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第二十章小害大利

紅林主人 發佈 2021-09-29T14:12:48+00:00

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 第二十章小害大利。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上一章韓非子告訴我們法律的社會價值與作用: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

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 第二十章小害大利

紅林悟道《韓非子-八說》上一章韓非子告訴我們法律的社會價值與作用: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這一點很重要,律法是用來制約事物的,而事務是用來顯示功效的。這裡的「法」,當然首譯為自然法則或是「道」,天地萬物有序而生,似乎有一股無法的力量在制約著,我們卻無法證明其存在,因為我們就是其制約的一份子,就像我們身處四維,卻只能看到三維,因為我們無法超越時間。

人類社會從存在的高度看自然也受「道」的制約,從發展的角度看當然要受「法」的制約,這裡的「法」不止是國家律法,還有各行各業、各科各學的規則與規矩。法以制事,事則有序,有序正是自然法則的表現。我們曾經說過法家思想來源於道家,法家將自然界的道法思想衍伸到人類社會形成依法治國的思想,而國家律法就是人類社會中有形的「道法」。自然循道,萬物和諧,人類依法,萬事有序,和諧有序是發展的基礎與前提。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同樣,實事勝於雄辯,一切主義與學說必須用實事來證明其價值與作用,這就是世俗世界區別於精神世界的核心之處,通俗的講也就是眼見為實,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韓非子說「事以名功「,意思就是事物是用來顯示功效的。天行健自強不息,這是「道」的的功效;花開花落四時有序,這是自然規律的功效;事成事敗,這是事物發展規律的功效;社會和諧,這是國家法規的功效。

我們總說實幹興邦,虛談誤國,因為實幹就能出結果,有功效,就能顯示出政策與人的價值與作用。一切夢想,皆以現實而實現。銷售工作最能體現「事以名功」的道理,績效考核是銷售工作的靈魂,數據是唯一「名功」的依據。整天誇誇其談,無一件產品銷售,無一分銷售回款,怎麼能證明你的政策與能力呢?

就國家而言,國家利益永遠第一,做任何事只要利大於弊就值得做,決不能瞻前顧後,猶豫不決。韓非子認為「是以拔千丈之都,敗十萬之眾,死傷者軍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傷,而賀戰勝得地者,出其小害計其大利也。」意思是:因此攻克周長千丈的大都城,擊敗十萬之眾的敵軍,儘管我方傷亡人數達到三分之一,武器裝備嚴重受損,士卒傷亡慘重;但仍然要慶賀打了勝仗,獲得疆土。其原因正在於考慮到了代價小而獲利大。

這是典型的辯證法,凡事都有兩面,有陰有陽,天下沒有隻有好沒有壞的事物。天下萬事萬物之所能存在,或者是存在即合理,合理之處就是在於它適應了自然的辯證法,也就它本身就具有陰陽兩面。韓非子所舉的例子真實貼切,實事就是這樣,打仗的目的就是保全國家,開疆拓土,而「甲兵折挫,士卒死傷」這是必然的代價,我們不能因為這樣的代價就不打仗不拓土。只要戰爭的目的達到了,就應該賀勝。

「出其小害計其大利」這是戰略思考的底線與原則,尤其是法規與政策的制定與出台,不可能面面俱到,顧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只能做到利益最廣化最大化。雖說我們的思想與文化的根基是集體主義,但畢竟集體是由每一個個體組成,每一個個體都有自己的利益,如果一味顧及個體,不強調集體,這是純粹的個人主義,這是西方社會的思想與文化的根基。

國家政策考量的是社會整體發展與集體利益,這屬於戰略思考與長遠發展,就要堅持「出其小害計其大利」的原則。當然,我們也不是說藉此原則損害個體利益,而是在社會整體發展下,個體利益能夠得到保障和更高的提升。中國的城鎮化發展,就是在社會整體發展下,個體利益得到了更高的提升。

【是以拔千丈之都,敗十萬之眾,死傷者軍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傷,而賀戰勝得地者,出其小害計其大利也。】

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遠慮,就是發展戰略與長遠規則,為了實現戰略目標,就要放棄眼前利益與個人得失,只有這樣才能突破現有的利益格局與現狀,向前發展,實現目標。當然,所有的工作都必須在法規的「制約」下完成。「法以制事,事以名功」這是管理學的至高思想。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