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中不得不注意的幾個問題(三)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 發佈 2022-05-11T12:40:59.195519+00:00

一、拆遷後補償的房屋什麼時候可以買賣?答: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若是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便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交易;若是國有土地性質安置房,則分為三種情況。1、土地性質為出讓的,在獲得房產證後即可自由交易。

一、拆遷後補償的房屋什麼時候可以買賣?

答: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若是集體土地性質的拆遷安置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便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交易;

若是國有土地性質安置房,則分為三種情況。1、土地性質為出讓的,在獲得房產證後即可自由交易。2、土地性質為劃撥的,雖然私下可自行買賣,但土地管理部門難以辦理產權變更登記,購買後的實體權利也難以保障。3、和政府共有產權房屋,在房屋所有權人取得房產證的5年後,以政府共有部分購買贖回為前提,就可以自由上市買賣。

二、房屋拆遷補償屬於哪個部門管?

答: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徵收拆遷應當由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所以通常是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徵收與補償。最簡單的判斷方式,便是查看在當地公示的拆遷公告,上面會註明。


三、農村多處房屋拆遷能否全部獲得補償?

答:首先要看多處房屋屬於哪種情形。

1、先看是否超過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所規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多處宅基地房屋面積相加後,在規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範圍內的房屋部分能全部獲得補償。

2、若是因為老人去世,子女通過合法繼承的方式取得現有房屋的這種情形,就不受前面所述的宅基地面積標準的限制,子女依法對房屋享有所有權,在拆遷中可以獲得補償。

3、若是以為歷史遺留問題,或者房屋管理部門內部變動、交接等方面出了問題,對房屋所有權人來說屬於不可抗力而無法避免,最終造成一戶多宅情況的發生,這種情況下在拆遷中也應當獲得多處房屋的合法補償。

四、房屋拆遷院子有沒有補償?

答:在徵收拆遷中,只要是享有合法權益,無論是院子還是圍牆等其他部分,均應當獲得補償。

對於院子部分,有一個單獨的法規,便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徵收國有土地上房屋時是否應當對被徵收人未經登記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補償的答覆》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中,應將當事人合法享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院落、空地面積納入評估範圍,按照徵收時的房地產市場價格,一併予以徵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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