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選舉總檢察院贊同高等選舉法院採用高院獲得的證據

南美僑報 發佈 2020-06-11T17:17:52+00:00

針對工黨聯盟所提交的訴訟申請,選舉總檢察院於9日向高等選舉法院,提交有關贊成高等選舉法院採用聯邦最高法院在調查散布假消息案中所獲得的證據,從而作為判決罷黜總統波索納羅和副總統莫朗獲選公職的意見書。

【南美僑報網訊】針對工黨聯盟所提交的訴訟申請,選舉總檢察院於9日向高等選舉法院,提交有關贊成高等選舉法院採用聯邦最高法院在調查散布假消息案中所獲得的證據,從而作為判決罷黜總統波索納羅和副總統莫朗(Hamilton Mourao)獲選公職的意見書。

不過,總檢察院以國會調委會的調查尚處於初步階段為由,反對採用國會調查假消息委員會所獲證據。選舉副總檢察長郭奕斯(Renato de Goes)在意見書中提到了高院大法官莫拉伊斯(Alexandre de Moraes)的判決觀點,莫拉伊斯認為「有證據證明被調查的企業家們參與了一個名為『巴西200強企業』組織,該組織成員互相配合,散布包含假消息的材料和錄像,有破壞民主機關穩定和三權機關獨立性的企圖」。郭奕斯指出,假消息的調查有可能揭露波索納羅在2018年競選期間違規和濫用經費的行為。波索納羅於9日晚,在總統府觀看了高等選舉法院重新開庭審理有關他和莫朗競選案的庭審情況,但由於莫拉伊斯要求審閱卷宗,因此庭審再度被拖延。

選舉總檢察院指出,企業家盧西安奴(Luciano Hang)在散布假消息團伙中所扮演的角色是高等選舉法院和高院調查的主要方向,因此兩院可以分享證據。《聖保羅州報》獲悉,高等選舉法院受理工黨聯盟所提交的申請的可能性很大。高等選舉法院內選舉總監察長費爾南德斯(Og Fernandes)將單獨決定或者由法院庭審決定是否採用高院的調查證據,如果申請被否決,工黨可以提出上訴。兩起有關於2018年競選期間在WhatsApp上散布假消息的訴訟以及高院在調查中不斷尋獲的證據有望成為罷黜波索納羅和莫朗公職的「鋪路石」,各大法官認為,兩院分享證據將揭開更多的犯罪事實。波索納羅的律師曾經要求高等選舉法院拒絕採用高院和國會調委會的證據,他們認為工黨訴訟目的跟選舉調查沒有關係,因此訴訟被否決的希望很大。

高等選舉法院採用高院證據審議罷黜正副總統公職案在2014年曾經出現過,當時被審的對象是前總統迪爾瑪(Dilma Rousseff)和副總統特梅爾(Michel Temer),Odebrecht公司高管和廣告商桑塔納(Joao Sanata)和夫人莫妮卡(Monica Santana)的證詞被作為調查兩人濫用政治和經濟職權罪名的證據。不過大多數法官認為舉報人所提供的證詞與調查的初始目的無關,最後4位法官投了反對票(3位贊成)。前高等選舉法院法官和選舉法律師認為,這次情況不同,高院調查所獲得證據跟選舉司法機關的調查有密切聯繫,雖然散布假消息的指控尚未被證實,但覆蓋面很廣,足以破壞正常的競選格局。

總統府沒有表態,盧西安奴的律師聲稱其客戶從來沒有在2018年競選中散布假消息或者攻擊高院,採用高院的調查證據將違反盧西安奴的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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