限時間。

但這時候的崇禎已經窮得把自己的內帑私房錢都全拿出來花了,哪還有條件多給孫傳庭一點時間?

最終在崇禎的兩次嚴令催促下,洪承疇、孫傳庭頂著壓力出戰,雙雙戰敗,明朝僅存的一點軍事本錢輸得乾乾淨淨。

崇禎十七年(1644年)正月,李自成在西安稱帝,建立大順政權,繼而揮師北進。

面對李自成的攻勢,山西、北直隸明軍由於缺餉,士氣低迷。

為了籌餉,崇禎下令:凡是皇親國戚以及滿朝王公大臣、文武百官,沒人至少捐贈三萬兩白銀充作軍費。

說是捐,其實就是借。

可是旨意下發後,無人響應。就連崇禎的老丈人周奎也是一毛不拔,表示家中一貧如洗,沒錢。

看到群臣如此鼠目寸光,崇禎氣不打一處來,恨不得直接抄家。

然而,明朝有錢的是宗室、勛戚、廠衛、士紳、武將,以及依附這五種人的豪商。

崇禎能用的,也是這五種人。

崇禎想通過發抄家財,就如同讓自己的左手砍右手,這是做不到的。

崇禎弄不來錢,財政徹底崩潰,明王朝也隨著內憂外患而覆滅。

從財政角度看,明朝的滅亡與漢唐宋不同。

漢唐亡於軍閥。軍閥反客為主,改朝換代。

兩宋一直擅長斂財,滅亡是因為軍事羸弱。

而明朝則是典型的亡於財政崩潰,稅收制度被官僚玩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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