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前歐美就強制要求安裝安全氣囊,強烈建議國內跟進

玩車教授 發佈 2020-05-08T23:26:23+00:00

安全氣囊是由美國人約翰黑曲克於1956年發明的,但由於成本過高,而且充氣膨脹速度太慢,安全氣囊的發展一直受限。

作為汽車最基礎的一道防線,安全帶如今已成了所有汽車的標配。但作為與安全帶相配對的補充性安全配置,即使如今已經到了2020年,安全氣囊卻還未成為如今汽車的標配。


國內對於汽車安全方面的忽視其實由來已久,而作為對比的,是歐美國家對於汽車安全配置的嚴苛限制。在如今汽車已經成為主要出行方式的今天,汽車安全能跟得上銷量的大幅提高嗎?



安全氣囊是由美國人約翰•黑曲克(John W. Hertrick)於1956年發明的,但由於成本過高,而且充氣膨脹速度太慢,安全氣囊的發展一直受限。直到上世紀60年代,安全氣囊才開始在奔馳的高端車型上試用。



在1973年,美國通用汽車公司也正式採用了現代意義上的安全氣囊系統。從實際裝車的表現來看,安全氣囊的作用也得到了正面的反饋,可以有效保護駕駛員的人身安全。


因此在1984年,美國聯邦政府就將安全氣囊這種被動式的安全裝置納入法規,要求到1994年,所生產的轎車上必須百分之百配置。



而在大洋彼岸的歐洲步伐同樣一致,在1993年通過了ECE R94法規,進一步提高碰撞安全性要求。而從1996年開始,前排安全氣囊已成為汽車的標配。


除此之外,作為汽車生產大國的日本也同樣如此,雖然不如歐美對於汽車安全的研究開展早,但日本相關法規在1998年正式納入日本保安基準,與歐洲ECE R95法規相似。



而安全氣囊的作用也在後續顯而易見了,根據美國道路交通安全局統計,美國在最近20世紀的100年來由車禍引發的死亡人數約280萬人。而採用了安全氣囊以後,死亡率有了明顯的減少。


1999年,全美有9000萬輛汽車安裝了安全氣囊,有350萬輛車的氣囊因事故而爆開,有效地保護了4000名駕駛員和750名乘員的生命安全,達到了預期的效果。



相比於歐美國家,我國由於汽車工業的發展較為緩慢,因此相配套的一系列標準也較遲發布。直到2004年,我國參照歐洲ECE R94法規制定的國家強制性標準GB 11551-2003《乘用車正面碰撞的乘員保護》才正式出台。


但這標準只是汽車正面碰撞、側面碰撞,以及後碰撞三位一體的汽車碰撞國家強制性標準體系,並未規定上市車型需要強制安裝安全氣囊。



而為何不標配安全氣囊,其實專家已經給出過答案。安全氣囊只是系好安全帶前提下的輔助裝置,如果從數據上看,安全氣囊本身不如安全帶可靠。在全球各類涉及生命安全的交通事故中,安全帶挽救了70%的駕乘者的性命。



而如果單靠安全氣囊而不系安全帶,正面碰撞時乘員身體前沖,安全氣囊的爆破力撞在頭部,相當於拳王泰森的一記重拳。因此,被安全氣囊所傷的案例時有發生,國內對於安全帶的重視程度也高於安全氣囊。


在未出台法規強制乘用車安裝安全氣囊的情況下,如今市面上還有不少車型都未配備安全氣囊。比如五菱宏光、幻速H2、金剛、比亞迪F3等車型,均未全系標配安全氣囊。



而原因並非是因為安全氣囊的安全隱患,而是為了成本所考慮,也就是放任給市場進行管控。最終的結果我們也能看到,比如低價車型為了在價格上更有競爭力,選擇在低配版本中捨棄掉前排安全氣囊。



而10萬元以上的車型,開始注重的是性價比和產品力,作為安全保障的一環,沒人願意為了這些許的成本而壞了自己的名聲。因此,即使如今未強制標配安全氣囊,但絕大多數車型還是配備了前排安全氣囊。



除了安全氣囊以外,其實海外對於其他安全配置的強制規定同樣也在不斷推進。比如在2007年,美國首先將ESP作為車輛必備的配置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出來,規定到2012年,將100%新型乘用車及輕型卡車標配這一配置。



除了最早出台規定的美國外,2009年3月,歐洲議會做出決定,從2011年11月起,所有在歐盟註冊的新乘用車和商用車都必須裝備ESP;澳大利亞於2011年11月起,強制所有新車必須配備ESP;韓國也在2010年7月頒布了同等法令。



ESP的原理,是通過對監控駕駛者的操控、路面反應、汽車運動狀態,在極限操作時避免翻車。以美國為例,如果所有的車輛配備了ESP,每年美國將會防止9600起道路死亡事故及24萬起交通傷害事故。



但隨著汽車安全配置的提升,如今主動安全配置也開始逐漸興起。在去年,日本與歐盟40多個國家和地區,達成了一項為新車強制安裝「自動剎車」的國際標準草案協議。這份法案的意義,在於將為新車強制性安裝自動剎車系統,並且最快於今年實施。



主動剎車如今在國內並不罕見,不少10萬元級別的自主車如今都有所搭載,通過安裝在車頭的傳感器實時監測前方的路況,遇到障礙物或行人過近時能緊急剎停。


根據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的預測,搭載自動剎車系統後,車輛在低速行駛時,車禍可以減少38%,在歐盟內部每年可以挽救超過1000人的性命。



而就在今年4月1日開始,日本新出產的汽車也必須配備自動大燈系統。根據法規規定,當環境光水平降至1000流明以下時,車輛大燈應在兩秒鐘之內打開大燈,或者在正常天氣日落前約15分鐘自動開啟大燈。當環境光超過7000流明時,前大燈應自動關閉。



根據日本的一項調查顯示,在接近黃昏時(下午17:00-18:00),由於駕駛員沒有打開大燈,事故的發生率遠高於平常。不少的65歲以上的老人會因此失去生命,這也是自動大燈要求強制配備的原因。



無論是安全氣囊、ESP、主動剎車,還是自動大燈,國內目前並未對其嚴加規定。但這並非國內專屬,實際上,除了歐美日韓這些已開發國家以外,絕大多數國家對於汽車安全配置的管控同樣不太嚴格。



而主要原因就是成本,如今國內汽車級別的兩極分化還非常嚴重。我們看到了月銷過萬的奧迪A6L、奔馳E級,但實際上還有月銷過萬的桑塔納、英朗。有許多家庭還在為著第一輛車,苦苦攢著幾萬元。



因此,對於這一部分有著大規模消費群體的低價車,如果強行要求配備安全配置,容易造成汽車價格成本的上漲,最終轉移到消費者頭上。對於如今國內不斷強調的提振汽車銷量,同樣是存在負面效應。


而如果選擇政府補貼安裝,同樣不太現實,原因在於無論是安全氣囊、ESP還是主動剎車,其實大部分核心零件都來自海外企業,包括博世、大陸、德爾福、電裝等。這也就造成了補貼無法扶持國內產業,反而讓海外企業受益。



此外,對於安全的考量不僅是配置的高低,隨著中保研的成立,如今消費者對於汽車安全的觀念也越來越清晰。有些車型雖然安全配置足夠強,但其車身剛性卻翻了車,甚至不如一些只有低價低配置的車型。



因此,有著碰撞測試作為約束,如今越來越多車企也不敢把安全歸結於配置上。而是需要在平常注意不到的車身架構上下功夫,否則一個P(較差)成績帶來的,可能是一個無法挽救的醜聞。



在這類新聞出來之時,很多人總會拿國內和海外做文章,確實,如今對於汽車的低標準,使得國內出現了不少毫無安全性可言的「老頭樂」。而且造成了不少車企偷工減料,海內外配置不一。而這也是我們這個全球最大汽車市場,未來需要一步步規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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