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平安大朗代言|社區警長林權:用愛心點亮轄區的安全長明燈

廣州日報 發佈 2021-10-17T14:36:18+00:00

「雖然我從警的時間不長,但是,我已經將公安工作深深地刻在我心裡。」作為大朗公安分局大朗派出所求富路警務室警長,林權一直都紮實工作,堅守崗位,為社區打造良好社會治安氛圍,保社區一片淨土,讓老百姓安居樂業。

「雖然我從警的時間不長,但是,我已經將公安工作深深地刻在我心裡。」作為大朗公安分局大朗派出所求富路警務室警長,林權一直都紮實工作,堅守崗位,為社區打造良好社會治安氛圍,保社區一片淨土,讓老百姓安居樂業。

始終如一,像家人一樣對待群眾

作為一名社區民警,林權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在自己所管理的轄區里轉一圈。尤其是這幾天剛好遇上颱風「圓規」,林權更是比平時要走得勤。「村裡有十多個孤寡老人,住的也是老房子,總是會擔心,所以,除了早上去看望一次,晚上九點多的時候還會再去一趟。」

林權所負責的轄區裡有一位90多歲的老奶奶,因為是獨居老人,颳風下雨的時候,林權總會特意過去看望老人,並叮囑老人要注意安全。對於林權來說,轄區群眾的安全至關重要,無論他多忙,只要群眾有需要,他都會第一時間出現。

一名群眾張某因為網戀被騙了一大筆錢,林權知道後,親自上門跟他宣傳網絡詐騙。可是,張某卻不當回事,還是再一次被騙。

為此,林權再次上門將各種網絡詐騙手法一一跟張某講解,最終,張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向警長保證,不會再有下一次。「我前天在路上遇到張某,他說他現在成了廠里的『反詐宣傳員』,通過自己的親身經歷,專門給同事講解網絡詐騙宣傳。」

「社區治理,就是要學會與群眾相處,和群眾打成一片,就是要像對待自己的家人一樣認真對待群眾生活上的點滴小事,真心實意地為群眾排憂解難。」林權談起自己的工作,就如聊起自己的家人般親切、祥和。

快速調解,為群眾排憂解難

「我的轄區裡有400多棟出租屋,為了管理好這些出租屋,我將出租屋分成了4個片區來管理,並且把所有房東都拉入了東莞義警隊伍,自分區管理後,出租屋的管理越來越好,有什麼事情,房東也會立即跟我報告。大朗鎮的流動人口比較多,很多租客租住時長也不一樣,經常有租客和房東之間就因為房租發生糾紛,自從實行分區管理,只要房東一跟我們反映,我就可以快速到達現場進行調解,化解糾紛,將事件熄滅於萌芽狀態,不然這種就很容易引起治安事件。」

今年8月份,正在值班的林權接到群眾反映,求富路有一上了年紀的老人在雨中走來走去的,好像是迷路了。林權一放下電話,就立即開車前去尋找。「又是雨天,又是老人,要第一時間過去了解情況」

當林權在群眾說的位置看到老人時,老人因為淋雨後有些體力不支,林權見狀,立即將老人扶上車,帶回派出所了解情況。看到老人口渴飢餓,林權自掏腰包為老人買來了水和熱飯。隨後在轄區的微信群里發布老人的信息,不一會,便有群眾提供了老人家人的聯繫方式。原來,老人因為年紀大,在這裡住得不太習慣,自己偷偷出門想回湖南老家,可是又不認識路,這才迷了路。最後老人的家屬將老人帶回去,臨走前,林權還特地跟家屬說要多照顧關心老人,以免再次走失。

工作再忙,作為轄區學校里的常務副校長,林權每個月都要去各個學校里做反詐、消防、交通等宣傳,學生們見到他就親切地叫他「林叔叔」。林權說,他越來越喜歡這個職業,因為很有成就感。「群眾滿意就是我最大的回報,所以,我希望用我微小的力量一起守護我們大朗,守護社會安寧,讓人們在這裡安居樂業,幸福生活。」

正如林權的家屬發給他的微信里所說,如果平安有底色,那一定是「警察藍」。是的,正是因為有許多像林權這樣的警察,他們當好守護人民安全的「排頭兵」和「主心骨」外,還努力把各類矛盾風險解決在基層、解決在當地、解決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匯集民力,開創群防群治新局面,維護好人民群眾合理合法訴求和切身利益,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鍾宏連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蔡冬慶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