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富士康一員工墜樓

四川民生報道 發佈 2020-03-04T14:17:17+00:00

2020年3月2日晚,鄭州富士康1名員工從生活區宿舍樓11層陽台墜落至3層陽台死亡。事件發生後,鄭州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高度重視,主要領導批示儘快查明情況,積極穩妥地配合富士康做好墜亡員工的善後工作,同時要求富士康要進一步加強員工關愛和心理疏導,認真做好員工情況摸排,有針對性地做好


2020年3月2日晚,鄭州富士康1名員工從生活區宿舍樓11層陽台墜落至3層陽台死亡。經公安部門現場偵查,初步排除他殺。此人居住的生活區無新冠肺炎確診案例,本人無新冠肺炎症狀,也非隔離期員工。

當日19時40分許,該生活區社區工作人員巡邏時發現這名員工欲跳樓,邊撥打119、120電話報警救援,邊做穩控勸阻工作。勸阻無果,該員工從11層跳下,經醫務人員現場診斷已無生命體徵。經公安部門現場偵查,初步排除他殺。

經初步調查,這名員工叫趙某某,男,38歲,洛陽新安縣人,系富士康IDPBG事業群的勞務派遣工,十幾歲時父母雙亡,被其哥哥撫養成人。趙某某經濟條件不好,一年前離異,子女隨前妻生活。

據工友反映,趙某某性格內向,不與他人交流,常獨自發笑。他的宿舍共4人,事發時,1人請假回家,2人正上夜班,宿舍門從內部反鎖,無法及時進入勸阻並施救。他居住的富士康生活區,無新冠肺炎確診案例,本人無新冠肺炎症狀,也非隔離期員工。

事件發生後,鄭州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高度重視,主要領導批示儘快查明情況,積極穩妥地配合富士康做好墜亡員工的善後工作,同時要求富士康要進一步加強員工關愛和心理疏導,認真做好員工情況摸排,有針對性地做好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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