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買買讓她暫時忘記了煩惱,直到有一天……|今晚九點半

濰坊檢察 發佈 2022-05-12T19:22:24.787317+00:00

月薪2000元支撐不了她買買買的「富婆」生活她開始債台高築當一筆公款轉到其帳戶時身為會計的她決定不入帳……「經過整改,我們村委會的財務、印章管理規範多了,感謝檢察機關指出了我們村級財政管理存在的漏洞,並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4月19日,在江蘇省丹陽市檢察院檢察官下網格活動中,

月薪2000元支撐不了

她買買買的「富婆」生活

她開始債台高築

當一筆公款轉到其帳戶時

身為會計的她決定不入帳

……

「經過整改,我們村委會的財務、印章管理規範多了,感謝檢察機關指出了我們村級財政管理存在的漏洞,並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建議……」4月19日,在江蘇省丹陽市檢察院檢察官下網格活動中,A村村委會主任潘某對該院檢察官魏巍說道。

沉迷於買買買,A村村委會會計耿某刷爆信用卡,還在幾十個網絡平台借了款。為還債與繼續買買買,耿某利用村委會財務管理及印章保管存在的漏洞,半年間借職務便利侵吞村委會資金58萬餘元。直到村里進行財務審計,該事件才浮出水面。

過度消費,她債台高築

2018年,耿某通過應聘進入丹陽市A村村委會擔任婦女主任一職。「我去了村委會之後,家庭關係不好,我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開始無節制地消費。」耿某說,買買買的「富婆」生活讓她暫時忘記了現實中的煩惱。

「那時我的工資一個月只有2000多元,丈夫和父母都不給我錢花,我名下也沒有存款,沒錢的我就向朋友借錢、刷信用卡,慢慢地發展到在幾十個網絡平台上借款,債務越滾越大,具體欠了多少錢我記不清了,但總有人來讓我還錢。」一邊是消費帶來的快樂,另一邊是催債導致的巨大壓力,夾在中間的耿某被「拉扯」得喘不過氣來。

2019年11月底,因人事調整,耿某成為了A村村民小組組級現金會計。根據規定,A村下屬20餘個村民小組的組級財務均由村委會統一管理。耿某不但能接觸到所有村民小組的現金,還負責保管村民小組的空白現金支票,這為她還債提供了「便利」。

2020年1月初,一筆錢「送」到了耿某面前。「那天,村支部書記找到我,轉了12.5萬餘元到我的帳戶,並介紹說這是村民小組的土地流轉款、魚塘租金款,讓我儘快把錢存到村民小組帳戶內。」耿某交代說,收款後她立即開具發票交給了對方。根據工作流程,她需要到銀行網點將這些錢存入村民小組帳戶,並領取存款憑證入冊保管,但萌動的貪慾讓她打起了這筆錢的心思,隨後她將這筆款項全部私吞。

公家帳戶成為她的「小金庫」

第一次得手後,耿某擔驚受怕了一段時間,見沒人發現此事,她的膽子逐漸大了起來。同月中旬,當同事將2.6萬餘元的土地流轉款轉進其帳戶、讓她存入村民小組帳戶時,她再一次將這筆錢占為己有。

考慮到不可能經常有錢款「送上門」,耿某便動起了「取款」的心思。耿某供述道:「村民小組的現金支票平時由我保管,用現金支票取現時,需要我先手寫收款人、金額等項目,然後加蓋村民小組的公章和村支部書記的私章,而這兩個章都是由主辦會計保管的。」

2020年1月下旬,村里需要支取現金,於是耿某便填寫好現金支票找主辦會計蓋章。「當時主辦會計在大廳里忙,她就把她辦公室的鑰匙給我了,讓我自己去蓋章。」感覺有機可乘後,耿某便多拿了幾張空白現金支票私自蓋了章,在此後半年不到的時間裡,她又兩次利用主辦會計的信任或趁其不在,偷偷在空白現金支票上加蓋印章。耿某先後11次至銀行網點支取現金共計42.9萬餘元。

組織調查發現端倪

2020年7月初,耿某得知鎮紀委將會同相關部門對A村組級財務進行會審,她便主動向村支部書記交代了自己私自使用村民小組資金的情況。村委會對資金帳目初步清算後認定其職務侵占數額為38萬餘元,耿某於當月退還38萬餘元並辭職離開。

2020年11月,主辦會計發現部分組級財務帳目有疑問,存在20餘萬元短缺。經村委會通知,耿某再次到場對村委會財務進行核對,承認存在的20餘萬元短缺系自己造成,後寫下欠條。同年12月,鎮紀委對耿某進行了黨紀立案審查。2021年9月初,丹陽市監察委員會對耿某涉嫌嚴重違法一案立案調查,並於當月底將案件移送丹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2年1月,經丹陽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綜合自首、退贓、認罪認罰等情節,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耿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7萬元。耿某未提出上訴,判決已生效。

檢察官為案發地鄉鎮所轄9個村的村支部書記及村委會會計等人員開展以案釋法警示教育活動。

案件雖然辦結,但風險點仍未根治。針對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發現的A村財務管理及印章保管不規範、監管不嚴,關鍵崗位監管缺位等問題,丹陽市檢察院於2月25日向A村村委會送達檢察建議書,提出建立印章審批使用制度、定期審查財務帳冊及帳面資金、規範資金使用審批程序等6條建議。收到檢察建議書後,A村村委會非常重視,當即細化舉措,進行整改。自4月18日起,丹陽市檢察院結合該案開展檢察官下網格以案釋法警示教育活動,以期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效果。(檢察日報 管瑩 林嘉欣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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