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對小鵬殺意已決?

汽車公社 發佈 2020-04-27T16:34:04+00:00

4月25日,彭博社發文稱,「特斯拉要求法官強迫小鵬汽車公開其自動駕駛原始碼,並交出硬碟的圖像,甚至讓一名員工接受採訪。」

小鵬與特斯拉的自動駕駛糾紛一案迎來新進展。

4月25日,彭博社發文稱,「特斯拉要求法官強迫小鵬汽車公開其自動駕駛原始碼,並交出硬碟的圖像,甚至讓一名員工(曹光植)接受採訪。」時值小鵬第二款量產車P7上市之際(4月27),特斯拉此時對小鵬汽車發難,這背後的動機著實耐人尋味。

針對特斯拉的要求,小鵬汽車沒有像往常那般妥協,而是選擇正面硬剛,發聲明表示:「堅決依法抗辯,對特斯拉提出的諸多無理要求例如要求小鵬汽車提供全部原始碼等表示嚴詞拒絕。」

且不論特斯拉此番發難小鵬的動機何在,就這一年的事件發展情況、以及新近的種種線索來看,案件疑雲似乎愈發明朗。

疑雲重重

將時光回撥至去年3月21日,彼時,特斯拉對小鵬汽車員工曹光植(特斯拉前員工)發起訴訟,控訴其盜取了特斯拉自動駕駛平台Autopilot輔助駕駛功能的相關原始碼,並提供給小鵬汽車使用。

當然,以上只是特斯拉的「一面之詞」,要悉知案件的完整脈絡,必須還要考慮到案件被告方曹光植、以及被牽連方——小鵬汽車多方的說辭。

從後續事件的發展來看,曹光植承認將「特斯拉Autopilot的相關代碼」上傳到自己的iCloud帳戶。

特斯拉表示,曹光植總計上傳了超過30萬個(曹光植否認了這個數據,但也沒提供新的數據)與Autopilot相關的文件和目錄。不過在從特斯拉離職前,曹光植已經刪除了近12萬份文件,也斷開了自己的iCloud帳戶,在離職前最後一天甚至清除了瀏覽器歷史記錄。

但是,曹光植卻否認存在不當行為。換言之,按照曹光植的職業認知,以上操作都是正常行為,並未違法。

確實,據相關媒體報導,「特斯拉允許員工放置與工作相關的信息,包括敏感或機密信息在他們自己的個人設備上。」由此看來,曹光植似乎也不算違法?

針對特斯拉對曹光植的訴訟,作為「新東家」,小鵬汽車自然不能置之不理,其發布聲明稱,「在曹光植入職前後,沒有發現存在特斯拉所聲稱的任何可能違規行為。」

聲明1

另外,小鵬汽車董事長何小鵬對此事也出來發聲:Tesla和小鵬汽車都是創新公司,都在針對自動駕駛做自主研發,只有競爭才會使技術進步,用戶受益(例如我們很快會OTA升級的自動泊車技術,完全在行業內沒有找到類似模式)。

由於此次訴訟對小鵬汽車品牌造成一定損傷(比如特斯拉單方面認為曹光植將代碼給小鵬汽車使用,但直至今日也沒有證據表明後者真的使用了,這算不算誹謗呢?),小鵬汽車主動提供了曹光植的電腦備份,並聘請了第三方調查公司進行取證(聲明2)。

取證的結果是,「其法證調查、分析沒有跡象表明任何特斯拉的原始碼、商業機密或受保護的機密信息被傳輸到公司及其系統。」這個結果應該說直接戳穿了特斯拉對法院訴諸曹光植將特斯拉代碼給小鵬汽車使用的訴訟。當然,也有人質疑這個第三方的取證是否可信。

曹光植在領英上的個人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在這次案件中,很多人以為小鵬汽車是被告,導致後者遭到無端指責。其實,案件的被告只是曹光植本人,而非小鵬汽車。當然,作為被告現任公司,小鵬汽車也難免被波及,所以在這一年的調查取證中,小鵬汽車表現了一個積極合作的姿態。

然而,從彭博社此次報導來看,小鵬汽車的積極配合似乎並未換來特斯拉的滿意,以致後者又提出新的要求,一如文章開頭所示。

特斯拉變招

如果不是特斯拉此番再次提出新的要求,這個案子恐怕早已成為歷史。而從這次交鋒來看, 我們只能慨嘆幸好沒有化為雲煙。

聲明2

按照彭博社的說法,特斯拉除了繼續向曹光植和小鵬汽車發難,另外還要求一名蘋果前員工提供相關信息,該員工與曹光植的共同點是同時對小鵬汽車表達了工作意向。

按照特斯拉的描述,「這兩起案件的相似性越大,就越不可能將這些相似性僅僅視為巧合而不予考慮,也越有可能是計劃和協調的結果。」

是的,特斯拉甚至請求蘋果前員工提供信息,對於這波謎之操作,小鵬汽車美國公司發言人表示,「特斯拉試圖將兩名中國工程師聯繫在一起,是在『兜售猜測和成見』。」小鵬汽車的強硬發聲不難理解,從上文的「可能」字眼就能窺見特斯拉手裡並沒有石錘證據。

於是,我們就能理解特斯拉為什麼要小鵬汽車提供自動駕駛原始碼。只是,自動駕駛作為未來汽車最核心的技術之一,小鵬汽車怎麼可能將原始碼交給特斯拉?而且,誰又能保證這不是「正大光明」的盜竊行為?

所以,聽到特斯拉這個無理請求後,小鵬汽車美國發言人表示,「特斯拉的最新要求越界了,試圖從我們的智慧財產權中翻找特斯拉的條款,並一路上用歪曲和含沙射影的方式抹黑我們。」

回顧這一年的訴訟經過,再結合特斯拉此番要求,小鵬汽車在聲明中直呼,「自訴訟至今為期一年的時間裡,特斯拉所極力表現出來的一切嘗試,都顯示出對一個年輕競爭對手明顯的霸凌行為,而不是就事論事地試圖解決針對曹博士的法律案件,令人遺憾。」

不難看出,事態在向著小鵬汽車更有利的方向發展,但終究是沒到法庭層面,也許有部分「公婆各有理」之態。該案件的傳票聽證會目前定於5月在舊金山聯邦法院舉行,到時候應該會有一些實質性的進展。

真相大猜想

雖說如此,但並不妨礙我們提前探討事情的真相。

一般來說,汽車工程師從一家車企跳槽到另外一家,並將文件帶來帶去,這是非常普遍的現象,問題的關鍵在於:是否將原有技術直接應用在後續產品上,還是重新包裝再使用?

手段不同,性質也不同。

就本案來說,曹光植到底有沒有將特斯拉的原始碼直接給小鵬汽車使用?這是本案的關鍵。目前有幾個線索:

1、2018年12月12日,採用Xpilot L2.5自動駕駛系統技術的小鵬G3正式上市,彼時曹光植剛剛來小鵬汽車面試,意味著在曹光植加盟小鵬汽車之前,小鵬XP系統早已開發完畢。

2、小鵬汽車在聲明中說,「在曹光植入職前後,沒有發現存在特斯拉所聲稱的任何可能違規行為。」(聲明1)

3、小鵬汽車聘請了第三方調查公司,「其法證調查、分析沒有跡象表明任何特斯拉的原始碼、商業機密或受保護的機密信息被傳輸到公司及其系統。」(聲明2)

由此可見,小鵬汽車的自動駕駛系統是沒有特斯拉自動駕駛原始碼的。當然,特斯拉並不相信,不然也不會提出讓小鵬汽車提供原始碼。

再分析一些更為實在的可能性:明明知道將特斯拉原始碼直接用於小鵬汽車是違法行為,曹光植會蠢到直接拷貝去用嗎?作為一名被特斯拉冠以「科學家」抬頭的工程師來說,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

再者,即便曹光植直接拿去用了,那麼特斯拉的代碼又怎麼能適配進小鵬汽車的自動駕駛系統裡面?代碼的語言和格式怎能對得上?

所以,我猜測小鵬自動駕駛系統大機率是沒有特斯拉原始碼的。退一步來說,我們假設有,那也只是有看起來比較類似的算法,語句肯定會重新編撰的,那這種行為就不算違法。

再做一些深入思考。一般來說,汽車軟硬體有互相綁定的說法。如果小鵬汽車用了特斯拉AP系統的原始碼,那也意味著小鵬汽車的XP系統的硬體會跟特斯拉類似。

但事實是,通過上圖可以看出,小鵬汽車XP系統和特斯拉的AP系統採用了完全不同的硬體方案,那麼軟體配套自然也不會一樣。

如果進一步聚焦到曹光植負責的感知領域。可見,小鵬汽車XP不僅和特斯拉AP採用的方案不一樣,後者甚至落後於前者,那麼「小鵬偷竊特斯拉自動駕駛技術」一說可能更加顯得無稽之談。

當然,以上這些只是猜測,真相如何還是得等到5月份的法庭宣判方可知曉。

對於這起案件,小鵬汽車認為是特斯拉對競爭對手的霸凌行為,因為後者並沒有真正打算解決針對被告曹光植的法律案件,而是揪著被牽連方小鵬汽車不放。

那麼特斯拉的真實目的何在呢?一位自動駕駛圈內資深人士向記者坦言:殺雞儆猴。

將視角轉到整個汽車行業的巨變,伴隨智能電動汽車時代的快速到來,包括大眾、豐田在內的傳統汽車巨頭開始對有關輔助駕駛的軟體工程師表現出極度渴求。去年年底以來,與大眾I.D3「軟體危機」相關的新聞層出不窮。

而特斯拉作為智能電動車的先行者,早已聚集了眾多相關工程師,那麼此時自然成為其它車企「挖角」的重點對象。以本案的被牽連方小鵬汽車為例,特斯拉統計到公司至少有5名工程師前往小鵬汽車……

囿於此,特斯拉必須有所行動,即便斬不斷這種行為,也要警示一番。

面對特斯拉的殺意已決,何小鵬似乎看穿一切,他在去年便雲淡風輕地說到,「人才的流動,包括中美高端人才的流動在企業之間是正常行為,但是用這種方式來降低人才流動,還不如思考如何提高企業的內部人才競爭力。」

文/馮金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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