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買房人!下個月起3筆費用不用再交了,業主:一年省下幾千元

樓市指聞i 發佈 2020-03-04T18:11:28+00:00

第二位朋友相對好一些,物業公司雖然也都放假了,但是每棟樓安排了一位物業工作人員單獨服務,提前告知業主們不可外出,要買東西可以跟樓棟物業人員說,有物業公司進行辦理,然後送到家門口。

在前段時間,經過幾個月待在家裡的日子,相信很多人切身體會到了小區物業服務水平的重要性。

筆者身邊就有這樣兩個朋友,居住在不同的小區,物業質量也相形見絀:第一位朋友小區物業全部放假,只留下門崗一位看守人,守著小區大門不能隨便進出,業主們買菜如何解決?物業公司也沒說明,只告訴一句「不要外出了,沒餘糧了暫時忍耐一下。」

第二位朋友相對好一些,物業公司雖然也都放假了,但是每棟樓安排了一位物業工作人員單獨服務,提前告知業主們不可外出,要買東西可以跟樓棟物業人員說,有物業公司進行辦理,然後送到家門口。

這就很好地解決了業主們的問題,待在家裡度假的同時,還能享受小區物業上門的優質服務,頓時感覺「2元/平米的物業費交得非常划算,關鍵時刻體現出來了服務水平。」

朋友一和朋友二的經歷一對照,就凸顯出了差別,前一個小區可能物業服務不規範,導致小區購房者生活質量變低,後者由於優質、貼心的服務,贏得了業主們的歡心,感覺交物業費積極性都高了。服務的高低並不是體現在平時的宣傳口號和嘴巴上的,而是在關鍵時刻能否依然保持自己平時的服務風格。

每當說到物業,很多人都感到莫名的惱火,基本上都是用「物業應該取消」這句話來形容。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糾葛由來已久,有人說小區應該有物業、更願意買有物業的小區房子;有人說小區不應該配備物業、更加傾向於購買沒有物業公司的小區房子。

在業主和物業這種複雜的二元關係中,最核心的是「交錢」與「服務」的平衡度關係。如果交的錢感覺白交了、沒有得到任何高質量的服務、或者沒有換回來當初承諾的服務,那麼業主們就會感覺物業費白交、不划算;相反地,如果交物業費之後能換回來高質量物業服務、讓小區業主們生活質量更上檔次,這就顯得非常划算,業主們交錢也會更加積極。

業主們除了對「物業服務」不滿意之外,還有一點也重要,那就是每個小區物業都會想盡辦法占業主們的「便宜」,見縫插針似的撈金,每年都有很多不該收的費用,最後都進入了物業公司的口袋,這樣小區生活居住的業主們不耐其煩。恭喜買房人!下個月起3別費用不用再交了,業主:一年省下幾千元。

從2019年開始,不少城市就相繼出台了類似的物業規範條例,對於小區的物業費不合理的進行約束、避免業主們繼續吃虧,對於小區應該屬於業主們的收益進行歸屬分配,讓收益歸屬更清晰。新規「兌現」,這些費用不用再給,業主:以前幾千元白送人。

1、根據都市快線消息,山西等城市規定,公共區域的水電費、公共區域的能耗費、垃圾清運費等都將予以取消。如果有業主們之前交了這些費用的,今後不用再交了。

這種費用如果你交了,那就屬於重複交,因為根據《物業收費服務管理辦法》業主們向物業公司交的物業費裡邊就已經包括了衛生清理費、電梯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費,所以不僅僅是出台通知的城市,在其他城市裡生活的你,也可以不交這費用,一年可能好幾千元,幾年下來幾萬元。


2、《物業合同》之外的費用可以不交。物業費這塊蛋糕很肥,所以再小的房地產公司也想來啃一塊,不管房企規模多小,只要是有了負責建造樓盤的條件,那麼前期物業基本上都是開發商自己的配套物業。後期想要換的難度很大,一方面需要超過2/3業主同意,另一方面還有個更大的前提,成立業委會。

有的物業公司不規範,私自添加一些合同之外反而物業費用項目,來向業主們收取更多的費用,但是這其實是違背《合同法》規定的。例如重慶出台新規,從2020年的5月1日起,「物業公司不能違反合同約定降低服務標準,同時不能自行提高合同之外的收費。」這就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些不合理的物業費,業主們可以不用給。

3、天然氣開口費,不用再交了。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很多人依然不知道這筆費用是什麼,物業公司索要便交了,少則2000元,多則5000元不等,但其實早已取消。

根據國家規定,這些費用屬於城市公共基礎設施配套費用,開發商在拿地之前就已經交了這些費用,所以業主們不用再單獨給了。開發商通過提高房價的方式變相加入了購房成本當中。如果你遇到了有收取這項費用的,可以諮詢當地的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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