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現糾紛了,什麼時間請律師好

陸駿秋律師 發佈 2020-01-22T04:02:21+00:00

我先說結論,你應該有一個律師朋友,有問題了,隨時溝通。朋友打來電話,說他的朋友所在公司,遇到一起勞動糾紛,標的120萬,接到仲裁委電話,希望促成雙方調解,問公司是不是能接受20萬的調解方案,可以的話,他再去做對方工作。

我先說結論,你應該有一個律師朋友,有問題了,隨時溝通。

先看個例子。

朋友打來電話,說他的朋友所在公司,遇到一起勞動糾紛,標的120萬,接到仲裁委電話,希望促成雙方調解,問公司是不是能接受20萬的調解方案,可以的話,他再去做對方工作。

公司的訴求,知道自己理虧,但也想找個律師問問,給20萬劃不劃來?

這訴求很常見。單位也知道120萬標的太虛,但20萬高了低了,如果是拖下去,可能的結果和相應的成本支出大概多少,有點沒底。

那這公司,有沒有想過,他的訴訟是否和我的利益相一致呢?

他願意支付的諮詢費2000元,和可能為「我」帶來的代理費、顧問費相比實在是九牛一毛,「我」是不是有動機,故意迴避訴訟風險,先「簽下來」,反正結果還得有一兩年時間呢,先把錢掙了。

我不是「我」,我不好藏私,掙不體面的錢,何況他還願意付諮詢費。但我迴避不了身份本身可能引起的猜忌,也絕對有看不上這點諮詢費想掙更多的「我」。

很多人不信任律師的原因,是個案子都說「有得打」,可結果未必好,畢竟影響因素太多,大多數時候也不是律師的問題,但律師不容易被人理解。

人們無法接受,律師提供的是「服務」而非「結果」,官司打輸了,認為退費是基本的,能把所有損失甚至是訴訟標的都覆蓋了那才好呢,忘了最初傷害他們的並不是律師。


你不想打官司,與其問「什麼時間請律師好」,不如有一個交心的律師朋友

為什麼很多律師認為法律顧問業務雞肋?

不得不做的原因吧,一方面是收入有了保底,另一方面,可能產生衍生訴訟。

但雞肋的原因嘛,也很明顯。收費低,服務周期長,各種基礎工作比如改合同,去顧問單位面談,從單位時間效益來看,相比訴訟案件差距太大。

還有身份問題可能引起的猜忌:合同改得越好,可能因此產生的訴訟案件就少,尤其是當原告,合同改得不好,顧問可能不會續簽,但有官司可打啊(訴訟案件基本都是單獨收費,並且訴訟案件未結束,即便對顧問不滿意,但一般還是會繼續合作,你懂的)。當然了,合同改得「好」的標準很複雜,當原被告的原因也如此,我這裡有過分簡化之嫌,見諒。

公司有長久合作的律所,一般都不愛換,一方面公司老闆和律師比較深厚友誼,雙方知根知底,另一方面,律師對公司所在行業和具體業務也比較熟悉,更換成本也不低。

再具體到顧問和訴訟業務。可以說是相輔相成,但也可能是相互影響此消彼長。

有個正直的、交心的律師朋友,就好比法律顧問,不少可能發生的結果無法預計可能帶來巨大損失的訴訟,會因為事前準備充分而化解,或者掌握了儘可能充分的談判籌碼。

再說個更直接一點的例子。比方說,你來找個訴訟律師諮詢勞動爭議,你很聰明,公司才剛找你口頭協商,你就錄音了,還來找律師諮詢了。可當下並未成案,你也還沒收集到關鍵證據,可你不懂。

不靠譜的人告訴你,有個錄音就行,違法辭退,你委託我吧?

靠譜的告訴你,儘可能收集書面證據,只有錄音的話,表意未必明確,有訴訟風險。

前者可能收到了律師費,後者,呵呵呵,我說當勞動法律師代表個人可能餓死你們還不信!

更多的選擇吧,不是付諮詢費,找律師幫你聽聽錄音,而是找無數個律師免費諮詢,但每一次的意見,都是基於經過你自己加工一遍以後的事實,來請律師按照你的提問來判斷結果。

就好比,這是違法辭退嗎,是。但沒有人幫你分析,你是否已經掌握了充分的被辭退的證據。

大量免費諮詢與收費諮詢的區別我就不贅述了。

人非聖賢,你我非親非故,你不尊重我,「我」只有說一些正確的廢話。這種「我」那都還算善良的。

說到底,「我」告訴你了,可能讓「我」收不到律師費,但你連諮詢費都不讓我掙,你還覺得蹭諮詢很精明?

作為訴訟律師的我,相比較尚未成案,未簽約,幫你組織了證據可能讓我白忙活的案件,那種已經成案幾乎不必要再去收集證據馬上就可以約見面簽約收費的客戶香得多,也當然是我應該花更多精力服務的對象,這點我無可否認。

而前者,一般只有我的至親好友,好友的至親,以及為我付過費的客戶可以享受這項服務。

看完上面幾個例子,仔細想想,你應該能明白,是平時有個正直的律師朋友日常指點讓你避免訴訟來得好,還是出了事情以後再請律師好,況且,你有能力識別律師靠譜不靠譜嗎?說難聽點,這不是待宰嗎?

我不宰你,也可能有人宰你。

那又出現問題了,憑什麼讓律師和你交心,告訴你的都是真的有用的。

學法律的,身邊都是學法律的,不是學法律的,身邊可能一個信得過的律師法官朋友都沒有。

實話講,去年一年,被白嫖不下百次。

我反思,對於不熟朋友介紹來的,甚至是不熟的朋友的朋友,本來就沒啥交情,你再怎麼認真,人家哪怕真有要花錢解決的事情了,也未必能來找你,何況,諮詢的事情往往標的比你想收的律師費還低。

不帶著錢就來找律師仗著有個中間人就問詳細方案的,要麼low到家了,要麼就是揣著明白裝糊塗,不值得交往。

白嫖第一次的,問題不複雜的,我都是如實相告,毫不功利,可第二次還白嫖的,我,要麼不回,要麼可能也是說點正確的廢話,你也怪不著我,視心情而定。

比如:

沒頭沒尾,強迫被你白嫖的律師回憶起上一次被白嫖的經歷,並且,還沒有禮貌。我想我已經用上面7個字表達了我的不滿,下一次我可能也就不回了。

莫非是想讓我看在朋友圈顏值的份上?

額,不看,反正也沒我媳婦好看,從顏值到性格到學歷到工作到家境,自愧弗如啊。

我就有一點,運氣好。

再說到底,如何與律師成為朋友。

最簡單的,主動付費。

主動提出付費的,即便律師的產品非常特殊,理應在提供服務前付費避免逃單,但對於素質高的客戶,先服務後付費,甚至不收費,再常見不過。

今年過年,還真收到不少年貨,五份,零食乾果菸酒等。

我還真沒想到,律師,又不是單位領導,手裡也沒啥權利,還有人送禮。

同樣是被白嫖,年底了能給我送點年貨的,我當然是高看你一眼。

都是郵寄到家,收了你的禮物,我也就沒有了下次你繼續白嫖我主動拒絕的底氣。

我真覺得你不值得交往的,相信我,禮物都懶得收你的,也心疼你還得破費。

打算過了年談委託,前期已經諮詢了好幾輪也報過價就差一哆嗦的,我收了你的心意,即便我預估跑不了單,看在你送的禮物的份上,律師費打的折也起碼在禮物價值的十倍以上。

退一萬步講,你如果自認是一個有素質的人,有非親非故的人幫助了你,你送點禮物給對方,你不會也覺得開心?來年也還能繼續交往不是嗎?

我能給你提供的價值,不值這點分量?我不信。

這些道理,越有錢的人,往往越明白。

想人際關係更簡單一點的,直接發紅包轉帳,我可以保證,在我解答完你的問題並且確信給你提供了相應價值前,絕對不會點收款。

紅包小於等於200,轉帳金額一目了然,還挺方便。

我不會因為這點錢放棄掉一個質量好過平均值的客戶,也不想被你埋怨。

為了那點諮詢費摳摳搜搜,不付或者較真必須提供服務後再付的,我也覺得沒意思,我有拒絕提供幫助的權利。


有個方法,能解決上面問題的痛點,私人法律顧問業務。

微信諮詢次數不限,24小時內響應,電話、文本、當面諮詢限分鐘數、份數、次數。

可以定製各種方案,對於認為自己確實有需求的,比方說,來年買賣房產的,有債權到期的(有借條有流水金額也不高的,完全可以律師出個起訴狀給你指條路你自己去干),完全可以為全家預備一份。

價格方面沒想過,但預計可以在2000以內甚至是1000,但正常來說,普通律師收費諮詢每小時500以上的大有人在,年卡和次卡的價格策略有一定生活經驗的人都懂。

律師虧不虧呢,我代表律師說一句,不會虧,量大的可能還有中間商轉包,本來這也是律師服務的長尾市場,好過沒有。




寫著寫著,成了一篇私人法律顧問服務的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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