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明明婆婆是自殺,為什么兒媳婦要主動說自己是兇手?

國史拾遺 發佈 2020-05-02T15:39:26+00:00

所謂保長,其實就是朝廷為了加強民間管理,打擊盜賊,維護社會治安所設置的一個基層管理員,康熙四十七年朝廷就對保甲制度作了詳細的規定:「一周一縣城關各若干戶,四鄉村落各若干戶,戶給印信紙牌一張,書寫姓名、丁男口數於上,出則註明所住,入則稽其所來。面生可疑之人,非盤詰的確,不許容留,十

這是一樁讓人嘖嘖稱奇的案件。

咸豐年的某天,湖北東湖縣的一個保長急匆匆的來到衙門向縣太爺舉報,出了人命案了!

(這天,湖北東湖縣的保長匆忙來報案,在他的轄區內出現了媳婦不孝逼婆婆上吊自殺的惡性案件)

所謂保長,其實就是朝廷為了加強民間管理,打擊盜賊,維護社會治安所設置的一個基層管理員,康熙四十七年朝廷就對保甲制度作了詳細的規定:「一周一縣城關各若干戶,四鄉村落各若干戶,戶給印信紙牌一張,書寫姓名、丁男口數於上,出則註明所住,入則稽其所來。面生可疑之人,非盤詰的確,不許容留,十戶立一牌頭,十牌立一甲頭,十甲立一保長。若村莊人少,戶不及數,即就其少數編之。無事遞相稽查,有可互相救應,保長、牌頭不得借端魚肉眾戶。客店裡簿稽查,寺院亦給紙牌。月底令保長出具無事甘結,報官備查,違者罪之。」

(清朝良戶牌,只要地界上有什麼風吹草動,保長第一時間都能知道)

光從字面意義上來看,所謂的保甲制度就是十戶人家編為一牌,十牌為一甲,十甲為一保,而保長就管理手下這一千戶人家,只要村落里發現了陌生可疑之人,村民要迅速上報保長,沒事的時候大家互相監督,有事的時候大家則互相幫助,互相照應,如果有犯罪敢於包庇者「一家犯罪,十家連坐」。

現在在該保長的管理轄區內出了人命案,要是遮蓋隱瞞可能要追究責任,事關己身保長不敢怠慢,趕忙向縣太爺一五一十的匯報案件情況:死者是一個四十多歲的婦人,而死亡原因則是其兒媳不孝,所以憤而上吊自殺。在極為重視道德品質的古代,因為不孝逼死長輩可是十惡不赦的大罪,縣令趕忙派衙役將人犯帶來,他要親自審問。

(根據大清履歷,如果媳婦逼死了婆婆,那可是大罪,肯定要殺頭的,但看這個小媳婦的樣子,又實在不像是個惡婦)

可看到大堂跪著的女子,縣令又頗有些懷疑,這婦人舉止大方有禮,神態嫻靜,說話細聲細氣,怎麼也和縣令想像中逼死婆婆的兇悍婦人搭不上邊,不過這女子卻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孝害死了婆婆,與他人無關。這位縣令也是個好官,見女子答應的如此痛快便對她說:「逼死公婆可是死罪,你如果有苦衷或冤情大可以向我稟明,我還能給你個公道,如果現在不說,等我將案情上奏朝廷,到時候就是神仙也救不了你了!」(《大清律例·刑律·人命·威逼人致死》:「妾妻威逼夫之祖父母、父母致死者,俱比擬依毆律斬。」)

誰知這小媳婦卻說:「我犯下了如此不孝大罪,深感痛悔,已經沒臉面活在世上了,請願速死。」人證物證俱在,犯人也供認不諱,這要擱一般的官員也不會選擇多事,直接結案就好,但這位縣令著實是個有責任心的好官,他懷疑這個案子另有隱情,因為根據街坊的供述小媳婦為人溫柔賢惠,侍奉婆婆十分孝順,虐待老人從來都沒聽說過,這麼一個對婆婆說話都不敢大聲的小媳婦怎麼會突然對婆婆不好並把老人家給逼死?更何況當自己詢問小媳婦是什麼具體原因把婆婆逼死,小媳婦又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來,這更是加深了知縣的懷疑,但犯人又一口咬定是自己的原因導致婆婆上吊,這可怎麼辦?

縣令左思右想,想出了一招妙計:衙門裡有個「耙耳朵」,史書上沒記載這位老兄的名字,而是以「某甲」稱呼,某甲同志是個重度妻管嚴,他的老婆是個十分彪悍潑辣的婦人,知縣思來想去,覺得這個女人是破案的關鍵,可以以她為突破口從小媳婦那裡撬出話來。

(知縣始終覺得這個案子有問題,於是以某甲的老婆為吊鉤,找個藉口揍了這個婆娘一頓)

知縣找來某甲,安排他去其他州縣出差,命他換好裝扮收拾好行李物品再來衙門領取傳票,老爺有命,某甲當然不敢怠慢,匆忙收拾了一番後馬上趕來衙門,誰知縣卻突然翻臉並勃然大怒:「公事要緊,我千叮嚀萬囑咐讓你快快前來,你竟敢在家逗留這麼久,一定又是你家裡那隻母老虎故意作梗耽誤衙門要事!」為了表示懲罰,知縣將某甲的老婆抓了過來,也不分青紅皂白,直接吩咐左右將這婆娘打了五百鞭並投進大牢。

(敢罵知縣,可見這婆娘的確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也正是因為她的聒噪,小媳婦忍不住透露了自己的冤情)

這婆娘平時就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主,現在無緣無故挨了這一頓冤枉鞭子更是把知縣恨到了骨子裡,在牢房裡便開始痛罵知縣及其祖宗十八代。同牢房的小媳婦本來不想管這事,奈何某甲的老婆實在粗俗聒噪,吵嚷不堪,只能過來勸解,某甲的媳婦卻不依不饒:「你沒挨打當然不知道我的冤屈,要是你也挨了幾百鞭子估計會比我罵的還難聽!」小媳婦忍不住說:「這位姐姐,這世道哪裡沒有冤屈的事呢?你雖然受冤挨了一頓鞭子,但好歹過幾天就能回家了,像我這樣的馬上就要被殺頭,這一肚子冤屈卻沒地方說啊!」某甲的老婆很好奇,於是詢問:「大妹子,你有啥冤屈啊?」小媳婦嘆了口氣,只說自己實在有苦衷不能說。

(清代貞節牌坊)

但小媳婦不知道知縣早在旁邊牢房安排了耳目,她和某甲老婆說的話都被手下聽在耳中並迅速上報給知縣。我就說嘛,這案子果然有冤情!知縣大喜,立馬將某甲的老婆和小媳婦帶上堂來,眼見這下沒法再隱瞞下去,小媳婦只能將自己的苦衷和實情據實說出。

如同知縣猜測的那樣,小媳婦的確沒殺人,但為了婆婆著想她又不得不一口咬死承認是自己逼死了婆婆。原來小媳婦的丈夫在外謀生,家裡只有她和寡居多年的婆婆,小媳婦為人孝順,侍奉婆婆十分周到,婆媳相處融洽。但多年的寡居生活並沒有磨滅婆婆對男女之情的嚮往,她仍然有心理和生理上的需求,需要有男人寵愛,有男人保護,於是婆婆瞞著兒媳認識了一個男子,兩人很快打的火熱。原本保密措施做得很好,但一次幽會後婆婆留情夫在家過夜,而這一留,就留出了大問題。

也不知道是戀姦情熱肆無忌憚還是一時疏忽,婆婆忘記了小媳婦每天早上要起來清掃庭院,接著就要給婆婆端來洗漱用品和早餐(以盥水一盆,雞卵兩枚,置案上),當這天小媳婦像往常一樣來到婆婆房間時,床上的帷帳尚未拉開,顯然是酣睡未醒,而地上則赫然擺著一雙男人的鞋子。

女人當然不會穿男人的鞋子,所以只有一個解釋:守寡多年的婆婆的床上有個男人,這個男人是誰?他和婆婆是什麼關係?雖然被嚇了個半死,但小媳婦好歹知道顧全婆婆的名節(這樣一嚷婆婆、整個丈夫家族的名聲算是徹底完了)也不敢說話,於是又躡手躡腳的退了出去。雖然動作很小,聲音很輕,婆婆還是被吵醒了,她馬上明白了自己的致命失誤,兒媳婦肯定已經看到了情夫的鞋子,自己和情夫的關係敗露了!

(由於姦情敗露,婆婆一時想不開便上吊自殺)

這要在現代其實算不得什麼大事,婆婆守寡多年,孤苦一人找個老伴追求幸福並沒有什麼可譴責的。但這事卻發生在清代,一個對女性束縛達到病態的社會,整個社會都在叫囂著「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從一而終」,在這樣的環境下連寡婦改嫁都要遭到整個社會的羞辱—「再嫁者必加以戮辱,出必不從正門,輿必勿令近宅,至家牆乞路,跣足蒙頭,群兒且鼓掌擲瓦而隨之。」更何況自己守寡多年還不甘寂寞偷男人。要是兒媳婦不小心把這事兒傳揚出去,自己還有什麼臉面活在這個世上?連老公、兒子甚至是整個家族都會因為自己的淫蕩而蒙羞。婆婆越想越羞愧,她痛恨自己為什麼沒能抵住誘惑,竟然一時慾令智昏做出這等「丟人現眼」的事情,於是絕望的她選擇了用一根麻繩來洗刷自己的罪孽,上吊自盡了。

(為了維護婆婆和丈夫家族的名聲,小媳婦選擇自己背黑鍋,承認了是因為自己不孝順這才逼死了婆婆)

而另一頭小媳婦還想著裝成不知道把這件事遮蓋過去,為此她在外面等了很久直到心情平復了才回家,誰知剛進門看到的卻是婆婆懸掛的屍體。由於出了人命案,四鄰街坊都轟動了,昨天還好好地,怎麼今天就想不開自殺了呢?就當大家七嘴八舌詢問婆婆自殺原因時,小媳婦卻張口結舌說不出一句話來,是啊,她要怎麼說?難道跟大家說是婆婆偷人被自己發現了,羞愧之下上吊自殺?婆婆已經因此而死,難道自己還要讓她的名聲遭到玷污,讓她在地下也不得安寧?為了保住婆婆和夫家的名聲,小寡婦只能承認是自己不孝順導致婆婆悲憤自盡,就算是背黑鍋也好,會送命也好,善良孝順的她都選擇了犧牲自己。

真相大白,小媳婦雖一心求死,不過她遇上了一位明察秋毫的好官,最後總算是還了她一個清白,也沒死成,但婆婆私通偷人的消息終究還是沒瞞住,還因為自己入獄傳遍了整個湖北,這樣的結果也不知道小媳婦是否會滿意。

(胡林翼)

而這個故事還有一個有趣的後續,因為巧破此案這位張知縣被人們稱讚為「包公轉世」,一時間成為整個湖北官場的模範。而很快他的名聲就傳到了湖北巡撫胡林翼的耳中,胡林翼對知縣的才能十分看重,於是便想向朝廷舉薦,可正當這位張姓知縣就要平步青雲走向人生巔峰時,他突然生病去世了.....張知縣的繼任者與他同姓,名叫張建基,而胡林翼也只知道他要提拔的這位知縣姓張,在東湖縣當官,對知縣換人毫無所知,結果張建基就稀里糊塗的成了受益者,在胡林翼的保舉下仕途一路開綠燈,很快就當到了湖北布政使。與前任張縣令相比,這個張建基的人品就低劣很多,此人貪婪殘暴,很快就因為貪污受賄被免去了官職,人們在痛斥張建基的同時也指責胡林翼胡亂保舉,殊不知胡大人是錯把馮京當馬涼了!

小媳婦一心想保護婆婆的名聲,不惜求死,可惜遇上了張知縣功虧一簣;張知縣辛苦當官,巧破迷案,得了好名聲,沒想到卻便宜了張建基,這真是「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啊!

作者:雨目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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