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西藏史(五十)——唐蕃和親案例的對比(下)

fans news 發佈 2022-01-19T15:12:47+00:00

喜歡聽音頻的朋友可移步喜馬拉雅,搜索《通俗西藏史》,老布充滿大碴子味兒的口音,將撲面而來!各位喜馬拉雅的小夥伴大家好, 我是您的老朋友——藏史德雲社的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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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喜馬拉雅的小夥伴大家好, 我是您的老朋友——藏史德雲社的老布。

上期咱們聊了和親對比的上半部分,這期咱接著聊和親。

在上期里我說過,和親是一種用來表明重要性的指標。

但有些時候,重要性不是越重要越好,重要的過頭了會起到反作用,就是我們經常說的「過猶不及」。

和親案例里也有一個過猶不及的例子,就是突厥。

在唐朝的歷史上,它曾經與契丹、奚、回鶻、突騎施、吐谷渾、吐蕃和過親,甚至唐朝公主都嫁到過中亞的拔汗那國,也就是寧遠。但你們注意一下,這個名單居然沒有突厥。


說起來突厥在唐朝的對外關係里,能排第一不過分吧。

東北的契丹、奚實力遠遜於突厥,但唐朝和東部兩族和了六次親,可明明是更重要的突厥,不管是東突厥、西突厥、後突厥,一次都沒有,這說明了什麼?

這說明突厥太重要了,時時刻刻都讓唐朝如芒在背,就是要按著它,不給它任何機會。

在松州之戰那期里,我說過一個觀點,吐蕃頓兵松州城下向唐朝示威,未必是讓唐朝感到了嚴重的威脅,而是有可能唐朝認為威脅不夠大,原因就在這兒。


關於唐朝與突厥之間的和親,目前學界還有爭議,有些學者認為有過和親,有些學者堅持認為沒有。

這種觀點上的差異,主要是來源於究竟該如何認識和親,也就是哪些聯姻算和親,哪些不算。[1]

比如說李淵時期曾經送歌姬給東突厥可汗,史料里的記載是「女妓遺突厥,以結和親」,那這個算不算真正意義的和親。

再有就是貞觀時期,李世民曾經嫁公主給阿史那忠、阿史那杜爾、阿史那摸末執失思力,這個算不算和親。

這幾位結婚的時候,身份都已經是唐朝大臣了,婚也是在長安結的,但他們也確實都是突厥酋長,在突厥有強大的影響力。

所以有些學者認為,這是賜婚,有的學者認為,這是和親。

再有就是突厥的範疇有多大,有的學者把鐵勒和突騎施也劃在了突厥的範疇里,這樣的話鐵勒族的契苾何力、突騎施的蘇祿,就成了突厥和親的案例了。

我個人更傾向於唐朝沒與突厥和過親,或者我們說得更準確一點,就是突厥曾經多次向唐朝求親,但唐朝從來沒和突厥的大可汗,尤其是具有一錘定音能力的可汗和過親。

在這兒,我用一個後突厥的例子來做說明。

後突厥是高宗武后時期,重新崛起於北方草原的突厥勢力,由於王統和東突厥有區別,所以稱後突厥,也叫突厥第二汗國

後突厥崛起的過程中,正好趕上了唐朝的一個動亂期。

這時候西突厥在新疆不斷叛亂,吐蕃在論欽陵的率領下,先後在大非川(670年)、承鳳嶺(678年)、識迦河(689年)大勝唐軍,安西四鎮在670年到692年的22年裡六度易手。再加上,東北方向的契丹、悉、室韋也跟著一起折騰,實在是讓唐朝顧此失彼。

縱觀唐朝的歷史,絕大多數的時候,它都是在多線作戰,這也是唐朝明明在經濟體量上有碾壓優勢,但在局部戰場上卻沒有明顯優勢的原因。

而在唐朝內部,這段時間又恰逢李唐與武周的轉軌期。

武則天為了打擊唐朝舊臣,推動了酷吏政治,一大批鎮邊名將程務挺、王方翼、黑齒常之都慘遭清洗。

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導致後突厥一度非常強勢,對北方邊境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面對多線作戰的困境,武則天選擇了與吐蕃死磕,來保住河西走廊與西域。而對後突厥則以綏靖政策應對,先後封后突厥的默啜可汗為左衛大將軍、歸國公、大單于、立功報國可汗。

並且在萬歲通天二年(697年),應默啜的請求,將北部六州的數千帳突厥降戶送還,還給了谷種4萬斛、雜彩5萬段、農具3千件、鐵4萬斤。

結果武則天的緩兵之計並不怎麼管用,因為這兩位領袖的利益訴求不匹配。默啜可汗心裡想的是先祖的樣子,而擋在他先祖之路上最大的石頭就是李唐,或者武周。

拿到了人員和物資後,默啜不但沒停下撕咬的節奏,反倒加快了對東部的進攻,契丹、奚等部落都在他的打擊下,改投了突厥。


這時候發生了一件特別逗的事兒,默啜準備把閨女嫁給皇帝。

可當時的皇帝是個女的,所以默啜退而求其次,要求是閨女嫁個王爺。

公元698年6月,武則天派他侄孫淮陽王武延秀(武承嗣之子),前往突厥迎娶默啜之女為妃。

結果,默啜可汗火了,對武延秀說:「滾犢子!我閨女要嫁李家皇帝,來個姓武的干毛線?你以為你是哪根蔥?!」[2]

資治通鑑里對這段的記載是,「我欲以女嫁李氏,何用武氏兒耶?此豈天子之子乎?我突厥世受李氏恩,聞李氏盡滅,唯兩兒在,我今將兵輔立之。」

你還別說,默啜可汗還真動手了。

他以「世受唐恩」為由,高舉「奉唐伐周」的大旗,興兵10餘萬,攻襲媯[guī] 、檀(北京密雲)等州,又取飛狐道入河北,陷定州,圍趙州(河北趙縣)。

703年6月,默啜又提出和親請求,這次他指名道姓的要嫁李顯的兒子。但親還沒和上呢,後突厥就進攻了鳴沙(寧夏青銅峽的豐安故城),掠原州(寧夏固原)、會州(甘肅靖遠)等地,搶走了一萬多匹馬。

之後基本就是在按這個節奏重複,後突厥搶一陣就歇會,歇著的時候就求親,歇得差不多了,再搶一陣子。

好在唐朝是當時戰略資源最豐富的國家,看明白默啜是個養不熟的之後,就開始下手搞他。

中宗李顯乾脆寫了個賞格,「能把默啜腦袋送來的封國王,授諸衛大將軍,賞物二千段」。

等到李隆基上位時,唐朝已經完成了對後突厥的戰略布局,西邊的突騎施、西突厥、葛邏祿,東邊的鐵勒諸部、奚、契丹形成了夾擊態勢。

開元四年(716年),默啜被襲而死,傳首長安。

默啜可汗的死標誌著後突厥黃金時代的終結,繼任的毗伽可汗就已經沒什麼能力和唐朝再玩遊戲了,但由於默啜可汗折騰的太兇,導致毗伽可汗屢次求親,李隆基都不答應。

最後這哥們火了,直接開罵!

《資治通鑑》裡記載,毗伽可汗對唐使說:「吐蕃狗種也,悉、契丹本突厥奴也,皆得尚主。突厥前後求婚獨不許,何也?且吾亦知入蕃公主皆非天子女,今豈問真偽。但屢請不獲,愧見諸蕃耳!」

這話翻譯過來就是,吐蕃是個那啥,悉、契丹都是俺家的奴隸!他們都尚公主了,為啥就不嫁給我?我也知道嫁給吐蕃的,都不是皇帝的親女兒,我也不挑不是?現在整的我,出門都不好意思和鄰居打招呼。

說完這個例子,我不知道你們注意到沒有,同樣的一個政治工具,在李隆基手裡,似乎比武則天手裡效果好。

那為啥呢?因為武則天是女的?!

這是因為李隆基時期的唐朝,比武則天時期的武周強,道理就這麼簡單。

所有工具都有一個共性,就是初始的力量越大,工具的加成就越大。

所以強大朝代的和親,比弱小時代的和親,效果要好很多。當弱得都經躺地上裝死狗了,甚至連和親的權利都沒有了。

我知道網上有個流傳甚廣的悖論,就是和親是因為實力弱,被人揍得沒辦法了。

今天我們就用數據來說話,看看唐朝和親案例的年代分布。

我在節目內容簡介里,貼了一張圖表,這是我從《唐會要》的記載中整理出來的,不過我最近發現可能缺了兩三位,不過不影響整體數據,我就按這個數據講了。

這些和親成功的案例中,如果以皇帝來劃分,太宗時期共有6位公主出嫁,除了吐谷渾和吐蕃之外,另外四位就是前面說的可以理解為賜婚的案例;中宗李顯時期1位,就是金城公主;玄宗時期和親最多,達到了8位;肅宗、代宗、德宗、穆宗時期各1位。

從數據上說,初唐盛唐的和親數量,遠高於安史之亂後的中晚唐,難道說初唐、盛唐弱於中晚唐嗎?

咱們前面反覆說過,和親是雙方能夠謀求妥協的產物。

說得直白點就是,雙方誰都沒把握直接用菜刀解決問題。

如果我已經一轉頭把你拍地上了,下一步就是直接掏你的兜,我會等你明白過來,跟你商量兜里的錢分我一半嗎?

靖康之恥的時候,金兵圍著汴梁城,你覺得宋徽宗會想不到和親嗎?

用不著呀!刀都架你脖子上了,直接搶多痛快!和個錘子親?!

唐朝雖然被安史之亂打斷了脊樑,但總算還沒徹底垮了台子,至少和親這個工具還有人追捧。

在唐德宗時期,四朝老狐狸李泌給李适(kuò)出了一條合縱連橫的「困蕃之策」,也就是「西聯大食、北和回紇、東結南詔,則吐蕃自困」。

由於李适當太子的時候,跟回紇有舊仇,對與回紇和親有點心理障礙。李泌為了把事兒辦成,就寫信讓回紇答應五個條件,其中兩條是「稱臣」、「稱子」,結果回紇可汗都答應了。

貞元四年(公元788年)十月,咸安公主(德宗第八女)出嫁後,回紇可汗給德宗的上疏里是這麼寫的,「昔為兄弟,今為子婿,婿半子也。若吐蕃為患,子當為父除之!」(《資治通鑑》卷二三三)

這意思就是,「以前咱們約為兄弟,現在我娶了您女兒,就是您半拉兒子。吐蕃那小子要是再敢揍您,我踢死他!」

還別說,李适這個半拉兒子真挺硬實,之後回鶻汗國新疆和吐蕃展開了50多年的血腥角逐,極大地緩解了隴右防線的壓力。

回鶻的案例可以告訴我們,即便經過了安史之亂的打擊,唐朝擁有通過和親工具來實現政治圖謀的能力。

換句話說就是,在周邊政權眼裡,唐朝依舊是個可以參與交易的對手。

說完了唐朝,我們再來看看吐蕃的和親。

上期咱們講過,曾經與吐蕃和親的政權,包括唐朝、尼泊爾、象雄、党項、南詔、突厥、吐谷渾、突騎施、西突厥和小勃律。

這些參與和親的政權,無一不是吐蕃周邊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勢力。

吐蕃和它們實施和親,要麼是為了穩定一個戰略方向,比如說象雄;要麼是為了加強統治,比如說党項和吐谷渾;要麼就是為了增加與唐朝爭霸的籌碼,比如說南詔、西突厥、突騎施和小勃律。

從政治圖謀的層面上說,唐蕃對和親工具的使用沒有本質的區別,誰都不是因為萌發了真摯的愛情。

二者之間唯一的區別就在於,唐朝從來都是只嫁閨女,不娶媳婦,而吐蕃是既嫁閨女,又娶媳婦。

我在內容簡介裡面貼了一張吐蕃和親的圖,這張圖來自於林冠群先生的論文《唐代吐蕃對外聯姻之研究》。[3]

從圖上可以清楚地看出,娶了吐蕃公主的外部勢力,包括象雄、吐谷渾、突騎施和小勃律,而嫁了公主給吐蕃的勢力包括,象雄、吐谷渾、唐朝、尼泊爾、党項、南詔和西突厥。

就像我們上期曾經說過的,象雄和吐谷渾是其中唯二的雙向和親,既娶又嫁。

唐朝皇帝不娶外族閨女的心理因素,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不外乎是為了保持血統的純淨性,說白了就是華夷之別。張柬之勸武則天時候,說的「自古無天子求娶夷狄女以配中國王者」這句話,足夠有說服力了。

所以默啜可汗想把閨女嫁給唐朝皇帝,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別說當時坐著個女皇帝,就是換個男的也一樣沒戲。


從吐蕃和親的案例上看,似乎吐蕃人不太在意所謂血統的問題。

松贊干布娶了三位外邦的公主,他兒子貢松貢贊娶了吐谷渾公主,要注意這位公主是史料記載中,貢松貢贊唯一的王妃,也就是說王族血脈有混血的嫌疑了。

當然了,現在關於吐谷渾王族的問題還有爭論。咱們在講吐谷渾的時候說過,藏文里的「阿豺」(阿夏)被認為是對吐谷渾的稱呼,但也有學者認為「阿豺」是另外一個族群和吐谷渾王室沒關係。

這個族群老早就和吐蕃人發生了聯繫,最後融入了吐蕃。[4]

再往下的赤都松贊娶了西突厥公主,赤德祖贊娶了金城公主、西突厥公主、南詔國的公主。

這麼看起來,似乎吐蕃人確實不太在意血統論的問題,那這是不是真的呢,我們再來看一個表格。

這個涉及吐蕃王妃及外嫁公主的表格里,有一個很隱蔽的信息。

就是上面這一欄,吐蕃王朝早期的贊普差不多都有都有對外和親的現象,但下面一欄吐蕃晚期的贊普,和親幾乎戛然而止,一個都沒有。

從松贊干布到赤德祖贊的時間範圍是公元629年到755年,在這一百多年裡,吐蕃和親堪稱是「全球化的典範」,又娶媳婦,又嫁閨女,忙得熱火朝天。

但到了赤松德贊到朗達瑪這段,閨女也不嫁了,公主也不娶了,一門心思研究自己家的大閨女。

那麼這是為什麼?

為什麼在這件事兒上吐蕃會有如此大的變化?!

咱們剛才說唐朝公主和親的案例,在安史之亂前大量公主參與和親,等到安史之亂後和親數量銳減。

這個數據變化說明,國家實力強的時候,和親工具有更明顯的效果加成。

但這理論放在吐蕃身上明顯不符合,因為吐蕃王朝實力鼎盛的時代在赤松德贊時期,而正式從他開始,吐蕃和親的案例銳減。

這種現象該如何解釋呢?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這樣解釋,唐朝和吐蕃的國家狀態不一樣。

唐朝的崛起是以迅速幹掉上任老大為基礎的,也就說唐朝基本是以榜首大哥的身份出現。而吐蕃崛起的過程中,時任霸主一直都在,所以吐蕃的身份是挑戰者。

在吐蕃疆域擴張的過程中,通過和親來獲得支持是個很有效的手段,等帝國疆域達到了極大值,和親工具的效果就不太明顯了。

因為剩下的死硬分子,都是不能和親手段拉攏的貨了。

就比如說,吐蕃能跟唐朝商量,我嫁你倆公主,你把河西走廊讓給我唄!

或者跟回鶻商量,咱倆和個親唄,你去北方草原吧,新疆就別跟我這兒折騰了!

另外一點就是,從赤松德贊開始,贊普再也不娶外面的公主了,王妃基本被納囊、蔡邦、沒廬、屬盧琛氏這五大氏族包圓了。

這說明當時的吐蕃的政治矛盾,已從外部關係轉向內部博弈,姻親這個工具被主要用來平衡國內的勢力,形成一個穩固的執政基本盤。

於是我們就能看到,中晚期的吐蕃政壇再也沒出過權相,「尚」與「論」的權利博弈,最終以「尚」壓過「論」而告終。

那麼我們就要問這樣一個問題了,吐蕃在達到鼎盛期以後,再也不娶外域的公主。

這能不能說明,隨著吐蕃國家地位的提高,它內部也出現了所謂「華夷之別」呢?!

這個問題留給大家來思考吧!

咱們用了兩期的篇幅來講了和親制度,在講的過程中,主要案例都是用的唐朝,這是因為吐蕃在這方面的記載非常少,所以我只能用唐朝案例來說明問題。

應該這麼說,在國家層面上,唐蕃在使用和親工具上沒有本質的區別,唐朝的例子基本可以套在吐蕃身上用。

由於咱們這是個語音類的節目,為了保證節目的效果,在內容的系統程度上,沒有文字版的好。如果大家想更系統的了解唐朝的和親制度,我建議大家去看以前我寫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唐朝公主和親的政治性選擇》,應該在網上還能搜的到。


這期講到這裡可以說就算講完了,說真的雖然我努力把和親講得輕鬆一點,但這個話題都算是個比較沉重的話題。

那麼最後的最後,我來講個挺逗的案例,來作為本期的結尾。

曾經參與和親的寧國公主是唐肅宗李亨的次女,根正苗紅的正牌公主。她在唐朝國內先後嫁給了兩位大臣,結果這倆哥們很快都掛了。

李亨一看,你這是命硬呀!

就跟閨女說:「你趕緊老實兒在家待著吧,別搖哪亂走了,再這麼嫁下去,我朝里沒人了!」

可不久之後,回紇來求親了。

李亨一想,得了,你也別在國內禍禍了,去回紇禍禍吧。就把她嫁給了回紇葛勒可汗。

回紇可汗尚了唐朝公主老高興了,都說:「唐天子將真女嫁來,這是看得起回紇呀。」(「唐國天子貴重,將真女來。」)

結果,沒多久回紇可汗也死了。

按照回紇的風俗,未亡人是要殉葬的,回紇大臣就找到寧國公主,對她說:「唐朝乃禮法之地,入鄉隨俗才是正理!要不您也陪個葬吧!」

這要是換成其他朝代的公主,估計早就嚇堆了,可寧國公主真不是一般戰士。

她聽完以後火了,指著回紇大臣的鼻子說:」入個錘子俗,你們娶我那是仰慕大唐的禮法。按大唐的禮法,夫婿死了,服喪三年,這事兒我熟!你們要是不按中國的曆法,不遠萬里跑唐朝娶媳婦幹嘛?!」

(「我中國法,婿死,即持喪,朝夕哭臨,三年行服。今回紇娶婦,須慕中國禮。若今依本國法,何須萬里結婚。」《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二》)

這一頓夾槍帶棒的噴,把回紇大臣都崩得沒詞兒了。

最後,寧國公主以刀割面,行「剺面大哭」之禮後,回到了唐朝。

這個死了老公,還能回來的案例,大概在中國歷史上也是極其罕見的了,我估計也只有唐朝的公主能幹得出來。

好啦,有關和親的內容就講到這裡啦,下一期咱們真的真的真的要開始講文成公主了!


參考書目:

[1]、《試論判定政治聯姻的標準問題—以唐與突厥「和親」研究為例》_劉興成;

唐與突厥「和親」問題,已有很多學者做過深入研究,並取得了豐碩的研究成果;但是由於研究者所持有的判定政治聯姻的標準不統一,所以他們在研究對象的選取方面存在較大差異,從而使得當前唐與突厥「和親」研究顯得十分混亂和矛盾。判定政治聯姻的真正標準實際上包含三個缺一不可的方面:必須有婚姻內容,或者說,必須有女人參與;發生於不同政治實體之間;當事雙方要以婚姻關係為基礎確立相應的姻親名分。

[2]、《唐與突厥和親述論》_崔明德;

默啜可汗(694--776年)是「後突厥」的一位首領。

武則天在696年討契丹時,曾冊立默吸可汗為遷善可汗、歸國公。不久.默吸帶兵攻打唐的靈、夏二州。

聖曆元年(698年),默嚷上表武則天,請求做她的乾兒子,並願將自己的女兒出嫁唐朝建立和親關係。和親條件則是唐必須歸還六州降戶和單于都護府;唐還要給突厥谷種10萬斛,農器3000具,鐵數萬斤。武則天感到這些條件太苛刻,沒有答應。默啜大怒,拘捕唐朝使者司賓卿田歸道,並準備加害於他;武則天十分恐懼,同意答應一切條件與突厥和親。

張柬之見狀,上奏武則天說:「自古無天子求娶夷狄女以配中國王者」。

武則天沒理張柬之,而是採納了納言姚疇等人的建議,令淮陽王武延秀前往突厥和親。

武延秀是魏王武承嗣的次子,於是年六月離開長安。同行者還有豹韜衛大將軍閻知微、右武威衛郎將楊齊莊。八月,當武延秀一行到達黑沙南庭時,默吸可汗對閻知微等人說:「我女擬嫁與李家天子兒,你今將武家兒來,此是天子兒否?我突厥積代已來,降附李家,今聞李家天子種末盡,唯有兩兒在,我今將兵助立。」

於是拘禁武延秀,挾迫閻知微入寇趙、定二州。戰鬥中還臨時尊稱閻知微為南機可汗,「以示華人,自河以北蕭然」。

默啜越戰越勝,越勝越傲,移書朝廷:「與我蒸谷種,種之不生,一也。金銀器皆行濫,非真物,二也。我與使者排紫皆奪之,三也。增帛皆疏惡,四也。我可汗女當嫁天子兒,武氏小姓,門戶不敵,周冒為婚,五也。我為此起兵,欲取河北耳。在這場戰爭中突厥坑殺男女八、九萬人,他們從五回道北撤時,「所過人畜、金幣、子女盡剿有之』,唐將驚慌失措,根本不敢與之交戰。

閻知微回到長安後,武則天令酷吏斷其骨分其肉,誅滅九族。神龍元年(705年),默啜可汗請求和好,唐藉機把武延秀要回長安。

武延秀在突厥生活了七、八年,已學會了突厥語言,會唱突厥歌,能跳突厥舞,頗受皇后之女安樂主公的青睞。所以,安樂公主的丈夫武崇訓一死,武延秀就和安樂公主結為伉儷。

[3]、《唐代吐蕃對外聯姻之研究》_林冠群;

[4]、《阿夏與吐谷渾史實考證——兼論青海都蘭熱水2018血渭一號墓出土印章》_華桑扎西、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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