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丁磊:音樂版權「拆牆」,讓用戶實現「只裝一個軟體聽歌」小目標

每日經濟新聞 發佈 2021-10-20T04:03:59+00:00

今年7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騰訊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限時30天內解除獨家版權協議,停止通過高額預付金等方式變相提高競爭對手成本。

每經編輯:董興生

今年7月2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騰訊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限時30天內解除獨家版權協議,停止通過高額預付金等方式變相提高競爭對手成本。

8月31日,騰訊發布聲明稱,已向全部上游版權方發送相關函件,其中絕大部分獨家協議已按期解約。9月3日,網易雲音樂也取消了音樂的「獨家」標識。國內在線音樂市場新一輪的版權分配格局在角力中拉開帷幕。

一個多月過去,曾登上熱搜的「什麼時候能在網易雲聽周杰倫」詞條還沒有得到答案。事實上,截至目前,大部分曾經是獨家版權的歌曲依然沒有出現在此前未得到授權的音樂平台上,聽眾仍然沒有太多選擇權。

10月17日,由網易公司聯合主辦的國際版權博覽會數位音樂版權發展分論壇在杭州舉行。這場關於如何構建音樂版權新生態的行業論壇希望可以更明晰數位音樂版權市場的發展方向,在某種程度上,也想助推當前進展仍顯緩慢的版權開放進程加速前行。

網易公司CEO丁磊 圖片來源:網易供圖

網易公司CEO丁磊在會上表示:「過去幾個月,國家相關部門持續做出解除獨家版權等監管舉措,為未來發展開了一個好頭。今天我們再次呼籲所有從業者,設計規則、遵守規則、施行規則,一起早日實現用戶』只裝一個軟體聽歌』的小目標。」

實現「只裝一個軟體聽歌」小目標

國內音樂平台的版權之爭源自2015年。當年7月,國家版權局發布《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一場被稱為史上最嚴厲打擊網絡盜版音樂行動就此展開,各平台累計下線了221萬首侵權歌曲。此前盜版現象泛濫的音樂行業受到了大清洗,同年,音樂平台也開始了版權爭奪之路。

大平台無疑是更有優勢的,以騰訊為例,其先後和索尼與華納等知名音樂公司簽署了授權協議,隨後又收購中國音樂集團61.64%股權,取得對後者的單獨控制權。據統計,騰訊實體占有市場獨家曲庫資源超過80%。

歷經長期的獨家授權時代後,國內音樂市場已經形成了很多固定的局面,比如被抬高的版權價格、獨立音樂人的生存困境等,而這些問題很難通過一紙解除協議就完全實現。

圖片來源:主辦方供圖

對用戶而言,版權共享最大的好處就是不必再下載多個平台就可以實現聽歌自由,而要實現「只裝一個軟體聽歌」的小目標,音樂平台們需要達成共識。

「版權是音樂產業發展的核心。版權內卷則產業發展不可能均衡、不可能充分。版權拆牆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建立公開、公平、透明的版權治理模式,尤其是版權交易體系。」丁磊說。

透明的版權交易體系最大的好處就是減少由信息差帶來的價格剪刀差,從而最大程度減少大平台藉助雄厚資金構建護城河的現象。據丁磊透露,網易雲音樂正在建設一個版權實時數據平台,版權方可以在上面實時查看歌曲播放數據和版權結算金額。「我們希望所有同行也加入,一起真槍實彈地解除獨家版權。」

一旦版權共享機制完成建立,曾經依靠獨家版權吸引用戶的路徑就失效了。數位音樂平台的下一個競爭方向又是什麼?答案可能回落到了版權的創造者——音樂人身上。當前,各大平台入駐的獨立音樂人超過26萬人,每年創作的相關歌曲播放量超3000億次,給產業帶來數十億元的附加值。「我們預計,到2025年,全國將有超過80萬獨立音樂人,這些人會大幅提高版權的供給量,創造出幾倍於當下的產業價值。」

在當下,音樂人的價值和其所獲的利益分配並不對等。丁磊坦言,獨家版權時代的分配機制是傾向於金字塔尖的少數人,而有近一半的音樂人月收入不到2000元,是行業的陪跑者。「讓多數人,讓優質的內容貢獻者分到更大的蛋糕,鼓勵他們貢獻更多的生產力。這對行業來說會是最重要的事。」丁磊稱。

中國數位音樂收入占比達90%,版權價值開發空間仍很大

打造版權共享市場,對用戶而言是便利,對平台而言則是機會。在2015年之前,音樂版權交易更多是以實體專輯的形式完成。「流媒體的出現將音樂從一次性購買產品變成了可以重複消費的服務,這是音樂行業可以持續增長的主要原因。」環球唱片亞太區數位音樂業務副總裁丁楠表示。

環球唱片亞太區數位音樂業務副總裁丁楠 圖片來源:網易供圖

據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發布的《全球音樂報告》,流媒體業務是全球錄製音樂市場增長的主要推動力。2020年,流媒體音樂總收入(包括付費訂閱和廣告支持)增長19.9%,達到134億美元,占全球錄製音樂總收入的62.1%。「在中國,這個占比約為90%,這說明我們是非常依賴於流媒體收入的市場。」丁楠說。

流媒體收入模式中占比最大的部分來自於廣告,即給用戶提供免費的音樂服務,然後通過推送廣告促成相應的轉化。以環球音樂為例,其廣告收入在2020上半年到2021上半年期間增長39%。而廣告收入增長最快的地方則來自於社交平台與視頻平台,這也是當下數位音樂平台面臨的共同競爭者。

根據Fastdata此前發布的《2020年中國在線音樂報告》,短視頻平台在不斷搶占音樂應用的用戶時間。2020年9月,在線音樂使用時長環比下降超過50%的用戶中,使用抖音和快手的時長環比增幅超過70%。而短視頻平台也開始進軍數位音樂市場,打通音樂製作及推廣,抖音就先後與環球音樂、環球詞曲等多家唱片及詞曲版權公司達成合作。獨家版權解除後,數位音樂市場將會迎來可預見的激烈競爭。

不過,好在數位音樂這塊蛋糕盤足夠大,留給音樂平台們的課題是如何開發潛在的市場。丁楠認為:「音樂市場的人均消費還是比較低的,所以我們在版權價值開發上有很多空間。」以音樂產業發達的美國為例,其在流媒體時代的2014年和2020年,人均音樂消費金額分別是24美元和37美元。這個數字看起來並不低,但是美國人均音樂消費金額在實體音樂黃金時代的1999年達到過81美元。

數據來源:RIAA, World Bank, US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US Census Bureau

「如果我們把數位音樂平台的會員訂閱收入和國民人均收入做一個比值,會發現美國、中國以及印度等市場,其實還是大有可為的。」丁楠表示。

數據來源:環球音樂

回顧中國數位音樂版權發展歷程,可以發現,中國從市場規模全球第19,到現在的全球第7,用了7年時間;而從盜版橫行到正版率全球第一,只用了3年。版權問題在不斷得到解決,當下,獨家版權的時代已經成為過去,但新的版權市場體系還有待構建。用戶要獲得便利、平台要獲得收益、市場要繼續增長,一切都基於對音樂產品本身的價值挖掘。

「好的音樂其實是一場『幻聽』,能讓你聽見不在場的聲音。音樂版權也一樣,可翻唱、可直播、可和文旅結合,也可文化輸出,創造看不見的價值。」丁磊說。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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