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尿酸大王」翻車:搞網紅營銷,華熙生物潤百顏被指侮辱女性

ai財經社 發佈 2021-10-17T05:11:53+00:00

10月16日,「玻尿酸大王」華熙生物旗下品牌潤百顏發表致歉聲明,「針對昨天某位博主發布的視頻帶給大家的情感傷害,是我們工作不嚴謹導致的,我們懷著愧疚向大家鄭重道歉!」

文/AI財經社 薛永瑋

編輯/孫靜

又一個因為代言人而營銷翻車的品牌出現了。10月16日,「玻尿酸大王」華熙生物旗下品牌潤百顏發表致歉聲明,「針對昨天(15日)某位博主發布的視頻帶給大家的情感傷害,是我們工作不嚴謹導致的,我們懷著愧疚向大家鄭重道歉!」

事情的導火索是潤百顏請了網紅「帶帶大師兄」參觀華熙生物透明質酸博物館,讓他拍攝了一段視頻,宣傳潤百顏的新產品。隨後,潤百顏轉發了這則視頻,並打上了「讓土狗變『水狗』」的宣傳文案。潤百顏此舉,被不少網友痛批是「不尊重消費者,不尊重女性」。

事實上,2018年1月,「帶帶大師兄」(本名孫笑川)就曾被國內直播平台封號。這位博主一直以來爭議頗大,他本名孫笑川,最早是一位遊戲主播,因在直播中與網友用過激髒話互罵而走紅,其一批粉絲以男性為主,自稱為「狗粉絲」。據媒體報導,「狗粉絲」群體曾多次公開發表侮辱女性的言論,甚至有人在孫笑川的微博評論區辱罵航天女英雄。

一位多年使用潤百顏護膚產品的消費者對AI財經社表示,「以前很喜歡他們家的產品,買了很多,好用是好用,但出了這事以後不會再買了。」

就潤百顏方面為何選擇孫笑川為其宣傳代言等問題,AI財經社致電潤百顏官網電話,截至發稿前未得到回覆。

儘管潤百顏已經下架該視頻,但輿論還在發酵。很多人的疑問在於,作為一個以女性消費者為目標群體的護膚品牌,為何要找一個曾被封號、公然侮辱女性的代言人?

這恐怕要從潤百顏近兩年的市場競爭局面說起。成立於2000年的華熙生物,起初是做B端生意,主要是給醫藥領域提供產品和原料。直到2020年,美妝市場跑贏消費品「大盤」,華熙生物迎來了「品牌元年」,陸續推出了「夸迪」、「米蓓爾」、「BM肌活」等多個面向C端用戶的功能性護膚品牌。

擺在潤百顏面前的現實問題是,要學會適應B端和C端的不同營銷邏輯。 2012年,華熙生物推出「潤百顏」品牌時,最初也是B端針劑產品。四年後,潤百顏推出「玻尿酸次拋原液」品類時,大多護膚品牌深耕電商渠道已久,珀萊雅、佰草集、百雀羚等傳統國產護膚品品牌占據了市場的大部頭。作為以前不用打廣告的B端產品,在轉向C端時,首先要補的一課就是營銷。

2019年開始,潤百顏看中了「帶貨女王」薇婭的實力,與其積極尋求合作。在銷售渠道上,潤百顏對薇婭的依賴一度達到40%的占比,到2020年,這一占比開始降到25%以下。

今年上半年,在功能性護膚領域,潤百顏收入達到4.91億元,同比增長199.91%,一度和花西子、完美日記等被稱為「國貨之光」,也是目前華熙生物銷售體量最大的功能性護膚品牌。據華熙生物半年報顯示,在爆品孵化方面,潤百顏爆品已經被近250位KOL(粉絲量較高的頭部內容生產者)和超150位KOC(粉絲量相對較少的內容生產者)種草,並實現了超2億次總曝光以及300萬總互動。

亮眼成績背後,潤百顏的KOL營銷功不可沒。2020年9月,華熙生物與值得買科技旗下子公司「星羅」合作,發力視頻平台的市場曝光和營銷。簡單來說,就是把營銷這一側的東西「外包」了出去,由「星羅」來為華熙生物連接KOL及KOC資源。從如何選擇帶貨達人,到直播話術、標題圖片,都是由「星羅」 來負責。

「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喜歡某個明星,但每一個達人,都有自己輻射的粉絲群。」華熙生物COO郭珈均曾對媒體這樣解釋其營銷邏輯:相比起做大手筆的明星代言、大規模的傳統廣告投放,華熙生物更願意花資金來與抖音的中腰部內容生產者做更大範圍、更加深入的綁定。

而關於KOL如何推廣美妝品牌,騰訊《稜鏡》曾這樣總結:第一步是在小紅書大量投放素人和腰部達人,第二步則是選擇通過微博、抖音等渠道快速擴大聲量,其中,微博平台適合成熟美妝品牌進行事件炒作。顯然,潤百顏已經完成了第一步,2018年年初,因范冰冰在小紅書上「種草」潤百顏玻尿酸次拋原液,該產品一度斷貨,潤百顏迎來一次大的爆點。

急需打開品牌認知度的潤百顏,這次,或許就是看中了孫笑川這個「更大範圍的中腰部內容生產者」,從而為其打開更多市場。另一方面,具有爭議性的代言人物,也能製造更多爆點。

事實上,美妝品牌一直以KOL營銷為重要的零售渠道。據中金公司研究所數據顯示,在嘗試與小紅書、抖音、KOL等方式合作後,2020年資生堂、歐萊雅、雅詩蘭黛的銷量增幅均超過60%。這驅動了美妝品牌拿出高昂營銷費用的同時,也給廣大KOL、KOC帶來了可觀收益,頭部MCN公司的毛利率可達40%以上。

據紅星新聞援引經濟學家宋清輝關於此事的評論,他表示,類似潤百顏的代言人翻車事件,究其根源在於沒有做好盡職調查,否則危機一旦爆發、輿情突變,品牌方所有的投入都可能會「打水漂」,「在選定推廣人或者代言人之前,需要評判品牌推廣人或者代言人與品牌的調性是否真正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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