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大成物業被北京新方向中心業主投訴:多收電費、違規出租

房天下資訊 發佈 2022-08-17T18:28:17.499079+00:00

中國網財經8月16日訊(記者魏國旭 舒越)被指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出租人防空間牟利、電費「應將未降」,北京新方向中心(豐臺區郭公莊中街20號院)所屬的物業公司北京金隅大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隅大成物業」)被相關業主投訴。

 中國網財經8月16日訊(記者魏國旭 舒越)被指在未經業主同意的情況下出租人防空間牟利、電費「應將未降」,北京新方向中心(豐臺區郭公莊中街20號院)所屬的物業公司北京金隅大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隅大成物業」)被相關業主投訴。

  對於出租人防空間相關事宜,金隅大成物業給到中國網財經記者的回覆是「不接受採訪」,而對電費一事,金隅大成物業表示「相關業主已經向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關事宜以司法判決為準」。

  未經業主同意計程車庫

  近日,有北京新方向中心業主告訴中國網財經記者,金隅大成物業未經全體業主同意,自2018年起將地下三層人防空間出租給二手車商,並稱該商戶在此處私拉電線進行汽車買賣和維修,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停車場內接出的電線

  一位律師告訴中國網財經記者:金隅大成物業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若物業公司未經業主大會通過授權,擅自將共用部分出租經營,屬於無權處分,出租經營協議無效,業主委員會可以物業公司侵權為由要求物業公司停止侵害,恢復原狀,並賠償損失。

  該業主出示的相關文件顯示,北京新方向中心共有804個車位,其中包括地下二層的481個產權車位和323個人防車位。就規模來看,北京新方向中心屬於「大型車庫」,項目自身規劃了三個出入口。根據住建部公布的《車庫建築設計規範》規定:小型車庫可設置1個出入口;大中型汽車庫,車輛出入口不應少於2個;特大型汽車庫,車輛出入口不應少於三個。

  但根據上述業主的說法:「此前該地下停車場曾長時間僅開放一個通道,今年春節後才增開了一個通道,將出入口分開。」中國網財經記者在該出入口看到,目前路面上還殘留有印貼上下行標誌的痕跡,而根據車道寬度,若不管出還是入,都只能從這一個口走,存在事故風險,車道兩側的牆體上也確實留下了不少剮蹭痕跡。

  未經全體業主同意將停車場人防空間出租是否合規?此前為何僅開通一個出入口?中國網財經記者就此試圖採訪金隅大成物業,得到的回覆是:「不接受採訪。」

  超額收取電費被舉報

  除停車場管理混亂外,金隅大成物業還被投訴借轉供電的機會多收業主電費。

  新方向中心業主聯名向豐臺區市監局的實名舉報稱:「從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間,金隅大成物業按照1.300元/千瓦時向業主和租戶超額收取電費;2019年1月至今,金隅大成物業按照1.245元/千瓦時向業主和租戶超額收取電費,均高於北京市相關電價標準20%—30%,比同等寫字樓約0.95元/千瓦時的收費標準超過30%,甚至比金隅物業管理的其他樓宇約1.00元/千瓦時也高了25%-30%。」

  據統計,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北京市發改委於2018年至2021年共6次下調市區一般工商業電價,共下調10.72分/千瓦時。其中三次降價發生於金隅大成物業2019年1月調價後,共計下降5.3分/千瓦時。

  中國網財經記者查閱資料了解到,依據2020年末北京市發改委《關於調整本市輸配電價有關事項的通知》(京發改〔2020〕1708號),北京市城區2021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業用戶電度電價下調1.74分/千瓦時,調整後1-10千伏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區間為0.2849-1.3993元/千瓦時。

北京市一般工商業供電價格

  北京市發改委在通知中還提到,電網企業及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寫字樓等各轉供電主體應當加強自律,做好對用戶的政策告知服務工作,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及執行時間落實降價政策,切實將降低電價政策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

  在上述實名舉報中,業主還指出,金隅大成物業在此期間並未向全體業主公示過向國家電力部門繳納電費情況。

  根據2020年末北京市市監局等八部門關於進一步落實國家降低工商業電價優惠政策限時將降電價紅利傳導至終端用戶的告知書,轉供電主體必須及時足額傳導降價紅利給終端用戶,不得截留;已安裝峰谷分時電錶,有條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轉供電主體必須按照北京市目錄電價收取電費,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費用。暫無條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採用合理分攤方式收取電費的,要建立終端用戶用電管理台帳,準確記錄轉供電終端用戶購電量、用電量以及電費結算情況,按照當月實際用電情況核算電價並公示,相關數據至少保存2年;電價發生調整時,及時同步調整。

  在採訪中相關業主提及,在實名舉報後,金隅大成物業曾有一筆70餘萬元的退款,名目為「退電費」,但並未提及該筆退款的詳細帳目及時間範圍。

  對於業主的舉報,金隅大成物業書面回應中國網財經記者稱:「關於新方向中心電費一事,相關業主已經向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我們尊重司法程序,相信人民法院會給出公正的判決。相關事宜以司法判決為準,暫不接受採訪。」

  近日,中國網財經記者從豐臺區市監局了解到,目前業主投訴內容已被立案,後續正在調查。

  今年,北京已有多家物業公司因多收電費被處罰。3月,SOHO中國旗下15家物業管理公司因向用戶加價收取電費等違法行為,而被罰款1.15億元;7月,北京龍湖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在電費代收代繳中未執行國家對於一般工商業用電電價下調政策被罰款36.09萬元;8月,北京圓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分公司違法收取電費遭罰款11.54萬元。

  部分商業物業長期閒置

  公開資料顯示,新方向中心地處9號線與房山線雙軌交匯處,毗鄰總部基地商圈,綜合體面積約23萬平方,商業寫字樓部分於2014年末建成交付。項目曾將「地處9號線與房山線雙軌交匯處,是真正意義的地鐵上蓋辦公物業,同時項目南側毗鄰大型公交樞紐,交通出行極其便利」為宣傳賣點。

閒置的地下商業部分

  但是,雖然建成已經7年有餘,新方向中心的商業部分仍然閒置。記者在現場看到,目前項目的地下商業部分的路面已長有雜草,一層有便利蜂、麥田房產等部分門店開業,稍大的兩處裝修過的出租物業單位中,建設銀行並未開業,鏈家則已經搬離,僅留下曾經安裝LOGO的痕跡和紅色招商廣告,二層已被用作辦公。

空置商鋪懸掛招租廣告

  由於新方向中心的開發情況不盡如人意,周邊住宅的業主的商業需求也只能由一個街區外的永旺和一站地之外的萬達廣場滿足。這對於一個集合了公交、地鐵兩大公共運輸客流量的商業地段來說,不失為一種資源浪費。

  此前,金隅大成物業已有因管理問題被罰的先例。信用中國顯示,2021年11月,北京市大興區住建委對由金隅大成物業提供物業服務的嘉宏中心項目進行了2021年物業管理環境衛生專項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物業項目小區內存在公共綠地少量雜物、公共區域亂拉亂掛、樓道內有堆物堆料的問題,提供的物業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的行為;被處罰款0.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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