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房養老」騙局丨CCTV13《法治在線》

京法網事 發佈 2022-07-16T06:33:21.317399+00:00

「老有所依」是我們每個人的嚮往。

「老有所依」是我們每個人的嚮往。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養老的方式也越來越多樣,除了每個月的養老金,「以房養老」也成為了熱門話題,而一些不法分子也開始打著以房養老的幌子對老年人實施詐騙,他們以零成本、零風險、穩定高額收益為誘餌,將不明真相的老年人一步一步帶進了精心設計的騙局當中,不少老人因此錢房兩空。北京三中院幹警裴冀鵬做客CCTV13《法治在線》,帶大家一起了解這起養老詐騙的案件。

案情回顧


這起案件的被害人是家住北京市朝陽區的劉先生,對他實施詐騙的是一名叫柴某的男子,劉先生說,這個柴某是通過電話跟他聯繫的,自稱是北京某資產管理公司養老服務板塊的負責人,想推薦公司的「以房養老」項目給他,還表示可以提供上門服務。由於劉先生對於這家公司的以房養老項目有所耳聞,因此就信以為真。

通過測算劉先生發現,如果用自己的房屋參加這個以房養老項目,每個月可以拿到上萬元的養老金。幾番思考後,劉先生最終下定決心加入了這個以房養老項目。隨後柴某找來了兩名放貸人,在柴某的安排下,劉先生和兩名放貸人分別簽訂了一份300萬和一份200萬的房屋抵押貸款合同,很快500萬元的貸款匯入了劉先生一家的帳戶內。

此時的劉先生並不知道,他正在一步一步落入柴某的圈套之中,隨後柴某提出,按照以房養老協議,這500萬元的貸款要轉入到公司的理財帳戶進行統一投資投資,於是他用POS機分九次將這500萬元貸款全部提走。



然而一個月過後,到了該返利的日子,劉先生並沒有收到所謂的養老金,反而收到了兩名放貸人的催款通知,要求他儘快支付貸款的利息,這時的劉先生才感覺到出了問題。

接到報案後,北京朝陽警方迅速展開偵查,發現劉先生通過房屋抵押貸出來的錢並沒有進入這家資產管理公司的財務系統,而是被轉入了柴某自己控制的帳戶中。



此外,兩名放貸人與這家公司也沒有任何關係,他們是柴某以介紹房屋抵押貸款業務為由騙來的,誤以為劉先生需要貸款,這才與劉先生簽訂了房屋抵押貸款合同,並將500萬元打進了劉先生一家的帳戶內。


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柴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罰金人民幣二十八萬元,並對查封、扣押在案財產依法處理。



被告人柴某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北京三中院經二審審理認為,上訴人柴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經審查:根據涉案銀行卡交易明細等證據,被害人房屋抵押貸款480餘萬元均已轉入柴某名下銀行帳戶並通過網絡支付形式被轉移。柴某實際控制、支配著上述款項。柴某有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行為,被害人系陷入錯誤認識處分的涉案財物,柴某的行為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一審法院判決認定柴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近年來,有不少不法分子以「投資養老」「以房養老」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誘騙老年人辦理房產抵押,再把借來的錢拿去買其推薦的理財產品或直接據為己有,實質是騙取百姓「養老錢」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這與國家倡導的「以房養老」有著本質的不同:

從2013年至2018年,國務院、保監會、銀保監會發布了相關發展養老服務的文件,提出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也就是「以房養老」推廣全國。國家倡導的「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主要是指老年人將住房反向抵押給保險公司,從而每月領取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金,是一種商業養老保險業務。老年人直接和金融機構簽保險合同,把借來的錢放在有國家金融機構牌照的公共帳戶內。



本案中涉及的某公司所謂的「以房養老」,則是老年人與放貸人簽訂房屋抵押貸款合同,以高額利息向小貸公司或其他個人抵押貸款,將借來的錢轉入公司或個人帳戶,每月老年人需付給放貸人利息,雖然公司聲稱代替老年人支付利息,但是根本無法保證安全,一旦公司資金鍊斷裂無法支付利息,老年人沒有按時還款就會面臨違約,失去房產,房財兩空。

另外,當下很多非法集資案件中,不法分子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 ,以國家政策名義,誘使老年人抵押房產以獲得出藉資金,再用所獲資金購買其所謂的「理財產品」並承諾給付高額利息。這種「抵押-借貸-理財」方式操作流程多、參與主體亂、投資風險高,不符合絕大多數老年人的風險承受能力。大家要注意的是,所謂「理財產品」很可能是虛假的,借來的錢最終進了非法集資機構的口袋。老人們本是想著用房子換來更好的養老,更舒適的晚年,不成想,努力了一輩子掙的房子在短短時間內化為烏有。所以,老年人一定要謹記投資有風險,慎入投資市場,切勿相信所謂「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等宣傳,結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正規金融機構購買理財產品,涉及房產等重大財產處置,不要輕易嘗試。



建議老年人在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前,對熟人介紹要抱有警惕,在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前多與子女商量,多諮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對投資活動的真偽、合法性進行判斷和了解,防範不法分子詐騙侵害。如果發現被騙,一定要第一時間到公安機關報案,在還可以撤出投資的情況下,要果斷撤出,絕不能存在僥倖心理。


視頻來源:CCTV13《法治在線》

供稿:北京三中院

記者:劉欣元 劉建輝

編輯:趙美蘭 姚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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