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光、一撕就爛!多地查處涉及口罩等防疫物資違法案件曝光

中國消費者報 發佈 2020-03-20T16:52:16+00:00

近期,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又查處了一批涉及口罩等防疫物品的違法案件01山東寧津查處19倍差價消毒液近日,山東德州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說有藥店銷售的84消毒液價格高。

近期,各地市場監管部門

又查處了一批涉及口罩等

防疫物品的違法案件


01 山東寧津查處19倍差價消毒液

近日,山東德州寧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說有藥店銷售的84消毒液價格高。執法人員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調查,發現當事人將進貨價每瓶1元的84消毒液以20元一瓶的價格售賣給消費者。

山東德州市寧津縣市場監管局廣告網絡監管科科長 合磊:該藥店購進84消毒液購銷差價為1900%,按照山東省《關於構成哄抬價格行為漲價幅度界定問題的意見》之規定不能超過35%,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國人民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屬於哄抬價格銷售商品的行為。

寧津縣市場監管局向當事人於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對其作出警告和罰款10萬元的處罰。

02 廣西桂林查獲假冒偽劣口罩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等防疫用品在全國很多地方都成了緊俏貨,然而,卻有人兜售假冒偽劣口罩進行牟利。

日前,桂林警方在一小區內抓獲了違法人員李某,並當場查獲一批假冒偽劣口罩。

廣西桂林市公安局雁山第三責任區刑偵大隊探長 徐常騰:經鑑定以後發現該口罩很多都是英文,沒有中文(標識),有些就是冒充口罩品牌進行銷售。

據李某交代,這批口罩除了小部分自用之外,大部分是用來出售的。執法人員介紹,李某買回來的這些口罩做工粗糙,用料也非常的差,很多口罩都很薄,看著透光,一撕就爛。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二條的有關規定,警方依法對李某作出教育訓誡處理,移交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03蘇州查獲一批假冒飄安等問題口罩

近日,上海一家企業因復工後疫情防控需要,從蘇州一家經銷商購進大批口罩,但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這批口罩疑似存在質量問題,隨即向上海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舉報,上海市場監管局執法總隊立即趕赴這家公司,對有關情況開展核查。

在現場,執法人員通過清點發現,這些口罩涉及16個品種,從外觀看做工粗糙,薄如蟬翼;而這些售價超過20塊錢一個的標稱N95口罩,不僅沒有生產日期和儲存條件,隔著包裝就能看到口罩上的污點。

經查明,庫存口罩共計16個品種,貨值金額約66萬元。其中,4種標稱「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的一次性口罩,共計約1500隻,初步認定是假冒商標的產品,涉嫌存在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9種無標識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共計約10萬隻,貨值金額約36萬元。3種標稱N95的口罩共計約1.6萬隻,貨值金額約32萬元,初步認定存在產品質量問題,涉嫌存在銷售劣質產品的違法行為。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對蘇州這家經銷商涉嫌銷售劣質口罩和假冒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查明其累計銷售涉嫌假冒偽劣的3大類16種口罩17.3萬隻,涉案合同金額約132萬元。

一方面嚴打非法制售口罩等違法行為

一方面幫扶企業生產

消費者急需的合格口罩

對於擾亂市場秩序、影響企業復工復產的違法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繼續加大打擊力度。

一方面,國家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關注疫情發展和防護產品市場秩序,加大打擊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執法力度,從重從快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另一方面,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藥監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台了支持復工復產十條措施,建立行政許可應急綠色通道,幫扶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加急生產消費者急需的合格口罩產品。

截至3月11日,全國共有醫用防護口罩註冊證119張,其中應急審批66張;生產企業96家,應急審批43家,據統計最大日產能超過180萬個。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綜合每周質量報告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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