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美如玉——淮安歷史名人、清代循吏丁如玉二三事

三省齋主人 發佈 2022-05-20T13:03:19.226934+00:00

——淮安歷史名人、清代循吏丁如玉二三事。丁如玉,字在衡,號少溪,江蘇淮安人,明代狀元丁士美的第七世孫。

士美如玉

——淮安歷史名人、清代循吏丁如玉二三事

丁睿


丁如玉(1746-1830),字在衡,號少溪,江蘇淮安人,明代狀元丁士美的第七世孫。乾隆辛卯年(1771年)鄉試中舉,後歷任江西永豐、玉山縣令,廣東雷州府同知、澳門同知、廣州府同知,歷署韶州、南雄、肇慶、惠州四府,攝廣、韶、南兵備道,此外還多次擔任江西、廣東鄉試考官,誥封「奉政大夫」。

《咸豐清河縣誌·人物》有關於丁如玉的記載,《御書堂丁氏族譜》中收錄了丁如玉的誥命、墓志銘等文章。從這些資料所記載的事實可以看出,丁如玉為學勤勉、為官勤廉、為人剛直,堪稱淮安歷史上湧現的傑出人物之一,也是從淮安走出的循吏代表,現將其為學、為官、為人事跡簡要介紹如下。

丁如玉自幼受到御書堂丁氏良好家風的薰陶,繼承了先祖丁士美的優良品格和政治抱負,立志有功於社稷百姓。儘管少年時家裡十分貧困,窮到「日不再食」,就是每天只吃一頓飯,但是他堅持「危坐誦詠」,不墜青雲之志,十分好學上進,終於在25歲時考中舉人。因經濟條件限制,丁如玉沒能持續讀書考進士,而是通過拔貢進入國子監繼續深造。乾隆辛丑年(1781年),丁如玉在國子監貢生大考核中獲評為第一等,被派往江西永豐縣擔任縣令。無論是青少年時代還是進入國子監後,他都能刻苦學習,精進勤勉,堅持不懈,「學而優則仕」,終於有了報效國家、服務百姓、展示才幹的機會,他一生精彩奇特的從政故事就此拉開帷幕。

到永豐縣上任不久,丁如玉就遇到一件十分棘手的事。縣裡有個豪強叫王士俊,與他的哥哥爭奪財產。明明是他哥哥有理,王士俊卻害死了哥哥想侵吞財產。丁如玉到任後,明察暗訪,得知實情,決定抓捕王士俊。王為侵占巨額財產,不惜向丁如玉賄賂萬兩白銀。丁如玉拒絕巨額賄賂,堅決要抓捕罪犯。王又向丁如玉的上級疏通,上級發文要丁如玉將案件上交處置,丁如玉堅決不同意,逐一駁回了上級的指令。王又到京城,通過老鄉以賀壽的名義,向丁如玉的座師彭元瑞送了三百兩黃金。彭元瑞(1731-1803),字掌仍,江西南昌人,乾隆二十二年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協辦大學士,曾擔任《四庫全書》副總裁。彭元瑞對送禮的人說:「丁如玉的為人,我很清楚,想讓我用師生之誼來干涉他的公務,真是打錯算盤了。」王走投無路,為求一線生機,故意讓自己的兒子在京城擾亂滋事,想通過此舉接觸到高層官員。之後,朝廷派出巡按御史穆某到江西徹查此案,最終,王士俊被正法。事後,穆御史稱讚丁如玉秉公執法,對他說:「吾在京師即聞君清直,名不虛也。」丁如玉能不畏豪強,不懼上司,頂住壓力,為民除害,體現了他堅持依法辦事,敢於嚴格執法,剛正不阿的為政風格和做事原則。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台灣發生動亂,朝廷派大軍前往征討。上級要求有關各縣征繳軍糧三千石,丁如玉很快按時完成了軍糧征繳任務,而鄰縣吉水縣卻沒有完成任務。知府讓丁如玉借米給吉水縣,丁如玉因為本縣餘糧不多,而且還要預防其他應急狀況,沒有同意借糧。知府向江西布政使告狀,布政使認為各縣守土有責,各負其責,肯定了丁如玉的做法,還反問知府為什麼鄰縣有糧而吉水沒有。從此事可以看出,丁如玉做事雷厲風行,效率高,執行力強,同時,能堅持原則,立場鮮明。

調任江西玉山縣令後不久,丁如玉就候補太原府同知。恰好此時玉山縣城牆被洪水衝擊損壞,需要整修,上級要求丁如玉及新來的縣令分別上報經費預算。丁如玉上報的預算經費是三萬多兩白銀,而新來的玉山縣令上報的是七萬兩。於是,上級要求丁如玉繼續留任玉山縣令,直到城牆完工,新縣令則被上級彈劾罷免。玉山縣城牆修建的質量很好,數十年後仍在發揮作用。由此可見,丁如玉能精打細算,實事求是,不浪費國帑,冒領貪墨。

時隔不久,丁如玉到廣東任職,先後任雷州、澳門同知。這兩地都臨近大海,海上盜賊猖獗。丁如玉奉命緝拿海盜,每有抓獲,必定嚴查細審,不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冤枉一個好人,有時甚至顧不上吃飯。丁如玉嚴格執法的作風一如既往,最終的審判沒有一起冤假錯案。

不久,丁如玉又任廣州府同知。此時的廣州經濟繁華,是膏腴之地,官場上流行輕裘肥馬,錦衣玉食,奢靡之風很盛,連官員的僕從都很奢華。丁如玉一貫節衣縮食,儉樸度日,與人相處淡淡如水,參加應酬也是莊重肅穆。不苟言笑,也不受官場奢靡之風影響,參加公務活動都是簡陋的轎子、粗布的衣服,只有一個年老的僕從跟隨。同僚都在背地裡嘲笑他,輕侮他,遇到疑難或重大案件,都推給丁如玉處理。沙河鎮出現了一起水田爭水的案件,土豪羅某依仗自己家大業大,還有朝廷贈四品官銜,強行將上游的水斷流,不讓下遊人家用水,並且在公堂之上猾狹狡辯,干擾司法,丁如玉泰然處之,不畏豪強,秉公執法,依法處置了羅某,其他官員對他很服氣。單從不貪圖享樂、不追求奢靡這一點看,丁如玉也是很值得敬佩的一名官員。對於當下的幹部隊伍作風建設,也是有教育意義的。

任韶州知府時,丁如玉重新審理了前任判決過的一個案子:有一個叫劉秉福的,被鄰居誣陷為通匪大盜,關進獄中很長時間。丁如玉仔細審核後,認為劉冤枉,應該無罪釋放。廣東省按察司想維持原判,維護前任聲威,丁如玉堅持原則,連在原判基礎上減輕處罰也不同意。最終,按察司將案件上報刑部複議,刑部認可丁如玉的判決,否定了原判。丁如玉既能不徇私情,為民除害,也能秉公執法,為民伸冤,稱得上是明鏡高懸、執法如山。尤其是後者,更值得肯定和學習。

最具傳奇色彩的是,丁如玉任肇慶知府不久,下轄的陽江縣有一名叫仇大欽的江湖大盜,糾集了萬餘人,想占據縣城,圖謀不法。這件事被官府偵緝到消息,匪徒們想提前行動,肇慶守備已帶領三千軍士前往鎮壓。丁如玉擔心大規模軍事行動會造成很大傷亡,搞不好激起更大的民變,於是決定趁夜乘小舟只身前往陽江城,召集陽江青壯年千餘人,曉以大義,喻以利害,說得慷慨激昂、義正辭嚴,在場的千餘青壯年十分感佩,紛紛願意跟隨丁如玉擒拿賊寇,效力國家。隨後,丁如玉坐鎮指揮,從容不迫,指揮這千餘人將仇大欽等二十多名聚眾謀反的首要分子捉拿歸案,還有被脅迫鬧事的百餘人也被擒拿。就這樣,一個地方最高長官,面對極為嚴峻的形式,單騎赴險,直入虎穴,不傷一兵一卒,不費軍餉國帑,解決了一次巨大的治安危機,維持了社會穩定。真可謂智勇雙全,膽識過人,體現了極大的責任擔當、不怕危險的膽略和為國為民的情懷。

在南雄、韶州、惠州知府任上,丁如玉還智擒歸善縣的陳亞本、博羅縣的陳爛屐等賊寇,協助朝廷欽差大員平定了永安縣鐵籠嶂占山為王的草寇。丁如玉雖是文官,但在處置軍務時,能指揮若定、從容不迫,對軍務應對自如、裁答如流,體現了極強的指揮才能。

丁如玉值得敬佩的地方還表現在對待其他官員的態度上,這裡略述幾件事。

在處置永豐縣王士俊案件後,那個曾受王士俊賄賂的上司害怕受牽連,暗中向丁如玉囑託為他遮掩。丁如玉說:「吾不可以徇私情,然落井下石也不為也。」丁如玉這樣做並不是不講原則,包庇違法官員,因為上級受賄之事一來沒有真憑實據,二來也不是自己的職權範圍,這樣處理也不為枉法。

惠潮嘉道御史胡克家與丁如玉有矛盾,想彈劾丁如玉,廣東布政使吳俊對胡克家說:「你剛到任,就要彈劾一位廉潔奉公的官員,別人會怎麼議論你呢?」胡克家就沒敢那樣做。後來,胡克家因貽誤軍需被追究,處罰胡薪俸三萬兩,充作軍費。丁如玉不計前嫌,向上級請求從輕處罰說:「胡克家是一位廉潔的官員,不要說三萬兩,三千兩也拿不出來啊。」上級是個欽差大臣,懷疑丁如玉袒護包庇胡克家,丁如玉把兩人之前的嫌隙矛盾說給欽差,欽差才理解了丁如玉的做法。別人很奇怪,說這個人不是與你有矛盾嗎?你為何這樣替他求情?丁如玉回答:「與如玉有隙者,私情也。為國家惜人材者,公義也。」丁如玉此舉可謂公私分明,識大體、明大義,胡克家聽說後,慚愧不已,登門謝罪。兩人頗有戰國時廉藺遺風。

惠州歸善縣陳亞本聚眾鬧事的時候,當時的惠州知府伊秉綬向上級請求調兵彈壓,上級沒有及時派兵,以致事態擴大。此事卻讓伊秉綬背了黑鍋,被撤職入獄,準備流放。丁如玉繼任惠州知府,經過調查認為伊秉綬有責任,應該受到處罰,但不至於撤職查辦,想辦法盡力營救他。伊秉綬平時勤政愛民,官聲很好,惠州百姓數千人也為他鳴冤叫屈。最終皇帝下旨,伊秉綬被免於充軍,釋回原籍。後來,伊秉綬又被重新啟用,在淮安任職代理江南河庫道,職掌河湖工程漕務、海防收放錢糧等。淮揚洪水泛濫,下游州縣農田民舍俱被水淹,伊秉綬奉命賑濟難民。風雨洪水中,他撐了小船,逐戶訪問災民,災情登記在冊,賑濟銀米皆自親給,以「不辭勞瘁,撫恤得宜」聞於朝廷,不久任揚州知府。

伊秉綬是有名的書法家、纂刻家,丁如玉曾贈送給一塊端硯給他。後來,伊秉綬在此硯上親銘「丁少溪守端州贈此石,後救吾大難毋忘石交」十八個字,此硯銘文拓片一直流傳至今。若干年後,伊秉綬途徑江西玉山縣,念及當年丁如玉在此為官三年,修建了城牆,感慨萬千,寫了一首詩《玉山縣懷丁少溪司馬如玉》(見《留春草堂詩鈔》卷六第761頁),更印證了他與丁如玉之間的金石之交。丁如玉父親去世,伊秉綬為丁父撰寫了墓志銘,兩人成為生死之交,兩家也成為了世交,結成通家之誼。更值得一提的是,丁如玉去世後的墓志銘是伊秉綬的兒子、浙江遂安縣知縣伊念曾撰寫的。一對父子為另一對父子分別撰寫墓志銘,也成為士林的一段佳話。

高要縣令張某因故虧空了公帑,丁如玉了解情況後認為情有可原,沒有責罰他,還替他出了一千餘兩銀子抵上了虧空。丁如玉這種急公好義、救人急難的慷慨氣度,有古孟嘗君之風。

除了忠於國家、勤於國事,除暴安民、嚴格執法,丁如玉還做到忠孝兩全,急流勇退。父親去世後,他回鄉丁憂,從此歸隱鄉間,一心服侍老母親,不再復出做官。他在家鄉閒居,交往謹慎,注重晚節。他不過問地方上的是是非非;出門坐牛車,不講排場;時常手不釋卷,居敬持恭。他對有益於百姓和讀書人的事很熱心,對家鄉的教育事業十分關心。道光四年十一月,清河縣學宮重修工程竣工,丁如玉撰寫《重建清河縣學宮記》一文,紀念此盛事。《墓志銘》記載他「嘗創修清河縣文廟,觸寒暑,往來三年不倦,廟成自為碑文以紀,年八十矣。」耄耋之年仍然不知疲倦,拳拳熱心,令人感佩。

丁如玉在世時,他的祖父母丁楠、潘氏,父母丁行舉、周氏,妻子高氏、繼妻吳氏都得到了朝廷的封贈誥命,可謂榮宗耀祖。在家風家教上,丁如玉也值得學習。他辭官回鄉後,時常教導晚輩恪守本分,勤儉持家,還讓他們放豬牧羊,傳承良好家風,三個兒子都成為了太學生,幾個女兒都嫁給了書香門第,其中一位女婿叫高士魁,道光乙丑年進士,官至四川蓬州知州。

誥命詔書稱讚丁如玉「禔躬恪慎,蒞事精勤,分雙旌五馬之榮,襄六典九條之治,詰奸宄而克靖,礪廉隅以自精」,後人評價他「智以弭變而立心則誠,厚以接物而燭理則明。出則干城,處復儒生。安坐不聞雷霆之驚,矢志不愧江漢之清。彼威惕而利疚,曾何足為重輕」,都是恰如其分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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